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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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十一年大明嘉靖三十五年
春正月
1月1日
○辛酉朔,上行望闕禮後,問安于聖烈仁明大王大妃殿。
百官以權停禮,陳賀于仁政殿。
〈時大王大妃因蔔者之言,避禦于昌德宮。
〉大駕未還宮時,百官又以權停禮,陳賀恭懿王大妃殿于勤政殿。
未時,上還宮,大殿賀禮則停罷。
〈因大臣之啓請也。
〉 史臣曰:「元日陳賀,禮之大者,臣子之所不敢廢也。
今之大臣,徒以禮之煩數,己之勞動,啓罷大禮,於汝心安乎?於此可見權歸大臣,而任情直行也。
其不敬甚矣。
」 ○南方、北方如火氣。
日微暈。
1月2日 ○壬戌,以義禁府囚譯官韓希壽公事,下于政院曰:「其供辭:『以懿惠公主〈淸原尉韓景祿所尙公主。
〉家,以成婚事,請貿段子』雲,故自差備,〈大內傳通之處有門。
〉招淸原府院君〈韓景祿以功封君。
〉問之,則與希壽〈江上搜檢禦史樸淳處,見捉黑段子七十匹。
〉之言無異,如是判付矣。
知悉。
」〈史臣曰:「國家於赴京私貿之禁,其法嚴矣。
公主安得請其私貿於譯官,又安得冒達于上,以脫譯官之罪乎?其慢上侮法,極矣。
自上不治其罪,反從其請,判付方鞫之公事,末減罔赦之罪犯,女謁大行矣,國法大壞矣。
嗚呼!自是之後,戚裡之驕橫漸極,而私貿之放肆,誰得禁乎?」〉 1月3日 ○癸亥,日暈,兩珥,戴。
1月4日 ○甲子,諫院啓曰:「京畿水軍節度使金舜臯,本以喜功生事之人,前爲鹹鏡北道節度使,首唱伊應巨島設鎭之策,開釁邊境,緻有西水羅作賊之禍。
非徒勞動軍民,又羞辱國家,物情至今憤鬱。
而性又誇誕,大言無實,爲備邊司提調,於衆坐中發言曰:『倭寇何足患?使吾得精兵二千,雖賊來無數,足以制之。
』自古知用兵之道者,未有發言如此其易者。
況京畿新設水營,凡關防、機務、支供等事,皆出於新水使處置得宜。
若非愼密之人,必有貽弊後日之事。
如舜臯者,決不堪任。
請遞,於諸將中,十分揀選差遣。
且臣等伏見義禁府囚人譯官韓希壽招辭,現捉黑段子七十匹內,二十匹,乃懿惠公主家私貿雲,而自上不推覈其罪,而隻命照律。
臣等未知希壽所稱懿惠公主家私貿,爲法當而供於招辭乎?凡私貿,藥材外,一切勿爲,乃國法也。
自上守法,當堅如金石,加有犯法之人,不論權貴,一切治罪可也。
法若一撓,後弊無窮。
安可以戚裡之故,廢其經常之法?韓景祿,非不知私貿之禁,而以貿資,公然付希壽,其不畏法甚矣。
希壽旣受貿資以去,而於禁府推鞫之時,指稱公主家物,以爲免罪之地,其爲奸濫,莫甚於此。
冬至使任鼐臣、書狀官金慶元,旣受糾檢之任,而譯官所帶私貿,矇然不察,緻令譯官,猥濫至此,其失職大矣。
請韓希壽,依法推治,韓景祿推考,任鼐臣、金慶元,依事目施行。
」答曰:「金舜臯事如啓。
韓希壽,已命照律治罪,有何更爲依法推治之事乎?不允。
韓景祿及使、書狀,竝推考可也。
」希壽事,久啓,以私貿受去,改照律。
〈史臣曰:「花梁地僻,固非控制諸鎭之處,而新設水營,防禦不甚關,而其害則大矣。
朝廷之設營,不得其當也。
嗚呼!一國之民,不遑寧息,壯者長立於行伍,弱者見侵於保率,無一夫秉耒耜,而田卒汙萊。
今年秋成之望永絶,衣食之源已竭,民將何所依乎?寇賊未至,而邦本已悴,今之國事,未知何如也。
」〉 1月5日 ○乙醜,憲府啓曰:「韓希壽被捉段子,多至七十七匹。
所貿之價,豈盡人參正布,而飾詐納段。
自上亦信其招辭,非徒不窮訊其價之爲何物,而又還給現捉段子,極爲未便。
請窮訊價物,而其段子沒官。
」答曰:「韓希壽事,有何未盡而更爲窮訊乎?私貿雲者,亦非欲自用也。
無識之人,不知法禁而受去,豈可沒官乎?不允。
」久啓不允。
1月7日 ○丁卯,日北有珥,色內赤外黃白。
1月9日 ○己巳,兵曹啓曰:「今者武科覆試臨迫,取人之數,不得已預定之矣。
議諸大臣,則於初試六百人內,取三百人,殿試則以此數試才爲坐次雲。
或欲取二百五十人雲,或以爲如此,則人數過多,殿試一日內恐難畢試,隻取二百人爲當雲。
未知從何議乎?」傳曰:「此非平時,故欲廣取武才矣。
取二百人可也。
」 ○以李重慶爲弘文館校理,姜暹爲副校理。
1月10日 ○庚午,禮曹判書洪暹啓曰:「高陽副正億孫,有他婢妾子,而未贖身,故其妻願以女子之次子,奉祀事上言,而判下內,未贖身賤妾子奉祀未便,依願施行。
臣等考諸《大典》繼後條,則嫡妾俱無子者,以本宗爲後,而無外孫爲後之例。
若依判付爲公事,則禮文與父子之倫,皆毀矣。
請議于大臣。
」沈連源、尙震、尹漑議:「神不享非類。
是故凡奉祭祀,當以同姓親屬主之。
世俗嫡妾無子者,以外孫作收養,爲一家私政者,容或有之,而亦未合禮。
況自該曹立法,許令奉祀,有乖倫理,恐不可開例。
」傳曰:「法不當,故議得如此矣。
以一家之政,使自處置可也。
」 ○諫院啓曰:「朝廷之淸選,莫如讀書堂、舍人司。
居是地者,皆一時之名士也。
賜暇之員,以讀書養氣爲事,而時有弛張之道,亦可也。
但下人作弊,不加禁戢,耽玩聲妓,不勤讀書,豈國家優待書堂之意也?至於舟車,各有所屬,舍人司濫占私用,極爲未便。
前因繕修之時,臺諫請以議政府所占車子,歸於漢城府,卽蒙允諭矣。
此非但繕修之時所當行也。
以事體言之,舟車何得屬於舍人司乎?今者諉以繕修已畢,舍人司行用如前,其不顧公議甚矣。
況今車夫等。
經繕修之後,疲困已極,而舍人司差役之使,朝夕繼至,不勝其苦,將盡逃散。
自上每加矜恤之意,澤不下究,臣等不勝痛憤。
請舟車,依法皆屬工曹、漢城府,自今以後,讀書堂舍人司官員,如前不改者,推考治罪。
」答曰:「舍人司舟車,行用已久,不可屬於該司。
但如前恣行差役,則至爲非之矣。
今後禁戢,勿令泛濫,而仍前恣行者,則推考治之可也。
賜暇之員,當以讀書爲事,而下人作弊,不可禁戢,耽玩聲妓,不勤讀書雲。
臺諫必有聞見而啓之,分明更啓。
」諫院回啓雲:「論列其弊,而不請其罪者,隻欲以今後不改者,推考治罪也。
」答曰:「妓工設立本意,專爲國家祭享、宴饗,而非爲書堂也。
近日招緻妓工之員,令法司分辨推考可也。
」〈其後讀書堂官員樸啓賢、金繼輝、柳顯善、姜克誠、洪天民、樸淳六員見推。
〉 1月12日 ○壬申,兵曹啓曰:「武科試取之數,議于大臣,則三公與本曹之意以爲:『此非常時之例,取二百人爲當,殿試時規矩,以騎射及貫革、片箭中,酌而試之,則日限無不足之理。
』府院君尹元衡議:『二百過多,不無僥倖之患,當取一百』雲。
」傳曰:「二百非徒似有僥倖,出身之後,若不盡用,沈滯者必多,亦豈無冤?不可不慮。
三公、兵曹,更議以啓。
」三公等回啓曰:「雖取二百人,甄拔任用,各當其材,而如僉使、萬戶及禁軍,亦以此塡差,則自無沈滯之患,故以二百啓之。
」答曰:「如啓。
」 ○政院啓曰:「今朝日候昏霧,內外觀象監候察官,登臺候望,則雨種或如黑色菉豆,或如佐槐〈草名〉實,收拾以啓。
」傳曰:「雨種之異,連緜不絶,憂慮不已。
」 ○夜,月暈。
1月14日 ○甲戌,憲府啓曰:「黃海道黃州、鳳山、載寧、安嶽,土地斥鹵沮洳,唯蘆葦茂盛,居民取之以資生業,其來已久。
故去癸醜年,諫院論啓,還給貧民,旣已蒙允。
爲該曹者,雖有仍屬內需司之命,所當據公論堅執,而泛然行移,使國家有與民爭利之嫌,至爲非矣。
今者鳳山居民八十餘名,以生理無路,呈狀訢悶,果爲矜惻。
請依前日諫院所啓,勿屬內需司,許民取利。
近因年兇,稅入不敷,倉廩虛竭,經費不足。
司贍綿布,亦以邊患,前年所用,幾至五百餘同,其餘支用亦多,一年所用,過於所入之數,雖節省浮費,亦將難繼。
昭容金氏穀價,自上爲先王後宮,特命以司贍寺綿布給之。
當此國儲虛竭,邊圉多事之時,何必汲汲以久遠庫藏之物,還償年久納穀之價,以虧大計乎?請依戶曹公事,以慶尙道布子題給。
」答曰:「鳳山等官盧田,可屬於內需司,故已令仍屬矣。
昭容金氏穀價事,先王後宮,累呈上言,故令司贍寺給價也。
不允。
」久啓,皆不允。
○大司諫樸民獻等上箚。
略曰: 近年以來,非常之變,慘酷之災,畓至駢臻,劉向所謂將亡之兆,胡安國所謂天之示變者,無不現矣,近日又有雨種之異。
臣等不暇遠考古事,往年連歲雨種,其後民罹兇歉之貢,國被寇盜之禍,其應甚慘。
今者又有往年之災。
以殿下之明聖,其於遇災恐懼之道,宜無所不至,然以臣等耳目所覩記言之,殿下所以修人事答天譴者,槪乎其未也。
臣等竊觀朝廷之間,私情日勝,公道掃地,人物注擬之際,務從公道,雖有上敎之丁寧,請托之行,紛紜如前。
軍官自望之時,主將擇之,雖有臺諫之論啓,片簡之請,苟且依舊,銓曹之官,亦不能自由。
時人至有言曰:「察訪、別坐、僉使、萬戶、軍官,皆有定價。
」此雖時人已甚之言,世道之不淑,於此可知。
雖然,一時之習,尙在於人君風化之政,而其本在於一心之正。
苟有偏私之繫,其何以正朝廷,其何以正百官乎?今者惻怛之敎,勤恤之政,雖日下之,而弊風未祛,民瘼未除。
言者以爲,今之內外之辨,未嚴也,內需之弊,愈甚也。
韓景祿犯私貿之禁,殿下何必問於差備,背主臧獲之投托者,內需司何以受之?如此之弊,螮蝀於治化,而求其穚弊政消天災,不亦難乎?嗚呼!應災之道,固當先其本而後其末然豈如本末兼擧之爲美也?先儒以側身修行,爲應災之本,以避殿減膳,爲應災之末。
此則以先後輕重而言之也,非以爲從事於其本,而不擧乎其末也。
人君遇災,而不爲避殿減膳,則所謂恐懼修省者,將何以見之哉? 答曰:「予以否德,叨承丕緖,衆災疊現,心懷戰慄,罔知攸措。
欲爲避殿,而當修應災之本,不必擧文具末節,故不爲矣。
請托之弊,不能卒革,良可嘆也。
內需之弊愈甚雲,未知到今愈甚之事也。
景祿非如朝官,可問於差備,故欲知虛實而招問也。
箚辭,當留意焉。
」 ○以樸忠元爲承政院右副承旨,閔時中爲司憲府持平。
1月15日 ○乙亥,領議政沈連源、左議政尙震、右議政尹漑啓曰:「昔在祖宗朝,凡邊方備禦之事,專委兵曹,中宗朝丁醜年間,別設備邊司。
厥後朝議以爲未便,故罷之,至辛醜年復設,至今行之。
雖然邊備諸事,不使兵曹主之,別設他局,甚妨事體。
況提調員多,議論動經數日,坐緻稽緩,以失機會,其害甚大。
請依祖宗朝故事,凡幹軍政,皆使兵曹掌之。
」答曰:「欲革備邊司之意,前旣啓之矣,自上之意,亦已盡言。
在平時猶不可卒革,況於事變憂慮之時,尤不可輕議。
自上以爲不可革也。
」沈連源又啓曰:「上敎至當。
三公掌軍國重事,雖不稱都提調之號,若有大事,自然隨參。
臣請勿稱都提調。
」答曰:「如啓。
」 ○夜,月暈。
1月17日 ○丁醜,上迎勑幹光化門外。
〈進獻咨紙,帝乃降勑。
〉○日微暈,有兩珥。
黑氣一道,自日上直上天中,長一匹布許,暫時而滅。
夜,月暈。
1月18日 ○戊寅,上禦朝、夕講。
○以禮曹公事,〈豐基郡守韓琦,奪白雲洞書院所屬之田,付與寺刹事。
〉傳于政院曰:「觀此公事,實若至此,則豐基郡守,豈止於推考而已乎?使本道觀察使,作急審驗馳啓可也。
」 ○夜,月暈。
1月19日 ○己卯,上禦夕講、夜對。
○夜,月微暈。
1月20日 ○庚辰,夜,有星見于軫星北五六度許,似有芒角,指西,暗亂不明。
1月21日 ○辛巳,上禦朝講、輪對、夕講。
○傳于政院曰:「元子輔養官,則今年夏,自上當命某某宰相矣。
來丁巳年秋,封世子後,於冬至使之行奏請,則戊午春,天使必來矣。
此意諭三公、領府事〈尹元衡。
〉及禮曹、承文院。
」 ○以南原囚人丁詮事,〈掘尹仁恕父墳。
〉遣史官,收議于三公、領府事。
沈連源議:「丁詮掘破人墳之罪,當不至於死,且匿名書,當初不宜取實而推鞫,但以承服而還諱,故乃加拷訊。
然至於十九次之多而發明。
初非關係國家之事,而必欲究竟,恐乖欽恤之仁。
以已服之辭,科斷何如?」〈尙震、尹漑議同。
〉尹元衡議:「湖南,人心頑悍,雖因小嫌,必發其父母之塚。
此風不可不革。
匿名書,在法不可取。
但當初旣因尹仁恕之啓命推,而筆迹比對,小無可疑,故一一承服,及其結案取招時,知其罪重,還諱不服,其情尤爲頑黠。
禹齡〈丁詮之子。
〉以證父之故,數多加刑,果爲未安,丁詮則正犯之人,以十九次受刑,遽爲分揀,則恐乖懲惡之道。
〈當初尹仁恕泣訴於元衡,故其議如此。
〉傳于政院曰:」三公議則如一,以已服招辭,照律可也。
「 ○日暈。
左有珥。
夜,艮方如火氣。
彗星見於軫星東北七八度許,尾指西南,長一尺餘,色微白。
○慶尙監司馳啓曰:「奉化縣巨川,雖大旱,未嘗斷流,而今忽斷流雲。
」 1月22日 ○壬午,上禦朝講。
正言李憲國曰:「頃見禮曹公事,則韓琦至爲無狀。
前者周世鵬、李滉作書院於安裕所居之鄕,以屬公田屬之,以供儒生,而自上賜號及書冊,崇儒重道之意至矣。
韓琦以所屬之田,給於空門雲,洪暹在此,豈偶然聞而啓之乎?洪暹曰:『書院地形深遽,可合藏修之所,而且有田以供儒生,故士之往棲者甚多,而非初試入格者,則不許。
韓琦以年少子弟,使往讀書,迷劣之人,挾父兄之勢,淩轢儒生,故儒生皆散去』雲。
其奪田事,則非韓琦之所爲,乃內需司之所爲也。
然爲韓琦者,宜報監司,轉達于朝廷,然後給之可也。
不報監司,徑自給之,此則韓琦之失也。
」 ○上禦晝講。
