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窗鬼談》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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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坡在嶺表,所與遊者,各随其人高下,談諧放蕩,不複為畛畦[1]。

    有不能談者,則強之說鬼。

    [2]于乎!坡公之賢,尚喜說鬼,子知信其事而喜之耶?抑亦如觀演劇衏衏[3],使人為之自娛者耶?顔魯公、李邺侯、韓昌黎[4]諸子,皆好談神怪,亦自為偃師,弄幻玩假,使人悲喜驚怪者耶?蓋說怪亂,古亦不少,獨孔子不語焉。

    左氏傳經[5],屢載神怪。

    後之修史者,莫不說神述怪,使人疑且惑。

    而如鄙史小說,莫不一涉神怪。

    顧緣人情所好而然乎! 凡說奇談怪者,多系傳聞,叩其遭遇者,或渺茫荒惑,無可淮者矣。

    而衆犬應聲,以蚓為蛇,以蛇為龍;三人成虎,遂至特書,傳于後世。

    此所以世間多奇談怪說也。

    蒲留仙書《志異》,其徒聞之,四方寄奇談;袁随園編《新齊諧》[6],知己朋友,争贻怪聞,于是修其文、飾其語,至絢爛偉麗,可喜可愛。

    而有計算相違,事理不合者,不複自辯解焉,讀者亦不咎焉。

    遊戲之筆,固為描風镂影,不可以正理論也。

    然亦自有勸懲誠意,聊足以警戒世,是以為識者所賞,不可與《水浒》《西遊》同日而語也。

     餘壯年環遊四方,每聞一奇事、一怪談,必書以貯之。

    間有關世教者,非複可棄也。

    夫教誨人,自有方,從其所好導之,其感亦自速。

    若以所不好誘之,徒費辭而終無益爾。

    餘修斯編,欲投其所好,循循然導之正路,且雜以诙谑,欲使讀者不倦,且為童蒙綴字之一助也。

    稿成,東陽堂主人刻之,又使都門畫工圖之,以上石版,濃淡緻密,不誤毫厘,亦足以為畫學之一助。

    嗚呼!餘也使人說,又自潤色談之,雖不能入聖門,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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