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祀典的改定和月令的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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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翻開古書來看,覺得秦以前的國家宗教是很簡單的。

    最大的祭禮是郊,一年一次,祭的是天,也把天子的最有功德的祖先去配享。

    例如周人,他們的始祖是後稷,後稷在農事上是有大功勞的,所以他們在郊祭時便以後稷配天,連帶祈求年谷的豐登。

    其次是社,這仿佛像現在的城隍廟和土地堂一樣,無論大都小邑,都有社廟;上自天子,下至庶民,都有他的社。

    他們不但在那邊祭後土之神,就是碰見大水、大火等災難,或是日食等災難的預示,都要擊鼓殺牲而祭。

    逢到打仗,出兵和班師時都須祭社;獻俘也在那邊。

    因為那邊成了軍事機關,所以即在太平的時候也要借着社祭陳列軍器,好像開國防博覽會似的;齊國的社尤其有名。

    社既是代表國土,又作國防的中心,再加上了民食的稷,國家的意義已完全,所以“社稷”二字就成了國家的代名詞。

    郊社之外,又有宗廟,是祭祖先的;又有旅和望,是祭國内的名山大川的。

    寥寥落落,隻有這幾種。

    要拿陰陽五行之說來分配,至多把郊配陽,社配陰;五行便無從說起。

    好在那時還沒有系統的陰陽五行說,用不着人們發愁。

     那時的祀典比較可和五行說接近的,是秦國的祀上帝。

    然而秦文公在鄜衍祭白帝,秦宣公在渭南祭青帝,秦靈公在吳陽祭黃帝和炎帝,都是随時随地建立,并沒有顧到五行的方位。

    到漢武帝時,他在長安西北的甘泉建了泰畤壇去祭天,在長安東面的汾陰建了後土祠去祭地,也沒有按照着方位。

    這種不擇地的設置,足見其時尚沒有極嚴密的陰陽五行說,所以不曾處處受着這些規律的束縛。

    武帝又喜歡求神仙,任方士,以緻許多的民間信仰都變成了國家宗教。

     武帝以後,陰陽五行的學說經過經師們的鼓吹,這空氣愈來愈濃重了,簡直籠罩着一切。

    他們以為屬于木的一定居東,屬于火的一定居南,屬于土的一定居中,屬于金的一定居西,屬于水的一定居北;少陰為西,太陰為北,少陽為東,太陽為南,都是一定不移的方位。

    既有這些嚴格的學說,于是以前的種種宗教建設大家看得不順眼了。

    成帝初即位(建始元年,公元前32年),丞相匡衡奏言:“帝王的事務沒有比郊祀更重的,所以從前的聖王都盡心極慮地規定這制度。

    他們祭天于南郊,為的是就陽;祭地于北郊,為的是就陰。

    上天受天子的祭飨是在天子的都城裡的。

    現在天子住在長安,祭天反到太陰方面的甘泉去,祭地反到少陽方面的汾陰去,和古禮太不合了。

    應當把這天地的祀典搬到都城來舉行,從此祭天于南郊,祭地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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