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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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三年秋九月,直隸鹽城縣飓風,海水泛溢,傷民田二百一十五頃有奇。

    太子令蠲田租一千一百七十餘石。

    帝至京師。

    十二月,《曆代名臣奏議》書成。

    先是,上以玺書谕太子,命翰 林院儒臣黃淮、楊士奇等,采古名臣直言彙錄,以便觀覽。

    至是書進,上覽而嘉之,命刊印以賜皇太子、皇太孫及諸大臣。

    十五年春三月,上巡北京,命吏部尚書兼詹事蹇義、翰林學士 兼谕德楊士奇、侍讀兼贊善梁潛輔太子監國。

    七月,賜皇太子《務本之訓》。

     十六年春三月,太子手書賜贊善徐善述言:“覽卿為予改詩甚善。

    但今卿年邁,恐輔餘為勞。

    似卿樸直苦口者,百無一二,面谀順顔者,比比有之。

    卿無憚勞,弼成餘業,惟望藥石之言日甚一日,毋生犯鱗觸諱之慮。

    餘今欲學作表,卿可一如詩題立例,具詩題與表題間日封進,以廣琢磨。

    春暖順時将息,以慰餘懷。

    ”書函曰:“皇太子赍書贊善好古先生。

    ”好古者,善述字也。

    太子視朝之暇,手不釋卷,被服寬博,大類儒者雲。

     夏五月,上殺贊善梁潛、司谏周冕。

    時太子監國,上不時有疾。

    兩京距隔數千裡,小人陰附漢府者,讒構百端。

    侍從監國之臣,朝夕惴惴,人不自保。

    會有陳千戶者,擅取民财,事覺,太子令谪交趾立功。

    數日,複念其軍功,宥之。

    有讠替于上曰:“上所谪罪人,太子曲宥之矣。

    ”遂逮陳千戶殺之。

    以潛、冕不谏止,并逮下獄,皆死。

     六月,上遣禮部左侍郎胡氵熒巡江、浙諸郡,陛辭,上谕曰:“人言東宮多失,當至京師,可多留數日,試觀何如,密奏來。

    奏字須大,晚至即欲觀也。

    ”氵熒至京師,日随朝,凡見東宮所行之善,退即記之。

    勳臣某者語不謹,侍衛扌追之,仍當陛口奏,有旨不問。

    既退,亟宣侍衛者賞鈔若幹錠。

    于是群臣皆言不顯責大臣,而旌禁衛,所以寬其罪而愧其心,見殿下之仁明也。

    居稍久,楊士奇曰:“公命使也,宜亟行。

    ”氵熒權辭謝曰:“方治冬衣未完爾。

    ”至安慶始書奏,以所見皆誠敬孝謹七事,密疏以聞。

    上覽之大悅,自是不複疑皇太子。

     十八年秋九月己巳,北京宮殿垂成,欽天監言:“明年正月朔吉,宜禦新殿。

    ”命戶部尚書夏原吉召太子、太孫于京師,期十二月終至北京。

    太子赴北京,過滁州,登琅琊山,指示楊士奇曰:“此醉翁亭故址也。

    ”因歎歐陽修立朝正言不易得,今人知其文,鮮知其忠。

    蓋太子為文章尤善修,每曰:“三代以下,文人獨修有雍容和平氣象。

    ”尤愛其奏議切直,嘗命刊修文以賜群臣,且谕之曰:“修之賢,非止于文,卿等當考其所以事君者而勉之。

    ”十一月,太子過鳳陽,谒祭皇陵畢,周步陵傍,顧張本、楊士奇曰:“國家帝業所自也。

    ”徘徊久之。

    耆老進谒,有知太祖時事者,從容與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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