○夜,流星出弧星,入天社星,狀如梨,尾長一二尺許,色赤。
彗星見於軫星東北八九度許,在大微東垣外,尾指西南,長一尺餘,色微白。
1月23日 ○癸未,沈連源、尹漑啓曰:「近來災變疊現,又有彗星之變,臣等俱以無似,冒處相位故也。
退黜臣等,而擇任賢相,則可以弭災矣。
請速遞免。
」〈史臣曰:「連源爲相,頗有殖貨之譏,然以靑陵之父,據首相之位,而權勢不至於薰炙,性又恭謹,無戕物害人之心,時人以此炙之。
漑精敏有才,而無器局,性又諂侫,每於經席之上,必窺聖意所在,而回互其說,居家極其奢侈。
唯以善於華語,爲一身長技。
置諸六卿,亦其不稱,況在具瞻之地乎?」〉答曰:「近者災變連綿,又有星變,此自上不德不能,仰答天譴之故也。
勿辭。
」連源等仍啓曰:「避殿減膳,雖末節,然內外、本末,不可不兼擧。
避殿、減膳何如?」答曰:「依所啓當避殿、減膳耳。
且召災緻變,亦豈不由於人之冤悶乎?令刑曹及八道,審理冤獄,使無積滯可也。
」連源等又啓曰:「求言雖似文具,然遇災則不得已爲之。
況有所懷者,不無其人?請求言。
」答曰:「如啓。
」 ○下求言敎: 王若曰,粵念災祥之有徵,實由善惡之所召。
揆諸天而不爽,驗乎人而靡違。
盍求緻祥之方,用飭轉災之術?予以寡昧,叨守丕基。
恒憂懼如一日,式克至十餘年。
冀見小康之成效,反緻衆孽之疊現。
天屢雨種,地輒震動。
頑礦反且鳴焉,長川流復斷焉。
日蝕三朝,雷號深冬,白虹貫日,黑霧蔽天;非常之變,可愕之災,無歲無之,愈出愈怪。
無名芒角之妖星,是乃暗亂之毒彗。
已足怪於聽聞,亦豈出於偶然?斯不見弔於仁愛之天,其何能免乎傷敗之至?言念及此,若無所容。
感於渺冥,雖未知某事之當應;驗必昭著,夫豈非是予之攸速邊?視諸已往,可知將來。
心爲出治之原,而有所未正歟?民乃邦家之本,而有所不恤歟?朝綱不振歟?兵政不修歟?學校廢而然歟?異端盛而然歟?敎化不明乎?法令不一乎?爵賞失中歟?刑獄多冤歟?公道不行歟?賄賂盛行歟?公私儲竭而奢侈毀俗歟?宮闈不嚴,名器紊亂,士習偸靡,賢良遺棄歟?凡此數事,足以緻變而召災;豈無一言,可以省愆而糾繆?避殿、減膳,旣擧應天之具;陳善、閉邪,當進格王之言。
必盡露其肺肝,期少補於國家。
雖激訐而過中,竟優容而褒直。
斯嘉言之罔伏,將災咎之旋消。
體予疚懷,遍諭中外。
○夜,彗星見於軫星東北十一度許,在大微東垣外,尾指西南,長一尺五六寸餘,色白。
流星出張星下,入坤方天際,狀如鉢,尾長二三尺許,色赤。
1月24日 ○甲申,諫院啓曰:「臣等伏見買誼師保之篇,敎養之道,貴在幼少之時。
其要在於擇前後左右之人,而三代之禮,至擇保姆之人,其愼擇近侍,可知也。
伏見元子,岐嶷夙成,皇天之所保佑,宗社之所攸屬,億萬年無疆之休,又係於此,則其所以重國本,而永國天命者,其可以不至乎?請依中廟輔養仁宗之例,差出端謹之人,使之進見敎導,而自上敎以當待夏節,斟酌差出。
臣等不知天下之事,豈有大於輔養元子,而反同凡常之事,姑待後日乎?臣等近聞樸漢宗,又侍元子,不勝駭愕。
漢宗,本以詭譎驕傲之人,用心行事,極爲無狀,一國之人,無不知之。
使元子知其姓名,已爲不可。
其可使知其面目乎?況一國臣民鹹曰:『吾君之子。
』其顒望之心,爲如何哉?若聞漢宗得侍元子,則孰不缺望乎?命哲、命吉兇,正在今日。
輔養官,請速差出,俾任導迪之責,使漢宗屛迹,以遠不正之人。
」〈史臣曰:「漢宗,賦性奸狡,自中宗朝,入侍掖庭,爲承傳之任。
當仁宗未寧時,知病勢無復可望,旋廢侍衛,卽附大王大妃殿,交通外內,助成禍亂,參衛社功臣,封密城君。
至是恃功挾勢,鴟張無忌,物論憤鬱,莫敢開口,而又令入侍元子之所,人皆驚愕。
終以此陞崇品,死於牖下,可勝痛哉!」〉答曰:「元子輔養,予豈不欲速爲乎?然自上斟酌以處之也,在下不可迫促也。
當依前命,以夏節爲之。
漢宗雖曰詭譎驕傲,前已懲之,不可每論。
且合侍於元子之所,故非偶然計而送之也。
」久啓不允。
〈史臣曰:「漢宗,以陰譎之資,昵侍元子,其他日之禍,必基於此。
國家危亡之兆已著焉。
爲臺諫者,所當牽裾批鱗,危言讜論,期於回天可也,而一無切直之辭,反以二三月論啓爲久,而遽卽停之可乎?彼小小彈劾之事,煩論不已,以塞其責,而國家大事,則視爲尋常,不爲力爭。
如以爲吾君不能而停之,則是孟子所謂賊也。
臺諫如是,又何取哉?噫!」〉○日暈兩珥。
夜,坤方、巽方、北方如火氣。
三角山白雲峰腰巖石崩,長四十尺。
1月25日 ○乙酉,夜,月微暈。
1月26日 ○丙戌,彗星見於太微東垣外,在軫星十四度,去北極七十九度,尾指西南,長二尺五六十餘,焰入太微東垣內九卿星下,色白。
流星出太微垣五諸侯星,入翼星,狀如拳,色白,其行屈曲無尾。
1月27日 ○丁亥,日微暈。
夜,雲開處,彗星暫見還隱。
坤方、南方,如火氣。
1月28日 ○戊子,兵曹曰:「近來日氣漸和,且有非常之災,上下皆爲惶懼。
此單子中人,〈書武臣罷散。
〉皆武臣可用之人,如有事變,不得已用之。
此人等若散在四方,則倉卒之際,難爲聚合。
若付習讀或內禁衛或軍職,而聚在京師,則雖有事變,可以用之也。
罷散之員,啓請收敍,極爲重大,不得已敢啓。
」傳曰:「褒貶居下,經二年收敍,亦法也。
辛敬輿等,罷職未久,高琬等奪告身亦不久,事變未出之時,徑爲收敍未便。
此人等聚于京中,有事變則或付軍職而送之可也。
今不可收敍也。
」 ○彗星見於太微東垣外,在角宿初度,去北極六十五度,尾指西南,長三尺餘,光芒射及東垣第五星,色白。
黑氣一道,自巽方至坤方布天,良久而滅。
開城府南部井中,如牛吼六七度而止,井邊大石,良久搖動。
1月29日 ○己醜,彗星見於周鼎星上,在角宿三度,去北極五十八度,尾指西南,長三尺五寸許,焰及諸侯星上第一星,色白。
流星出南河星,入北極星下,大如鉢,尾長七八尺許,色白。
流星出北鬥第一星,入紫微東垣第一星,狀如梨,尾長一二尺許,色白。
北方如火氣。
慶尙道陜川日暈兩傍,復有二日竝生,日色或黃或黑,良久乃滅。
二月 2月1日 ○庚寅朔,夜一更,彗星見於寅地。
自二更至五更,彗星見於招搖星上,在亢宿初度,去北極四十四度,尾指西南,長四尺許,色白。
巽方南、坤方,如火氣。
流星出尾星,入南方天際,狀如拳,尾長二三尺許,色赤。
2月2日 ○辛卯,以高景虛爲兵曹正郞,黃瑞爲司諫院獻納,李元祐爲會寧府使。
○夜一更,彗星見於艮地。
自二更至五更,彗星見於天槍星,在亢宿八度,去北極三十二度,光芒至北鬥杓第一星,尾長五尺許,色白。
又有如風水相激聲,自東方向西方。
2月3日 ○壬辰,上禦晝講于思政殿簷下。
〈時以災變避正殿。
〉檢討官樸啓賢曰:「近來天災物怪,疊見層出。
稽之古史,則山崩泉竭,彗孛飛流,亂亡之兆也。
昔宋神宗時,有大水之災,司馬光請罪己求言,則陳疏闕下者數千餘人。
近日雖有求言之敎,無一人陳疏者。
言路似塞,至爲寒心。
傳聞江原道蔚陵島,黑鳥蔽天,飛出沿海等處。
此非常有之物,有似爲氣所驅。
黃海道豐川地,黃黑鼠遍野相戰,黃鼠敗死布地雲,都下喧騰。
此雖虛傳,訛言不祥,請速訪問。
」上曰:「災不虛生,必有其應。
天地乖戾,未知又有何事,自上憂慮罔極。
」 ○傳于政院曰:「今日經筵官所啓,黑鳥黃鼠等事,下書于本道監司,虛實訪問可也。
」 ○上禦夕講。
○夜,彗星見紫微東垣內。
自三更至五更,彗星在尙書星、陰德星間,去北極二十度,尾指西南,光焰及天床星,長五尺許,色白。
2月4日 ○癸巳,禮曹啓曰:「庶孽許通事目內,良妾子至孫許通應赴試者,其母及其祖母邊良籍,幷考覈。
今者武科入門官,以鄭德命〈德命以停擧,擊錚訴冤,而令禮曹詳察故雲。
〉祖母之所生母良籍,不得現納,故不令許赴雲。
若幷考祖母所出之地,皆無痕咎然後許赴,則應赴者十無一人。
似非許通庶孽本意,然事目旣如此,其祖母良賤根因,在所當考。
」傳曰:「以法見之,則祖母以上良籍,當考之矣,如此則可赴之人,十無一二。
大臣處遣史官收議。
」沈連源議:「庶孽許通事目內,其母及祖母邊良籍,幷考覈,若有失行及改嫁者,勿許赴雲。
鄭德命內外祖母根腳,必須考覈,定是良人然後,方可許赴。
如不得現納良籍,則似難許赴。
」尙震、尹漑之議亦同。
領中樞府事尹元衡議:「庶孽許通事目內,其母及祖母邊良籍,竝考覈雲者,欲知其祖母之良女與否也。
其當身之於祖母,世代不遠,良賤族派,人所易知。
鄭德命之祖母,若是良女,則許赴無妨。
今若必考祖母之父母邊良籍,然後許赴科擧,則應赴者無人矣。
許通本意,恐非如是也。
」〈史臣曰:「元衡以妾爲妻,其欲許通庶孽,固其本心也。
」〉傳曰:「鄭德命祖母良人與否,兵曹察而許赴可也。
」 ○彗星見於紫微宮內女史星西北,距北極十六度餘,光芒指女禦宮星,尾長四尺餘,色白。
2月5日 ○甲午,彗星見紫微宮東垣北,至北極十八度,氣至五帝坐星,尾長四尺許,指西色白。
流星出織女星,入閣道星,大如鉢,尾長二丈許,色白。
2月6日 ○乙未,流星出太微西垣,入軒轅星下,大如梨,尾長三尺許,色赤。
彗星見紫微宮北傳舍星前,氣至華蓋星,去北極二十三度餘,尾二尺許,指西南,色白。
2月7日 ○丙申,上親傳釋奠祭香祝,禦勤政殿簷下,出文科製述題。
〈宋太祖不以王溥官職授王祐論。
〉平明禦光化門外,試武科。
○諫院啓曰:「今年別試武科,多至二百人。
此雖因倭寇聲息,廣取武士,至於文科則不然,他日不爲宰相、臺諫,又必有人民之責焉。
若取之不重,則一時之望亦輕。
豈可使以次上、次中出身者,取笑於人乎?大抵科擧之法苟且,則一時之人,必生僥倖之心,不如勿取之爲愈也。
請於文科殿試、文武科重試未入格者,分數不多者,竝勿取。
」答曰:「知道。
自上取之之時,當斟酌爲之。
」 ○夜,彗星見於紫微宮後傳舍星北,去北極三十度,尾指西南,長二尺許,色白。
流星出北鬥星下,入北方天際,大如鉢,尾長二三尺,色赤。
○京畿驪州、陽城,地震。
淸洪道淸州,地震。
2月8日 ○丁酉,諫院啓曰:「戶曹參判尹釜,以兩親年老陳達,似若窺避聖節使。
〈釜曾以其父母年過七十啓達。
〉上雖寬而容之,然爲尹釜者,何敢以此上達哉?旣已筮仕,委質於君,身躋宰相之列,榮寵極矣。
一爲赴京之使,便稱親老,以爲窺避之計,其於臣子之義何如?近來此習日長。
若此不已,將不可以爲國。
不可不懲,請尹釜推考。
」答曰:「尹釜,非窺免之計,隻陳情而已,不必推考。
」三啓依允。
○日暈,左珥,冠。
有氣抱在日左,色白。
申時,日又暈兩珥。
重暈,內外暈,皆有背,內赤外靑。
夜,密雲,月微暈,彗星不見。
○黃海道平山地,有聲如雷。
自西北向東南而止,其終如折木聲。
江陰,地震。
2月9日 ○戊戌,夜,密雲彗星不見,四更雲開,彗星暫見艮地。
○慶尙道鹹安、梁山、固城、丹城、東萊、機張、鎭海、巨濟、昌原、泗川、添原、晉州、金海、熊川,地震。
2月10日 ○己亥,上問安于大王大妃殿。
〈時移禦昌德宮。
〉○夜一更,彗星入乾方天際,至四更一點不見,自二點至五更,出見於艮方王良星下,去北極四十一度餘,尾長一尺許,指西,色白。
2月11日 ○庚子,備邊司啓曰:「今者僧軍勿役事,內需司受敎,移牒呈于備邊司矣。
年前緣築城造船等事,調發僧軍,今春尙未畢役,故間有調發之官。
今此公事,若因受敎,行移于各道,使之勿役,則諸寺僧人等,據此爲例,雖有緩急,莫肯從令,則恐非細事也。
況僧人之中,勇力驍健安養休息者,不可勝計,何可諉諸僧類而勿令赴戰乎?且號令當自政院而出可也。
至於內需司受敎牒呈,則政院之外,似若又有喉居之地。
政出多門,雖小事尙且不可,況此用軍大事乎?今若不矯此弊,則軍興多事之際,其弊恐有不可勝言者。
此公事請姑停。
」〈史臣曰:「內需之設,初非帝王至公之道,然在祖宗朝,內需之所典,不過收本宮奴婢之貢,應大內不時之用而已,事雖未公,其弊則少。
今也,幹預外政,恣張威勢,內假受敎之言,外制百司之權。
樸漢宗之詭譎,文繼宗之狡詐,相繼操弄,乃與遠近僧徒,交相締結,共爲唇齒。
非徒於施予之際,極意周旋,甚至於調軍大事,托稱內敎,曲護緇髡,以累聖德。
嗚呼!內需之弊,一至於此也。
且內需司之弊,備邊司猶能言之,居諫諍之地,任弼違之責者,反效金人之緘口,亦獨何哉?」〉答曰:「今非禦敵之時,而築城幾畢。
終歲役僧,頓無休息之時。
姑休其力。
」 ○諫院啓曰:「今者以有武才,堪爲將帥者,勸讀兵書,令東西班文武官二品以上,臺諫、侍從、六曹郞官六品以上,各薦三人,可爲將帥者,所任非輕,而薦擧之人,素無名望,則其薦不重,人誰取信乎?況可爲將帥之人,非人人所可知也。
漢之韓信,唯蕭何知之,唐之郭子儀,唯李白知之。
若非識量高遠,何以知其人之眞可用哉?請令東班堂上以上、西班二品以上,各薦可爲將帥者,文官一人、武臣二人,使之幷讀兵書,而非文武官,則不薦。
」答曰:「如啓。
」 ○夜一更,彗星入於乾方天際,至四更不見。
五更彗星,見于艮方王良星下,去北極四十三度餘,尾長七八寸許,指西南,色白。
2月12日 ○辛醜,上禦思政殿簷下,出文科重試題。
〈策問一道。
〉出禦光化門外,試武科重試。
○左議政尙震,以病呈辭,不允。
○日南有珥。
夜,水星見西方。
流星出昴星,入乾方天際,大如拳,尾長四五尺許,色赤。
月微暈。
彗星見於艮方。
2月13日 ○壬寅,日暈。
夜,月量。
2月14日 ○癸卯,日暈。
