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漢朝的對外關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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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中國的世界秩序:理論與實際 公元前219年,秦始皇決定用建造若幹刻石的辦法來頌揚他的皇帝生涯中登峰造極的成就,這些刻石建立在沿着他首次視察旅行路線的東海濱的各個地方。

    在一座刻石(位于琅琊,今山東)中,皇帝為自己統一了中國人所知的全部文明世界而深感喜悅。

    刻石銘文畢竟是一種公開的文獻,寫它的意圖是要激發新近統一帝國的團結一緻意識。

    因此,它不能用來表示始皇帝的世界地理概念。

    在驺衍(公元前305&mdash前240年?) 的地理學思考影響下,始皇帝和戰國時期其他統治者一樣,相信在大海彼岸能夠找到&ldquo不死藥&rdquo。

    事實上,這正是公元前219年始皇帝派遣徐市(也叫徐福)前往海上尋找蓬萊、方丈和瀛洲幾座虛構的島嶼原因所在。

     驺衍的理論 按照驺衍的理論,世界有幾塊大陸(大九州),每一塊又分成九個地區。

    九大州彼此由大海隔開,每一塊大陸上的九個地區彼此也是由環繞周圍的海分開的。

    中國被稱為紅色地區的神聖大陸(赤縣神州),但僅僅是一個州中的九區之一。

    換句話說,中國隻占有整個世界的1/81。

    在驺衍的體系裡,中國是否位于它自己所在大陸的中心,并不清楚。

    [2] 由于驺衍的理論傳播日廣,中國對于它的位置的自我意識經曆了一次根本的改變。

    視中國等于&ldquo天下&rdquo的舊觀念逐漸讓位于較為實際的觀念,即認為中國位于&ldquo海内&rdquo。

    秦漢統一以後,中華帝國确實仍被認為是&ldquo天下&rdquo。

    但這主要是在政治領域中的一種習慣用語,旨在證明皇帝是天之子;它不能用來證明秦漢時期中國人仍然贊同中國包括整個世界的看法。

    下面可以舉出一例。

    公元前196年,高帝訪問他的家鄉沛,邀請他的舊日友人和鄰居長者聚會。

    在宴會到達高潮時,皇帝創作并演唱了著名的《大風歌》,其中一行是: 威加四海兮歸故鄉。

    [3] 宴會以後,他對長者們說,他有天下應歸功于沛的土地和人民,因為他的帝業是從作為沛公開始的。

    這個例子清楚地表明,&ldquo海内&rdquo是在地理學意義上使用的,表示中國領土的界限,而&ldquo天下&rdquo則是較純粹的政治概念,與現代的帝國是同義語。

