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考異卷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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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大中大夫、提舉西京嵩宗福宮、二柱國、河内郡開國公、食邑二千六百尺,食實。
封壹阡戶臣司馬 光奉 敕編集。
唐紀十六 乾符三年七月,宋威擊王仙芝,破之。
實錄:去年十二月,宋威自青州與副使曹全晸進軍擊王仙芝,仙芝敗走。
按仙芝若以去年十二月敗走,中間半年,豈能靜處?蓋實因威除招讨使連言之。
其實仙芝敗在此月,不在十二月也。
十二月,鄭畋請以崔安潛代宋威,張自勉代曾元裕。
實錄雖于此月載畋所上書,亦不言行與不行。
新紀遂于此言安潛為諸道行營都統,李琢為招讨草賊使,自勉副之。
按明年,威元裕為使副猶如故,新紀誤也。
安南戍兵逐李瓒,新紀在四年十二月,今從實錄。
黃巢言五千餘衆安所歸,仙芝巢初起時雲數月閑衆至數萬,至此才有五千者,蓋烏合之衆,聚散無常耳。
王仙芝、黃巢分道而去。
王坤驚聽錄曰:乾符四年丁酉仲夏,天示彗星,草寇。
黃巢、尚君長奔突,即五年戊戌之歲。
狂寇王仙芝起自郓封而侵汝鄭,即大寇黃巢、尚君長并賊帥之徒黨僅一千餘人,攻陷汝州雲雲。
又曰:黃巢望閩、廣而去。
仙芝指郓州南行。
尚君長期陳、蔡閑取群兇之願,三千餘寇屬仙芝,君長,二千餘人屬黃巢所管。
明年二月,仙芝陷鄂州,巢陷郓州,則非巢趣閩、廣,仙芝趣郓也。
王坤此書,年月事迹,差舛尤多,但擇其可信者取之。
四年二月,南诏國号鶴拓,亦号大封人。
徐雲虔南诏錄曰:南诏别名鶴拓,其後亦自稱大封人,是以封為國号也。
四月,黃巢、尚讓保查牙山。
舊紀:四年三月,巢陷郓州。
七月,入查牙山,與王仙芝合。
五年二月,君長、仙芝皆死,尚讓以兄遇害,大掠淮南。
舊傳:五年八月,王铎斬王仙芝。
先是,尚君長弟讓以兄奉使見誅,率部衆入查牙山,黃巢、黃揆昆仲八人率盜數千依讓。
按實錄,乾符二年,仙芝陷曹、濮,巢巳起兵應之。
三年十二月,招讨副都監楊複光奏:草賊尚讓據查牙山,官軍退保鄧州。
四年四月,黃巢引其衆保查牙山。
其年冬,君長乃死。
驚聽錄:巢與仙芝俱入蕲州,以仙芝獨受官而怒敺仙芝傷面,由是分隊時君長亦在座,非仙芝死後巢方依讓也。
又按舊紀,仙芝死後,王铎始為都統讨賊。
而舊傳雲:王铎斬仙芝,又先雲殺張璘,乃陷廣州,先雲陷華州,方攻潼關。
叙事颠錯不倫,今從實錄。
