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崇祯十五年壬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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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座揖相
正月辛未朔,上朝畢,召大學士周延儒、賀逢聖,謝升入殿。
曰:古聖帝明王,皆崇師道。
卿等,朕之師也,宗社奠安,維諸先生是賴。
命東向立,上降座,西向揖之,各愧謝。
恩廟此舉,禮非其人,徒自貶損耳。
然三相之中,惟賀文忠差可無愧。
楊仁願論東廠緝事 正月,罷提督京營内臣。
禦史楊仁願上言:臣稽高皇帝初無所謂緝事,臣工不法,止于明糾,無陰讦也。
臣待罪南城,所見詞訟多假番役,妄稱東廠,誘人作奸,挾仇首告,惟恐其不為惡;又惟恐不即罹于法。
揆之皇上泣罪解網之仁,豈不傷哉?伏願先寬東廠,東廠寬則刑法可以漸省。
臣更有請,臣子獲罪,檻送門下可也,若有缇騎一出,資者家門破散,無資者地方斂饋,為害非淺。
上是之。
谕東廠所緝止于謀逆亂倫其作奸犯科,自有司存,并戒錦衣校尉,奉使需攪。
東廠緝事,為害甚烈,仁願一言而少止,仁人之言其利溥,洵哉! 天壇 北京永定門内五裡,坐東向西,外圍十裡,圓環為磚城,西對山川壇,其體方籍田處也。
内員殿琉璃碧瓦如太廟式,中設天位,東設太祀位,位座俱各丈餘,掇綴可登,内小龛中置木主,遊人不易入也。
司之者太常寺之黃冠,四面窗牖,悉以青藍料絲為障,大如?,明亮可愛,至寝殿有龍床膳殿,有食具更衣殿,有椅座薰沐殿,有浴池,一切法物之輝煌,禮數之莊嚴,祭之前十日可縱觀也。
内有銅井,以銅鑄成圈,從底套上,水味清洌,飲之沁骨。
其地去大内十餘裡,當祭之夕,二更時,遙望壇内紅燈上升竿杪,則龍辇舉行,其燈籠徑三丈,高五丈,中坐兩黃冠司之。
天壇中設一黑漆木榻,高二尺許,南面為天位,榻上置棉花飛絮,以驗天神降臨。
如絮稍低,謂為神至;若絮不動如故,則謂天神未至也。
天位東亦設一榻,為天子位。
祭天牛去其腹中五髒等物,以檀降香實于内,焚之,臭升于天。
駕幸地壇 崇祯壬午四月六日,先帝行大社禮,方澤在北城外,東北方幹位。
先一月,掃除滌拭。
十日前,位置各當。
凡簠簋邊豆鼐爵鼎鬥與笙磬鐘鼓,俱用黃紗籠覆,薰沐處亦先十日試湯,問禮之士,縱往觀焉。
至期稅樓房于東華門之北,為壁上觀。
初五日辰刻,與觀盛事者,束身登樓,肴核酒米,亦齎入。
午、未二刻,坊官内官本城西台于大小民房有戶通出入處,悉緘以紅封。
先三日,街兩傍五府撥禁軍戎裝,執刀戟跻肩對立,自大明門,至地壇三十餘裡,約用将士二十萬。
中闊四丈,為禦道,鋪以黃沙,人不得行。
一切街衖巷窦,填塞戰車,禁人出入,牆壁窗牖,垩抹紅紙紅泥,人藏于樓上者,為小飲、為細語,敕谕者高腳牌與口宣,并室主人不停囑也。
更初,馬駕先過,馬駕者太祖之神位樂器,用民間之數,捺以二十四馬駕辇而行,執事人役皆紅軍帽随後,勳戚、文武、珰寺、金吾,奔走趨跄,燈光照亮,擁如浪滾。