     戰國後期和秦漢時代的地理著作中提到中國時實際上全都使用更加現實的&ldquo海内&rdquo一詞,指出這一點也是很重要的。

    這些著作包括《書經》中的《禹貢》篇、《山海經》、[4]《呂氏春秋》中的《有始》篇,以及《淮南子》的《墜形》篇。

    《淮南子》尤其顯示出驺衍的影響。

    它斷言中國之外有八殥,八殥之外有八極。

    [5]按照這種觀點,中國因此僅僅是全部世界的一個小的組成部分。

     此外,由于他們的世界地理知識随着時間而增長,漢代中國人甚至認識到中國不一定是世界上唯一的文明國家。

    這在後漢時期中國人稱羅馬帝國(更确地說是東羅馬)為大秦一事中表現得很清楚。

    根據《後漢書》的記載,用此名稱呼羅馬帝國,恰恰是因為它的人民和文化可與中國相提并論。

    [6] 但是,如果漢代中國人在地理學意義上并不認為中國是中心,那麼,在政治文化意義上,他們的确是中國中心論者。

    因為作為一個整體的世界秩序從來不是他們關心的問題;倒不如說,他們關心的是建立和維持中國人的世界秩序,這一秩序是由中國中心論來确定的。

    漢代中國人的世界秩序不僅作為一種思想存在,更重要的是,還作為一種制度形式表現出來。

     五服論 作為一種概念,漢代的世界秩序主要是根據所謂&ldquo五服&rdquo的理論來界說的。

    [7]按照這種理論,自從夏朝起,中國劃分為五個同心的和分層次的地帶或區域。

    中心區甸服是皇室管理區,在國王的直接統治下。

    直接環繞皇室管理區的是國王建立起來的中國人的列國,被稱為侯服。

    侯服之外是為統治王朝征服的中國人的國家,構成所謂綏服或賓服。

    最後兩個地區是留給野蠻人的。

    生活在綏服或賓服外面的蠻夷居地稱為要服(受管制的地區),這樣命名是因為假定蠻夷隸屬于中國人的控制之下,即使這種控制是很松散的。

    最後,在控制地區以外的是戎狄,他們在荒服(荒涼的地區)中基本上是自己做主,而以中國為中心的世界秩序在荒服到達了它的自然的終點。

     這五個等級對中央的關系還通過不同地區奉獻給國王的貢賦名目(包括地方土産和服役)有所表現。

    大體上,貢賦是按遞降的次序由從王室管理區到荒涼地區的五類百姓交納的。

    因此,國王按日從甸服收取貢賦,按月從侯服、按三個月向綏服、按年向要服收取貢賦,對荒服則隻收一次。

     不用說,五服理論描述了一種理想的模式,因此不能按表面價值去理解。

    不管怎樣,兩個令人無話可說的理由要我們認真對待這個理論。

    首先,所謂九服論是由一些漢代注疏家闡述的,主要是虛構的,而五服論與之不同,基本上是以曆史事實為依據的。

    當代最有批判能力的曆史學家之一認為,三服結構的确存在于早期中國的曆史,即甸服、侯服和要服。

    [8]公元前221年,一群朝臣(包括李斯)向秦始皇聯合上奏說: 昔者五帝地方千裡,其外侯服、夷服。

    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

    [9] 關于遠古中國人世界秩序的這種現實的報道,能夠在可靠的先秦文獻中充分得到證實。

    顯然正是在這一實在的基礎之上,經過創造性的想象和在五行思想的影響下,使實際的中國世界秩序理想化。

    他們在侯服之外創造了想象的綏服,在要服之外創造了想象的荒服。

     其次,五服說并不是一種空洞的思想。

    正好相反,它在漢代對外關系的發展中扮演一個重要的曆史角色。

    事實上,漢代中國人除了根據語言和這種理論的參照結構,幾乎無法去了解世界。

    例如,在公元前117年,武帝說揚州(現在的江蘇和浙江)在夏商周時代稱為要服;公元14年,王莽試圖系統地把五服論應用于他的新世界秩序。

    [10] 在對外關系領域中,這種理論甚至時時影響漢朝的決策。

    公元前51年,匈奴單于呼韓邪前來向漢朝表示敬意,蕭望之向宣帝建議,甯可将單于作為敵國的首腦來對待,而不要作為附屬。

    蕭用來作為論據的理由是,匈奴屬于荒服,不能指望他們向漢朝表示常規的效忠。

    皇帝采納了他的建議。

    [11]按照五服說,荒服的野蠻人隻需向國王獻納一次貢賦。

    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的是這種理論轉化為行為的一個典型例子。

    班固發現把漢代對外關系的現實納入五服論的框架是很方便的,這個事實足以表明五服說構成了現實的一個不可缺少的部分。

     貢納制度 漢代對世界秩序的認識在制度上的主要表現是有名的貢納制度的發展。

    确實,有些原型的貢納常規甚至可以追溯到商代。

    但是,這些常規的制度化以及它們在對外關系領域中的應用,無疑是漢代的獨特貢獻。

    原因是不難找到的:漢帝國面臨的對外關系問題和前帝國時期中國所面臨的問題基本上有本質的不同。

    新的關系需要新的制度來表現。

    漢代的貢納體系經曆了一個漫長的和複雜的演變過程,這在論述各個外族集團的幾節中将予說明。

    但是,在這裡将提出幾點總的意見。

    [12] 首先,指出這一點是重要的,貢納制度務必不能隻在狹隘的意義上來理解,而把它看成是用來調節中國對外關系的一種标準模式。