2月15日 ○甲辰,夜,彗星見於艮方,去北極四十九度半,色白。
2月16日 ○乙巳,彗星見於艮方,去北極五十度半。
2月17日 ○丙午,以洪曇爲司憲府大司憲,宋麒壽爲刑曹參判,李友閔爲司憲府執義,崔堣、李重慶爲掌令,黃瑞、李文馨爲持平,申汝悰爲司諫院獻納。
○夜,彗星暫見於艮方。
2月18日 ○丁未,上禦晝講。
○有雲形如練布,自乾方至艮方,漸移東方而滅,色白。
彗星見於艮方。
2月19日 ○戊申,上禦朝、晝講,夜對。
○禮曹判書洪暹啓曰:「《大典》立後條:『嫡妾俱無子,告官立同宗支子爲後』者,蓋以有妾子者,不得取他人之子爲後也。
又曰:『雖有妾子,願以弟之子爲後者聽』雲者,蓋以妾子之父生存,而其意不欲食於妾子之手。
若其父旣沒,妾子之嫡母獨存,則不可捨其夫之妾子,而取其夫姪子爲後明矣。
近歲以來,國家執法不堅,或夫沒後,其妻未忘平日猜妬之心,不欲令妾子奉祀,呈上言,願以其夫之姪爲後時,蒙特恩許,以爲後者頗多。
去癸醜年收議三公及該曹,其議曰:『嫡長子有妾子者,非同生之子,勿許爲後。
』自有此議之後,不得爲父後之妾子,或呈上言,或呈該曹,欲破六寸、八寸、十寸兄弟之爲其父後者。
欲從願,則父子曾定,至服養父母之喪者,還爲姪子,事似重難,欲仍定不改,則不但子不得父其父,《大典》『無妾子然後方許立後』之法,亦廢,癸醜年大臣獻議,又將不行矣。
今將幷與癸醜以前久遠爲後者,一一如大臣等議盡改之,而還許妾子爲後乎?將從立法以後計之乎?請更議,以杜紛爭之路。
且彼爲嫡母者上言,每擧『庶人隻祭考妣』之語,不欲以妾子爲後。
臣等詳《大典》本意,則妾子承重之註曰:『妾子承重者,祭其母於私室,止其身。
』觀此註,則專指妾子之承重者,不當幷與某品祭幾代之文,混而論之。
蓋妾子身雖承重,其母爲賤,故祭于私室,止其身,而其承重之父及祖,則自當依士大夫之例祭之,無疑。
今世婦人不欲令妾子奉祀者,必據此爲證,聽之者亦時有異同之論。
此條亦請議定。
」傳曰:「知道。
當收議發落耳。
」領議政沈連源議:「前議:『非同生之子,勿許爲後』雲者,同生之子,於其父爲親孫,故得承祖以上之祀而爲後也,外此則非其孫,故不得承祀矣。
旣知其非類而不得神之享祀,則何論法之先後乎?且稽國法:『庶人隻祭考妣』雲者,專指無職庶賤之人,非指士大夫之妾子也。
《大典》註雲:『妾子承重者,祭其母於私室,止其身。
』觀此則其意可知。
」左議政尙震議:「禮曹取稟立後公事,極爲詳著。
若依癸醜年立法,而自前非同生之子爲後者,一切罷繼,則非徒惹起訟端,妨貴習長,先王判付,亦棄不用,事體未穩,擧行重難。
癸醜年立法以後,違法爲後,則聽理改正爲便。
承重妾子,不在隻祭考妣之列,《大典》註解,亦必載錄。
」右議政尹漑議:「父子,人之大倫,而嫡子無後,則妾子奉祀之法,昭載國典,雖千百世,不可改易者也。
該曹所謂近歲以來,執法不堅雲者,乃一時有司之失,而間有特許者,亦有司不請循典章之過也。
如以天倫爲重,則豈可以一時苟定之父子爲疑,而反使其妾子,不得父其父乎?臣意當遵先王畫一之法爲是。
『庶人隻祭考妣』雲者,指輿臺僕隷之賤而言之。
若士大夫妾子孫,則雖三醫雜類之職,皆與於文武百官之列,奉其先祀,當隨其品。
豈可使隻祭考妣乎?婦人之不欲令妾子奉祀者,必擧此爲言,與聽者之時,有異同之論,皆不解法文而然也。
此何足以更議而定之?」領府事尹元衡議:「法典內:『嫡妾俱無子,立同宗支子爲後』雲,有妾子,不得取他人之子爲後,明矣。
時或有宰相之人,雖有妾子,強欲以姪爲後者,呈上言,自上特命從願,是乃待宰相之權宜也,非人人所得援以爲例也。
況夫死之後,妻獨存焉,捨其夫之妾子,而以其夫疎屬,任意立後,冒呈上言,此甚違於法。
一時雖有特恩,爲有司者,執法防啓,以固隄防可也。
法典一毀,末流已濫。
此癸醜年所以收議而定之也。
然今若以癸醜年以前久遠爲後者,一切追改,則曾許爲後,服喪三年,父子之分已定,其於情理,竝皆未穩。
自癸醜年立法之後,行之何如?庶人隻祭考妣之語,以其父母非士族也。
士大夫之妾子承重者,則自當依士大夫之例,祭其父祖無疑。
」傳于政院曰:「依癸醜年議施行,議前事不須更改。
雖在癸醜年立法之後,如宰相呈上言,特蒙判付者,則亦不可改也。
」 ○以慶尙監司啓本,傳于政院曰:「日變非尋常,又有斷流之變。
恐懼憂慮之心,尤爲罔極。
」〈正月二十九日陜川三日竝出,晉州、奉化,川流又斷。
〉○夜,彗星見於艮方。
月暈。
2月20日 ○己酉,放文、武科重試榜。
文科取工曹佐郞梁應鼎等九人,武科取副司果柳溶等二十人。
放文武科別試榜。
文科取生員李民覺等十二人,武科取忠順衛樸漢輔等二百人。
〈取二百人者,李浚慶建議爲之。
其意備倭寇,故如是廣取,且以爲當時之習,奔競成風,武人尤甚,若出科目者,則銓曹自當擇用,而武士亦顧前途,能檢身不爲冒濫于進也。
然取二百之後,奔競之習尤甚,而出於科目者冗雜,衆人鹹嘆之。
〉○白虹貫日。
日色黃薄,左右傍有戟氣,色靑白。
傳于政院曰:「日變如此,至爲驚愕。
不知有何事,憂慮罔極。
」政院啓曰:「臣等見慶尙啓本,極爲駭怪,而今日又有白虹貫日之變,共爲憂慮焉。
災變之應,雖不可知,以人事見之,飢饉連仍,民生困悴,倉廩皆虛,調度不給,軍額不實,國勢岌岌,將不能支,恐有土崩瓦解之患。
自上當恐懼修省。
近者臺諫論執之事,以衆情公論啓之,而自上牢拒。
自古帝王,須順人情,始可緻和。
豈宜違拂衆情,牢拒公論也?今日,日變非常,更加省念。
」答曰:「所啓當矣。
予雖不敏,豈不念國事乎?上天震怒,下民困極,勢不能支,憂慮罔極,不知所爲。
近日不從臺諫所啓,非違拂衆情也,自上斟酌爲之矣。
未知以此有災變也。
」 ○弘文館上疏,言修身弭災之道。
曰,正一己嚴宮閫。
曰,開言路正士習。
曰,恤民隱固邊圉。
答曰:「疏辭當留念焉。
」 ○卯時,白氣一道,自東方至西方如布練,冒日彌天,暫時而滅。
辰時日暈。
白氣一道,自東北指西南,貫日布天,長二匹布許,暫時而滅。
午時日布交暈,色外靑白內黃赤。
白虹貫日。
未時、申時,日暈,冠,色內赤外黃。
夜,彗星見於艮方。
2月21日 ○庚戌,漢城府啓曰:「今月十九日未時,三角山曹溪寺後峯巖石四五丈許頹落雲。
此乃三角山腰中,雖不如白雲峯之變,亦是非常,故敢啓。
」傳曰:「知道。
近日巖石屢崩,災變連綿。
不知有何事也,憂慮罔極。
此意政院知悉。
」 ○諫院啓曰:「人君遇災,而常加兢惕於心者,所以敬天也;人臣警災,而常思戒飭於君者,所以愛君也。
頃在正月十二日之後,慕華館盤松池墻底蟾蜍負子,或二或三,而累累然循墻而去,連晝夜不絶,不知其數。
其後遇風雪死者甚多。
古老相傳,前所未見,而漢城府終不啓之。
又於正月二十二日,軍器寺池水,無故自湧立,有頃而止,匠人及典僕等,見者甚衆。
亦是可怪之甚者,而其日晝直官員,不在其司,因以掩覆,不聞於上。
輦轂之下,可怪之災,亦未盡達於聰聽,則四方可知也。
豈人臣愛君警災之道也?漢城府堂上、軍器寺其日晝直官員,請竝推考。
濟州,在滄海之中。
頃因飢荒,人民多死,如被賊變,內無守卒,故朝廷令加裡浦僉使、珍島郡守,爲濟州援將。
當其援兵到濟州之時,賊若直搗加裡浦、珍島,則雖有守城假將,士卒以其假將之令而不聽,則事機之失,決於呼汲。
將有陷城失地之禍,雖悔何益?若有聲息之時,離鎭去城,則民心驚擾。
去年崔潾徑度碧波,一邑無主,將至於空虛,足以鑑矣。
濟州應援之將,雖不可不遣,豈無可遣之人,而必以加裡浦僉使、珍島郡守而遣之乎?請以此意,問于備邊司,十分商確,使處置得宜。
」答曰:「皆如啓。
近來非常之災連綿。
今觀蟾蜍池水之事,未知以何事緻此變乎?罔知攸措。
」 ○日暈。
巽方如火氣,黑雲如氣,自東指西方布天,良久乃滅。
2月22日 ○辛亥,上禦朝講。
○日微暈,戴。
自朝終日,濁氣蒙冒。
日暈,黃薄。
雨種,其狀或如黑大豆,或如佐槐子,〈草名合歡。
〉或如蔓菁子。
夜,彗星見於艮方。
流星出三台星,入北河星,狀如拳,尾長二三尺許,色赤。
2月23日 ○壬子,諫院啓曰:「今者非常之變,可怪之災,駢至薦臻。
彗星未滅,白虹貫日,山崩非一,雨種連仍,天之視變極矣。
築城之役,習陣之擧,道路絡繹,加以外寇有伺釁之患,倉庫無一年之蓄,可謂岌岌乎殆哉!此正惕慮憂勤之時。
如武臣觀射、文臣、儒生,庭試、講經,雖是勸奬之事,臨軒親試,責出晝物之供,弊亦不貲。
請觀射、講經,命官爲之,庭試則勿爲。
」答曰:「前則雖避殿之時,或有殿講晝物之供,而在下不詳知,故如是啓之。
方今人心極慢,自便成習,托於災變,凡國家常行之禮,每欲停之,是有法而不欲其行也。
立而不行,則莫若當初不立也。
被抄文臣製述,則事目已立,輕廢未便。
命官可也。
講經、製述,俱是一體,亦不可獨廢製述。
大抵如此勸奬事,當自上斟酌爲之。
」 ○夜,彗星見於艮方。
2月24日 ○癸醜,上禦朝、夕講。
○夜,艮方雲氣或合或開,彗星乍見乍隱。
2月25日 ○甲寅,上禦朝講。
○自朝至巳時,四方濁氣蒙霧,日色薄。
夜,彗星見於艮方。
○京畿長湍府天西空中,白日無雲處,有聲隱隱如雷,雉雞皆驚。
2月26日 ○乙卯,上禦朝、夕講。
○自朝至巳時,四方濁氣蒙霧。
夜,南方、巽方、東方,如火氣。
慧星暫見於艮方。
2月27日 ○丙辰,上禦朝、晝講,夜對。
○諫院啓曰:「全羅右道水使崔豪,當倭賊隱泊草島之時,望見賊鋒,先自恇怯,退避不進,南桃浦萬戶丁傑獨進力戰,全船捕捉。
崔豪於啓聞之際,歸功於己,至陞嘉善,南方之人,至今痛憤。
旣得重加,便懷自足,不復戮力於國事。
且以右水營,當賊路要衝之地,莫如避之,以軍機重事,置之度外,禦史摘奸時,軍器所備,反不如各鎭浦。
且日以畋獵爲事,不恤軍卒,用刑慘酷,至割人耳,貫以竹片,下人嗷嗷,不勝其苦。
請崔豪拿推,本道充軍,嘉善加竝改正。
自古善用兵者,必以足食爲先。
食不足,雖有兵,不可以用之。
前朝之末,外寇侵陵,兵連禍結,民不治農,公私匱竭,終至於禦廩不繼,足爲後戒。
國家自有倭變以來,郡國繹騷,括兵之擧,號令嚴急,一家有丁夫,雖至五六,皆編於兵籍。
或以習陣,或以習射,贏糧往來,長在道路,今方農作之時,野無秉耒之人。
加以點閱之闕,皆徵米布,備納之際,賣其田財,又不能繼,則流離失所,愁慘之狀,不忍形言。
當此之時,若不改轍,田野將盡爲荒蕪之墟。
國勢至此,何以保之?況兵貴乎精,不在乎多。
村巷之民,驍健能射者鮮矣。
平日不操弓矢,加以飢困之餘,尫羸已甚。
若盡驅於矢石之場,亦將望風奔潰,反爲彼賊之餌者多矣。
故爲今之計,莫若精抄勇兵,以任禦敵之役,減其餘丁,緣諸南畝,俾專治農事,而分防之兵,計其道裡,赴其附近之鎭,分番休息,以養其力。
習陣習射,雖不可廢,今非農隙之月,亦當量其疎數,隨宜試之,不使廢農。
請以此意,下諭于八道監司及兵、水使。
」答曰:「崔豪,拿推充軍事,如啓。
嘉善加則以軍功賞之,不可改之。
不允。
」累啓不允。
○流星出大角星,入軫星下,狀如拳,尾長八九尺許,色白。
流星出右攝提星,入太微東垣內,狀如梨,尾長二三尺許,色赤。
彗星乍見乍隱,昧爽時,見於壁星北尾一尺餘,指西南,色白。
2月28日 ○丁巳,都摠府堂上啓曰:「去十六日,野雞自東飛來,坐于府屋上,有頃飛向議政府。
意後苑多雉,故或飛來,而更思之,則後苑亦遠,此非可來之地,故敢啓。
」 ○夜,彗星見於寅方,在壁星北,去北極六十度,尾指西南,長二尺許,色白。
流星出天廚星,入紫微東垣,狀如拳,尾長二三尺許,色白。
東方、巽方,如火氣。
2月29日 ○戊午,對馬島主遣其下人調久來告日本賊倭,欲作耗貴國雲。
慶尙道觀察使曺光遠受其書契,馳啓。
傳于政院曰:「今者災變連緜,方虞事變之時。
觀此啓本,倭奴要功巧詐之言,雖不可盡信,然非徒累次報變,亦有往年之驗。
諭於京外,防備諸事,務極措置,日新待變,俾無後悔可也。
調久接待當否,令大臣、該曹,同議以啓。
」 ○夜,東方如火氣。
黑雲一道如氣,長二匹布許,着天良久乃滅。
辰、巳地,如火氣。
彗星,見於寅地,在壁星北,尾指西南,長二尺許,色白。
濁氣旋蔽。
2月30日 ○己未,大臣、備邊司、禮曹同議啓曰:「書契中意,下書于八道,俾加備禦何如?且別遣船,不爲接待,雖是約條,而今此調久,以特送出來,姑令上京接對。
」〈其書契略曰:「對馬州太守平朝臣宗成長謹飛羽檄朝鮮國禮曹大人足下。
春正月二十日,從日本傳來:『東夷、西戎,欲犯大明,蟻浮于西海者,大小船數百隻也,密議曰:「頃年賊于大明不敗,而去年初,赴于朝鮮敗軍,對馬兼日通信,令朝鮮知故也。
今出奇計,先攻馬島,聚東夷、西戎之勇者,日夜賊于朝鮮,那無勝理?」雲。
』」〉傳曰:「如啓。
」 ○以京畿監司書狀,傳于政院曰:「今二月二十五日,空中有聲雲。
其日於大內,亦聞此聲,而入直內外觀象監官員,不爲書啓。
推考可也。
」 ○上禦夕講。
○艮方、巽方、南方、西方,如火氣。
三月 3月2日 ○辛酉,傳于政院曰:「近日雨種連緜,日出亦有赤氣,霧氣亘塞,已有旱徵。
言于該曹,修溝壑淨阡陌可也。
」 3月3日 ○壬戌,氛氣翳天,日色黃薄。
白氣二道如匹練,橫布南方。
日微暈。
夜,流星出左攝提星,入北方天際,狀如鉢,尾長一尺許,色赤。
彗星暫見於卯地。
3月4日 ○癸亥,氛氣翳天,日瞢影薄。
日微暈。
夜,巽方、乾方,如火氣。
