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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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李锜财産請代浙西百姓租稅狀 元和二年,浙西擒李锜伏法,準舊例,籍其家财産業送上都。

    翰林學士裴洎、李绛等上言曰: 李锜兇狡叛戾,僭侈誅求,刻剝六州之人,積成一道之苦。

    陛下哀憫無告,為之吊伐,變愁怨之氣,為發生之和,歌舞聖時,負戴恩德。

    其李锜家所積錢帛,皆斂于人,或有酷法冤濫之徒,斃其身,取其貨,或有枉法征剝之吏,加其罪,納其财,前後事狀,布聞遠迩。

    聖恩本以叛亂誅讨,蘇息一方,今辇運錢帛,播聞四海,非所謂式遏亂略,惠綏窮困也。

    伏望天慈下痛哀之诏,降雨露之澤,将逆人财物,并以賜本道,代浙西百姓今年租賦,則萬姓欣戴,四海歌詠。

     上覽狀嘉歎,久而從之。

     ○論請驿遞赦書狀 元和三年三月,禦丹鳳樓,大赦天下。

    知樞密中使劉光奇,黨比同類,奏:“準舊例,散差中使,走馬往諸道送赦書,所貴疾速。

    ”意欲庇假其類,使至諸道,受納财賂,俟其至也,自獲其半。

    翰林學士裴洎、李绛等奏曰: 陛下自臨禦海内,事推至當,易去煩苛。

    今複以赦書散差,敕使耑送,是求方鎮财物,蓋非陛下意旨。

    請付度支鹽鐵,急遞發遣,既得疾速簡便,又無求取勞擾。

     上依绛等所奏。

    光奇又奏曰:“舊例如此,難便改易。

    ”上曰:“舊例若是,即須恭守,若不是,即須改移,豈可循舊弊耶?宜依裴洎、李绛所奏。

    ”自此衆情必知慮事□可以理奪,真緻治之英主也。

    故言時事,稱貞觀、開元、元和之政焉。

     ○請立皇太子狀 元和三年,學士李绛上言曰: 古先哲王,以天下為大器,知一人不可以獨理,四海不可以無本,故立皇太子以副己,設百官以分職,然後人心大定,宗社永甯,有國家者不易之道也。

    陛下嗣膺大寶,四年于茲矣,而儲闱未立,典策不行。

    是開窺觎之端,乖重慎之義,非所謂承宗廟、重社稷也。

    且漢魏故事,國朝舊制,懸諸日月,著為憲章。

    伏望陛下抑撝謙之小節,行至公之大典,用興儲副,永固邦家。

    則主鬯承祧,必光于萬代,問安侍膳,道播于百王。

     上曰:“朕以菲薄,獲守社稷,而虔懇未通于天地,孝誠未達于宗祧,而遽示天下,私先及于子孫,朕甚恧焉。

    然以卿忠誠,累有陳請,援引祖宗制度,援引經典憲章,事重禮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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