    就其廣義而言,&ldquo貢&rdquo的概念是漢帝國的一項普遍施行的政策,同樣适用于中國人本身。

    例如,各個地區的地方産物都要作為貢品獻給朝廷。

    在理論上,有理由這樣說,中國人與非中國人之間在貢賦體系下的不同是一種程度的問題。

     學者們普遍同意,五服說基本上和現實地看,無非是叙述内部和外部地區之間相對的二等分法。

    對野蠻人的外部地區來說,中國是内部地區,正如同對外部的侯服來說甸服是内部地區,在中國文明周圍的要服對荒服來說就成為内部地區。

    理解了這種方法,那麼,我們就可以發現,漢代世界秩序的制度實際上是完全和五服系統相适應的。

     如我們所知,漢代早期的皇室統治區位于以關中命名的京師地區,這個地區以四座關口和帝國的其餘部分隔開。

    在前漢的大部分時期,關中地區防衛保持如此高度的警惕,以緻百姓經過關口時都要攜帶傳(通行證)。

    在這個地區以外的是郡,可分為兩類。

    據3世紀的學者韋昭說,在中國内地的郡稱為内郡,而那些沿着邊境并以要塞和關卡對付野蠻人的郡則稱為外郡,也可分别稱為近郡和遠郡。

    [13]很容易看出,内郡和外郡十分類似侯服和綏服。

     最後,更為有趣的是,與要服和荒服之間的區别粗略相當,漢朝政府也将非中國人分為兩個較大的集團,即外蠻夷和内蠻夷。

    一般來說,外蠻夷生活在漢朝邊界之外,因此并不直接受帝國的統治。

    與之相反,内蠻夷不但居住在漢帝國之内,而且承擔保衛漢朝邊境的責任。

    在漢代,&ldquo葆塞&rdquo這個專門名詞經常是适用于内蠻夷的。

    這樣,便有了所謂衛邊的蠻夷、衛邊的羌人、衛邊的烏桓,等等。

    [14] 此外,這種内外的區别在行政管理方面也制度化了。

    外蠻夷在歸順漢帝國以後,通常處于屬國的地位。

    在指派一名中國官員(屬國都尉)負責屬國事宜的同時,蠻夷照例可以保存原有的社會風俗和生活方式。

    在理論上,他們現在已成為帝國的&ldquo内屬&rdquo,但實際上他們繼續享受外蠻夷的自由。

    有證據表明,至少在前漢時期,匈奴和羌的幾個屬國在漢的疆域之外。

    另一方面,居住在帝國之中的歸順的蠻夷組成&ldquo部&rdquo,直接受漢朝的管理。

    當狀況合适時,帝國政府便采取最後的步驟,将&ldquo部&rdquo轉變為正式的州郡。

    許多例子說明,在公元2、3世紀這個過程一直在繼續進行。

     這種讨論不應認為要斷言漢朝政府完全成功地将中國的貢納制度強加于非中國人身上。

    這隻是表明,漢代中國人有一種中國的世界秩序的清晰觀念,這種觀念是建立在内外之别基礎上的;他們作出了認真的努力,将它強加在鄰近的非中國人身上。

    必須強調指出,在實踐中,漢代貢納制度在對外關系領域中從來沒有達到像它在内部同樣穩定的程度。

    這種制度的平衡取決于許多因素,諸如大多在中國控制之外的各色各樣外國政權的興起和冷落。

    因此,在維持一種理想的世界秩序方面漢朝的成就充其量也是有限的。

    然而,如果脫離漢代對中國的世界秩序的觀念去看問題,那麼,漢代中國的外交關系顯然将是難以講通的。

    從一開始這種觀念便是外交關系的一個不可分開的特征。

     匈奴 漢代政治家在他們的外交政策形成過程中面對的第一個強敵,是北方草原帝國匈奴。

    [15]那個時代的大部分歲月中匈奴問題是漢代中國世界秩序的中心問題,因此,我們從考察東亞兩個最強大民族之間關系的變化入手,是唯一合理的辦法。

     昌頓和他的聯合體 公元前209年,即漢朝建立的前三年,一個新興的匈奴草原帝國由名叫冒頓的新單于[16]建立起來,他是在殺死自己的父親以後取得統治權力的。

    冒頓是一個傑出的有能力而且有活力的領袖,在短短數年之内,他不但成功地在各個匈奴部落之間實現了前所未有的統一,而且幾乎向所有方面擴展他的帝國。

    向東,冒頓擊潰了生活在東部蒙古和西部滿洲的強大的東胡。

    自從冒頓取得政權以後,這些集團曾對匈奴施加強大的壓力。

    向西,他發動了一場針對居住在甘肅走廊的月氏人的成功的戰役,月氏人是匈奴的世仇,冒頓曾由他的父親送到他們那裡充當人質。

    向北,他征服了一些遊牧民族,包括南西伯利亞的丁零在内。

    向南,由于中國在河套地區防禦體系的衰落,他收複了那個地區的全部土地&mdash&mdash這是秦朝大将蒙恬過去從匈奴手中奪去的。

    [17] 在這些廣大的新領土之中,冒頓在龍城建造了匈奴每年集會的場所,它位于和碩柴達木(現代外蒙古)的附近。

    龍城等于是匈奴聯合體的首都,所有重要的宗教和政府事務都在那裡集中處理。

    每年秋天,匈奴在龍城附近舉行大會,統計人口以及牲畜的數目。

    [18] 也是在冒頓領導之下,一種更加成熟的政治組織形式開始在匈奴聯合體中脫穎而出。

    這是左右二元體制,左在右先。

    《史記》說:&ldquo置左右賢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當戶,其次,漢朝給匈奴的&ldquo禮物&rdquo的分量在每一次協定中加以确定。

