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篇 采撰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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諧小辯,或神鬼怪物。

    其事非聖,揚雄所不觀;其言亂神,宣尼所不語。

    皇朝新撰《晉史》,多采以為書。

    夫以幹、鄧之所糞除,王、虞之所糠秕,持為逸史,用補前傳,此何異魏朝之撰《皇覽》,梁世之修《遍略》,務多為美,聚博為功,雖取說于小人,終見嗤于君子矣。

     夫郡國之記,譜諜之書,務欲矜其州裡,誇其氏族。

    讀之者安可不練其得失,明其真僞者乎?至如"江東五俊",始自《會稽典錄》,"颍川八龍",出于《荀氏家傳》,而修晉、漢史者,皆征彼虛譽,定為實錄。

    苟不加以研核,何以詳其是非?又訛言難信,傳聞多失,至如曾參殺人,不疑盜嫂,翟義不死,諸葛猶存,此皆得之于行路,傳之于衆口,倘無明白,其誰曰不然。

    故蜀相薨于渭濱,《晉書》稱嘔血而死;魏君崩于馬圈,《齊史》雲中矢而亡;沈炯罵書,河北以為王偉;魏收草檄,關西謂之邢邵。

    夫同說一事,而分為兩家,蓋言之者彼此有殊,故書之者是非無定。

     況古今路阻,視聽壤隔,談者或以前為後,或以有為無,泾、渭一亂,莫之能辨。

    而後來穿鑿,喜出異同,不憑國史,别訊流俗。

    及其記事也,則有師曠将軒轅并世,公明與方朔同時;堯有八眉,夔唯一足;烏白馬角,救燕丹而免禍;犬吠雞鳴,逐劉安以高蹈。

    此之乖濫,往往有旃。

     故作者惡道聽途說之違理,街談巷議之損實。

    觀夫子長之撰《史記》也,殷、周已往,采彼家人;安國之述《陽秋》也,梁、益舊事,訪諸故老。

    夫以刍堯鄙說,刊為竹帛正言,而辄欲與《五經》方駕,《三志》競爽,斯亦難矣。

    嗚呼!逝者不作,冥漠九泉;毀譽所加,遠誣千載。

    異辭疑事,學者宜善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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