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戊戌政變及庚子義和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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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和團者,《各國立約始末記》雲:“嘉慶十三年,仁宗谕饬江南、安徽、河南、山東諸省,嚴懲聚衆設會,即有義和團名目。

    ”而揭“扶清滅洋”為幟,自稱有神術,可避槍炮,蓋利用社會心理之弱點而起者也。

     清廷之變法,始于戊戌。

    先是德宗親政後,大權仍在孝欽後手中。

    德宗頗有圖治之意,而為後所尼(新進之臣,首被擢用者為文廷式,自編修擢為侍讀學士。

    廷式者,德宗所寵珍、瑾二妃之師也。

    妃兄志銳亦擢為侍郎。

    孝欽杖二妃,谪志銳于烏裡雅蘇台。

    廷式托病去,後亦被褫職。

    時光緒二十年也。

    明年,德宗密令翁同龢拟變法诏十二道,孝欽知之,撤同龢毓慶宮行走。

    侍郎汪鳴銮、長麟亦坐是革職)。

    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恭親王死,孫毓汶亦罷,翁同龢以師傅舊恩,頗贊維新之議。

    是時時局亦益棘,而革新之機漸熟。

     中國與外人之接觸,以廣東為最早,人民之通知外情,亦以廣東為最。

    故變法之議及革命之舉,皆起于是焉。

    康有為者,南海人,早主變法之議,初以蔭生上書,不達。

    甲午之戰,有為令各省舉人入都會試者上書,請遷都續戰,并陳變法之計,亦不達。

    嗣後有為又上書者二,膠州事起,又上書陳救急之計,前後上書凡五,得達者惟一。

    德宗頗善之。

    公車上書之後,有為設強學會于京師,為禦史楊崇伊所劾,封禁。

    其徒梁啟超,設《時務報》于上海,大唱變法維新之論,舉國聳動,風氣驟變。

    是年四月,德宗始擢用有為、啟超等,行新政。

    朝臣之守舊者,倚孝欽以尼之。

    有為等乃有圍頤和園,劫遷太後之謀。

    時袁世凱繼胡燏棻練新兵于天津,譚嗣同說之,世凱洩其事于榮祿。

    八月六日,後再臨朝,幽帝于瀛台。

    殺有為弟廣仁及譚嗣同、劉光第、楊深秀、楊銳、林旭,有為、啟超走海外,新政盡廢。

    後欲捕有為、啟超,外人以為國事犯,弗聽。

    後立端郡王載漪之子傅儁為大阿哥(繼穆宗後),欲圖廢立,而有為立保皇黨于海外,諸華僑時電請聖安,以沮其謀。

    後使人以廢立意諷示各公使,各公使亦反之。

    經元善等在上海合紳民電争廢立,後欲捕之。

    元善走澳門,報館在租界者多诋後,後欲禁之,又不得,于是後積怒外人,排外之心漸熾。

     戊戌變法主要内容表 1898年6月11日,光緒帝下诏宣布變法維新,其間頒布了100多道變法诏令,内容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

     義和團者,《各國立約始末記》雲嘉慶十三年,仁宗谕饬江南、安徽、河南、山東諸省,嚴懲聚衆設會,即有義和拳名目。

    揭“扶清滅洋”為幟,自稱有神術,可避槍炮,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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