二更餘後,鹵簿大駕至矣。
萬火閃爍,塵埃蒙混,不甚辨五色。
欲觀聖駕者,各養神蓄銳,注閱回銮,就枕以待。
街坊踯躅,終宵不歇也。
初六日黎明,馬駕先回,既灌以降,即撤行旋廟,朱钺黃旄,錦旗繡幄,約千餘人。
少頃八象蹒跚而來,被飾華錦,自項至尾,明鏡懸垂,背負朱漆葫蘆,巍然雅步,故振蕩其音節,珊佩铿锵,令人喝采,過此勢将極鬧,飛騎報入大内,如燕掠地,刻過四五,軍戎儀衛,各為整饬,坊官甲長之類,複灑黃沙,裨将騎逐,叱戒所轄軍士,令其侍立對偶,衣飾器械,再加毖飾嚴齊。
于是介胄而馳,結隊而立,各有位次,各有執役,旌旗辟易,劍佩雍和,黃金肘後,白玉腰橫,陪祭文武,急趨大明門内,恭揖候駕,揚鞭恐後,意各争先。
從此龍旌鳳旆,金钺銀爪,響節儀锽,奚啻數萬。
行行隊隊,簇簇陳陳,聲從履出,氣從鼻息。
遙聞箫韶之奏,中和之樂,紛沓入耳。
其宮扇之方圓正側,長短橫斜,為龍翔,為鳳舞,為針繡,為梭織,為日月雕镂之體,為山河繪藻之形為,神鬼離奇之狀,為虎豹飛走之勢,以及百花簇就,萬錦裁成。
至弓弩刀盾,明光奪目。
人有雲,凡近聖駕之軍器,皆木為之,以備壯觀者,鼓聲漸嚴,駕将至矣。
玉辂大辂,步辇象辇,皆黃絹為幌,有兩墨絹,曲柄傘前導,為朝廷所坐,大鼓旗纛在後,途中按步,行疾而穩,下有一百六十輿夫,肩無高下者,又三裡一易其夫者也。
前又有數十内寺,舁捧金龍大轎一座,為升降辇前所用,前後兩旁,宮扇斜掩,幡對障,非樓觀不可。
後則珰寺擁簇,如紅雲蔽天,兩街萬戶,忽爾齊開,各征逐歸寓,如春社酒闌矣。
謝升削籍 四月,給事中倪仁祯上言:臣初拜官,例候閣臣,謝升言及兵饷事。
忽曰:皇上自用聰明,察察為務,天下俱壞。
升位極人臣,敢歸罪天子如此。
上怒,命削其籍。
馬士英起用 四月,宥馬士英,起兵部左侍郎,兼佥都禦史。
提督鳳陽。
士英,初撫宣大,以總監王坤論罪,至是,故太常少卿阮大铖為營救,故得起用。
免稅停刑 二月,發帑金二萬,赈山東,免省直十二年以前稅糧,有司混征者罪,百姓歡呼稱慶。
六月,免開封、河南、歸德、汝州去年田租,谕各省直停刑三年。
十月,賜貧民米布,閏十一月,下诏罪己。
蔣德璟入相 六月,以蔣德璟、黃景昉、吳甡入閣辦事,旦谕責吏部會推大典,自當矢公矢慎,今稱诩徇情,如房可壯、張三谟、宋玫并與推舉,豈大臣之道。
召廷臣于中左門賜馔,上青袍,太子、定王、永王,绯衣侍。
上诘吏部尚書李伯宣曰:朕屢谕諸臣,有“甯背君父,不背私交;甯隳職業,不破情面”兩語。
昨枚蔔猶濫舉如此,況其他乎?日宣奏辨。
上又責吏科都給事章正宸、河南道禦史張?,閣臣力為救解,不聽。
明日下日宣等六人于理。
日宣等戍邊。
可壯等削籍。
初,太學士陳演所親廖惟一為試禦史;及考核托房可壯為之地,不納,張?又加厲焉,遂外調,演憾之,适上遊西苑,演從,遂密奏枚蔔大典,皆二人所主持。
上怒,故有是譴。
吳履中論二失 六月,禦史吳履中,上言:誤用溫體仁、楊嗣昌為二失。
又曰:内治缺而後戎馬生,民生促而後盜賊起。
今者敵起于外,而政治愈棼;寇起于内,而賦斂愈急;欲無生亂得乎? 黃道周複官 壬午八月,召還黃道周,仍任少詹事。
先是,道周在獄,人謂必不可救。