五年二月,李克用殺假文楚,據雲州,趙鳳後唐太祖紀年錄曰:乾符三年,河南水災盜寇蜂起,朝廷以假文楚為代北水陸發運、雲州防禦使以代支谟時歲薦饑文楚削軍人衣米,諸軍鹹怨。
太祖為雲中防邊督将部下争訴以軍食不充請具聞奏。
邊校程懷信康君立等十餘帳日嘩于太祖之門,請共除虐帥以謝邊人。
衆因大噪擁太祖上馬。
比及雲中,衆且萬人。
城中械文楚出以應太祖。
後唐闵帝時,史官張昭遠撰莊宗功臣列傳曰:康君立為雲中牙校事防禦使假文楚。
時天下将亂,代北仍歲阻饑,諸部豪傑鹹有嘯聚邀功之志。
文楚法令稍峻,軍食轉饷不給,戍兵咨怨。
雲州沙陀兵馬使李盡忠私謂君立等曰:假公儒者,難與共事。
方今四方雲擾,皇威不振,丈夫不能于此時立功立事,非人豪也。
吾等雖擁部衆,然以雄勁聞于時者,莫若李振武父子,官高功大,勇冠諸軍。
吾等合勢推之,則代北之地,旬月可定,功名富貴,事無不濟也。
時武皇為沙陀三部落副兵馬使,在蔚州,盡忠令君立私往圖之,曰:方今天下大亂,天子付将臣以邊事,歲偶饑荒,便削儲給。
我等邊人,焉能守死?公家父子素以威惠及五部,當共除虐帥,以謝邊人。
武皇曰:予家尊在振武,萬一相逼,俟予禀命。
君立曰:事機巳洩,遲則變生。
鹹通十三年十二月,盡忠夜帥牙兵攻牙城,執文楚及判官柳漢璋、陳韬等,擊之于獄,遂自知軍州事。
遣君立召太祖于蔚州。
是月,太祖與退渾、突厥三部落衆萬人趨雲中。
十四年正月六日,至鬥雞台,盡忠遣監軍判官符印請太祖知留後事。
七日,盡忠械文楚、漢璋等五人送鬥雞台,軍人亂食其肉。
九日,太祖權知留後府牙受上三軍表,請授太祖大同防禦使,懿宗不悅。
時巳除盧簡方代文楚,未至而文楚被害。
實錄:乾符元年十二月,李克用殺大同軍防禦使假文楚自稱防禦留後,塞下之亂,自茲始矣。
薛居正五代史君立傳皆與莊宗列傳同,惟削去李盡忠名,但雲君立與薛鐵山、程懷信、王行審、李存璋等謀,悉以盡忠語為君立之語,雲君立等乃夜谒武皇,言曰:方今天下大亂雲雲。
衆因聚谏,擁武皇。
比及雲州,衆且萬人,師營鬥雞台,城中械文楚以應武皇之軍。
既收城,推武皇為大同軍防禦留後,衆狀以聞。
舊紀:鹹通十三年十二月,李國昌小男克用殺雲州防禦使假文楚,據雲州,自稱防禦留後。
乾符五年正月,沙陀首領李盡忠陷遮虜軍,窦浣遣康傳圭率土團二千屯代州。
将發,求賞呼噪,殺馬步軍使鄧虔。
有唐末三朝見聞錄者,不著撰人姓名,專記晉陽事。
其書雲:乾符五年戊戌,窦浣自前守京兆尹拜河東節度使,在任便,值大同軍變,殺防禦使假文楚。
正月二十六日軍于石窯,二十七日到白泊,二十九日至靜邊軍,三十日築卻四面城門。
二月一日,在城将士三人共賞絹一匹。
監軍使差仇判官聞奏。
李盡忠等準诏,各賞馬一匹、銀鞍辔一副、銀三铤、銀碗一枚、絹一束、錦二匹、紫羅三匹。
諸軍将銀碗絹等三日,李盡忠卻入。
四日,兩面馬步五萬餘人城四面下營。
五日,又賞土團牛酒。
六日,監軍使送牌印與李九郎。
