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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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存,肘腋之變,恐生不測,方之外寇,殆有甚焉。

    唐文宗嘗言:「去河北賊易,去中朝朋黨難。

    」陛下誠不可不留神也。

    蔡京、王黼、童貫,蓋嘗陰懷異意,搖撼國本。

    頃年楊戬,亦有是心,所賴陛下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此數賊者,計弗得行,天下臣子,切齒刻骨,有年于茲。

    臣又聞道路之言曰:「蔡京有建立儲貳之功。

    」此語猶為悖逆。

    道君皇帝初立陛下為太子,天下共知斷自宸衷。

    立嫡立長,古今大義,何與京事?而乃欲貪天之功以為己力邪!此大不然者。

    朱勔以奇伎淫巧進,而官至建節,鄭居中力争不可,至郁憤而死,蓋當時用勔建議北伐,遂有此除。

    今朔方如此,勔當如何?乃者稍聞警急,朝廷不暇安枕之際,勔父子遽先衆人欲盡室東下。

    計其情實,尤不可赦。

    李彥據有西城所錢物,去歲京東盜起,米鬥千錢,兵民阙食,中外憂之。

    彥乃發錢數千萬往淮浙買米,運至京東,以規厚利。

    前日道君皇帝诏罷西城所,令以其錢付之有司。

    聞彥尚欲強占,不肯交割,所存無幾。

    宦官抗國悖慢如此,尚複何容?今黔黎皆叛,正由此六賊所緻,陛下其忍惜此,以危天下乎?使唐明皇早誅楊國忠,則祿山未必有以藉口。

    幸陛下無小不忍于此也。

    陛下忍而不誅,即恐天下共起而誅之矣。

    夫舜之去四兇,亦見于禅位之初,未聞其猶豫也。

    可不鑒哉!』 《欽宗實錄》具載陳東書。

    『可不鑒哉』下仍雲:『其後悉施行之。

    』 靖康元年正月己巳,甯遠軍節度使朱勔放歸田裡;責太傅、楚國公緻仕王黼為崇信軍節度使、永州安置;賜翊衛大夫、安德軍承宣使李彥死,黼、彥仍籍沒家赀。

    壬申,太學生陳東上書曰:『臣竊知上皇已幸亳社,蔡京、朱勔父子及童貫等統兵二萬從行。

    臣深慮此數賊遂引上皇迤逦南渡,萬一變生,實可寒心。

    蓋東南之地,沃壤數千裡,郡縣千百,中都百邑,悉取給焉。

    其風聲氣俗,素尚侈靡,人所動心。

    其監司、郡守、州縣之官,率皆數賊門生,一時奸雄豪強及市井惡少,無不附之。

    近除發運使宋諱,是京子攸之妻黨。

    貫昨讨方寇,市恩亦衆,兼聞私養死士,自為之備。

    臣嘗上書言六賊罪惡,賊心自知不免,反怨朝廷,夤緣上皇,遂請此行。

    臣竊恐數賊南渡之後,必假上皇之威,乘勢竊發,振臂一呼,群惡響應,離間陛下父子,事必有至難言者,則東南之地,恐非朝廷有,其力患豈外寇比哉?望悉追數賊,悉正典刑,别差忠信可委之人扈從上皇如亳,庶全陛下父子之恩,以安宗廟。

    』上然之。

     辛卯,開封府言:『故太傅王黼至雍邱縣南二十裡輔固村,為盜所殺。

    』诏籍其赀。

    小人乘隙争入黼第,掠取絹七千餘匹、錢三十餘萬缗,四壁蕩然。

    甲午,太學生陳東言:『臣于去年冬,嘗與諸生伏阙上書,論六賊之罪。

    又近言蔡京、朱勔父子及童貫等挾道君南巡,恐生變亂,乞追還阙下,各正典刑。

    至今未蒙盡行。

    或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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