    事實上協定的每次修訂幾乎必定會導緻漢朝方面&ldquo禮物&rdquo的增加。

    據說文帝每年贈給匈奴黃金千兩,武帝為了重申雙方聯盟,也送給匈奴大量的禮物。

    從前192年至前135年,協議修訂不下于九次。

    我們能夠有确切把握斷言,漢朝為每一次新協定付出了更高的代價。

    但是漢代中國與匈奴之間的邊界問題從來沒有得到明确的解決。

    前162年,文帝引用高帝的一份诏書,大意是說,長城以北受單于之命,而長城以内則為漢朝皇帝所有。

    然而,沒有迹象說明冒頓曾經表示願意尊重中國的要求。

    [19] 匈奴帝國在冒頓有力的領導下繼續擴展。

    和領土擴張的同時,他對漢朝宮廷的态度越來越傲慢,他對中國貨物的欲望總是難以滿足。

    前192年,冒頓甚至要求與呂後結婚。

    他在信中寫道: 孤偾之君,生于沮澤之中,長于平野牛馬之域。

    數至邊境,願遊中國。

    陛下獨立,孤偾獨居。

    兩主不樂,無以自虞。

    願以所有,易其所無。

    [20] 呂後憤怒,要向冒頓發起進攻。

    當有人提醒她平城的災難時,她便使自己平靜下來,并命令宮廷大臣用她的名義寫了一封回信。

    回信中說: 年老氣衰,發齒堕落,行步失度,單于過聽,不足以自污。

    弊邑無罪,宜在見赦。

     很清楚,呂後實際上是在祈求單于不要侵略中國。

     冒頓死于公元前174年。

    在死前不久,他進行了一系列重要的征服。

    他不但把月氏人完全趕出甘肅走廊,而且在伸入中亞的西域地區确立了自己的地位。

    冒頓從實力地位出發,轉而與中國重新談判協定。

    他給文帝寫了一封威脅性的信,稱呼自己為&ldquo天所立匈奴大單于&rdquo。

    在漢朝朝廷中就和戰問題又進行了一次激烈的辯論。

    在仔細地權衡了雙方的力量以後,文帝決定接受冒頓的條件。

    [21] 冒頓是幸運的,他有一個強有力的繼承者,即他的兒子稽粥,在中國曆史記載中以老上單于而為人所知(公元前174&mdash前160年在位)。

    老上繼續執行他父親的擴張政策。

    在西方,他繼續壓迫當時已重新定居于伊犁河谷的月氏人。

    在東方,他甚至深入地侵擾漢的領土。

    有一次他的偵察騎兵深入到漢朝首都長安的近郊。

    老上還成功地在和親協定中引進了新的内容,即增加了有關邊境貿易的條款。

     如果我們信任賈誼的奏疏的話,那麼,盡管漢與匈奴之間私人貿易沿着邊境已經在很長時間内一直在進行,但直到文帝統治時期才出現了大規模的由政府主辦的市場制度。

    确切地說,這是和他的理論相一緻的,即認為匈奴可以用漢代中國占優勢的物質文化加以控制。

    與此同時,警告匈奴不要落入圈套的也不乏其人。

    [22]而且,班固所說&ldquo逮至文帝,與通關市&rdquo,可以支持這件奏疏所說的可靠性。

    [23]很清楚,邊境市場制度是匈奴強加于漢朝的。

    由賈誼的卒年公元前169年可以判斷,建立官方邊境貿易的協議必然是在文帝與老上之間達成的。

    如同賈誼奏疏清楚表明的那樣,邊境貿易滿足普通匈奴人的需要,他們大概從大量給予單于和其他匈奴貴族的皇帝禮物中是得不到多少好處的。

     當匈奴從婚姻協定的條款中得益很多的時候,對于漢代中國來說,除了單于方面并不可靠的不侵略諾言之外,實際上并不能證明為此付出高昂費用是合理的。

    中國方面的記載表明,差不多在雙方關系由兩個皇室之間的異族通婚結合在一起的早期,單于就不認真履行和平協議。

    公元前166年,老上單于親自率領14萬名騎兵侵入安定(現代甘肅),深入到雍,後來那裡成為漢朝皇帝的避暑地。

    公元前158年,他的繼承人軍臣(公元前160&mdash前126年在位)派遣3萬騎兵襲擊上郡(現代内蒙古和山西北部),另一支3萬名騎兵襲擊雲中(也在内蒙古)。

    [24] 和匈奴之間的戰争 因此,在中國人看來,由劉敬完成的關系模式是昂貴而且無效的。

    如同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在文帝時期這種關系得到最充分的發展;但是也正是文帝最急于廢除它,而放棄這種制度要承擔與匈奴進行戰争的危險。