3月5日 ○甲子,諫院啓曰:「玄風縣監申遠,爲交河縣監時,剝割民生,瘠公肥己,闔境嗷嗷,不堪其苦。
請罷其職,以懲貪汚之習。
」〈史臣曰:「守令之貪汚剝割者,豈獨申遠哉?特以無權勢之可倚,故得以彈之耳。
有人題于牙山地要路院曰:『牙山傲虐依査頓,大興貪汚愧令弟。
』蓋以牙山縣監韓興緖,與沈鋼連婚,故謂依査頓之勢而傲虐也,大興縣監趙俊秀,乃士秀之兄,而士秀時以淸廉稱之,故謂俊秀之貪汚,有愧於令弟也。
」〉答曰:「申遠,以一時之過失,永廢終身,則無改過自新之路。
不允。
」 3月6日 ○乙醜,諫院啓曰:「伊川君壽禮,前以有行,至蒙聖朝褒奬,而惑愛娼女冠紅粧,長在其家,唯其言是從,使正妻,守其本家,而疏棄不見,以婢僕畜之,給以月料,至令其嫡女,無所仰賴,未免號泣。
其於夫婦父子,悖戾如此,不知前日之所以有行者,何心也,今日之安於薄行者,又何心也?公論激發,不能掩覆,宗簿寺欲收冠紅粧囚禁,則又藏匿不許。
其拒有司之命,是無朝廷也。
其可謂知君臣之義乎?所犯如此,其可齒在朝列乎?妻妾之間,自有其分。
僭擬之罪,國法至嚴,而冠紅粧蠱惑其夫,縱恣無忌,壽禮到其本家,遣人察之,使不得見其妻面。
離間骨肉,使奪嫡女之新奴婢,給其所生之子,其蔑法幹憲,莫甚。
請壽禮,先罷後推,冠紅粧,囚禁推考。
國家置宗簿寺,以王子爲內提調,卽古宗正之官。
又以他宰相,差外提調,使參於議論,而可否相濟,又有正以下之員,掌糾察宗室,如有不法,隨其聞見,完定其議,以告於提調而啓之,例也。
今者伊川君壽禮之事,正以下完定,告於提調,而沈光彥托以文字之誤,不卽啓之,且曰:『吾爲提調,公事豈不可自斷乎?』壽禮之罪,人所痛憤,而光彥爲其提調,不以糾檢爲心,反沮公論,極爲未便。
光彥,請遞宗簿寺提調,而推考。
」答曰:「壽禮推考,則自有其罪,不須先罷。
冠紅粧事,如啓。
沈光彥則不須遞提調,推考治罪可也。
」久啓不允。
○以趙士秀〈性驕狠偏隘。
儒士康惟善嘗爲李洪胤所誣,三省雜治之,惟善曰:「吾以忠孝立心,反得謀逆之名。
」士秀以推官聞其語,濆然曰:「此子曾在館中,所言如此。
吾爲大司成時,已知爲如此之惡矣。
」聞者喪膽。
〉爲兼弘文館提學,李蓂爲兼同知經筵事。
3月7日 ○丙寅,氛氣翳天。
○成均館生員安士俊等五百餘人,上疏曰: 臣等伏見,殿下念召災之由,下求言之敎,其恐懼修省之意至矣。
第未知所以求言之心,果出於眞實之誠耶?夫上以誠求,則下必以誠應之,而敎下閱月,曾未聞一人伸喙抗言,仰答聖問,以裨今日弭災之策者。
此豈下無愛君憂國之人而然哉?必見殿下有求言之名,無求言之實,雖言之而必不見用故也。
殿下嗣服初年,未遑他事,先復兩宗,上而公孤、卿相、侍從、臺諫,下而大學粉袍,草野疎賤,伏闕閱月,言直義激,此非一人之私言,乃一國之公論,天聽邈然,竟莫之回。
是殿下以擧國人言,爲不足恤也。
自是士氣摧沮,人心解弛,有志之士,抆淚無言。
殿下之國事日非,邦本日危,而殿下未之知也,人心於是乎搖,言路於是乎塞矣。
臣等竊觀曹植之疏,其危言切論,實發於憂國之誠,而正中時病之急也。
殿下若能察納而行之,則弭災消變之道,必自此而根本矣,殿下嚴拒其言,大示訑訑之色,人心不服,言路杜塞,士林之望。
於是乎缺矣。
臣等竊聞,養世子,不可不端齊肅敬愼敎,自沖年,左右與居,當擇正人。
況今元子春秋漸盛,輔養尤急。
所當擇慈祥篤實之人,置諸左右,使之見正事聞正言也,不可使奸侫閹竪,蝃蝀於其側,而潛消默奪於冥冥之中也。
近來臺諫,以樸漢宗之事,論啓多日,而殿下堅執而不從。
退一妖邪小宦,有何難事,而牢拒公論,以緻物情之憤鬱,至此極耶?嗚呼!殿下卽位以來,所行之事,率多拂人情塞言路,而今者外示求言之名,而以爲應災之文具,一國臣民,誰信其出於眞心耶?無怪乎敎下踰月,未得一嘉言也。
臣等伏見,今日之變,前代之所未聞。
山崩川斷,天怒已極,彗星妖石,其應可畏。
其餘冬雷凍蟾池沸井吼之變,愈出愈怪,難以殫紀。
以此人心洶洶,邦本不固,殿下高拱深宮,安知人心之搖,一至於此耶?不知殿下,以今日之災,爲出於偶然耶?何不舍己從人,革去偏私,庶幾應天以實之道乎?臣等伏聞殿下之敎,有言『異端盛而然耶?』此正殿下悔悟之地,而抑所以順人心開言路之實也。
臣等竊聞,殿下避殿減膳,省費減祿,固是遇災警懼之美意,而諸山供佛之費,猶舊也,衆刹醮僧之用,自在也。
殿下每以國儲虛竭爲憂,佛宇之費,實是國儲之尾閭,而殿下曾不減萬分之一二。
臣等竊恐殿下敬天之心,或者不如敬佛之誠也。
殿下嗣位以來,奉佛雖勤,而兇荒薦臻,老顚壯散,十室九空,加以邊釁屢興,生民魚肉,是何佛力不能緻祥,而反緻災耶?殿下至今尙未悔悟,臣等之惑,滋甚。
伏願殿下,順人心開言路,不以一己之私意,作好作惡,而臣民之所同好者好之,所同惡者惡之;不以一己之偏見,爲是爲非,而朝廷之所共是者是之,所共非者非之。
一念慮之萌,一言事之發,純粹明白,少無瑕翳,然後渙汗大號,可以協群情而合天心矣。
答曰:「予以否德,叨主臣民,闕失多矣。
衆災疊現,憂慮罔極,徒切自責。
方今上下可否,而無噤口之弊也。
兩宗,非今新設,而諸山寺刹,亦未知別有供佛之事也。
輔養元子,爲臣子者獨慮,而予獨不念乎?宦官之用,當自上知其賢否而任之,非諸生所論也。
曹植則不知君臣之分,故隻言予意而已。
」〈史臣曰:「是時大妃崇佛,元衡諂佛,主上雖有英明之資,焉能免供佛之譏乎?元衡又以爲:『中廟,經亂推戴之君,下之所言,畏而易從,今則不宜如中廟之時。
』以此等語,尋常浸潤,以緻言路日塞,國勢岌岌,可勝歎哉!」〉 3月8日 ○丁卯,諫院啓曰:「國家於馬政,非不修也,而近年以來,馬不蕃息。
去年倭變之時,倉卒抄兵,而戰士無馬,搜索民家,非徒事體顚倒,民之失馬者頗多,怨口嗷嗷,極爲未便。
朝廷懲其此弊,令東班參議以上、西班二品以上,各出馬一匹,以備今年緩急之用。
其視奪民家之馬,事體不侔矣,但試馬於戰陣之間,必先調習而後可用,備邊司限日,令納品馬,烙印而還給其主,使養之。
養之不勤,則固可以治其罪也,但調習而可用於戰場,非知馬者不可爲也。
人情,各私其已物焉。
今之赴戰之人,若以其馬爲已物,則其調習也必馴。
議者以爲:『及今無事之時,揀選有武才而無馬之人,以其品馬給之,使之調習,有事,以此用於戰陣,有功則永給,無功則還納于司僕寺。
又以馬帖,給納馬之員,受牧場之馬,如復有變,調養還納,則公私兩便,而馬不乏絶,可以壯軍威而捍外侮。
』請以此意,議于備邊司、兵曹,使之詳盡處置。
」答曰:「如啓。
」 ○日中有黑子,大如雞子。
氛氣翳天,日暈。
夜,月暈。
3月10日 ○己巳,備邊司啓曰:「曾經二品實職,正三品堂上實職人員,降付軍職者,八道監司,皆納戰馬。
且東、西班各品人員軍裝,預先整齊後,本司點考。
且京江戰船格軍,勿論有無役、公私賤,無遺抄出。
如有自稱上司衙門典僕、皀隷、羅將、婢夫拒逆者,囚禁重治事,請捧承傳。
且各品所納戰馬,臺諫以分給武士無馬者啓之,然品馬之數,未滿百匹,許多武人,難以遍給,不可續續抄給。
況無馬者,必是窮人。
如此兇年,自資亦艱,何能喂馬乎?莫如依前事目,還給本主善養,以待緩急之用。
」傳曰:「如啓。
」 3月11日 ○庚午,夜,彗星見於卯地。
3月12日 ○辛未,夜,彗星見於卯地。
3月13日 ○壬申,日暈,色內靑黃外白,暈內渾如淡墨。
夜,彗星僅見卯地。
3月14日 ○癸酉,上禦晝、夕講。
〈自此以下,其禦簷下,與上同。
〉○夜,月赤無光。
3月15日 ○甲戌,上禦朝、夕講。
○夜,月色赤。
3月16日 ○乙亥,上禦晝、夕講。
○日出時,色如血,二丈高,有光耀。
夜,月赤無光。
3月17日 ○丙子,上禦晝、夕講。
○司諫院大司諫樸民獻等上箚。
略曰: 樸漢宗有驕傲詭譎之慝,又負宮闕失火之罪。
當初收敍也,臣等論之,殿下敎之曰:「非任以事也。
」其後又命侍于元子。
元子,國之本也。
左右前後,當罔非正人,而使如漢宗者,仄[1]於其間,其任以事,孰大於此耶?臣等累月伏閤,論其不可,殿下反示訑訑之色,牢拒益甚。
嗚呼!天下之事,顧有大於輔養元子乎?雖僕從之微,當極其選,而殿下乃以得罪於一國者,使之近侍乎?一傅衆咻,求其爲齊,不可得,則雖有輔養官,不去漢宗,其薰陶德性尙恐不追三代之盛。
況輔養官猶未差出,而使漢宗日侍其側,其可謂重輔養之道乎?軍國之務,比年日繁。
備邊司,主議兵事。
提調郞廳,非不多也,而每有議論,不先發言,雷同苟合,隻從一人之議,塞責啓達,徒費廩食而已。
京畿水使,雖爲捍衛京師,旣乏形勢之便,又少防戍之卒,如有賊變,必煩朝廷之憂,而營屬屯田,盡爲權勢所占,無以給其支用,不見利益,徒重民弊。
新設評事,名爲察其主將之失,且習軍旅之事,然而職秩懸隔,難以糾檢,才品不同,豈盡諳習?但聞本營爲支供,益放無名之軍,驛路因巡歷,尤緻人馬之困,其爲弊端,非止一二。
況用兵之時,必以鎭靜人心爲本。
今者賊未至而張皇日甚,徒聞今日遣裨將,明日遣助防將,京師將至空虛。
人心不定,訛言胥動,甚者至謂「倭船將到京江。
」士族之家,至有立馬,將爲避亂之計。
若不務鎭靜,臣竊恐不見外寇而先有中潰之患也。
答曰:「漢宗事,予意盡言。
此非不重輔養之道也。
評事及京畿水使之設,爲事變不得不爾,而弊反如是。
分遣助防將,此亦預措防備之意,而人心不定,是予處事失宜之緻也。
當留意焉。
」仍傳于政院曰:「觀諫院箚子,則不小防備之務,不可雷同苟合。
各出所懷,可否相濟事,言于備邊司。
且人心不定雲。
務爲鎭定事,諭于大臣。
」 ○上禦夜對。
○日出時,日赤無光。
卯時,日上白氣一道,自巽方至艮方,長一匹布許,暫時而滅。
日微暈。
夜,流星出漸臺星,入織女星下,大如鉢,尾長二三尺許,色微赤。
3月18日 ○丁醜,上禦朝講。
○傳于領議政沈連源、右議政尹漑曰:「輔養元子,當及時爲之,故自來月,當輪次進去,宜以雍容寬厚,合於輔養之任。
宰相四五人議啓。
」沈連源、尹漑回啓曰:「輔養宰相差出事,極爲重大。
小臣二人,不可獨議,又不可各處而議。
必須同會一處,商確議之。
尙震近欲出仕雲,〈時震呈病不出。
〉待震出仕後,與尹元衡共議爲之。
」答曰:「知道。
待左相之出,詣闕同議可也。
」 ○檢詳以三公意啓曰:「廣州百姓到闕外,訴于臣等曰:『牧使鄭浚,到任一月之間,慈恤百姓,差役甚均,而以瘧疾呈辭。
瘧疾今已向歇,猶可調理行公,願勿遞』雲。
今方務停之時,守令公事,必不繁多,瘧疾且是間作之病,亦可間間調理行公。
鄭浚仍任廣州牧使何如?」答曰:「如啓。
」 3月19日 ○戊寅,上禦朝講。
執義李友閔曰:「納穀而爲影職者,欲其不編於軍伍也。
故士人稱貸於人,以充其數而納之。
臣以求荒差官,往慶尙道,卽以其穀,散賑民家。
俄有公事下去:『名編軍伍者,朝謝則還收,而以價償之』雲,納穀人等,訴於臣曰:『妻子亦不得顧,而僅得貸穀納之矣,今者還收影職。
願不受價,而還我所納之穀』雲。
臣以是狀啓,而下于賑恤廳議之,從臣所啓,卽給朝謝,但不除者尙有之,深以爲怨焉。
夫人無信不立。
況人君一號一令,豈可無信而示人乎?且爲影職者,雖不編軍伍,若有事變,則豈不可盡抄而赴防乎?」〈史臣曰:「納穀除官,固是可恥之甚者,而又有失信之事,其何以服人心而收後效哉?謀國之臣,不慮後弊,不念國體,號令輕率,朝更夕變,豈不大爲識者之扼腕也哉?」〉傳于政院曰:「李友閔所啓納穀人還給影職事,其言于該曹。
」 ○上禦夕講。
○諫院啓曰:「自去年倭變之後,調度甚繁,民不聊生。
防戍之兵,築城之卒,往來絡繹,非徒農者失其耕種之時,至於商賈,亦廢懋遷之業,邦本已瘁,將有岌岌之勢,而今者又以京江戰船格軍抄發之事,搜括沿江民夫,因緣作弊,私受贈賂,無有紀極。
加以朝官有勢之員,或稱家奴,或稱素厚,公然請囑,片簡雲集,該官牽於人情,以請簡取舍,勢強者多脫漏,而載於都目者,皆無勢之人。
以此怨讟朋興,衆口嗷嗷,極爲未便。
格軍雖不可不抄,戰船亦有其數,民夫用幾名,可以櫓役,其數亦可詳定。
今若不定其數,而泛然抄發,則將不計單弱之丁、老病之人,盡載都目,其弊將至於人無操舟,行商亦廢,誠非細故。
該官以私請不公抄發者,請摘發罷職,色吏充軍,飛簡以請脫漏者,隨所聞竝罷職。
備邊司亦酌定格軍之數,俾無騷擾之弊。
」答曰:「如啓。
」 3月20日 ○己卯,上禦晝、夕講。
3月21日 ○庚辰,上禦朝講。
領經筵事尹漑曰:「臣聞李滉之爲人,有學識操行,而才華兼備。
如此之人,不可易得。
年齡不至衰老,而以病難於立朝,退居鄕家。
願勿忘而進用。
劇務之地,雖不可任,而如任經筵官,時時聽其言,又用才華,則豈偶然乎?退居已多年,病或差愈矣。
臣與滉,老少不相同,性度又相遠,交情不通,故不相見矣,然人皆曰可以進用雲。
」上不答。
〈史臣曰:「當今之所謂賢者,李滉其人也。
雖告病退去,所當屢召而起之,用於論思之任可也,而大臣、侍從,雖屢啓之,而上不之加意焉,可勝惜哉!」〉○上禦輪對。
領議政沈連源、左議政尙震、右議政尹漑、領中樞府事尹元衡會于賓廳,議元子輔養宰相,以判敦寧府事安玹、右贊成李浚慶、知敦寧府事趙士秀、戶曹判書任虎臣啓之,傳曰:「書啓宰相,則可當矣,然自上有懷,亦言之耳。
右相、領府事及安玹、李浚慶,則可爲輔養,而趙士秀、任虎臣則勿爲可也。