時,周延儒承上眷最深,凡上怒莫能回,延儒以微詞解之。
至是,上偶言及嶽飛事,歎曰:安得将如嶽飛者而用之。
延儒曰:嶽飛自是名将,然其破金人事,史或多溢詞;即如黃道周之為人,傳之史冊,不免曰,其不用也,天下惜之。
上默然。
甫還宮,即傳旨複官。
東崖黃景昉雲:上谕黃某清操力學,尚堪策勵,特準赦罪還職。
旨下,中外感泣。
是役緣周公于講筵平章他疏,馴及公,餘與同裡蔣公同贊其說。
顧初冀得脫戍籍幸矣,竟複原官,出望表。
本聖主幹斷,度越百王之舉,而天下亦以是差亮宜興。
馬公疏謝稱病,兼為解、葉二公祈免,以癸未春抵家。
附記:初逆奄薰熾,道周作詩曰:豈有不平事,但存未壞身。
隻言天下合,孤影鬼神親。
世道餘青史,春風足故人。
無多談往迹,愚叟舊西鄰。
觀此詩頗與公之行藏相合。
誅陳新甲 九月,誅兵部尚書陳新甲,以邊疆多失也。
周延儒為營解曰:國法大司馬兵不臨城不誅。
上曰:他邊疆即勿論,僇辱我親藩七,不甚于薄城乎?不聽。
召王應熊 十一月,召大學士王應熊入朝,已而陛見請老,許之。
賜金帶還。
先是,周延儒知已漸有異議,故薦以自代。
資為援也。
已而上知其非,故賜還。
劉宗周言六事 八月,進劉宗周左都禦史。
十一月,宗周上言六事。
一建道揆:京師首善,請立書院,以昭聖明,緻治之本。
二貞法守:請立焚錦衣一切刑具獄詞,專聽法司。
三崇國體:大臣自三品而上,犯罪者宜令九卿詳會,乃付司寇。
司寇議辟,乃得收系。
此于僇辱之中,不忘禮遇之意。
四清伏奸:凡匿名文書,請一切立毀。
五懲官邪:京師士大夫,與外官交際,愈多愈巧,臣必風聞彈劾之。
六饬吏治:吏治之敗,無如催科火耗,詞訟贖锾,已複為長例矣。
至于營升謝薦,巡方禦史尤甚,請以風憲受贓之律,為回道考察之第一義。
上是之。
閏十一月,下禮科給事姜采于理。
時有匿
曰:古聖帝明王,皆崇師道。
卿等,朕之師也,宗社奠安,維諸先生是賴。
命東向立,上降座,西向揖之,各愧謝。
恩廟此舉,禮非其人,徒自貶損耳。
然三相之中,惟賀文忠差可無愧。
楊仁願論東廠緝事 正月,罷提督京營内臣。
禦史楊仁願上言:臣稽高皇帝初無所謂緝事,臣工不法,止于明糾,無陰讦也。
臣待罪南城,所見詞訟多假番役,妄稱東廠,誘人作奸,挾仇首告,惟恐其不為惡;又惟恐不即罹于法。
揆之皇上泣罪解網之仁,豈不傷哉?伏願先寬東廠,東廠寬則刑法可以漸省。
臣更有請,臣子獲罪,檻送門下可也,若有缇騎一出,資者家門破散,無資者地方斂饋,為害非淺。
上是之。
谕東廠所緝止于謀逆亂倫其作奸犯科,自有司存,并戒錦衣校尉,奉使需攪。
東廠緝事,為害甚烈,仁願一言而少止,仁人之言其利溥,洵哉! 天壇 北京永定門内五裡,坐東向西,外圍十裡,圓環為磚城,西對山川壇,其體方籍田處也。
内員殿琉璃碧瓦如太廟式,中設天位,東設太祀位,位座俱各丈餘,掇綴可登,内小龛中置木主,遊人不易入也。
司之者太常寺之黃冠,四面窗牖,悉以青藍料絲為障,大如?,明亮可愛,至寝殿有龍床膳殿,有食具更衣殿,有椅座薰沐殿,有浴池,一切法物之輝煌,禮數之莊嚴,祭之前十日可縱觀也。
内有銅井,以銅鑄成圈,從底套上,水味清洌,飲之沁骨。