    在他統治的中期,皇帝為一場可能的武裝對抗作了每一種準備。

    他和帝國的衛軍一起,穿上軍裝,在上林苑騎馬射擊,研究軍事技藝。

    [25]由于他是一個謹慎和儉樸的人,他的帝國又勉強地才從内部騷亂中恢複過來,所以他避免對北方遊牧民族采取攻勢。

    中國為了擺脫和親制度的束縛還必須等待。

    公元前134年,當武帝在位時,時機來到了,這時的帝國在政治上、軍事上和财政上均已鞏固,更重要的是在朝廷中有一個強有力的、有雄心的和大膽的集團充當領導。

     公元前135年,匈奴要求重訂協定。

    此事在一次朝廷會議上提出讨論時,像往常一樣,多數意見是傾向于和平的。

    因此武帝答應了匈奴的要求。

    但是皇帝的決定顯而易見是非常勉強的,一年以後(公元前134年),他便推翻了這個決定,接納了一位邊境商人提出的在馬邑城(屬雁門郡,現代屬山西)設伏捕捉單于的計劃。

    這一密謀被單于發現,埋伏失去作用。

    但漢朝與匈奴之間完全破裂,兩者之間以和親方式和漢朝以姑息遷就為特點的相互關系,經曆了七十餘年,終于徹底結束了。

    [26] 直到公元前129年秋季以前,全面戰争并未發生。

    公元前129年秋季,4萬名中國騎兵受命對邊境市場的匈奴人發起突然襲擊。

    漢朝的武裝力量之所以選擇邊境市場作為他們的第一個目标,是因為即使在流産的設伏以後,匈奴人繼續經常大批地前來這些地點貿易。

    公元前127年,将軍衛青率領一支軍隊從雲中經過邊境前往隴西,從匈奴手中奪回了鄂爾多斯。

    緊接着這次征服以後,10萬中國人被遣往該地定居,建立了朔方郡和五原郡。

    鄂爾多斯的喪失對于匈奴來說是冒頓時代以來所遭受的第一次較大的挫折。

    [27] 公元前121年,匈奴受到将軍霍去病的另一次沉重的打擊,在中國軍事史上,霍與衛青同被視為罕見的天才。

    [28]霍去病率領一支輕騎兵西出隴西,6日之内,轉戰匈奴五王國,奪取了焉支山和祁連山區域。

    匈奴渾邪王被迫帶着4萬人投降。

    然後在公元前119年霍去病和衛青各率領5萬騎兵和3萬至5萬步兵,沿着不同的道路前進,迫使單于和他的宮廷逃往戈壁以北。

     雖然漢朝在這些戰役中取得了重大的勝利,但仍遠遠沒有赢得戰争。

    漢朝在人力和其他物力方面也遭受沉重的損失。

    根據官方報道,每一方喪失8萬至9萬人。

    漢朝軍隊帶往沙漠的馬匹在14萬以上,帶回中國的不到3萬。

    由于馬匹的嚴重不足,漢朝沒有能力對沙漠中的匈奴發動另一次襲擊。

    [29]此外,根據公元初期一位漢朝軍事家的分析,有兩個特殊的困難妨礙漢朝進行任何長期持久的反對匈奴的戰争。

    首先是後勤方面的食品供應問題。

    平均來說,一個士兵300天的行程要耗費360公升由牛負載的幹糧,而每頭牛的食物另需400公升。

    過去的經驗表明,牛在沙漠中百日之内将會死去,剩下的240公升幹糧對于攜帶它的士兵來說仍是太重了。

    其次,匈奴地面的氣候也給漢朝的士兵造成了難以克服的困難,他們絕不可能攜帶足夠的燃料來應付冬季緻命的寒冷。

    正如分析者所正确指出的那樣,這兩個困難說明了為什麼沒有一次進攻匈奴的漢朝遠征能持續一百天。

    [30] 涉及這些遠征中漢朝士兵給養的問題可以由李陵将軍的事例得到證明。

    公元前99年,當李的軍隊在敦煌附近為匈奴包圍時,他發給每個士兵兩升幹糧和一片冰,以此作為他們分散開來逃出包圍圈的給養。

    他命令士兵們三天以後在漢朝的一處據點重新會合。

    雖然這可能是個個别的例子,但它說明,當在中國疆界之外進行征讨時,漢朝士兵即使為了活命,也必須輕裝和迅速行動。

    [31] 但是,作為這些戰鬥的一個結果,漢朝向西域擴展的牢固基礎是奠定了。

    以前由渾邪王占領的土地從甘肅走廊向西伸展到羅布泊。

    在渾邪王于公元前121年投降以後,全部匈奴人移出該地區,漢朝在那裡建立了酒泉郡。

    以後又加設了三郡,即張掖、敦煌和武威,和酒泉一起,在漢朝曆史上以&ldquo河西四郡&rdquo著稱。

    [32]由于河西的歸并,漢朝成功地将匈奴和以南的羌人隔開,還能直接進入西域。

    正如此後的曆史充分顯示的那樣,河西成為漢朝在西域軍事活動的最重要的基地。

     匈奴内部争奪領導權的鬥争 從公元前115年到公元前60年這一時期可以看到漢與匈奴關系史上兩個相關的發展。

    首先,這一時期漢與匈奴為控制西域而鬥争,以漢朝的完全勝利告結束。

    其次,同一時期匈奴帝國瓦解了,這主要是内部權力鬥争的結果。

    這種瓦解終于導緻單于在公元前53年歸附漢朝。

    我們将在下面論述西域的一節中讨論第一方面的發展;現在先集中讨論第二個方面。

     公元前60年突然在匈奴人中間爆發的權力之争,其根源在于草原聯合體的政治結構。

    早在冒頓時期,匈奴已發展成一種左右的二元體制。

    每一部分都有它自己的地區基礎,并享有高度的政治自治權。

    地區首領(王)有權指定下屬的官員。

    這種地方主義導緻某些曆史學家相信匈奴聯合體保持一些&ldquo封建主義&rdquo因素。

    [33]在早期,職務既不一定是世襲的,也不是終身制,大部分由皇室成員或其配偶氏族成員所控制。

    但由于聯合體的擴展,更多的地區王國建立起來。

    它們的王是其既存地位被确認的地區首領。

     事情很快就變得一清二楚,原來的結構缺乏調節新的政治現實的靈活性,也難以保持有效的團結。

