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府狀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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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府李夫人,十七歲,聘定。
信府羅夫人,十六歲,聘定。
安康郡府田夫人,十五歲,聘定。
康平郡府高夫人,十四歲,聘定。
相國府韓夫人,十四歲,聘定。
瀛國府朱夫人,十四歲,聘定。
建安郡府孔夫人,十四歲,聘定。
契勘原目,徐王妾一人已薨,景王妾曹郡君已薨,餘無漏匿,謹再陳叙者。
親王妃一十八人 濮府劉夫人,四十六歲。
周郡君,十八歲。
晉康郡府朱郡君,二十八歲。
平原郡府劉夫人,四十四歲。
朱郡君,二十四歲。
喬郡君,二十歲。
王郡君,十九歲。
陸郡君,十七歲。
和義郡府林郡君,二十六歲。
毛郡君,十七歲。
永甯郡府林夫人,十九歲。
陳郡君,十九歲。
羅郡君,十八歲。
燕府郭夫人四十六歲。
王郡君,十九歲。
葉郡君,二十一歲。
越府陸夫人,三十二歲。
陳郡君,二十四歲。
契勘原目,晉康郡王、和義郡王夫人并先薨逝,謹再陳叙者。
王女二十三人 燕五宗姬,十六歲,即巧荪。
燕六宗姬,九歲。
燕七宗姬,六歲。
燕八宗姬,四歲。
越二宗姬,十八歲,即添香。
越三宗姬,十五歲,即檀香。
越六宗姬,七歲。
濮三宗姬,十五歲,即玉屏。
濮五宗姬,四歲。
晉康大宗姬,十六歲,即紅雲。
晉康四宗姬,七歲。
平原六宗姬,十五歲,即芸姑。
平原八宗姬,十四歲,即蓮姑。
平原九宗姬,十二歲。
千原十宗姬,十歲。
平原十一宗姬,七歲。
平原十二宗姬,六歲。
平原十五宗姬,三歲。
和義大宗姬,十五歲,即琪花。
和義三宗姬,四歲。
永甯大宗姬,十歲。
永甯二宗姬,八歲。
永甯三宗姬,二歲。
驸馬八人 曹夤,二十八歲,尚嘉德。
曹實,二十四歲,尚榮德。
宋邦光,二十二歲,尚安德。
羅條,二十一歲,尚茂德。
向子房,十八歲,尚成德。
田丕,十八歲,尚洵德。
劉文彥,十八歲,尚顯德。
向子,十七歲,尚順德。
大金副元帥府指揮 契勘二庶人誓約,願獻犒金一百萬錠,銀五百萬錠。
先續過納金二十四萬七千六百兩,用情準四萬九千五百二十錠,銀七百七十二萬八千兩,準一百五十四萬五千六百錠。
不欲照五十兩一錠舊例,所縮已多,是依庶人續約,準折金六十萬單七千七百錠,銀二百五十八萬三千一百錠。
具詳别幅,仍縮金三十四萬二千七百八十錠,銀八十七萬一千三百錠,限五曰内盡數津納,如仍隐匿延稽,當府即縱兵大索,毋贻悔吝,須議指揮。
右下開封府準此。
大金天會五年三月十四曰 别幅 契勘庶人手允事目,帝姬、王妃一人準金一千錠,宗姬一人準金五百錠,族姬一人準金二百錠,宗婦一人準銀五百錠,族婦一人準銀二百錠,良家女一人準銀一百錠。
照封先續申狀遣解人數,左司申驗名冊,汰除不入寨者,未應計數。
自餘見在及汰還名口,用情統計,選納妃嫔八十三人,王妃二十四人,帝姬、公主二十二人,人準金一千錠,得金一十三萬四千錠。
内帝妃五人倍益,嫔禦九十八人,王妾二十八人,宗姬五十二人,禦女七十八人,近支宗姬一百九十五人,人準金五百錠,得金二十二萬五千五百錠。
族姬一千二百四十一人,人準金二百錠,得金二十四萬八千二百錠。
宮女四百七十九人,采女六百單四人,宗婦二千單九十一人,人準銀五百錠,得銀一百五十八萬七千錠。