其地去大内十餘裡,當祭之夕,二更時,遙望壇内紅燈上升竿杪,則龍辇舉行,其燈籠徑三丈,高五丈,中坐兩黃冠司之。
天壇中設一黑漆木榻,高二尺許,南面為天位,榻上置棉花飛絮,以驗天神降臨。
如絮稍低,謂為神至;若絮不動如故,則謂天神未至也。
天位東亦設一榻,為天子位。
祭天牛去其腹中五髒等物,以檀降香實于内,焚之,臭升于天。
駕幸地壇 崇祯壬午四月六日,先帝行大社禮,方澤在北城外,東北方幹位。
先一月,掃除滌拭。
十日前,位置各當。
凡簠簋邊豆鼐爵鼎鬥與笙磬鐘鼓,俱用黃紗籠覆,薰沐處亦先十日試湯,問禮之士,縱往觀焉。
至期稅樓房于東華門之北,為壁上觀。
初五日辰刻,與觀盛事者,束身登樓,肴核酒米,亦齎入。
午、未二刻,坊官内官本城西台于大小民房有戶通出入處,悉緘以紅封。
先三日,街兩傍五府撥禁軍戎裝,執刀戟跻肩對立,自大明門,至地壇三十餘裡,約用将士二十萬。
中闊四丈,為禦道,鋪以黃沙,人不得行。
一切街衖巷窦,填塞戰車,禁人出入,牆壁窗牖,垩抹紅紙紅泥,人藏于樓上者,為小飲、為細語,敕谕者高腳牌與口宣,并室主人不停囑也。
更初,馬駕先過,馬駕者太祖之神位樂器,用民間之數,捺以二十四馬駕辇而行,執事人役皆紅軍帽随後,勳戚、文武、珰寺、金吾,奔走趨跄,燈光照亮,擁如浪滾。
二更餘後,鹵簿大駕至矣。
萬火閃爍,塵埃蒙混,不甚辨五色。
欲觀聖駕者,各養神蓄銳,注閱回銮,就枕以待。
街坊踯躅,終宵不歇也。
初六日黎明,馬駕先回,既灌以降,即撤行旋廟,朱钺黃旄,錦旗繡幄,約千餘人。
少頃八象蹒跚而來,被飾華錦,自項至尾,明鏡懸垂,背負朱漆葫蘆,巍然雅步,故振蕩其音節,珊佩铿锵,令人喝采,過此勢将極鬧,飛騎報入大内,如燕掠地,刻過四五,軍戎儀衛,各為整饬,坊官甲長之類,複灑黃沙,裨将騎逐,叱戒所轄軍士,令其侍立對偶,衣飾器械,再加毖飾嚴齊。
于是介胄而馳,結隊而立,各有位次,各有執役,旌旗辟易,劍佩雍和,黃金肘後,白玉腰橫,陪祭文武,急趨大明門内,恭揖候駕,揚鞭恐後,意各争先。
從此龍旌鳳旆,金钺銀爪,響節儀锽,奚啻數萬。
行行隊隊,簇簇陳陳,聲從履出,氣從鼻息。
遙聞箫韶之奏,中和之樂,紛沓入耳。
其宮扇之方圓正側,長短橫斜,為龍翔,為鳳舞,為針繡,為梭織,為日月雕镂之體,為山河繪藻之形為,神鬼離奇之狀,為虎豹飛走之勢,以及百花簇就,萬錦裁成。
至弓弩刀盾,明光奪目。
人有雲,凡近聖駕之軍器,皆木為之,以備壯觀者,鼓聲漸嚴,駕将至矣。
玉辂大辂,步辇象辇,皆黃絹為幌,有兩墨絹,曲柄傘前導,為朝廷所坐,大鼓旗纛在後,途中按步,行疾而穩,下有一百六十輿夫,肩無高下者,又三裡一易其夫者也。
前又有數十内寺,舁捧金龍大轎一座,為升降辇前所用,前後兩旁,宮扇斜掩,幡對障,非樓觀不可。
後則珰寺擁簇,如紅雲蔽天,兩街萬戶,忽爾齊開,各征逐歸寓,如春社酒闌矣。
謝升削籍 四月,給事中倪仁祯上言:臣初拜官,例候閣臣,謝升言及兵饷事。
忽曰:皇上自用聰明,察察為務,天下俱壞。
升位極人臣,敢歸罪天子如此。
上怒,命削其籍。
馬士英起用 四月,宥馬士英,起兵部左侍郎,兼佥都禦史。
提督鳳陽。
士英,初撫宣大,以總監王坤論罪,至是,故太常少卿阮大铖為營救,故得起用。