    在公元前120年前後,我們發現,匈奴帝國西部的兩個強大的王(渾邪王和休屠王)沒有被分配到按二元原則的右翼。

    二者有他們自己的土地和人民,單于對他們的控制力是微弱的。

    當公元前121年渾邪王帶着他的4萬人向中國投降時,這一點得到清楚的證明。

    [34]地方主義的增長在公元前1世紀更為明顯,出現了地區的王拒絕參加在單于宮廷中舉行的年會之争。

    而且,這一時期幾個單于在他們得到統治寶座以前都不得不在原來由他們控制的地區發展權力基礎。

    公元前57年,五位自封的單于争奪寶座,他們都有自己的地區追随者。

    [35] 和地方主義增長有關系的是從公元前114年延續到前60年的一場領導危機。

    在這時期匈奴總共産生了七位單于。

    除了兩位例外,他們中沒有一人統治時間超過10年。

    時間最短的在統治寶座上隻有一年。

    這和冒頓(公元前209&mdash前174年)以及軍臣(公元前160&mdash前126年)的長期統治形成鮮明的對比。

    早期的單于有能力擴展帝國,并将和親的協定強加給漢朝。

    後來的單于不但統治時間短,而且以領導軟弱為其特征。

    他們中的兩位,即詹師盧(公元前105&mdash前103年)和壺衍鞮(公元前85&mdash前69年)在童年時出任單于之職。

    [36]前者被稱為&ldquo兒單于&rdquo,後者則為其母所左右。

    應該指出,領導危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匈奴的繼承制度造成的。

    從冒頓時代到公元前2世紀中葉,我們能夠看到一種父傳子的繼承的一般形式。

    在冒頓和虛闾權渠(公元前68&mdash前60年)之間發生的11次繼承中,隻有四次違反了這種形式。

    一例是叛亂的結果,二例是由于單于之子太小。

    隻有最後一例,虛闾權渠在表面上正常的情況下從他的兄弟壺衍鞮(公元前85&mdash前69年)手中接收了統治寶座。

    [37] 由于繼承通常由父傳子,統治的單于一般有權選擇他的繼承者。

    這種權力可能導緻麻煩。

    冒頓父親頭曼的最後的有些專橫的決定,要使幼子成為繼承者,這便堵塞了長子冒頓嗣位之路;為了登上統治寶座,冒頓準備犯忤逆罪。

    但在公元前2世紀末,繼承在很大程度上已正規化了。

    在公元前105年,匈奴貴族顯然承認&ldquo兒單于&rdquo的嗣位是合法的,盡管對他的品格不無憂慮。

    [38]這種繼承形式在匈奴帝國早期發展中很可能是一種穩定的力量,但是,在公元前1世紀遇到戰時緊急情況時,它證明是越來越無力應付了。

    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呼韓邪(公元前58&mdash前31年)規定新統治者,即作為法定繼承人的他的長子,必須将統治寶座移交給一個兄弟。

    曆史記載表明,從呼韓邪時代到公元2世紀中葉,兄弟繼承實際上是準則。

    [39] 公元前60年,右賢王屠耆堂成為握衍朐鞮單于。

    新單于是一個有強烈地區偏見的人。

    他一登上統治寶座使開始清洗那些在已故單于手下和在左方任重要職務的人。

    于是引起了對抗,在公元前58年,左方貴族推舉呼韓邪為他們自己的單于。

    握衍 朐 鞮不久在戰鬥中被擊敗自殺。

    [40]但是,在這時匈奴的地方主義已達到這樣的程度,以緻統一的外表都難以維持了。

    公元前57年,在五個地區集團之間發生了權力之争,每一個都有自己的單于。

    到公元前54年,戰場上隻剩下兩家,分别以兩個競争的兄弟為首,即呼韓邪單于和郅支單于。

    呼韓邪被郅支擊敗以後,放棄了他在北方的都城,往南向中國移動,希望和漢朝議和。

    [41] 呼韓邪并非公元前134年婚姻協議中止以後對恢複與中國的和平關系表示興趣的第一個單于。

    早在前119年,當匈奴在霍去病和衛青手下遭到重大損失時,伊穉斜單于(公元前126&mdash前114年)派遣一名使節前往漢朝以和親的名義懇求和平。

    在答複中,漢朝政府提議單于應成為一個&ldquo外臣&rdquo。

    這使單于感到憤怒,和平談判以失敗告終。

    [42]公元前107年,烏維單于停止了所有邊境襲擊,為的是表示他對恢複婚姻聯盟的願望。

    漢朝要求匈奴送他們的太子到長安做人質,此事再次使談判毫無結果。

    [43]公元前1世紀上半期進行的幾次其他和平嘗試也是徒勞的,因為漢朝廷幹脆拒絕任何低于屬國的條件。

     和漢朝的貢納關系 現在談一談貢納制度是順理成章的。

    正如前面所述(見《貢納制度》小節),漢朝的貢納制度就其最廣泛意義而言是一種同樣适用于中國人和外夷的普遍原則。

    但是在實際施行時,作為在對外關系範圍内應用的制度,它經常改變以适應發生的不同情況的需要。

    以匈奴為例,最初漢朝堅持的貢納一詞有三重含義。

    首先,單于或他的代表應到漢朝宮廷朝觐;其次,單于應送一名質子,最好是太子;第三,單于應以向漢朝皇帝呈獻&ldquo貢品&rdquo來報答帝國賞給的&ldquo禮品&rdquo。

    将這些條件和婚姻協定作一比較,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在貢納制度下,匈奴的政治地位從&ldquo兄弟之國&rdquo降低到&ldquo外臣&rdquo。