且元子,年尙幼稚,不好學,而下情欲速出輔養官,故出之矣,宜雍容勸導,不須迫促。
自來月,輔養宰相,循環往視,而領左相,亦宜間往。
」 3月22日 ○辛巳,上禦朝講。
領經筵事尙震曰:「古者兩國
百官以權停禮,陳賀于仁政殿。
〈時大王大妃因蔔者之言,避禦于昌德宮。
〉大駕未還宮時,百官又以權停禮,陳賀恭懿王大妃殿于勤政殿。
未時,上還宮,大殿賀禮則停罷。
〈因大臣之啓請也。
〉 史臣曰:「元日陳賀,禮之大者,臣子之所不敢廢也。
今之大臣,徒以禮之煩數,己之勞動,啓罷大禮,於汝心安乎?於此可見權歸大臣,而任情直行也。
其不敬甚矣。
」 ○南方、北方如火氣。
日微暈。
1月2日 ○壬戌,以義禁府囚譯官韓希壽公事,下于政院曰:「其供辭:『以懿惠公主〈淸原尉韓景祿所尙公主。
〉家,以成婚事,請貿段子』雲,故自差備,〈大內傳通之處有門。
〉招淸原府院君〈韓景祿以功封君。
〉問之,則與希壽〈江上搜檢禦史樸淳處,見捉黑段子七十匹。
〉之言無異,如是判付矣。
知悉。
」〈史臣曰:「國家於赴京私貿之禁,其法嚴矣。
公主安得請其私貿於譯官,又安得冒達于上,以脫譯官之罪乎?其慢上侮法,極矣。
自上不治其罪,反從其請,判付方鞫之公事,末減罔赦之罪犯,女謁大行矣,國法大壞矣。
嗚呼!自是之後,戚裡之驕橫漸極,而私貿之放肆,誰得禁乎?」〉 1月3日 ○癸亥,日暈,兩珥,戴。
1月4日 ○甲子,諫院啓曰:「京畿水軍節度使金舜臯,本以喜功生事之人,前爲鹹鏡北道節度使,首唱伊應巨島設鎭之策,開釁邊境,緻有西水羅作賊之禍。
非徒勞動軍民,又羞辱國家,物情至今憤鬱。
而性又誇誕,大言無實,爲備邊司提調,於衆坐中發言曰:『倭寇何足患?使吾得精兵二千,雖賊來無數,足以制之。
』自古知用兵之道者,未有發言如此其易者。
況京畿新設水營,凡關防、機務、支供等事,皆出於新水使處置得宜。
若非愼密之人,必有貽弊後日之事。
如舜臯者,決不堪任。
請遞,於諸將中,十分揀選差遣。
且臣等伏見義禁府囚人譯官韓希壽招辭,現捉黑段子七十匹內,二十匹,乃懿惠公主家私貿雲,而自上不推覈其罪,而隻命照律。
臣等未知希壽所稱懿惠公主家私貿,爲法當而供於招辭乎?凡私貿,藥材外,一切勿爲,乃國法也。
自上守法,當堅如金石,加有犯法之人,不論權貴,一切治罪可也。
法若一撓,後弊無窮。
安可以戚裡之故,廢其經常之法?韓景祿,非不知私貿之禁,而以貿資,公然付希壽,其不畏法甚矣。
希壽旣受貿資以去,而於禁府推鞫之時,指稱公主家物,以爲免罪之地,其爲奸濫,莫甚於此。
冬至使任鼐臣、書狀官金慶元,旣受糾檢之任,而譯官所帶私貿,矇然不察,緻令譯官,猥濫至此,其失職大矣。
請韓希壽,依法推治,韓景祿推考,任鼐臣、金慶元,依事目施行。
」答曰:「金舜臯事如啓。
韓希壽,已命照律治罪,有何更爲依法推治之事乎?不允。
韓景祿及使、書狀,竝推考可也。
」希壽事,久啓,以私貿受去,改照律。
〈史臣曰:「花梁地僻,固非控制諸鎭之處,而新設水營,防禦不甚關,而其害則大矣。
朝廷之設營,不得其當也。
嗚呼!一國之民,不遑寧息,壯者長立於行伍,弱者見侵於保率,無一夫秉耒耜,而田卒汙萊。
今年秋成之望永絶,衣食之源已竭,民將何所依乎?寇賊未至,而邦本已悴,今之國事,未知何如也。
」〉 1月5日 ○乙醜,憲府啓曰:「韓希壽被捉段子,多至七十七匹。
所貿之價,豈盡人參正布,而飾詐納段。
自上亦信其招辭,非徒不窮訊其價之爲何物,而又還給現捉段子,極爲未便。
請窮訊價物,而其段子沒官。
」答曰:「韓希壽事,有何未盡而更爲窮訊乎?私貿雲者,亦非欲自用也。
無識之人,不知法禁而受去,豈可沒官乎?不允。
」久啓不允。
1月7日 ○丁卯,日北有珥,色內赤外黃白。
1月9日 ○己巳,兵曹啓曰:「今者武科覆試臨迫,取人之數,不得已預定之矣。
議諸大臣,則於初試六百人內,取三百人,殿試則以此數試才爲坐次雲。
或欲取二百五十人雲,或以爲如此,則人數過多,殿試一日內恐難畢試,隻取二百人爲當雲。
未知從何議乎?」傳曰:「此非平時,故欲廣取武才矣。
取二百人可也。
」 ○以李重慶爲弘文館校理,姜暹爲副校理。
1月10日 ○庚午,禮曹判書洪暹啓曰:「高陽副正億孫,有他婢妾子,而未贖身,故其妻願以女子之次子,奉祀事上言,而判下內,未贖身賤妾子奉祀未便,依願施行。
臣等考諸《大典》繼後條,則嫡妾俱無子者,以本宗爲後,而無外孫爲後之例。
若依判付爲公事,則禮文與父子之倫,皆毀矣。
請議于大臣。
」沈連源、尙震、尹漑議:「神不享非類。
是故凡奉祭祀,當以同姓親屬主之。
世俗嫡妾無子者,以外孫作收養,爲一家私政者,容或有之,而亦未合禮。
況自該曹立法,許令奉祀,有乖倫理,恐不可開例。
」傳曰:「法不當,故議得如此矣。
以一家之政,使自處置可也。
」 ○諫院啓曰:「朝廷之淸選,莫如讀書堂、舍人司。
居是地者,皆一時之名士也。
賜暇之員,以讀書養氣爲事,而時有弛張之道,亦可也。
但下人作弊,不加禁戢,耽玩聲妓,不勤讀書,豈國家優待書堂之意也?至於舟車,各有所屬,舍人司濫占私用,極爲未便。
前因繕修之時,臺諫請以議政府所占車子,歸於漢城府,卽蒙允諭矣。
此非但繕修之時所當行也。
以事體言之,舟車何得屬於舍人司乎?今者諉以繕修已畢,舍人司行用如前,其不顧公議甚矣。
況今車夫等。
經繕修之後,疲困已極,而舍人司差役之使,朝夕繼至,不勝其苦,將盡逃散。
自上每加矜恤之意,澤不下究,臣等不勝痛憤。
請舟車,依法皆屬工曹、漢城府,自今以後,讀書堂舍人司官員,如前不改者,推考治罪。
」答曰:「舍人司舟車,行用已久,不可屬於該司。
但如前恣行差役,則至爲非之矣。
今後禁戢,勿令泛濫,而仍前恣行者,則推考治之可也。
賜暇之員,當以讀書爲事,而下人作弊,不可禁戢,耽玩聲妓,不勤讀書雲。
臺諫必有聞見而啓之,分明更啓。
」諫院回啓雲:「論列其弊,而不請其罪者,隻欲以今後不改者,推考治罪也。
」答曰:「妓工設立本意,專爲國家祭享、宴饗,而非爲書堂也。
近日招緻妓工之員,令法司分辨推考可也。
」〈其後讀書堂官員樸啓賢、金繼輝、柳顯善、姜克誠、洪天民、樸淳六員見推。
〉 1月12日 ○壬申,兵曹啓曰:「武科試取之數,議于大臣,則三公與本曹之意以爲:『此非常時之例,取二百人爲當,殿試時規矩,以騎射及貫革、片箭中,酌而試之,則日限無不足之理。
』府院君尹元衡議:『二百過多,不無僥倖之患,當取一百』雲。
」傳曰:「二百非徒似有僥倖,出身之後,若不盡用,沈滯者必多,亦豈無冤?不可不慮。
三公、兵曹,更議以啓。
」三公等回啓曰:「雖取二百人,甄拔任用,各當其材,而如僉使、萬戶及禁軍,亦以此塡差,則自無沈滯之患,故以二百啓之。
」答曰:「如啓。
」 ○政院啓曰:「今朝日候昏霧,內外觀象監候察官,登臺候望,則雨種或如黑色菉豆,或如佐槐〈草名〉實,收拾以啓。
」傳曰:「雨種之異,連緜不絶,憂慮不已。
」 ○夜,月暈。
1月14日 ○甲戌,憲府啓曰:「黃海道黃州、鳳山、載寧、安嶽,土地斥鹵沮洳,唯蘆葦茂盛,居民取之以資生業,其來已久。
故去癸醜年,諫院論啓,還給貧民,旣已蒙允。
爲該曹者,雖有仍屬內需司之命,所當據公論堅執,而泛然行移,使國家有與民爭利之嫌,至爲非矣。
今者鳳山居民八十餘名,以生理無路,呈狀訢悶,果爲矜惻。
請依前日諫院所啓,勿屬內需司,許民取利。
近因年兇,稅入不敷,倉廩虛竭,經費不足。
司贍綿布,亦以邊患,前年所用,幾至五百餘同,其餘支用亦多,一年所用,過於所入之數,雖節省浮費,亦將難繼。
昭容金氏穀價,自上爲先王後宮,特命以司贍寺綿布給之。
當此國儲虛竭,邊圉多事之時,何必汲汲以久遠庫藏之物,還償年久納穀之價,以虧大計乎?請依戶曹公事,以慶尙道布子題給。
」答曰:「鳳山等官盧田,可屬於內需司,故已令仍屬矣。
昭容金氏穀價事,先王後宮,累呈上言,故令司贍寺給價也。
不允。
」久啓,皆不允。
○大司諫樸民獻等上箚。
略曰: 近年以來,非常之變,慘酷之災,畓至駢臻,劉向所謂將亡之兆,胡安國所謂天之示變者,無不現矣,近日又有雨種之異。
臣等不暇遠考古事,往年連歲雨種,其後民罹兇歉之貢,國被寇盜之禍,其應甚慘。
今者又有往年之災。
以殿下之明聖,其於遇災恐懼之道,宜無所不至,然以臣等耳目所覩記言之,殿下所以修人事答天譴者,槪乎其未也。
臣等竊觀朝廷之間,私情日勝,公道掃地,人物注擬之際,務從公道,雖有上敎之丁寧,請托之行,紛紜如前。
軍官自望之時,主將擇之,雖有臺諫之論啓,片簡之請,苟且依舊,銓曹之官,亦不能自由。
時人至有言曰:「察訪、別坐、僉使、萬戶、軍官,皆有定價。
」此雖時人已甚之言,世道之不淑,於此可知。
雖然,一時之習,尙在於人君風化之政,而其本在於一心之正。
苟有偏私之繫,其何以正朝廷,其何以正百官乎?今者惻怛之敎,勤恤之政,雖日下之,而弊風未祛,民瘼未除。
言者以爲,今之內外之辨,未嚴也,內需之弊,愈甚也。
韓景祿犯私貿之禁,殿下何必問於差備,背主臧獲之投托者,內需司何以受之?如此之弊,螮蝀於治化,而求其穚弊政消天災,不亦難乎?嗚呼!應災之道,固當先其本而後其末然豈如本末兼擧之爲美也?先儒以側身修行,爲應災之本,以避殿減膳,爲應災之末。
此則以先後輕重而言之也,非以爲從事於其本,而不擧乎其末也。
人君遇災,而不爲避殿減膳,則所謂恐懼修省者,將何以見之哉? 答曰:「予以否德,叨承丕緖,衆災疊現,心懷戰慄,罔知攸措。
欲爲避殿,而當修應災之本,不必擧文具末節,故不爲矣。
請托之弊,不能卒革,良可嘆也。
內需之弊愈甚雲,未知到今愈甚之事也。
景祿非如朝官,可問於差備,故欲知虛實而招問也。
箚辭,當留意焉。
」 ○以樸忠元爲承政院右副承旨,閔時中爲司憲府持平。
1月15日 ○乙亥,領議政沈連源、左議政尙震、右議政尹漑啓曰:「昔在祖宗朝,凡邊方備禦之事,專委兵曹,中宗朝丁醜年間,別設備邊司。
厥後朝議以爲未便,故罷之,至辛醜年復設,至今行之。
雖然邊備諸事,不使兵曹主之,別設他局,甚妨事體。
況提調員多,議論動經數日,坐緻稽緩,以失機會,其害甚大。
請依祖宗朝故事,凡幹軍政,皆使兵曹掌之。
」答曰:「欲革備邊司之意,前旣啓之矣,自上之意,亦已盡言。
在平時猶不可卒革,況於事變憂慮之時,尤不可輕議。
自上以爲不可革也。
」沈連源又啓曰:「上敎至當。
三公掌軍國重事,雖不稱都提調之號,若有大事,自然隨參。
臣請勿稱都提調。
」答曰:「如啓。
」 ○夜,月暈。
1月17日 ○丁醜,上迎勑幹光化門外。
〈進獻咨紙,帝乃降勑。
〉○日微暈,有兩珥。
黑氣一道,自日上直上天中,長一匹布許,暫時而滅。
夜,月暈。
1月18日 ○戊寅,上禦朝、夕講。
○以禮曹公事,〈豐基郡守韓琦,奪白雲洞書院所屬之田,付與寺刹事。
〉傳于政院曰:「觀此公事,實若至此,則豐基郡守,豈止於推考而已乎?使本道觀察使,作急審驗馳啓可也。
」 ○夜,月暈。
1月19日 ○己卯,上禦夕講、夜對。
○夜,月微暈。
1月20日 ○庚辰,夜,有星見于軫星北五六度許,似有芒角,指西,暗亂不明。
1月21日 ○辛巳,上禦朝講、輪對、夕講。
○傳于政院曰:「元子輔養官,則今年夏,自上當命某某宰相矣。
來丁巳年秋,封世子後,於冬至使之行奏請,則戊午春,天使必來矣。
此意諭三公、領府事〈尹元衡。
〉及禮曹、承文院。
」 ○以南原囚人丁詮事,〈掘尹仁恕父墳。
〉遣史官,收議于三公、領府事。
沈連源議:「丁詮掘破人墳之罪,當不至於死,且匿名書,當初不宜取實而推鞫,但以承服而還諱,故乃加拷訊。
然至於十九次之多而發明。
初非關係國家之事,而必欲究竟,恐乖欽恤之仁。
以已服之辭,科斷何如?」〈尙震、尹漑議同。
〉尹元衡議:「湖南,人心頑悍,雖因小嫌,必發其父母之塚。
此風不可不革。
匿名書,在法不可取。
但當初旣因尹仁恕之啓命推,而筆迹比對,小無可疑,故一一承服,及其結案取招時,知其罪重,還諱不服,其情尤爲頑黠。
禹齡〈丁詮之子。
〉以證父之故,數多加刑,果爲未安,丁詮則正犯之人,以十九次受刑,遽爲分揀,則恐乖懲惡之道。
〈當初尹仁恕泣訴於元衡,故其議如此。
〉傳于政院曰:」三公議則如一,以已服招辭,照律可也。
「 ○日暈。
左有珥。
夜,艮方如火氣。
彗星見於軫星東北七八度許,尾指西南,長一尺餘,色微白。
○慶尙監司馳啓曰:「奉化縣巨川,雖大旱,未嘗斷流,而今忽斷流雲。
」 1月22日 ○壬午,上禦朝講。
正言李憲國曰:「頃見禮曹公事,則韓琦至爲無狀。
前者周世鵬、李滉作書院於安裕所居之鄕,以屬公田屬之,以供儒生,而自上賜號及書冊,崇儒重道之意至矣。
韓琦以所屬之田,給於空門雲,洪暹在此,豈偶然聞而啓之乎?洪暹曰:『書院地形深遽,可合藏修之所,而且有田以供儒生,故士之往棲者甚多,而非初試入格者,則不許。
韓琦以年少子弟,使往讀書,迷劣之人,挾父兄之勢,淩轢儒生,故儒生皆散去』雲。
其奪田事,則非韓琦之所爲,乃內需司之所爲也。
然爲韓琦者,宜報監司,轉達于朝廷,然後給之可也。
不報監司,徑自給之,此則韓琦之失也。
」 ○上禦晝講。
○夜,流星出弧星,入天社星,狀如梨,尾長一二尺許,色赤。
彗星見於軫星東北八九度許,在大微東垣外,尾指西南,長一尺餘,色微白。
1月23日 ○癸未,沈連源、尹漑啓曰:「近來災變疊現,又有彗星之變,臣等俱以無似,冒處相位故也。
退黜臣等,而擇任賢相,則可以弭災矣。