免稅停刑 二月,發帑金二萬,赈山東,免省直十二年以前稅糧,有司混征者罪,百姓歡呼稱慶。
六月,免開封、河南、歸德、汝州去年田租,谕各省直停刑三年。
十月,賜貧民米布,閏十一月,下诏罪己。
蔣德璟入相 六月,以蔣德璟、黃景昉、吳甡入閣辦事,旦谕責吏部會推大典,自當矢公矢慎,今稱诩徇情,如房可壯、張三谟、宋玫并與推舉,豈大臣之道。
召廷臣于中左門賜馔,上青袍,太子、定王、永王,绯衣侍。
上诘吏部尚書李伯宣曰:朕屢谕諸臣,有“甯背君父,不背私交;甯隳職業,不破情面”兩語。
昨枚蔔猶濫舉如此,況其他乎?日宣奏辨。
上又責吏科都給事章正宸、河南道禦史張?,閣臣力為救解,不聽。
明日下日宣等六人于理。
日宣等戍邊。
可壯等削籍。
初,太學士陳演所親廖惟一為試禦史;及考核托房可壯為之地,不納,張?又加厲焉,遂外調,演憾之,适上遊西苑,演從,遂密奏枚蔔大典,皆二人所主持。
上怒,故有是譴。
吳履中論二失 六月,禦史吳履中,上言:誤用溫體仁、楊嗣昌為二失。
又曰:内治缺而後戎馬生,民生促而後盜賊起。
今者敵起于外,而政治愈棼;寇起于内,而賦斂愈急;欲無生亂得乎? 黃道周複官 壬午八月,召還黃道周,仍任少詹事。
先是,道周在獄,人謂必不可救。
時,周延儒承上眷最深,凡上怒莫能回,延儒以微詞解之。
至是,上偶言及嶽飛事,歎曰:安得将如嶽飛者而用之。
延儒曰:嶽飛自是名将,然其破金人事,史或多溢詞;即如黃道周之為人,傳之史冊,不免曰,其不用也,天下惜之。
上默然。
甫還宮,即傳旨複官。
東崖黃景昉雲:上谕黃某清操力學,尚堪策勵,特準赦罪還職。
旨下,中外感泣。
是役緣周公于講筵平章他疏,馴及公,餘與同裡蔣公同贊其說。
顧初冀得脫戍籍幸矣,竟複原官,出望表。
本聖主幹斷,度越百王之舉,而天下亦以是差亮宜興。
馬公疏謝稱病,兼為解、葉二公祈免,以癸未春抵家。
附記:初逆奄薰熾,道周作詩曰:豈有不平事,但存未壞身。
隻言天下合,孤影鬼神親。
世道餘青史,春風足故人。
無多談往迹,愚叟舊西鄰。
觀此詩頗與公之行藏相合。
誅陳新甲 九月,誅兵部尚書陳新甲,以邊疆多失也。
周延儒為營解曰:國法大司馬兵不臨城不誅。
上曰:他邊疆即勿論,僇辱我親藩七,不甚于薄城乎?不聽。
召王應熊 十一月,召大學士王應熊入朝,已而陛見請老,許之。
賜金帶還。
先是,周延儒知已漸有異議,故薦以自代。
資為援也。
已而上知其非,故賜還。
劉宗周言六事 八月,進劉宗周左都禦史。
十一月,宗周上言六事。
一建道揆:京師首善,請立書院,以昭聖明,緻治之本。
二貞法守:請立焚錦衣一切刑具獄詞,專聽法司。
三崇國體:大臣自三品而上,犯罪者宜令九卿詳會,乃付司寇。
司寇議辟,乃得收系。
此于僇辱之中,不忘禮遇之意。
四清伏奸:凡匿名文書,請一切立毀。
五懲官邪:京師士大夫,與外官交際,愈多愈巧,臣必風聞彈劾之。
六饬吏治:吏治之敗,無如催科火耗,詞訟贖锾,已複為長例矣。
至于營升謝薦,巡方禦史尤甚,請以風憲受贓之律,為回道考察之第一義。
上是之。
閏十一月,下禮科給事姜采于理。
時有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