七日,城南門樓上系縛下假尚書柳漢璋、雍侍禦陳韬等四人,尋分付軍兵于鬥雞台西剮卻,又令馬軍踐踏卻骸骨。
八日,李九郎被土團馬步軍約二千人持弓刀送上。
與舊紀五年事微合。
實錄亦頗采之,雲:五年正月壬戌,窦浣奏沙陀首領李盡忠寇石窯、白泊至靜邊軍。
二月,奏李盡忠求賞。
诏賞馬一匹、銀鞍勒、綿絹等。
按莊宗列傳,舊紀克用殺文楚在鹹通十三年十二月。
歐陽修五代史記取之。
太祖紀年錄在乾符三年,薛居正五代史新沙陀傳取之。
見聞錄在乾符五年二月,新紀取之。
惟實錄在乾符元年,不知其所據何書也。
克用既殺文楚,豈肯晏然安處,必更侵擾邊陲,朝廷亦須發兵征讨。
而自乾符四年以前,皆不見其事。
唐末見聞錄叙月日,今從之。
以盧簡方為大同防禦使。
舊紀:鹹通十三年七月,以前義昌節度使盧簡方為太仆卿。
十二月,以振武節度使李國昌為雲州刺史、大同軍防禦等使。
國昌稱病辭軍務,乃以太仆卿盧簡方為雲州刺史,充大同軍防禦等使。
上召簡方于思政殿,謂之曰:卿以滄州節制屈居大同,然朕以沙陀、退渾撓亂邊鄙,以卿曾在雲中,惠及部落,且忍屈為朕此行,具達朕旨,安慰國昌,勿令有所猜嫌也。
十四年正月辛未,以雲、朔暴亂,代北騷動,賜盧簡方诏曰:近知大同軍不安,殺害假文楚、李國昌小男克用主領兵權。
又曰:若克用暫勿主兵務,束手侍朝廷除人,則事出權宜,不足猜慮。
若便圖軍柄,欲奄大同,則患系久長,故難依允。
料國昌輸忠效節,必當巳有指揮。
簡方準诏谕之,國昌不奉诏,乃诏太原節度使崔彥昭、幽州節度使張公素出師讨之。
三月,以簡方為振武節度使,至岚州。
率實錄,乾符元年十二月,簡方除大同,二年正月賜诏,亦不雲使彥昭、公素讨之。
蓋舊紀、實錄各随假文楚死之後,載除簡方及诏書使事相接續耳,恐皆未足據也。
舊紀所雲太原、幽州讨之,蓋因叙後來事。
實錄所以不取者,方知招谕未必攻讨也。
唐末見聞錄又雲:五年四月,敕除簡方振武節度使,五月卒。
實錄亦在五年,而雲六月卒,蓋約奏到之月耳。
今從三朝見聞錄。
曾元裕破王仙芝,斬之。
實錄:元裕奏大破王仙芝于黃梅縣,殺戮五萬餘人,追至曹州南華縣,斬仙芝,傳首京師。
舊紀:二月,王仙芝餘黨攻江西,招讨使宋威出軍屢敗之,仍宣诏書谕仙芝。
仙芝緻書于威求節, 威僞許之。
仙芝令其大将尚君長、蔡溫玉奉表入朝,威乃斬君長、溫王以徇。
仙芝怒,急攻洪州,陷其郛。
宋威赴援,與賊戰,大敗之,殺仙芝。
傳首京師。
君長弟讓與黃巢大掠淮南,舊傳曰:齊克讓為兖州節度使,以本軍讨仙芝。
仙芝懼,引衆曆陳、許、襄、鄧,無少長皆虜之,衆号三十萬。
三年七月,陷江陵。
十月,又遣将徐唐莒陷洪州。
時仙芝表請符節,不允,以宋威為荊南節度招讨使。
楊複光為監軍。
複光遣判官吳彥宏谕以朝旨釋罪,别加官爵。
仙芝乃令尚君長、蔡溫玉、楚彥威相次詣阙請罪,且求恩命。