請速遞免。
」〈史臣曰:「連源爲相,頗有殖貨之譏,然以靑陵之父,據首相之位,而權勢不至於薰炙,性又恭謹,無戕物害人之心,時人以此炙之。
漑精敏有才,而無器局,性又諂侫,每於經席之上,必窺聖意所在,而回互其說,居家極其奢侈。
唯以善於華語,爲一身長技。
置諸六卿,亦其不稱,況在具瞻之地乎?」〉答曰:「近者災變連綿,又有星變,此自上不德不能,仰答天譴之故也。
勿辭。
」連源等仍啓曰:「避殿減膳,雖末節,然內外、本末,不可不兼擧。
避殿、減膳何如?」答曰:「依所啓當避殿、減膳耳。
且召災緻變,亦豈不由於人之冤悶乎?令刑曹及八道,審理冤獄,使無積滯可也。
」連源等又啓曰:「求言雖似文具,然遇災則不得已爲之。
況有所懷者,不無其人?請求言。
」答曰:「如啓。
」 ○下求言敎: 王若曰,粵念災祥之有徵,實由善惡之所召。
揆諸天而不爽,驗乎人而靡違。
盍求緻祥之方,用飭轉災之術?予以寡昧,叨守丕基。
恒憂懼如一日,式克至十餘年。
冀見小康之成效,反緻衆孽之疊現。
天屢雨種,地輒震動。
頑礦反且鳴焉,長川流復斷焉。
日蝕三朝,雷號深冬,白虹貫日,黑霧蔽天;非常之變,可愕之災,無歲無之,愈出愈怪。
無名芒角之妖星,是乃暗亂之毒彗。
已足怪於聽聞,亦豈出於偶然?斯不見弔於仁愛之天,其何能免乎傷敗之至?言念及此,若無所容。
感於渺冥,雖未知某事之當應;驗必昭著,夫豈非是予之攸速邊?視諸已往,可知將來。
心爲出治之原,而有所未正歟?民乃邦家之本,而有所不恤歟?朝綱不振歟?兵政不修歟?學校廢而然歟?異端盛而然歟?敎化不明乎?法令不一乎?爵賞失中歟?刑獄多冤歟?公道不行歟?賄賂盛行歟?公私儲竭而奢侈毀俗歟?宮闈不嚴,名器紊亂,士習偸靡,賢良遺棄歟?凡此數事,足以緻變而召災;豈無一言,可以省愆而糾繆?避殿、減膳,旣擧應天之具;陳善、閉邪,當進格王之言。
必盡露其肺肝,期少補於國家。
雖激訐而過中,竟優容而褒直。
斯嘉言之罔伏,將災咎之旋消。
體予疚懷,遍諭中外。
○夜,彗星見於軫星東北十一度許,在大微東垣外,尾指西南,長一尺五六寸餘,色白。
流星出張星下,入坤方天際,狀如鉢,尾長二三尺許,色赤。
1月24日 ○甲申,諫院啓曰:「臣等伏見買誼師保之篇,敎養之道,貴在幼少之時。
其要在於擇前後左右之人,而三代之禮,至擇保姆之人,其愼擇近侍,可知也。
伏見元子,岐嶷夙成,皇天之所保佑,宗社之所攸屬,億萬年無疆之休,又係於此,則其所以重國本,而永國天命者,其可以不至乎?請依中廟輔養仁宗之例,差出端謹之人,使之進見敎導,而自上敎以當待夏節,斟酌差出。
臣等不知天下之事,豈有大於輔養元子,而反同凡常之事,姑待後日乎?臣等近聞樸漢宗,又侍元子,不勝駭愕。
漢宗,本以詭譎驕傲之人,用心行事,極爲無狀,一國之人,無不知之。
使元子知其姓名,已爲不可。
其可使知其面目乎?況一國臣民鹹曰:『吾君之子。
』其顒望之心,爲如何哉?若聞漢宗得侍元子,則孰不缺望乎?命哲、命吉兇,正在今日。
輔養官,請速差出,俾任導迪之責,使漢宗屛迹,以遠不正之人。
」〈史臣曰:「漢宗,賦性奸狡,自中宗朝,入侍掖庭,爲承傳之任。
當仁宗未寧時,知病勢無復可望,旋廢侍衛,卽附大王大妃殿,交通外內,助成禍亂,參衛社功臣,封密城君。
至是恃功挾勢,鴟張無忌,物論憤鬱,莫敢開口,而又令入侍元子之所,人皆驚愕。
終以此陞崇品,死於牖下,可勝痛哉!」〉答曰:「元子輔養,予豈不欲速爲乎?然自上斟酌以處之也,在下不可迫促也。
當依前命,以夏節爲之。
漢宗雖曰詭譎驕傲,前已懲之,不可每論。
且合侍於元子之所,故非偶然計而送之也。
」久啓不允。
〈史臣曰:「漢宗,以陰譎之資,昵侍元子,其他日之禍,必基於此。
國家危亡之兆已著焉。
爲臺諫者,所當牽裾批鱗,危言讜論,期於回天可也,而一無切直之辭,反以二三月論啓爲久,而遽卽停之可乎?彼小小彈劾之事,煩論不已,以塞其責,而國家大事,則視爲尋常,不爲力爭。
如以爲吾君不能而停之,則是孟子所謂賊也。
臺諫如是,又何取哉?噫!」〉○日暈兩珥。
夜,坤方、巽方、北方如火氣。
三角山白雲峰腰巖石崩,長四十尺。
1月25日 ○乙酉,夜,月微暈。
1月26日 ○丙戌,彗星見於太微東垣外,在軫星十四度,去北極七十九度,尾指西南,長二尺五六十餘,焰入太微東垣內九卿星下,色白。
流星出太微垣五諸侯星,入翼星,狀如拳,色白,其行屈曲無尾。
1月27日 ○丁亥,日微暈。
夜,雲開處,彗星暫見還隱。
坤方、南方,如火氣。
1月28日 ○戊子,兵曹曰:「近來日氣漸和,且有非常之災,上下皆爲惶懼。
此單子中人,〈書武臣罷散。
〉皆武臣可用之人,如有事變,不得已用之。
此人等若散在四方,則倉卒之際,難爲聚合。
若付習讀或內禁衛或軍職,而聚在京師,則雖有事變,可以用之也。
罷散之員,啓請收敍,極爲重大,不得已敢啓。
」傳曰:「褒貶居下,經二年收敍,亦法也。
辛敬輿等,罷職未久,高琬等奪告身亦不久,事變未出之時,徑爲收敍未便。
此人等聚于京中,有事變則或付軍職而送之可也。
今不可收敍也。
」 ○彗星見於太微東垣外,在角宿初度,去北極六十五度,尾指西南,長三尺餘,光芒射及東垣第五星,色白。
黑氣一道,自巽方至坤方布天,良久而滅。
開城府南部井中,如牛吼六七度而止,井邊大石,良久搖動。
1月29日 ○己醜,彗星見於周鼎星上,在角宿三度,去北極五十八度,尾指西南,長三尺五寸許,焰及諸侯星上第一星,色白。
流星出南河星,入北極星下,大如鉢,尾長七八尺許,色白。
流星出北鬥第一星,入紫微東垣第一星,狀如梨,尾長一二尺許,色白。
北方如火氣。
慶尙道陜川日暈兩傍,復有二日竝生,日色或黃或黑,良久乃滅。
二月 2月1日 ○庚寅朔,夜一更,彗星見於寅地。
自二更至五更,彗星見於招搖星上,在亢宿初度,去北極四十四度,尾指西南,長四尺許,色白。
巽方南、坤方,如火氣。
流星出尾星,入南方天際,狀如拳,尾長二三尺許,色赤。
2月2日 ○辛卯,以高景虛爲兵曹正郞,黃瑞爲司諫院獻納,李元祐爲會寧府使。
○夜一更,彗星見於艮地。
自二更至五更,彗星見於天槍星,在亢宿八度,去北極三十二度,光芒至北鬥杓第一星,尾長五尺許,色白。
又有如風水相激聲,自東方向西方。
2月3日 ○壬辰,上禦晝講于思政殿簷下。
〈時以災變避正殿。
〉檢討官樸啓賢曰:「近來天災物怪,疊見層出。
稽之古史,則山崩泉竭,彗孛飛流,亂亡之兆也。
昔宋神宗時,有大水之災,司馬光請罪己求言,則陳疏闕下者數千餘人。
近日雖有求言之敎,無一人陳疏者。
言路似塞,至爲寒心。
傳聞江原道蔚陵島,黑鳥蔽天,飛出沿海等處。
此非常有之物,有似爲氣所驅。
黃海道豐川地,黃黑鼠遍野相戰,黃鼠敗死布地雲,都下喧騰。
此雖虛傳,訛言不祥,請速訪問。
」上曰:「災不虛生,必有其應。
天地乖戾,未知又有何事,自上憂慮罔極。
」 ○傳于政院曰:「今日經筵官所啓,黑鳥黃鼠等事,下書于本道監司,虛實訪問可也。
」 ○上禦夕講。
○夜,彗星見紫微東垣內。
自三更至五更,彗星在尙書星、陰德星間,去北極二十度,尾指西南,光焰及天床星,長五尺許,色白。
2月4日 ○癸巳,禮曹啓曰:「庶孽許通事目內,良妾子至孫許通應赴試者,其母及其祖母邊良籍,幷考覈。
今者武科入門官,以鄭德命〈德命以停擧,擊錚訴冤,而令禮曹詳察故雲。
〉祖母之所生母良籍,不得現納,故不令許赴雲。
若幷考祖母所出之地,皆無痕咎然後許赴,則應赴者十無一人。
似非許通庶孽本意,然事目旣如此,其祖母良賤根因,在所當考。
」傳曰:「以法見之,則祖母以上良籍,當考之矣,如此則可赴之人,十無一二。
大臣處遣史官收議。
」沈連源議:「庶孽許通事目內,其母及祖母邊良籍,幷考覈,若有失行及改嫁者,勿許赴雲。
鄭德命內外祖母根腳,必須考覈,定是良人然後,方可許赴。
如不得現納良籍,則似難許赴。
」尙震、尹漑之議亦同。
領中樞府事尹元衡議:「庶孽許通事目內,其母及祖母邊良籍,竝考覈雲者,欲知其祖母之良女與否也。
其當身之於祖母,世代不遠,良賤族派,人所易知。
鄭德命之祖母,若是良女,則許赴無妨。
今若必考祖母之父母邊良籍,然後許赴科擧,則應赴者無人矣。
許通本意,恐非如是也。
」〈史臣曰:「元衡以妾爲妻,其欲許通庶孽,固其本心也。
」〉傳曰:「鄭德命祖母良人與否,兵曹察而許赴可也。
」 ○彗星見於紫微宮內女史星西北,距北極十六度餘,光芒指女禦宮星,尾長四尺餘,色白。
2月5日 ○甲午,彗星見紫微宮東垣北,至北極十八度,氣至五帝坐星,尾長四尺許,指西色白。
流星出織女星,入閣道星,大如鉢,尾長二丈許,色白。
2月6日 ○乙未,流星出太微西垣,入軒轅星下,大如梨,尾長三尺許,色赤。
彗星見紫微宮北傳舍星前,氣至華蓋星,去北極二十三度餘,尾二尺許,指西南,色白。
2月7日 ○丙申,上親傳釋奠祭香祝,禦勤政殿簷下,出文科製述題。
〈宋太祖不以王溥官職授王祐論。
〉平明禦光化門外,試武科。
○諫院啓曰:「今年別試武科,多至二百人。
此雖因倭寇聲息,廣取武士,至於文科則不然,他日不爲宰相、臺諫,又必有人民之責焉。
若取之不重,則一時之望亦輕。
豈可使以次上、次中出身者,取笑於人乎?大抵科擧之法苟且,則一時之人,必生僥倖之心,不如勿取之爲愈也。
請於文科殿試、文武科重試未入格者,分數不多者,竝勿取。
」答曰:「知道。
自上取之之時,當斟酌爲之。
」 ○夜,彗星見於紫微宮後傳舍星北,去北極三十度,尾指西南,長二尺許,色白。
流星出北鬥星下,入北方天際,大如鉢,尾長二三尺,色赤。
○京畿驪州、陽城,地震。
淸洪道淸州,地震。
2月8日 ○丁酉,諫院啓曰:「戶曹參判尹釜,以兩親年老陳達,似若窺避聖節使。
〈釜曾以其父母年過七十啓達。
〉上雖寬而容之,然爲尹釜者,何敢以此上達哉?旣已筮仕,委質於君,身躋宰相之列,榮寵極矣。
一爲赴京之使,便稱親老,以爲窺避之計,其於臣子之義何如?近來此習日長。
若此不已,將不可以爲國。
不可不懲,請尹釜推考。
」答曰:「尹釜,非窺免之計,隻陳情而已,不必推考。
」三啓依允。
○日暈,左珥,冠。
有氣抱在日左,色白。
申時,日又暈兩珥。
重暈,內外暈,皆有背,內赤外靑。
夜,密雲,月微暈,彗星不見。
○黃海道平山地,有聲如雷。
自西北向東南而止,其終如折木聲。
江陰,地震。
2月9日 ○戊戌,夜,密雲彗星不見,四更雲開,彗星暫見艮地。
○慶尙道鹹安、梁山、固城、丹城、東萊、機張、鎭海、巨濟、昌原、泗川、添原、晉州、金海、熊川,地震。
2月10日 ○己亥,上問安于大王大妃殿。
〈時移禦昌德宮。
〉○夜一更,彗星入乾方天際,至四更一點不見,自二點至五更,出見於艮方王良星下,去北極四十一度餘,尾長一尺許,指西,色白。
2月11日 ○庚子,備邊司啓曰:「今者僧軍勿役事,內需司受敎,移牒呈于備邊司矣。
年前緣築城造船等事,調發僧軍,今春尙未畢役,故間有調發之官。
今此公事,若因受敎,行移于各道,使之勿役,則諸寺僧人等,據此爲例,雖有緩急,莫肯從令,則恐非細事也。
況僧人之中,勇力驍健安養休息者,不可勝計,何可諉諸僧類而勿令赴戰乎?且號令當自政院而出可也。
至於內需司受敎牒呈,則政院之外,似若又有喉居之地。
政出多門,雖小事尙且不可,況此用軍大事乎?今若不矯此弊,則軍興多事之際,其弊恐有不可勝言者。
此公事請姑停。
」〈史臣曰:「內需之設,初非帝王至公之道,然在祖宗朝,內需之所典,不過收本宮奴婢之貢,應大內不時之用而已,事雖未公,其弊則少。
今也,幹預外政,恣張威勢,內假受敎之言,外制百司之權。
樸漢宗之詭譎,文繼宗之狡詐,相繼操弄,乃與遠近僧徒,交相締結,共爲唇齒。
非徒於施予之際,極意周旋,甚至於調軍大事,托稱內敎,曲護緇髡,以累聖德。
嗚呼!內需之弊,一至於此也。
且內需司之弊,備邊司猶能言之,居諫諍之地,任弼違之責者,反效金人之緘口,亦獨何哉?」〉答曰:「今非禦敵之時,而築城幾畢。
終歲役僧,頓無休息之時。
姑休其力。
」 ○諫院啓曰:「今者以有武才,堪爲將帥者,勸讀兵書,令東西班文武官二品以上,臺諫、侍從、六曹郞官六品以上,各薦三人,可爲將帥者,所任非輕,而薦擧之人,素無名望,則其薦不重,人誰取信乎?況可爲將帥之人,非人人所可知也。
漢之韓信,唯蕭何知之,唐之郭子儀,唯李白知之。
若非識量高遠,何以知其人之眞可用哉?請令東班堂上以上、西班二品以上,各薦可爲將帥者,文官一人、武臣二人,使之幷讀兵書,而非文武官,則不薦。
」答曰:「如啓。
」 ○夜一更,彗星入於乾方天際,至四更不見。
五更彗星,見于艮方王良星下,去北極四十三度餘,尾長七八寸許,指西南,色白。
2月12日 ○辛醜,上禦思政殿簷下,出文科重試題。
〈策問一道。
〉出禦光化門外,試武科重試。
○左議政尙震,以病呈辭,不允。
○日南有珥。
夜,水星見西方。
流星出昴星,入乾方天際,大如拳,尾長四五尺許,色赤。
月微暈。
彗星見於艮方。
2月13日 ○壬寅,日暈。
夜,月量。
2月14日 ○癸卯,日暈。
2月15日 ○甲辰,夜,彗星見於艮方,去北極四十九度半,色白。
2月16日 ○乙巳,彗星見於艮方,去北極五十度半。
2月17日 ○丙午,以洪曇爲司憲府大司憲,宋麒壽爲刑曹參判,李友閔爲司憲府執義,崔堣、李重慶爲掌令,黃瑞、李文馨爲持平,申汝悰爲司諫院獻納。
○夜,彗星暫見於艮方。
