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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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導讀 本篇以“公平”命名,主要是闡述君王處理政事,貴在公正平允。

    太宗強調官員處事不公,奸邪之徒就有機可乘,正直的人難免受冤枉;然而官員處事公平,鑽營的人就沒有得逞的機會。

    所以“聖君任法不任智,任公不任私”。

    而要達到公正平允,就必須提高人們的道德修養。

    所以“上君撫世,先其本而後其末,順其心而履其行。

    心情苟正則奸慝無所生,邪意無所載矣。

    ”可以說政治教化是推行至公之道的關鍵,如此久而久之,吏治與社會風氣就會煥然一新。

     太宗初即位,中書令房玄齡奏言:『秦府舊左右未得官者,共怨前官及齊府左右處分之先己1。

    』太宗曰:『古稱至公者,蓋謂平恕無私。

    丹朱、商均,子也,而堯、舜廢之2。

    管叔、蔡叔,兄弟也,而周公誅之3。

    故知君人者4,以天下為心,無私于物。

    昔諸葛孔明,小國之相5,猶曰「吾心如稱,不能為人作輕重」況我今理大國乎?朕與公等,衣食出于百姓,百姓人力已奉于下,而上恩未被于下。

    今所以擇賢才者,蓋為求安百姓也。

    用人但問堪否6,豈以新故異情7?凡一面尚相親,況舊人而頓忘也!才若不堪,亦豈以舊人而先用?今不問其能不能,而直言其怨嗟,豈是至公之道耶!』 1處分之先己:比自己先安排職務。

    處分,分派工作、職務。

     2“丹朱、商均”三句:堯知道自己的兒子丹朱不肖,不能授以天下,于是廢棄了他,而授天下給舜。

    舜的兒子商均也不肖,舜廢棄了他,把天下傳給禹。

     3“管叔、蔡叔”三句:管叔、蔡叔都是周文王的兒子,周公的兄弟。

    後來挾殷纣的兒子武庚作亂,周公旦承成王之命,誅武庚、殺管叔、流放蔡叔。

     4君人:統治百姓。

    君,作動詞,君臨、統治。

     5“昔諸葛孔明”二句:諸葛亮為三國時蜀國丞相,故稱為“小國之相”。

     6堪:能。

     7新故:新人、故人。

    即新認識的人、老熟的人。

     譯文 太宗剛即位,中書令房玄齡上奏說:“秦王府的部下未獲封官的人,都埋怨前太子東宮及齊王府的部下比自己先得到安排職位。

    ”太宗說:“古時認為最公平的,是公正而沒有私心。

    丹朱是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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