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黑頭爰立紀略附

關燈
計取之。

    凡出閣至寓,則古董玩好奇書珍玉羅列滿前,而嬖妾娈童、清客狎友,殆無虛室。

    李永貞嘗歎曰:内相有塗文輔,外相有馮振鹭,時事可知也。

    言其躐等超拜,内外同也。

    逆賢已出妻馮氏,雖流甯肅稱自涿郡移來,疑馮疏族也。

    是以凡馮侍講,逆賢時時屬目,有微時故劍之思,昵馮之故亦在此乎?馮素恨張我績,誓欲報複,屢書啟達賢,賢回啟雲:宮府原無二緻,忠孝出于一原。

    李永貞筆也。

    來啟用眷生南紅帖内,以白面閣揭為副啟,其寫如敕稿式,永貞、文輔侍側者,耳目極确也。

    其害經略熊廷弼者,因書坊賣《遼東傳》,其四十八回内有《馮布政父子奔逃》一節,極恥而恨之,令妖弁蔣應旸發其事于講筵,以此傳出袖中而奏。

    緻熊正法,其實與貴池相公無甚與也。

    彼時閣中拟入聖谕,歸乾斷于先帝,體乾、永貞、文輔會議曰:分明是小馮兒與熊家有隙,在講筵害他,與聖上何幹?遂以原稿上奏,請禦筆增八卿等面奏"出之袖中"字樣,其後禦史趙允昌、吳裕中皆有疏參貴池,而馮先使私人田景新嗾吳曰:内意薄丁矣,可亟參之。

    又布線索于逆賢雲:吳是熊至親,志為熊報仇,不可放。

    逆賢遂矯旨杖殺之。

    批本者李永貞,喝令重打者王體乾,然造謀者實馮也。

    馮與田爾畊、魏良卿、傅應星等恒醉舞酣歌,往來無忌,呈秀與逆賢看工之際,屏人谮之,馮知之謀,于李魯生、霍維華、楊維垣等,乃造三案以锢諸賢。

    書成,逆賢見有呈秀姓名無已,稱美心逾恨之,而從來愛緣盡釋矣。

    馮遂不能立朝張我續,始骎骎乎起用矣。

    揚州知府劉铎,素嗜酒。

    丙辰廷對曰:因過醉,對策失格,緻失鼎甲,雖能文善畫,識者已知其疏,放難令終矣。

    适矮僧所粘壁上五七言律詩俱歐陽晖所作,所寫不過借
0.06231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