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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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狀之中,不署其姓。

    尚書已下,每月合衙上日,百寮列班,宰相居上,中丞、禦史,列位于廷。

    禮儀之崇,中外特異。

    所以自武德、貞觀已來,聖君賢臣,布政除弊,不革此禮,謂為合宜。

    苟有不安,尋亦合廢。

    近年緣有才不當位,恩加特拜者,遂從權便,不用舊儀。

    酌于群情,事實未當。

    今或有仆射初除,就中丞院門相看,即與欲參何殊?或中丞新授,亦無見仆射處及參賀處;或仆射先至,中丞後來,憲度乖宜,尊卑倒置。

    倘人才忝位,自合别授賢良;若朝命守官,豈得有虧法制?伏望下百寮詳定事體,使永可遵行。

     ○論回鹘請昏 憲宗時,回纥使者再朝,遣伊難珠再請昏,未報,可汗以三千騎至鹈泉。

    于是振武以兵屯黑山,治天德城備虜。

    禮部尚書李绛奏言曰: 回鹘盛強,北邊空虛,一為風塵,則弱卒非抗敵之夫,孤城為不守之地。

    倘陛下懷此,增甲兵,饬城壘,中夏長策,生人大幸也。

    臣觀今日處置,未得其要。

    夫邊憂有五,請曆言之。

    北狄貪沒,唯利是視,比進馬規直,再歲不至,豈厭缯帛利哉?殆欲風高馬肥而肆侵轶。

    故外攘内備,必煩朝廷,一可憂。

    兵力未完,斥候未明,戈甲未備,城池未固,饬天德則虜必疑,虛西城則碛道無倚,二可憂。

    夫城保要害,攻守險易,當謀之邊将。

    今乃規河塞之外,裁廟堂之上,虜猝犯塞,應接失便,三可憂。

    自修好以來,山川形勝,兵戍滿虛,虜皆悉知。

    賊掠諸州,調發在旬朔外,其系累人畜,在旦夕内,比王師至,則虜已歸,寇能入留,役亦轉廣,四可憂。

    北狄西戎,素相攻讨,故邊無虞。

    今回鹘不市馬,若與吐蕃結約解仇,則将臣閉壁憚戰,邊人拱手受禍,五可憂。

    又淮西吳少陽垂死,可乘其變,諸道興發,役且十倍。

    臣謂宜聽其昏,使守蕃禮,所謂三利也。

    和親則烽燧不驚,城堞可理,盛兵以畜力,積粟以固軍,一也;既無北顧憂,可南事淮右,申令于垂盡之寇,二也;北虜恃我戚,則西戎怨愈深,内不得甯,國家坐受其安,寇掠長息,三也。

    今舍三利,取五憂,甚計非。

    或曰降主費多,臣謂不然。

    我三分天下賦,以一事邊。

    今東南大縣,賦歲二十萬缗,以一縣賦為昏赀,非損寡得大乎?今惜昏費不與,假如王師北征,兵非三萬,騎五千,不能捍且馳也,又如保十全之勝,一歲辄罷,其饋饷供拟,豈止一縣賦哉? 帝不聽。

     ○論于季友尚主 元和三年,山南東道節度使于頔,憚上英威,為于季友求尚主。

    上以普甯公主妻之。

    李绛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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