2月18日 ○丁未,上禦晝講。
○有雲形如練布,自乾方至艮方,漸移東方而滅,色白。
彗星見於艮方。
2月19日 ○戊申,上禦朝、晝講,夜對。
○禮曹判書洪暹啓曰:「《大典》立後條:『嫡妾俱無子,告官立同宗支子爲後』者,蓋以有妾子者,不得取他人之子爲後也。
又曰:『雖有妾子,願以弟之子爲後者聽』雲者,蓋以妾子之父生存,而其意不欲食於妾子之手。
若其父旣沒,妾子之嫡母獨存,則不可捨其夫之妾子,而取其夫姪子爲後明矣。
近歲以來,國家執法不堅,或夫沒後,其妻未忘平日猜妬之心,不欲令妾子奉祀,呈上言,願以其夫之姪爲後時,蒙特恩許,以爲後者頗多。
去癸醜年收議三公及該曹,其議曰:『嫡長子有妾子者,非同生之子,勿許爲後。
』自有此議之後,不得爲父後之妾子,或呈上言,或呈該曹,欲破六寸、八寸、十寸兄弟之爲其父後者。
欲從願,則父子曾定,至服養父母之喪者,還爲姪子,事似重難,欲仍定不改,則不但子不得父其父,《大典》『無妾子然後方許立後』之法,亦廢,癸醜年大臣獻議,又將不行矣。
今將幷與癸醜以前久遠爲後者,一一如大臣等議盡改之,而還許妾子爲後乎?將從立法以後計之乎?請更議,以杜紛爭之路。
且彼爲嫡母者上言,每擧『庶人隻祭考妣』之語,不欲以妾子爲後。
臣等詳《大典》本意,則妾子承重之註曰:『妾子承重者,祭其母於私室,止其身。
』觀此註,則專指妾子之承重者,不當幷與某品祭幾代之文,混而論之。
蓋妾子身雖承重,其母爲賤,故祭于私室,止其身,而其承重之父及祖,則自當依士大夫之例祭之,無疑。
今世婦人不欲令妾子奉祀者,必據此爲證,聽之者亦時有異同之論。
此條亦請議定。
」傳曰:「知道。
當收議發落耳。
」領議政沈連源議:「前議:『非同生之子,勿許爲後』雲者,同生之子,於其父爲親孫,故得承祖以上之祀而爲後也,外此則非其孫,故不得承祀矣。
旣知其非類而不得神之享祀,則何論法之先後乎?且稽國法:『庶人隻祭考妣』雲者,專指無職庶賤之人,非指士大夫之妾子也。
《大典》註雲:『妾子承重者,祭其母於私室,止其身。
』觀此則其意可知。
」左議政尙震議:「禮曹取稟立後公事,極爲詳著。
若依癸醜年立法,而自前非同生之子爲後者,一切罷繼,則非徒惹起訟端,妨貴習長,先王判付,亦棄不用,事體未穩,擧行重難。
癸醜年立法以後,違法爲後,則聽理改正爲便。
承重妾子,不在隻祭考妣之列,《大典》註解,亦必載錄。
」右議政尹漑議:「父子,人之大倫,而嫡子無後,則妾子奉祀之法,昭載國典,雖千百世,不可改易者也。
該曹所謂近歲以來,執法不堅雲者,乃一時有司之失,而間有特許者,亦有司不請循典章之過也。
如以天倫爲重,則豈可以一時苟定之父子爲疑,而反使其妾子,不得父其父乎?臣意當遵先王畫一之法爲是。
『庶人隻祭考妣』雲者,指輿臺僕隷之賤而言之。
若士大夫妾子孫,則雖三醫雜類之職,皆與於文武百官之列,奉其先祀,當隨其品。
豈可使隻祭考妣乎?婦人之不欲令妾子奉祀者,必擧此爲言,與聽者之時,有異同之論,皆不解法文而然也。
此何足以更議而定之?」領府事尹元衡議:「法典內:『嫡妾俱無子,立同宗支子爲後』雲,有妾子,不得取他人之子爲後,明矣。
時或有宰相之人,雖有妾子,強欲以姪爲後者,呈上言,自上特命從願,是乃待宰相之權宜也,非人人所得援以爲例也。
況夫死之後,妻獨存焉,捨其夫之妾子,而以其夫疎屬,任意立後,冒呈上言,此甚違於法。
一時雖有特恩,爲有司者,執法防啓,以固隄防可也。
法典一毀,末流已濫。
此癸醜年所以收議而定之也。
然今若以癸醜年以前久遠爲後者,一切追改,則曾許爲後,服喪三年,父子之分已定,其於情理,竝皆未穩。
自癸醜年立法之後,行之何如?庶人隻祭考妣之語,以其父母非士族也。
士大夫之妾子承重者,則自當依士大夫之例,祭其父祖無疑。
」傳于政院曰:「依癸醜年議施行,議前事不須更改。
雖在癸醜年立法之後,如宰相呈上言,特蒙判付者,則亦不可改也。
」 ○以慶尙監司啓本,傳于政院曰:「日變非尋常,又有斷流之變。
恐懼憂慮之心,尤爲罔極。
」〈正月二十九日陜川三日竝出,晉州、奉化,川流又斷。
〉○夜,彗星見於艮方。
月暈。
2月20日 ○己酉,放文、武科重試榜。
文科取工曹佐郞梁應鼎等九人,武科取副司果柳溶等二十人。
放文武科別試榜。
文科取生員李民覺等十二人,武科取忠順衛樸漢輔等二百人。
〈取二百人者,李浚慶建議爲之。
其意備倭寇,故如是廣取,且以爲當時之習,奔競成風,武人尤甚,若出科目者,則銓曹自當擇用,而武士亦顧前途,能檢身不爲冒濫于進也。
然取二百之後,奔競之習尤甚,而出於科目者冗雜,衆人鹹嘆之。
〉○白虹貫日。
日色黃薄,左右傍有戟氣,色靑白。
傳于政院曰:「日變如此,至爲驚愕。
不知有何事,憂慮罔極。
」政院啓曰:「臣等見慶尙啓本,極爲駭怪,而今日又有白虹貫日之變,共爲憂慮焉。
災變之應,雖不可知,以人事見之,飢饉連仍,民生困悴,倉廩皆虛,調度不給,軍額不實,國勢岌岌,將不能支,恐有土崩瓦解之患。
自上當恐懼修省。
近者臺諫論執之事,以衆情公論啓之,而自上牢拒。
自古帝王,須順人情,始可緻和。
豈宜違拂衆情,牢拒公論也?今日,日變非常,更加省念。
」答曰:「所啓當矣。
予雖不敏,豈不念國事乎?上天震怒,下民困極,勢不能支,憂慮罔極,不知所爲。
近日不從臺諫所啓,非違拂衆情也,自上斟酌爲之矣。
未知以此有災變也。
」 ○弘文館上疏,言修身弭災之道。
曰,正一己嚴宮閫。
曰,開言路正士習。
曰,恤民隱固邊圉。
答曰:「疏辭當留念焉。
」 ○卯時,白氣一道,自東方至西方如布練,冒日彌天,暫時而滅。
辰時日暈。
白氣一道,自東北指西南,貫日布天,長二匹布許,暫時而滅。
午時日布交暈,色外靑白內黃赤。
白虹貫日。
未時、申時,日暈,冠,色內赤外黃。
夜,彗星見於艮方。
2月21日 ○庚戌,漢城府啓曰:「今月十九日未時,三角山曹溪寺後峯巖石四五丈許頹落雲。
此乃三角山腰中,雖不如白雲峯之變,亦是非常,故敢啓。
」傳曰:「知道。
近日巖石屢崩,災變連綿。
不知有何事也,憂慮罔極。
此意政院知悉。
」 ○諫院啓曰:「人君遇災,而常加兢惕於心者,所以敬天也;人臣警災,而常思戒飭於君者,所以愛君也。
頃在正月十二日之後,慕華館盤松池墻底蟾蜍負子,或二或三,而累累然循墻而去,連晝夜不絶,不知其數。
其後遇風雪死者甚多。
古老相傳,前所未見,而漢城府終不啓之。
又於正月二十二日,軍器寺池水,無故自湧立,有頃而止,匠人及典僕等,見者甚衆。
亦是可怪之甚者,而其日晝直官員,不在其司,因以掩覆,不聞於上。
輦轂之下,可怪之災,亦未盡達於聰聽,則四方可知也。
豈人臣愛君警災之道也?漢城府堂上、軍器寺其日晝直官員,請竝推考。
濟州,在滄海之中。
頃因飢荒,人民多死,如被賊變,內無守卒,故朝廷令加裡浦僉使、珍島郡守,爲濟州援將。
當其援兵到濟州之時,賊若直搗加裡浦、珍島,則雖有守城假將,士卒以其假將之令而不聽,則事機之失,決於呼汲。
將有陷城失地之禍,雖悔何益?若有聲息之時,離鎭去城,則民心驚擾。
去年崔潾徑度碧波,一邑無主,將至於空虛,足以鑑矣。
濟州應援之將,雖不可不遣,豈無可遣之人,而必以加裡浦僉使、珍島郡守而遣之乎?請以此意,問于備邊司,十分商確,使處置得宜。
」答曰:「皆如啓。
近來非常之災連綿。
今觀蟾蜍池水之事,未知以何事緻此變乎?罔知攸措。
」 ○日暈。
巽方如火氣,黑雲如氣,自東指西方布天,良久乃滅。
2月22日 ○辛亥,上禦朝講。
○日微暈,戴。
自朝終日,濁氣蒙冒。
日暈,黃薄。
雨種,其狀或如黑大豆,或如佐槐子,〈草名合歡。
〉或如蔓菁子。
夜,彗星見於艮方。
流星出三台星,入北河星,狀如拳,尾長二三尺許,色赤。
2月23日 ○壬子,諫院啓曰:「今者非常之變,可怪之災,駢至薦臻。
彗星未滅,白虹貫日,山崩非一,雨種連仍,天之視變極矣。
築城之役,習陣之擧,道路絡繹,加以外寇有伺釁之患,倉庫無一年之蓄,可謂岌岌乎殆哉!此正惕慮憂勤之時。
如武臣觀射、文臣、儒生,庭試、講經,雖是勸奬之事,臨軒親試,責出晝物之供,弊亦不貲。
請觀射、講經,命官爲之,庭試則勿爲。
」答曰:「前則雖避殿之時,或有殿講晝物之供,而在下不詳知,故如是啓之。
方今人心極慢,自便成習,托於災變,凡國家常行之禮,每欲停之,是有法而不欲其行也。
立而不行,則莫若當初不立也。
被抄文臣製述,則事目已立,輕廢未便。
命官可也。
講經、製述,俱是一體,亦不可獨廢製述。
大抵如此勸奬事,當自上斟酌爲之。
」 ○夜,彗星見於艮方。
2月24日 ○癸醜,上禦朝、夕講。
○夜,艮方雲氣或合或開,彗星乍見乍隱。
2月25日 ○甲寅,上禦朝講。
○自朝至巳時,四方濁氣蒙霧,日色薄。
夜,彗星見於艮方。
○京畿長湍府天西空中,白日無雲處,有聲隱隱如雷,雉雞皆驚。
2月26日 ○乙卯,上禦朝、夕講。
○自朝至巳時,四方濁氣蒙霧。
夜,南方、巽方、東方,如火氣。
慧星暫見於艮方。
2月27日 ○丙辰,上禦朝、晝講,夜對。
○諫院啓曰:「全羅右道水使崔豪,當倭賊隱泊草島之時,望見賊鋒,先自恇怯,退避不進,南桃浦萬戶丁傑獨進力戰,全船捕捉。
崔豪於啓聞之際,歸功於己,至陞嘉善,南方之人,至今痛憤。
旣得重加,便懷自足,不復戮力於國事。
且以右水營,當賊路要衝之地,莫如避之,以軍機重事,置之度外,禦史摘奸時,軍器所備,反不如各鎭浦。
且日以畋獵爲事,不恤軍卒,用刑慘酷,至割人耳,貫以竹片,下人嗷嗷,不勝其苦。
請崔豪拿推,本道充軍,嘉善加竝改正。
自古善用兵者,必以足食爲先。
食不足,雖有兵,不可以用之。
前朝之末,外寇侵陵,兵連禍結,民不治農,公私匱竭,終至於禦廩不繼,足爲後戒。
國家自有倭變以來,郡國繹騷,括兵之擧,號令嚴急,一家有丁夫,雖至五六,皆編於兵籍。
或以習陣,或以習射,贏糧往來,長在道路,今方農作之時,野無秉耒之人。
加以點閱之闕,皆徵米布,備納之際,賣其田財,又不能繼,則流離失所,愁慘之狀,不忍形言。
當此之時,若不改轍,田野將盡爲荒蕪之墟。
國勢至此,何以保之?況兵貴乎精,不在乎多。
村巷之民,驍健能射者鮮矣。
平日不操弓矢,加以飢困之餘,尫羸已甚。
若盡驅於矢石之場,亦將望風奔潰,反爲彼賊之餌者多矣。
故爲今之計,莫若精抄勇兵,以任禦敵之役,減其餘丁,緣諸南畝,俾專治農事,而分防之兵,計其道裡,赴其附近之鎭,分番休息,以養其力。
習陣習射,雖不可廢,今非農隙之月,亦當量其疎數,隨宜試之,不使廢農。
請以此意,下諭于八道監司及兵、水使。
」答曰:「崔豪,拿推充軍事,如啓。
嘉善加則以軍功賞之,不可改之。
不允。
」累啓不允。
○流星出大角星,入軫星下,狀如拳,尾長八九尺許,色白。
流星出右攝提星,入太微東垣內,狀如梨,尾長二三尺許,色赤。
彗星乍見乍隱,昧爽時,見於壁星北尾一尺餘,指西南,色白。
2月28日 ○丁巳,都摠府堂上啓曰:「去十六日,野雞自東飛來,坐于府屋上,有頃飛向議政府。
意後苑多雉,故或飛來,而更思之,則後苑亦遠,此非可來之地,故敢啓。
」 ○夜,彗星見於寅方,在壁星北,去北極六十度,尾指西南,長二尺許,色白。
流星出天廚星,入紫微東垣,狀如拳,尾長二三尺許,色白。
東方、巽方,如火氣。
2月29日 ○戊午,對馬島主遣其下人調久來告日本賊倭,欲作耗貴國雲。
慶尙道觀察使曺光遠受其書契,馳啓。
傳于政院曰:「今者災變連緜,方虞事變之時。
觀此啓本,倭奴要功巧詐之言,雖不可盡信,然非徒累次報變,亦有往年之驗。
諭於京外,防備諸事,務極措置,日新待變,俾無後悔可也。
調久接待當否,令大臣、該曹,同議以啓。
」 ○夜,東方如火氣。
黑雲一道如氣,長二匹布許,着天良久乃滅。
辰、巳地,如火氣。
彗星,見於寅地,在壁星北,尾指西南,長二尺許,色白。
濁氣旋蔽。
2月30日 ○己未,大臣、備邊司、禮曹同議啓曰:「書契中意,下書于八道,俾加備禦何如?且別遣船,不爲接待,雖是約條,而今此調久,以特送出來,姑令上京接對。
」〈其書契略曰:「對馬州太守平朝臣宗成長謹飛羽檄朝鮮國禮曹大人足下。
春正月二十日,從日本傳來:『東夷、西戎,欲犯大明,蟻浮于西海者,大小船數百隻也,密議曰:「頃年賊于大明不敗,而去年初,赴于朝鮮敗軍,對馬兼日通信,令朝鮮知故也。
今出奇計,先攻馬島,聚東夷、西戎之勇者,日夜賊于朝鮮,那無勝理?」雲。
』」〉傳曰:「如啓。
」 ○以京畿監司書狀,傳于政院曰:「今二月二十五日,空中有聲雲。
其日於大內,亦聞此聲,而入直內外觀象監官員,不爲書啓。
推考可也。
」 ○上禦夕講。
○艮方、巽方、南方、西方,如火氣。
三月 3月2日 ○辛酉,傳于政院曰:「近日雨種連緜,日出亦有赤氣,霧氣亘塞,已有旱徵。
言于該曹,修溝壑淨阡陌可也。
」 3月3日 ○壬戌,氛氣翳天,日色黃薄。
白氣二道如匹練,橫布南方。
日微暈。
夜,流星出左攝提星,入北方天際,狀如鉢,尾長一尺許,色赤。
彗星暫見於卯地。
3月4日 ○癸亥,氛氣翳天,日瞢影薄。
日微暈。
夜,巽方、乾方,如火氣。
3月5日 ○甲子,諫院啓曰:「玄風縣監申遠,爲交河縣監時,剝割民生,瘠公肥己,闔境嗷嗷,不堪其苦。
請罷其職,以懲貪汚之習。
」〈史臣曰:「守令之貪汚剝割者,豈獨申遠哉?特以無權勢之可倚,故得以彈之耳。
有人題于牙山地要路院曰:『牙山傲虐依査頓,大興貪汚愧令弟。