    按照五服理論,正如政治家蕭望之所指出的那樣,匈奴應被列為漢帝國的荒服。

    [44] 當呼韓邪單于采取行動迎合中國時,他完全知道将會發展的新關系的模式。

    公元前53年,當貢納問題在呼韓邪宮廷會議中提出時,一群匈奴貴族強烈地反對屈服的想法。

    他們以為,一旦匈奴成為漢朝的附屬國而使自己遭受屈辱,他們将立即失去迄今為止沒有問題的在中國以外各種民族中間的領導地位。

    但是,主和派領袖之一,左方的伊秩訾王在回答這種論調時指出: 今漢方盛,烏孫城郭諸國皆為臣妾。

    自且鞮侯單幹(公元前101&mdash前97年)以來,匈奴日削,不能取複。

    雖屈強于此,未嘗一日安也。

    今事漢則安存,不事則危亡,計何以過此![45] 呼韓邪完全支持這一觀點,最後作出了接受漢朝提出的條件的決定。

     會議以後,呼韓邪派他的兒子右賢王铢婁渠堂到漢朝作質子。

    在下一年(公元前52年)他向邊境五原郡的官員提出一份正式的聲明,表示他打算在前51年元旦親自向皇帝表示效順。

    這樣,他便徹底履行了漢朝貢納制度要求的全部形式。

     從漢朝的觀點來看,呼韓邪的朝觐旅行無疑是它同匈奴關系史中最重要的一件事。

    它确實是自從公元前200年高帝平城之敗以來關系模式的一次重大的改變。

    部分是作為一種權宜之計的手段,但可能也是為史無前例的勝利所陶醉,漢朝授予單于不是通常情況下的榮譽,而是對單于加以一種&ldquo松散的控制&rdquo。

    [46]單于更多的是作為一個對抗的國家元首而不是作為臣屬來對待。

    在皇帝接見時,他被指定位于所有其他王公貴族之上。

    當典禮主持者正式将他引到皇帝寶座之前時,不是用他個人名字而是用正式稱号來稱呼,視作皇帝的一位藩臣。

    而且,他甚至被免除了向漢帝行跪拜禮。

     在财政和物質方面,呼韓邪也因履行貢納制度而得到豐厚的報酬。

    [47]當他在首都停留時,他從皇帝那裡接受了下列物品:黃金20斤(5公斤),錢20萬,衣服77套,8000匹絲織品,以及絮6000斤(1500公斤)。

    他還得到15匹馬。

    當呼韓邪回家時,他帶走了680千升糧食。

     貢納制度中的财政部分證明對匈奴來說是特别有吸引力的。

    自從第一次朝觐的行動得到漢朝的慷慨回報以後,呼韓邪要求在前50年第二次緻敬,并在前49年親自向皇帝呈獻禮品。

    這時帝國的禮物增加為110套衣服,9000匹絲織品,8000斤(2000公斤)絮。

    從前50年到前1年,和單于效順相聯系送到匈奴的絲見表10。

     很可能因為他一直害怕遭到他的兄弟郅支單于的攻擊,呼韓邪不敢頻繁前往中國。

    至少這是他自己對公元前49年在第二次緻敬和前33年第三次緻敬之間長期間隔作出的解釋。

    [48]在呼韓邪的辯解中可能包含某些真實性;隻是在公元前33年以前不久郅支才被消滅。

    公元前36年,一個剛毅的低級官員陳湯争取到西域都護甘延壽的幫助,召集了一支遠征軍,成功地擊潰邪支,并把他的首級作為戰利品送到長安。

    這次冒險行動是地方上籌劃的,中央政府事先并未同意;甚至有關诏旨的公布也缺乏應有的授權。

    兩位官員認為他們應主動地以這種方式行事,因為此事如果提出,他們是否獲準付諸行動,很值得懷疑。

    他們的憂慮确是有根據的,因為當事情向長安報告時,對待他們的态度是有節制的寬容,甚至隻是勉強承認他們的戰功。

    在這時,漢朝政治家并不熱衷于參與遠離本土的糾紛。

    [49] 表10 帝國給匈奴的禮物 當内部情況使他不能脫身時,單于便派遣一名自己的代表代替他帶着貢品前往漢朝宮廷。

    例如,公元前31年複株累繼承呼韓邪成為單于時,他嗣位的周圍情況有些可疑。

    他立即送一位新王子到中國做人質,并在公元前28年派一位王呈獻貢品。

    但直到公元前25年,他才親自前來表示效順。

     對漢朝來說,它從政治上非常重視單于的效順。

    如同表10所清楚表示的那樣,漢朝為單于表示效順的每一次訪問增加禮物,以此鼓勵他的到來。

    事實上,維持貢納制度的費用比起較早的婚姻聯盟制度要高得多。

    例如,在公元前89年,當單于和漢朝商議重新訂立婚姻協定時,他僅要求每年支付糵酒萬石,稷米五千斛,雜缯萬匹,它如故約,這表明在更早的和親協定下漢朝的支付一定低于這些數目。

    [50] 據班固說,和親協定之所以失敗是由于和匈奴從邊境襲擊的所得相比,給與的東西太少。

    [51]但是,早在公元前3年,漢朝已感到單于的朝觐旅行為國庫造成了沉重的負擔,有些朝廷官員甚至從純粹經濟立場出發加以反對。

    [52]事實無可争辯地表明,在政治上考慮,貢納制度比起和親來有如此的優越性,以緻漢朝願意為此付出更高的代價。

    漢朝堅持将貢納制度規定為三個基本因素,即朝觐、質子和貢賦。

    呼韓邪的對手郅支單于和漢朝的關系可以為此提供例證。

    當邪支單于知道他的兄弟歸附中國時,在公元前53年他也送了一個兒子到漢朝去做人質。

    然後在公元前51年和公元前50年郅支兩次分别派使者向皇帝獻貢品,希望就有利的和解一事和呼韓邪競争。

    但是郅支單于不能履行三項義務中最重要的一條即朝觐,因而他從未被接納入貢納體系之中。

     在貢納制度下,匈奴在字面的各種意義上仍維持一個獨立國的地位和充分的領土完整。

    如同和親時期一樣,長城繼續成為漢與匈奴之間的分界線。

    在公元前8年,漢朝要求得到一塊有價值的匈奴的帶狀地,該地伸入漢朝邊境的張掖郡。

    但是單于斷然拒絕了這一要求,并說,這塊土地多少世代以來一直是他們的領土,根據宣帝和呼韓邪單于之間的最初的協議,長城以北的一切土地屬于匈奴。

    [53]但是在其他方面貢納關系明顯地與和親關系不同。

    例如,匈奴帝國不再是平等地位的&ldquo兄弟&rdquo之國,而是漢的外臣。

     在貢納制度下匈奴政治地位的下降,也從漢朝拒絕締結另一次婚姻聯盟反映出來。

    公元前53年,呼韓邪利用朝觐之行的時機要求允許他成為皇帝的女婿。

    但是,過去作為榮譽賜給單于的女性至少名義上是公主,現在不同了,元帝賜給他一名叫做王嫱(昭君)的宮女&mdash&mdash可是她恰恰是中國曆史上最著名的美人。

    在貢納制度下,再沒有漢朝公主嫁給單于了。

    [54] 北匈奴與南匈奴 當呼都而屍單于(又名輿,公元18&mdash48年)統治時,中國進入了一個大的政治動亂時期,它以王莽的新朝沒落開始,而以光武帝重建漢朝告終。