時宋威害複光之功,并擒送阙,敕于狗脊嶺斬之。
賊怒,悉精鈗擊官軍,威軍大敗,複光收其餘衆以統之。
朝廷以王铎代為招讨。
五年八月,收複荊州,斬仙芝首,獻于阙下。
新傳:黃巢自蕲州與王仙芝分其衆,尚君長入陳、蔡。
巢北掠齊、魯,衆萬人,入郓州,殺節度使薛崇,進陷沂州,繇颍、蔡保查岈山,引兵複與仙芝合圍宋州。
會自勉救兵至,仙芝解而南,度漢,攻荊南,陷之,賊不能守。
巢攻和州,未克。
仙芝自圍洪州,取之,使徐唐莒守。
進破朗、嶽,遂圍潭州,觀察使崔瑾拒卻之。
乃向浙西,擾宣、潤,不能得所欲,身留江西,趣别部還入河南。
帝诏崔安潛歸忠武,複起宋威、曾、元裕以招讨使還之,而楊複光監軍。
複光以诏谕賊,仙芝遣尚君長等詣阙請罪,又遺威書求節度。
威陽許之,上言與君長戰,擒之。
複光固言其降,命侍禦史與中人即訊,不能明,卒斬之。
仙芝怒,還攻洪州,入其郛。
威自将往救,敗仙芝于黃梅,斬五萬級,獲仙芝,傳首京師。
當此時,巢方圍毫州未下,君長弟讓帥仙芝潰黨歸巢。
新、舊傳叙賊所經曆皆不同,又雲宋威殺仙芝,今皆從實錄。
黃巢改元王霸,續寶運錄:乾符元年,黃巢聚衆于會稽反,建元曰王霸元年。
舊傳:先是,尚君長弟讓以兄見誅,率衆入查牙山。
黃巢、黃揆昆仲八人率盜數千依讓,月餘,衆至數萬,陷汝州,虜刺史王鐐,大掠關東。
官軍加讨,屢為所敗,其衆十餘萬。
尚讓乃與群盜推巢為王,曰沖天大将軍,仍署官屬,蕃鎮不能制。
新傳曰:尚君長弟讓率仙芝潰黨歸巢,推巢為王,号沖天大将軍,署拜官屬,驅河南、山南之民十餘萬掠淮南,建元王霸。
今從之。
巢請降,诏以為右衛将軍,竟不至。
舊傳:及
封壹阡戶臣司馬 光奉 敕編集。
唐紀十六 乾符三年七月,宋威擊王仙芝,破之。
實錄:去年十二月,宋威自青州與副使曹全晸進軍擊王仙芝,仙芝敗走。
按仙芝若以去年十二月敗走,中間半年,豈能靜處?蓋實因威除招讨使連言之。
其實仙芝敗在此月,不在十二月也。
十二月,鄭畋請以崔安潛代宋威,張自勉代曾元裕。
實錄雖于此月載畋所上書,亦不言行與不行。
新紀遂于此言安潛為諸道行營都統,李琢為招讨草賊使,自勉副之。
按明年,威元裕為使副猶如故,新紀誤也。
安南戍兵逐李瓒,新紀在四年十二月,今從實錄。
黃巢言五千餘衆安所歸,仙芝巢初起時雲數月閑衆至數萬,至此才有五千者,蓋烏合之衆,聚散無常耳。
王仙芝、黃巢分道而去。
王坤驚聽錄曰:乾符四年丁酉仲夏,天示彗星,草寇。
黃巢、尚君長奔突,即五年戊戌之歲。
狂寇王仙芝起自郓封而侵汝鄭,即大寇黃巢、尚君長并賊帥之徒黨僅一千餘人,攻陷汝州雲雲。
又曰:黃巢望閩、廣而去。
仙芝指郓州南行。
尚君長期陳、蔡閑取群兇之願,三千餘寇屬仙芝,君長,二千餘人屬黃巢所管。
明年二月,仙芝陷鄂州,巢陷郓州,則非巢趣閩、廣,仙芝趣郓也。
