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論說話快捷或說話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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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人人皆備各種才能的[1]。

     口才也如此。

    有人伶牙俐齒,說話快捷,随時能夠臨場發揮,應付自如;而另一些人則慢條斯理,不經深思熟慮,決不說一句話。

    正如人們提出女人應根據自身的優點進行形體健美訓練一樣,對于口才,也要因人而定:鑒于當今最需口才的職業是布道者和律師,我建議,說話緩慢者最好去布道,而說話快捷者最好當律師。

    因為布道者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準備,布道時順序漸進,沒有間斷;而律師的職業需要你随時加入辯論,對方的反駁無法預料,會把你原先的思緒打亂,因此必須随機應變。

     教皇克雷蒙七世 在克雷蒙教皇與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于馬賽會面[2]時,原來安排普瓦耶,一位享有盛譽的職業律師,向教皇緻歡迎辭。

    律師花了很長時間精心準備,據說在應該緻辭的那天還從巴黎帶來了講稿。

    可是,教皇擔心緻辭内容可能會冒犯他身旁其他君王的使者,因此,就把他認為此刻該講的話題通告給法國國王,但與普瓦耶先生準備的恰恰相反。

    因此,普瓦耶準備好的講稿就派不了用場,需要即席準備另一個緻辭。

    可是,普瓦耶感到力不從心,隻得把這個任務交給杜貝萊主教大人。

     做律師比布道要難,可是我覺得,至少在法國,稱職的律師要多于稱職的布道者。

     我以為,做事迅速、敏捷是性格所緻;而沉着、緩慢則是理性所為。

    有些人沒有時間準備,就會啞口無言,還有些人有時間準備不會比沒有準備時講得更好,這兩者都讓人不可思議。

    有人說,塞維呂斯·卡西尤斯不加思考時,講話更加精彩;他并不勤奮,而擅長臨場發揮;他講話時如果受到幹擾,隻會對他有利,他的對手不敢刺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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