    匈奴抓住時機恢複對西域以及鄰近民族(特别是烏桓)的統治。

    [55]不用說,中國與匈奴之間的貢納關系也中斷了。

    公元24年,更始帝(23&mdash25年在位)要求匈奴按貢納制度恢複與漢朝的關系。

    呼都而屍單于回答說: 匈奴本與漢為兄弟。

    匈奴中亂,孝宣皇帝輔立呼韓邪單幹,故稱臣以尊漢。

    今漢亦大亂,為王莽所篡,匈奴亦出兵擊莽,空其邊境,令天下騷動思漢。

    莽卒以敗而漢複興,亦我力也,當複尊我。

    [56] 呼都而屍單于颠倒貢納體制的說法是很認真的。

    在公元25年,他宣布立盧芳為帝,盧是一位邊境豪富,他曾聲稱自己是武帝的後裔。

    [57]單于這樣做的理由是,當一個漢朝宗族來歸順匈奴時,他應該受到如呼韓邪一樣的待遇。

    在他統治的鼎盛時,呼都而屍甚至以自己和著名的祖先冒頓相比,有幾個方面證明這個對比是有道理的。

    首先,在東漢王朝的最初年代,光武帝對匈奴的政策是一種綏靖政策。

    他&ldquo卑辭厚币,以待來使&rdquo。

    其次,匈奴對漢代中國發起多次襲擊。

    第三,呼都而屍在中國北部邊境的地方首領中間找到了強有力的同盟者,如盧芳和彭寵。

    按照這種狀況漢朝與匈奴之間的關系的确使人想起了冒頓時代的模式。

     但是相似之處與現實相比更多是表面的。

    主要由于地方主義在匈奴中間的增長,呼都而屍從來沒有可能樹立像冒頓那樣的無可争辯的權威。

    例如,當呼都而屍指定他的兒子為太子,從而違反了已故的呼韓邪宣告的兄弟相繼原則時,他的侄子右方日逐王比是如此憤怒,以緻拒絕出席匈奴宮廷的年會。

    作為前一個單于的長子,比無疑對嗣位有合法的權利。

    [58]但更重要的是,作為右方的日逐王,比已在匈奴帝國的南部建立了牢固的權力基礎。

    這樣,在公元48年,即呼都而屍的兒子蒲奴繼承單于的寶座兩年以後,南部的擁有總數4萬至5萬兵力的八個匈奴部落宣布比是他們的單于。

    [59]匈奴再一次分為兩個集團,在整個後漢時期各自稱為南匈奴和北匈奴。

     一方面由于北匈奴的難以對付的壓迫,另一方面由于廣泛蔓延的自然災害如饑荒和傳染病,單于比決定效法他的祖父呼韓邪的榜樣,在公元50年帶領南匈奴歸入漢朝的貢納體制。

    為了完成他的新的義務,單于不但派質子到漢朝宮廷,而且在漢朝使節面前跪拜接受皇帝的诏旨,以表示他的歸順。

    不用說,南匈奴為這一歸順得到很好的報酬。

    除了得到金印和其他标識以示榮譽之外,單于還從漢朝收到1萬匹缯,2500公斤絲,500千升谷物和36萬頭牲畜。

    [60] 後漢與南匈奴 中國的貢納制度在後漢應用于南匈奴時經曆了幾次重大的變化。

    第一,貢納制度變得更加嚴格地正規化。

    在匈奴方面,單于的政治地位現在清楚的是一位&ldquo臣&rdquo。

    制度要求他在每年年底派遣護送貢品的人和質子前往漢朝。

    與此同時,皇帝将派遣一位帝國使者(&ldquo谒者&rdquo)護送以前的質子回到單于的宮廷。

    這些貢納的行程是如此準時,以緻手據報道新舊質子經常在來去中國的道路上相遇。

    很可能,由漢朝宮廷設計的這種輪換質子制度,目的在于擴大中國對所有未來的匈奴領袖們的影響。

     就漢朝而言,皇帝給予匈奴統治階級各色各樣人物的禮物和給予整個南匈奴的财政援助也以年度為基礎而正規化了。

    例如,賜給匈奴使節的絲織品總數固定為1000匹,賜給匈奴貴族則為1萬匹。

    根據一位中國朝廷官員的奏疏,公元91年這一年提供給南匈奴的物資價值100900000文。

    [61] 第二,對貢納制度的控制更加嚴密,以将南匈奴置于漢朝的監督之下。

    公元50年,建立了一個管理匈奴事務的新官職&mdash&mdash使匈奴中郎将。

    [62]該官員的職責除了監督他們的活動和動向之外,還專門參與匈奴人民中間争端的司法裁定。

    這些職責要求該官員到處陪伴單于,因此根本違背了呼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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