王坤此書,年月事迹,差舛尤多,但擇其可信者取之。
四年二月,南诏國号鶴拓,亦号大封人。
徐雲虔南诏錄曰:南诏别名鶴拓,其後亦自稱大封人,是以封為國号也。
四月,黃巢、尚讓保查牙山。
舊紀:四年三月,巢陷郓州。
七月,入查牙山,與王仙芝合。
五年二月,君長、仙芝皆死,尚讓以兄遇害,大掠淮南。
舊傳:五年八月,王铎斬王仙芝。
先是,尚君長弟讓以兄奉使見誅,率部衆入查牙山,黃巢、黃揆昆仲八人率盜數千依讓。
按實錄,乾符二年,仙芝陷曹、濮,巢巳起兵應之。
三年十二月,招讨副都監楊複光奏:草賊尚讓據查牙山,官軍退保鄧州。
四年四月,黃巢引其衆保查牙山。
其年冬,君長乃死。
驚聽錄:巢與仙芝俱入蕲州,以仙芝獨受官而怒敺仙芝傷面,由是分隊時君長亦在座,非仙芝死後巢方依讓也。
又按舊紀,仙芝死後,王铎始為都統讨賊。
而舊傳雲:王铎斬仙芝,又先雲殺張璘,乃陷廣州,先雲陷華州,方攻潼關。
叙事颠錯不倫,今從實錄。
五年二月,李克用殺假文楚,據雲州,趙鳳後唐太祖紀年錄曰:乾符三年,河南水災盜寇蜂起,朝廷以假文楚為代北水陸發運、雲州防禦使以代支谟時歲薦饑文楚削軍人衣米,諸軍鹹怨。
太祖為雲中防邊督将部下争訴以軍食不充請具聞奏。
邊校程懷信康君立等十餘帳日嘩于太祖之門,請共除虐帥以謝邊人。
衆因大噪擁太祖上馬。
比及雲中,衆且萬人。
城中械文楚出以應太祖。
後唐闵帝時,史官張昭遠撰莊宗功臣列傳曰:康君立為雲中牙校事防禦使假文楚。
時天下将亂,代北仍歲阻饑,諸部豪傑鹹有嘯聚邀功之志。
文楚法令稍峻,軍食轉饷不給,戍兵咨怨。
雲州沙陀兵馬使李盡忠私謂君立等曰:假公儒者,難與共事。
方今四方雲擾,皇威不振,丈夫不能于此時立功立事,非人豪也。
吾等雖擁部衆,然以雄勁聞于時者,莫若李振武父子,官高功大,勇冠諸軍。
吾等合勢推之,則代北之地,旬月可定,功名富貴,事無不濟也。
時武皇為沙陀三部落副兵馬使,在蔚州,盡忠令君立私往圖之,曰:方今天下大亂,天子付将臣以邊事,歲偶饑荒,便削儲給。
我等邊人,焉能守死?公家父子素以威惠及五部,當共除虐帥,以謝邊人。
武皇曰:予家尊在振武,萬一相逼,俟予禀命。
君立曰:事機巳洩,遲則變生。
鹹通十三年十二月,盡忠夜帥牙兵攻牙城,執文楚及判官柳漢璋、陳韬等,擊之于獄,遂自知軍州事。
遣君立召太祖于蔚州。
是月,太祖與退渾、突厥三部落衆萬人趨雲中。
十四年正月六日,至鬥雞台,盡忠遣監軍判官符印請太祖知留後事。
七日,盡忠械文楚、漢璋等五人送鬥雞台,軍人亂食其肉。
九日,太祖權知留後府牙受上三軍表,請授太祖大同防禦使,懿宗不悅。
時巳除盧簡方代文楚,未至而文楚被害。
實錄:乾符元年十二月,李克用殺大同軍防禦使假文楚自稱防禦留後,塞下之亂,自茲始矣。
