4 教條與宇宙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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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教的這一主張&mdash&mdash或被認為是基督教的主張&mdash&mdash即人獨一無二,還有這一基督教義,即神降臨地球,為了我們人類及我們之救贖,道成肉身。

    另一方面,假如地球的确獨一無二,這就證明生命隻是宇宙中偶然的副産品,因而再次駁斥了我們的宗教。

    我們真是難于取悅(hardtoplease)。

    我們對待上帝,就像警察對待被捕之人;無論他做了什麼,都成了對他不利的證據。

    我并不認為,這歸因于我們的邪惡(wickedness)。

    我懷疑,就在我們的這一思維模式中有某種東西,使得我們常為真實存在(actualexistence)所困擾,無論真實存在具有何種特征。

    或許,一種有限而又偶然的被造&mdash&mdash這種被造本可不存在&mdash&mdash會一直發覺,難以默認這一殘酷事實,即它此時此刻附着于一個真實的萬物秩序(anactualorderofthings)。

     無論會是何種情況,确定的是,大小之辯基于這一預設,即大小之别對應于價值之别。

    因為除非二者相對應,否則,就不會有理由認為:小小地球及地球上面更微乎其微的人類被造,在包括衆多漩渦星雲的宇宙中,不應成為最重要的事物。

    現在問題是,這一預設是理性的(rational),還是情感的(emotional)?我和其他任何人一樣感到,推想在上帝眼裡,相對于原子一樣的人類,銀河系不大重要,這荒誕絕倫。

    但我注意到,推想一個五尺高的人可以比另一位五尺三寸半高的人更重要,就不那麼荒謬了。

    更不用說,推想一個人可以比一棵樹更重要,大腦比腿更重要。

    換言之,隻有當大小之别非常巨大之時,才會産生這種荒謬感。

    然而,由理性所領會的關系,應當是普遍适用的。

    假如大小與價值确有聯系,大小方面的小差别也應伴随着價值方面的小差别,恰如大小方面的大差别伴随着價值方面的大差别。

    可是,沒有哪個頭腦清醒的人會如此推想。

    我并不認為,高個比矮個略有價值。

    我容不下樹比人約略占優,并進而忽視人,因為人小得無足為慮。

    在處理大小方面的小差别時,我領會到,大小之别與無論何種價值之别都沒聯系。

    我因而得出結論,給大小方面的巨大差别所附加的重要性,并非關乎理性,而是關乎情感&mdash&mdash隻有當絕對大小到達某一點時,大小方面的優勢才會産生的那種特殊情感。

     我們是積習難改的詩人(inveteratepoets)。

    當量很大之時,我們就不再認為它隻是量。

    我們的想象力蘇醒了。

    不隻是量,我們現在有了一種質&mdash&mdash崇高(sublime)。

    除非如此,否則,銀河系算術意義上的巨大(arithmeticalgreatness)就不比電話号碼本上的數字,更令人印象深刻。

    因而在某種意義上,物質宇宙從我們自身汲取令我們敬畏的力量。

    對一顆并無我等之情感亦缺乏我等之想象力的心靈來說,大小之辯毫無意義。

    人帶着敬意仰望星空:猴子則否。

    空間之永恒沉默令帕斯卡爾恐懼,然而正是帕斯卡爾之偉大,使得空間如此。

    當你我震撼于宇宙之浩渺,你我(嚴格說來幾乎)是被自己的影子所震撼:光年及千萬世紀隻有算術意義,除非人的影子(shadowofman),也即詩人或神話作者的影子落在它上面。

    我并不是說,人因其影子而戰栗就是錯誤;那可是上帝的形像的影子啊。

    即便物質之廣袤有蓋過我們的靈的威脅,我們必須謹記,隻有靈化了的物質(matterspiritualized)才能如此。

    仙女座的大星雲某種意義上配得上偉大,歸功于有個謙卑的人。

     這又驅使我再次說,我們真是難于取悅(wearehardtoplease)。

    要是我們發現自己身處的世界不夠廣漠不夠陌然,不能給我們帕斯卡爾式的恐懼,我們将會是何等可憐的造物啊!我們這等造物,是有義且有生的兩栖動物,從感官世界(worldofs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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