』蓋以牙山縣監韓興緖,與沈鋼連婚,故謂依査頓之勢而傲虐也,大興縣監趙俊秀,乃士秀之兄,而士秀時以淸廉稱之,故謂俊秀之貪汚,有愧於令弟也。
」〉答曰:「申遠,以一時之過失,永廢終身,則無改過自新之路。
不允。
」 3月6日 ○乙醜,諫院啓曰:「伊川君壽禮,前以有行,至蒙聖朝褒奬,而惑愛娼女冠紅粧,長在其家,唯其言是從,使正妻,守其本家,而疏棄不見,以婢僕畜之,給以月料,至令其嫡女,無所仰賴,未免號泣。
其於夫婦父子,悖戾如此,不知前日之所以有行者,何心也,今日之安於薄行者,又何心也?公論激發,不能掩覆,宗簿寺欲收冠紅粧囚禁,則又藏匿不許。
其拒有司之命,是無朝廷也。
其可謂知君臣之義乎?所犯如此,其可齒在朝列乎?妻妾之間,自有其分。
僭擬之罪,國法至嚴,而冠紅粧蠱惑其夫,縱恣無忌,壽禮到其本家,遣人察之,使不得見其妻面。
離間骨肉,使奪嫡女之新奴婢,給其所生之子,其蔑法幹憲,莫甚。
請壽禮,先罷後推,冠紅粧,囚禁推考。
國家置宗簿寺,以王子爲內提調,卽古宗正之官。
又以他宰相,差外提調,使參於議論,而可否相濟,又有正以下之員,掌糾察宗室,如有不法,隨其聞見,完定其議,以告於提調而啓之,例也。
今者伊川君壽禮之事,正以下完定,告於提調,而沈光彥托以文字之誤,不卽啓之,且曰:『吾爲提調,公事豈不可自斷乎?』壽禮之罪,人所痛憤,而光彥爲其提調,不以糾檢爲心,反沮公論,極爲未便。
光彥,請遞宗簿寺提調,而推考。
」答曰:「壽禮推考,則自有其罪,不須先罷。
冠紅粧事,如啓。
沈光彥則不須遞提調,推考治罪可也。
」久啓不允。
○以趙士秀〈性驕狠偏隘。
儒士康惟善嘗爲李洪胤所誣,三省雜治之,惟善曰:「吾以忠孝立心,反得謀逆之名。
」士秀以推官聞其語,濆然曰:「此子曾在館中,所言如此。
吾爲大司成時,已知爲如此之惡矣。
」聞者喪膽。
〉爲兼弘文館提學,李蓂爲兼同知經筵事。
3月7日 ○丙寅,氛氣翳天。
○成均館生員安士俊等五百餘人,上疏曰: 臣等伏見,殿下念召災之由,下求言之敎,其恐懼修省之意至矣。
第未知所以求言之心,果出於眞實之誠耶?夫上以誠求,則下必以誠應之,而敎下閱月,曾未聞一人伸喙抗言,仰答聖問,以裨今日弭災之策者。
此豈下無愛君憂國之人而然哉?必見殿下有求言之名,無求言之實,雖言之而必不見用故也。
殿下嗣服初年,未遑他事,先復兩宗,上而公孤、卿相、侍從、臺諫,下而大學粉袍,草野疎賤,伏闕閱月,言直義激,此非一人之私言,乃一國之公論,天聽邈然,竟莫之回。
是殿下以擧國人言,爲不足恤也。
自是士氣摧沮,人心解弛,有志之士,抆淚無言。
殿下之國事日非,邦本日危,而殿下未之知也,人心於是乎搖,言路於是乎塞矣。
臣等竊觀曹植之疏,其危言切論,實發於憂國之誠,而正中時病之急也。
殿下若能察納而行之,則弭災消變之道,必自此而根本矣,殿下嚴拒其言,大示訑訑之色,人心不服,言路杜塞,士林之望。
於是乎缺矣。
臣等竊聞,養世子,不可不端齊肅敬愼敎,自沖年,左右與居,當擇正人。
況今元子春秋漸盛,輔養尤急。
所當擇慈祥篤實之人,置諸左右,使之見正事聞正言也,不可使奸侫閹竪,蝃蝀於其側,而潛消默奪於冥冥之中也。
近來臺諫,以樸漢宗之事,論啓多日,而殿下堅執而不從。
退一妖邪小宦,有何難事,而牢拒公論,以緻物情之憤鬱,至此極耶?嗚呼!殿下卽位以來,所行之事,率多拂人情塞言路,而今者外示求言之名,而以爲應災之文具,一國臣民,誰信其出於眞心耶?無怪乎敎下踰月,未得一嘉言也。
臣等伏見,今日之變,前代之所未聞。
山崩川斷,天怒已極,彗星妖石,其應可畏。
其餘冬雷凍蟾池沸井吼之變,愈出愈怪,難以殫紀。
以此人心洶洶,邦本不固,殿下高拱深宮,安知人心之搖,一至於此耶?不知殿下,以今日之災,爲出於偶然耶?何不舍己從人,革去偏私,庶幾應天以實之道乎?臣等伏聞殿下之敎,有言『異端盛而然耶?』此正殿下悔悟之地,而抑所以順人心開言路之實也。
臣等竊聞,殿下避殿減膳,省費減祿,固是遇災警懼之美意,而諸山供佛之費,猶舊也,衆刹醮僧之用,自在也。
殿下每以國儲虛竭爲憂,佛宇之費,實是國儲之尾閭,而殿下曾不減萬分之一二。
臣等竊恐殿下敬天之心,或者不如敬佛之誠也。
殿下嗣位以來,奉佛雖勤,而兇荒薦臻,老顚壯散,十室九空,加以邊釁屢興,生民魚肉,是何佛力不能緻祥,而反緻災耶?殿下至今尙未悔悟,臣等之惑,滋甚。
伏願殿下,順人心開言路,不以一己之私意,作好作惡,而臣民之所同好者好之,所同惡者惡之;不以一己之偏見,爲是爲非,而朝廷之所共是者是之,所共非者非之。
一念慮之萌,一言事之發,純粹明白,少無瑕翳,然後渙汗大號,可以協群情而合天心矣。
答曰:「予以否德,叨主臣民,闕失多矣。
衆災疊現,憂慮罔極,徒切自責。
方今上下可否,而無噤口之弊也。
兩宗,非今新設,而諸山寺刹,亦未知別有供佛之事也。
輔養元子,爲臣子者獨慮,而予獨不念乎?宦官之用,當自上知其賢否而任之,非諸生所論也。
曹植則不知君臣之分,故隻言予意而已。
」〈史臣曰:「是時大妃崇佛,元衡諂佛,主上雖有英明之資,焉能免供佛之譏乎?元衡又以爲:『中廟,經亂推戴之君,下之所言,畏而易從,今則不宜如中廟之時。
』以此等語,尋常浸潤,以緻言路日塞,國勢岌岌,可勝歎哉!」〉 3月8日 ○丁卯,諫院啓曰:「國家於馬政,非不修也,而近年以來,馬不蕃息。
去年倭變之時,倉卒抄兵,而戰士無馬,搜索民家,非徒事體顚倒,民之失馬者頗多,怨口嗷嗷,極爲未便。
朝廷懲其此弊,令東班參議以上、西班二品以上,各出馬一匹,以備今年緩急之用。
其視奪民家之馬,事體不侔矣,但試馬於戰陣之間,必先調習而後可用,備邊司限日,令納品馬,烙印而還給其主,使養之。
養之不勤,則固可以治其罪也,但調習而可用於戰場,非知馬者不可爲也。
人情,各私其已物焉。
今之赴戰之人,若以其馬爲已物,則其調習也必馴。
議者以爲:『及今無事之時,揀選有武才而無馬之人,以其品馬給之,使之調習,有事,以此用於戰陣,有功則永給,無功則還納于司僕寺。
又以馬帖,給納馬之員,受牧場之馬,如復有變,調養還納,則公私兩便,而馬不乏絶,可以壯軍威而捍外侮。
』請以此意,議于備邊司、兵曹,使之詳盡處置。
」答曰:「如啓。
」 ○日中有黑子,大如雞子。
氛氣翳天,日暈。
夜,月暈。
3月10日 ○己巳,備邊司啓曰:「曾經二品實職,正三品堂上實職人員,降付軍職者,八道監司,皆納戰馬。
且東、西班各品人員軍裝,預先整齊後,本司點考。
且京江戰船格軍,勿論有無役、公私賤,無遺抄出。
如有自稱上司衙門典僕、皀隷、羅將、婢夫拒逆者,囚禁重治事,請捧承傳。
且各品所納戰馬,臺諫以分給武士無馬者啓之,然品馬之數,未滿百匹,許多武人,難以遍給,不可續續抄給。
況無馬者,必是窮人。
如此兇年,自資亦艱,何能喂馬乎?莫如依前事目,還給本主善養,以待緩急之用。
」傳曰:「如啓。
」 3月11日 ○庚午,夜,彗星見於卯地。
3月12日 ○辛未,夜,彗星見於卯地。
3月13日 ○壬申,日暈,色內靑黃外白,暈內渾如淡墨。
夜,彗星僅見卯地。
3月14日 ○癸酉,上禦晝、夕講。
〈自此以下,其禦簷下,與上同。
〉○夜,月赤無光。
3月15日 ○甲戌,上禦朝、夕講。
○夜,月色赤。
3月16日 ○乙亥,上禦晝、夕講。
○日出時,色如血,二丈高,有光耀。
夜,月赤無光。
3月17日 ○丙子,上禦晝、夕講。
○司諫院大司諫樸民獻等上箚。
略曰: 樸漢宗有驕傲詭譎之慝,又負宮闕失火之罪。
當初收敍也,臣等論之,殿下敎之曰:「非任以事也。
」其後又命侍于元子。
元子,國之本也。
左右前後,當罔非正人,而使如漢宗者,仄[1]於其間,其任以事,孰大於此耶?臣等累月伏閤,論其不可,殿下反示訑訑之色,牢拒益甚。
嗚呼!天下之事,顧有大於輔養元子乎?雖僕從之微,當極其選,而殿下乃以得罪於一國者,使之近侍乎?一傅衆咻,求其爲齊,不可得,則雖有輔養官,不去漢宗,其薰陶德性尙恐不追三代之盛。
況輔養官猶未差出,而使漢宗日侍其側,其可謂重輔養之道乎?軍國之務,比年日繁。
備邊司,主議兵事。
提調郞廳,非不多也,而每有議論,不先發言,雷同苟合,隻從一人之議,塞責啓達,徒費廩食而已。
京畿水使,雖爲捍衛京師,旣乏形勢之便,又少防戍之卒,如有賊變,必煩朝廷之憂,而營屬屯田,盡爲權勢所占,無以給其支用,不見利益,徒重民弊。
新設評事,名爲察其主將之失,且習軍旅之事,然而職秩懸隔,難以糾檢,才品不同,豈盡諳習?但聞本營爲支供,益放無名之軍,驛路因巡歷,尤緻人馬之困,其爲弊端,非止一二。
況用兵之時,必以鎭靜人心爲本。
今者賊未至而張皇日甚,徒聞今日遣裨將,明日遣助防將,京師將至空虛。
人心不定,訛言胥動,甚者至謂「倭船將到京江。
」士族之家,至有立馬,將爲避亂之計。
若不務鎭靜,臣竊恐不見外寇而先有中潰之患也。
答曰:「漢宗事,予意盡言。
此非不重輔養之道也。
評事及京畿水使之設,爲事變不得不爾,而弊反如是。
分遣助防將,此亦預措防備之意,而人心不定,是予處事失宜之緻也。
當留意焉。
」仍傳于政院曰:「觀諫院箚子,則不小防備之務,不可雷同苟合。
各出所懷,可否相濟事,言于備邊司。
且人心不定雲。
務爲鎭定事,諭于大臣。
」 ○上禦夜對。
○日出時,日赤無光。
卯時,日上白氣一道,自巽方至艮方,長一匹布許,暫時而滅。
日微暈。
夜,流星出漸臺星,入織女星下,大如鉢,尾長二三尺許,色微赤。
3月18日 ○丁醜,上禦朝講。
○傳于領議政沈連源、右議政尹漑曰:「輔養元子,當及時爲之,故自來月,當輪次進去,宜以雍容寬厚,合於輔養之任。
宰相四五人議啓。
」沈連源、尹漑回啓曰:「輔養宰相差出事,極爲重大。
小臣二人,不可獨議,又不可各處而議。
必須同會一處,商確議之。
尙震近欲出仕雲,〈時震呈病不出。
〉待震出仕後,與尹元衡共議爲之。
」答曰:「知道。
待左相之出,詣闕同議可也。
」 ○檢詳以三公意啓曰:「廣州百姓到闕外,訴于臣等曰:『牧使鄭浚,到任一月之間,慈恤百姓,差役甚均,而以瘧疾呈辭。
瘧疾今已向歇,猶可調理行公,願勿遞』雲。
今方務停之時,守令公事,必不繁多,瘧疾且是間作之病,亦可間間調理行公。
鄭浚仍任廣州牧使何如?」答曰:「如啓。
」 3月19日 ○戊寅,上禦朝講。
執義李友閔曰:「納穀而爲影職者,欲其不編於軍伍也。
故士人稱貸於人,以充其數而納之。
臣以求荒差官,往慶尙道,卽以其穀,散賑民家。
俄有公事下去:『名編軍伍者,朝謝則還收,而以價償之』雲,納穀人等,訴於臣曰:『妻子亦不得顧,而僅得貸穀納之矣,今者還收影職。
願不受價,而還我所納之穀』雲。
臣以是狀啓,而下于賑恤廳議之,從臣所啓,卽給朝謝,但不除者尙有之,深以爲怨焉。
夫人無信不立。
況人君一號一令,豈可無信而示人乎?且爲影職者,雖不編軍伍,若有事變,則豈不可盡抄而赴防乎?」〈史臣曰:「納穀除官,固是可恥之甚者,而又有失信之事,其何以服人心而收後效哉?謀國之臣,不慮後弊,不念國體,號令輕率,朝更夕變,豈不大爲識者之扼腕也哉?」〉傳于政院曰:「李友閔所啓納穀人還給影職事,其言于該曹。
」 ○上禦夕講。
○諫院啓曰:「自去年倭變之後,調度甚繁,民不聊生。
防戍之兵,築城之卒,往來絡繹,非徒農者失其耕種之時,至於商賈,亦廢懋遷之業,邦本已瘁,將有岌岌之勢,而今者又以京江戰船格軍抄發之事,搜括沿江民夫,因緣作弊,私受贈賂,無有紀極。
加以朝官有勢之員,或稱家奴,或稱素厚,公然請囑,片簡雲集,該官牽於人情,以請簡取舍,勢強者多脫漏,而載於都目者,皆無勢之人。
以此怨讟朋興,衆口嗷嗷,極爲未便。
格軍雖不可不抄,戰船亦有其數,民夫用幾名,可以櫓役,其數亦可詳定。
今若不定其數,而泛然抄發,則將不計單弱之丁、老病之人,盡載都目,其弊將至於人無操舟,行商亦廢,誠非細故。
該官以私請不公抄發者,請摘發罷職,色吏充軍,飛簡以請脫漏者,隨所聞竝罷職。
備邊司亦酌定格軍之數,俾無騷擾之弊。
」答曰:「如啓。
」 3月20日 ○己卯,上禦晝、夕講。
3月21日 ○庚辰,上禦朝講。
領經筵事尹漑曰:「臣聞李滉之爲人,有學識操行,而才華兼備。
如此之人,不可易得。
年齡不至衰老,而以病難於立朝,退居鄕家。
願勿忘而進用。
劇務之地,雖不可任,而如任經筵官,時時聽其言,又用才華,則豈偶然乎?退居已多年,病或差愈矣。
臣與滉,老少不相同,性度又相遠,交情不通,故不相見矣,然人皆曰可以進用雲。
」上不答。
〈史臣曰:「當今之所謂賢者,李滉其人也。
雖告病退去,所當屢召而起之,用於論思之任可也,而大臣、侍從,雖屢啓之,而上不之加意焉,可勝惜哉!」〉○上禦輪對。
領議政沈連源、左議政尙震、右議政尹漑、領中樞府事尹元衡會于賓廳,議元子輔養宰相,以判敦寧府事安玹、右贊成李浚慶、知敦寧府事趙士秀、戶曹判書任虎臣啓之,傳曰:「書啓宰相,則可當矣,然自上有懷,亦言之耳。
右相、領府事及安玹、李浚慶,則可爲輔養,而趙士秀、任虎臣則勿爲可也。
且元子,年尙幼稚,不好學,而下情欲速出輔養官,故出之矣,宜雍容勸導,不須迫促。
自來月,輔養宰相,循環往視,而領左相,亦宜間往。
」 3月22日 ○辛巳,上禦朝講。
領經筵事尙震曰:「古者兩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