薛居正五代史君立傳皆與莊宗列傳同,惟削去李盡忠名,但雲君立與薛鐵山、程懷信、王行審、李存璋等謀,悉以盡忠語為君立之語,雲君立等乃夜谒武皇,言曰:方今天下大亂雲雲。
衆因聚谏,擁武皇。
比及雲州,衆且萬人,師營鬥雞台,城中械文楚以應武皇之軍。
既收城,推武皇為大同軍防禦留後,衆狀以聞。
舊紀:鹹通十三年十二月,李國昌小男克用殺雲州防禦使假文楚,據雲州,自稱防禦留後。
乾符五年正月,沙陀首領李盡忠陷遮虜軍,窦浣遣康傳圭率土團二千屯代州。
将發,求賞呼噪,殺馬步軍使鄧虔。
有唐末三朝見聞錄者,不著撰人姓名,專記晉陽事。
其書雲:乾符五年戊戌,窦浣自前守京兆尹拜河東節度使,在任便,值大同軍變,殺防禦使假文楚。
正月二十六日軍于石窯,二十七日到白泊,二十九日至靜邊軍,三十日築卻四面城門。
二月一日,在城将士三人共賞絹一匹。
監軍使差仇判官聞奏。
李盡忠等準诏,各賞馬一匹、銀鞍辔一副、銀三铤、銀碗一枚、絹一束、錦二匹、紫羅三匹。
諸軍将銀碗絹等三日,李盡忠卻入。
四日,兩面馬步五萬餘人城四面下營。
五日,又賞土團牛酒。
六日,監軍使送牌印與李九郎。
七日,城南門樓上系縛下假尚書柳漢璋、雍侍禦陳韬等四人,尋分付軍兵于鬥雞台西剮卻,又令馬軍踐踏卻骸骨。
八日,李九郎被土團馬步軍約二千人持弓刀送上。
與舊紀五年事微合。
實錄亦頗采之,雲:五年正月壬戌,窦浣奏沙陀首領李盡忠寇石窯、白泊至靜邊軍。
二月,奏李盡忠求賞。
诏賞馬一匹、銀鞍勒、綿絹等。
按莊宗列傳,舊紀克用殺文楚在鹹通十三年十二月。
歐陽修五代史記取之。
太祖紀年錄在乾符三年,薛居正五代史新沙陀傳取之。
見聞錄在乾符五年二月,新紀取之。
惟實錄在乾符元年,不知其所據何書也。
克用既殺文楚,豈肯晏然安處,必更侵擾邊陲,朝廷亦須發兵征讨。
而自乾符四年以前,皆不見其事。
唐末見聞錄叙月日,今從之。
以盧簡方為大同防禦使。
舊紀:鹹通十三年七月,以前義昌節度使盧簡方為太仆卿。
十二月,以振武節度使李國昌為雲州刺史、大同軍防禦等使。
國昌稱病辭軍務,乃以太仆卿盧簡方為雲州刺史,充大同軍防禦等使。
上召簡方于思政殿,謂之曰:卿以滄州節制屈居大同,然朕以沙陀、退渾撓亂邊鄙,以卿曾在雲中,惠及部落,且忍屈為朕此行,具達朕旨,安慰國昌,勿令有所猜嫌也。
十四年正月辛未,以雲、朔暴亂,代北騷動,賜盧簡方诏曰:近知大同軍不安,殺害假文楚、李國昌小男克用主領兵權。
又曰:若克用暫勿主兵務,束手侍朝廷除人,則事出權宜,不足猜慮。
若便圖軍柄,欲奄大同,則患系久長,故難依允。
料國昌輸忠效節,必當巳有指揮。
簡方準诏谕之,國昌不奉诏,乃诏太原節度使崔彥昭、幽州節度使張公素出師讨之。
三月,以簡方為振武節度使,至岚州。
率實錄,乾符元年十二月,簡方除大同,二年正月賜诏,亦不雲使彥昭、公素讨之。
蓋舊紀、實錄各随假文楚死之後,載除簡方及诏書使事相接續耳,恐皆未足據也。