族婦二千單七人,歌女一千三百十四人,人準銀二百錠,得銀六十六萬四千二百錠。
貴戚、官民女三千三百十九人,人準銀一百錠,得銀三十三萬一千九百錠。
都準金六十萬單七千七百錠,銀二百五十八萬三千一百錠。
信府羅夫人,十六歲,聘定。
安康郡府田夫人,十五歲,聘定。
康平郡府高夫人,十四歲,聘定。
相國府韓夫人,十四歲,聘定。
瀛國府朱夫人,十四歲,聘定。
建安郡府孔夫人,十四歲,聘定。
契勘原目,徐王妾一人已薨,景王妾曹郡君已薨,餘無漏匿,謹再陳叙者。
親王妃一十八人 濮府劉夫人,四十六歲。
周郡君,十八歲。
晉康郡府朱郡君,二十八歲。
平原郡府劉夫人,四十四歲。
朱郡君,二十四歲。
喬郡君,二十歲。
王郡君,十九歲。
陸郡君,十七歲。
和義郡府林郡君,二十六歲。
毛郡君,十七歲。
永甯郡府林夫人,十九歲。
陳郡君,十九歲。
羅郡君,十八歲。
燕府郭夫人四十六歲。
王郡君,十九歲。
葉郡君,二十一歲。
越府陸夫人,三十二歲。
陳郡君,二十四歲。
契勘原目,晉康郡王、和義郡王夫人并先薨逝,謹再陳叙者。
王女二十三人 燕五宗姬,十六歲,即巧荪。
燕六宗姬,九歲。
燕七宗姬,六歲。
燕八宗姬,四歲。
越二宗姬,十八歲,即添香。
越三宗姬,十五歲,即檀香。
越六宗姬,七歲。
濮三宗姬,十五歲,即玉屏。
濮五宗姬,四歲。
晉康大宗姬,十六歲,即紅雲。
晉康四宗姬,七歲。
平原六宗姬,十五歲,即芸姑。
平原八宗姬,十四歲,即蓮姑。
平原九宗姬,十二歲。
千原十宗姬,十歲。
平原十一宗姬,七歲。
平原十二宗姬,六歲。
平原十五宗姬,三歲。
和義大宗姬,十五歲,即琪花。
和義三宗姬,四歲。
永甯大宗姬,十歲。
永甯二宗姬,八歲。
永甯三宗姬,二歲。
驸馬八人 曹夤,二十八歲,尚嘉德。
曹實,二十四歲,尚榮德。
宋邦光,二十二歲,尚安德。
羅條,二十一歲,尚茂德。
向子房,十八歲,尚成德。
田丕,十八歲,尚洵德。
劉文彥,十八歲,尚顯德。
向子,十七歲,尚順德。
大金副元帥府指揮 契勘二庶人誓約,願獻犒金一百萬錠,銀五百萬錠。
先續過納金二十四萬七千六百兩,用情準四萬九千五百二十錠,銀七百七十二萬八千兩,準一百五十四萬五千六百錠。
不欲照五十兩一錠舊例,所縮已多,是依庶人續約,準折金六十萬單七千七百錠,銀二百五十八萬三千一百錠。
具詳别幅,仍縮金三十四萬二千七百八十錠,銀八十七萬一千三百錠,限五曰内盡數津納,如仍隐匿延稽,當府即縱兵大索,毋贻悔吝,須議指揮。
右下開封府準此。
大金天會五年三月十四曰 别幅 契勘庶人手允事目,帝姬、王妃一人準金一千錠,宗姬一人準金五百錠,族姬一人準金二百錠,宗婦一人準銀五百錠,族婦一人準銀二百錠,良家女一人準銀一百錠。
照封先續申狀遣解人數,左司申驗名冊,汰除不入寨者,未應計數。
自餘見在及汰還名口,用情統計,選納妃嫔八十三人,王妃二十四人,帝姬、公主二十二人,人準金一千錠,得金一十三萬四千錠。
内帝妃五人倍益,嫔禦九十八人,王妾二十八人,宗姬五十二人,禦女七十八人,近支宗姬一百九十五人,人準金五百錠,得金二十二萬五千五百錠。
族姬一千二百四十一人,人準金二百錠,得金二十四萬八千二百錠。
宮女四百七十九人,采女六百單四人,宗婦二千單九十一人,人準銀五百錠,得銀一百五十八萬七千錠。
族婦二千單七人,歌女一千三百十四人,人準銀二百錠,得銀六十六萬四千二百錠。
貴戚、官民女三千三百十九人,人準銀一百錠,得銀三十三萬一千九百錠。
都準金六十萬單七千七百錠,銀二百五十八萬三千一百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