舊紀所雲太原、幽州讨之,蓋因叙後來事。
實錄所以不取者,方知招谕未必攻讨也。
唐末見聞錄又雲:五年四月,敕除簡方振武節度使,五月卒。
實錄亦在五年,而雲六月卒,蓋約奏到之月耳。
今從三朝見聞錄。
曾元裕破王仙芝,斬之。
實錄:元裕奏大破王仙芝于黃梅縣,殺戮五萬餘人,追至曹州南華縣,斬仙芝,傳首京師。
舊紀:二月,王仙芝餘黨攻江西,招讨使宋威出軍屢敗之,仍宣诏書谕仙芝。
仙芝緻書于威求節, 威僞許之。
仙芝令其大将尚君長、蔡溫玉奉表入朝,威乃斬君長、溫王以徇。
仙芝怒,急攻洪州,陷其郛。
宋威赴援,與賊戰,大敗之,殺仙芝。
傳首京師。
君長弟讓與黃巢大掠淮南,舊傳曰:齊克讓為兖州節度使,以本軍讨仙芝。
仙芝懼,引衆曆陳、許、襄、鄧,無少長皆虜之,衆号三十萬。
三年七月,陷江陵。
十月,又遣将徐唐莒陷洪州。
時仙芝表請符節,不允,以宋威為荊南節度招讨使。
楊複光為監軍。
複光遣判官吳彥宏谕以朝旨釋罪,别加官爵。
仙芝乃令尚君長、蔡溫玉、楚彥威相次詣阙請罪,且求恩命。
時宋威害複光之功,并擒送阙,敕于狗脊嶺斬之。
賊怒,悉精鈗擊官軍,威軍大敗,複光收其餘衆以統之。
朝廷以王铎代為招讨。
五年八月,收複荊州,斬仙芝首,獻于阙下。
新傳:黃巢自蕲州與王仙芝分其衆,尚君長入陳、蔡。
巢北掠齊、魯,衆萬人,入郓州,殺節度使薛崇,進陷沂州,繇颍、蔡保查岈山,引兵複與仙芝合圍宋州。
會自勉救兵至,仙芝解而南,度漢,攻荊南,陷之,賊不能守。
巢攻和州,未克。
仙芝自圍洪州,取之,使徐唐莒守。
進破朗、嶽,遂圍潭州,觀察使崔瑾拒卻之。
乃向浙西,擾宣、潤,不能得所欲,身留江西,趣别部還入河南。
帝诏崔安潛歸忠武,複起宋威、曾、元裕以招讨使還之,而楊複光監軍。
複光以诏谕賊,仙芝遣尚君長等詣阙請罪,又遺威書求節度。
威陽許之,上言與君長戰,擒之。
複光固言其降,命侍禦史與中人即訊,不能明,卒斬之。
仙芝怒,還攻洪州,入其郛。
威自将往救,敗仙芝于黃梅,斬五萬級,獲仙芝,傳首京師。
當此時,巢方圍毫州未下,君長弟讓帥仙芝潰黨歸巢。
新、舊傳叙賊所經曆皆不同,又雲宋威殺仙芝,今皆從實錄。
黃巢改元王霸,續寶運錄:乾符元年,黃巢聚衆于會稽反,建元曰王霸元年。
舊傳:先是,尚君長弟讓以兄見誅,率衆入查牙山。
黃巢、黃揆昆仲八人率盜數千依讓,月餘,衆至數萬,陷汝州,虜刺史王鐐,大掠關東。
官軍加讨,屢為所敗,其衆十餘萬。
尚讓乃與群盜推巢為王,曰沖天大将軍,仍署官屬,蕃鎮不能制。
新傳曰:尚君長弟讓率仙芝潰黨歸巢,推巢為王,号沖天大将軍,署拜官屬,驅河南、山南之民十餘萬掠淮南,建元王霸。
今從之。
巢請降,诏以為右衛将軍,竟不至。
舊傳: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