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一 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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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後及海濱王文妃等後妃十人。

    卷十四之諸王傳收東丹王、恭順皇帝、孝文皇太弟、齊國王隆裕、魯王宗元、晉王宗懿、燕王洪道及梁王信寧等八人。

    卷十五之外戚傳收述律魯速、蕭延思、劉珂、蕭守興、蕭孝穆及蕭奧隻等六人。

    卷十六至十九雜收文武、姦逆,不復抉別,計卷十六,收韓延徽、張礪及趙延壽等三人。

    卷十七收蕭翰、麻荅及耶律郎五等三人。

    卷十八收盧文進、耶律隆運及劉六符等三人。

    卷十九收馬保忠、張琳、蕭奉先、李儼、耶律餘覩及大實等六人,復附蕃將除授職名及漢官除授職名二條於後。

    卷二十著錄文案,計晉表二:晉出帝降表及晉李太後降表。

    澶淵誓書二:宋真宗誓書及契丹聖宗誓書。

    關南誓書三:契丹緻宋書、宋回契丹書及契丹回宋誓書。

    議割地界書二:契丹求地界書及宋回契丹書。

    卷二十一至二十三為各種制度,計卷二十一,收南北朝饋獻禮物及外國貢進禮物;前者專指宋、遼兩國之往還而言,有契丹賀宋朝生日禮物、宋朝賀契丹生辰禮物及宋朝勞契丹人事物件三條;後者分記契丹與諸國之往還,有新羅國貢進物件、橫進物件、契丹回賜物件、契丹賜奉使物件、西夏國貢進物件、諸小國貢進物件及契丹回賜物件等七條。

    卷二十二收州縣載記、控制諸國、四至鄰國地理及四京本末等四條。

    卷二十三收族姓原始、國土風俗、併合部落、兵馬制度、建官制度、宮室制度、衣服制度、漁獵時候及試士科制等九條。

    卷二十四及二十五裒集遊方,計卷二十四,收宋王曾之王沂公行程錄[二]及富弼之富鄭公行程錄[三];末附餘靖之餘尚書北語詩及刁約之刁奉使北語詩。

    卷二十五收胡嶠陷北記[四]及張舜民使北記[五]。

    卷二十六為諸蕃記[六],計收奚國、古肅慎國、室韋國、新羅國、高昌國、女真國、黃頭女真、嗢熱者國及渤海國等九國。

    卷二十七為歲時雜記[七],計收正旦、立春、人日、中和、上巳、佛誕日、端午、朝節、三伏、中元、中秋、重九、小春、冬至、臘月、治盜、行軍、午日、旋風、舍利、跪拜、長白山、澤蒲、回鶻豆及螃蟹等二十五條,則皆有關于風土禮俗之資料也。

     至於論列此書之短長優劣,前人所見,頗不一緻。

    元蘇天爵直斥其失,不稍寬貸[八]。

    清錢曾則謂為「書法謹嚴,筆力詳贍,洵有良史之風」。

    [九]至於紀昀則瑕瑜並舉,力求公允[一○]。

    實則此書本為鈔撮而成,「臣奉勅命,謹採摭遺聞,刪繁剔宂,緝為契丹國志」,作者固未自諱也。

    雖然,隆禮所據載籍,其見存者如資治通鑑、續資治通鑑長編、三朝北盟會編、新五代史及松漠紀聞諸書固無論矣,而若燕北雜記、遼庭須知、使遼圖抄、遼遺事、契丹疆宇圖及契丹事迹等書則均久佚於世,吉光片羽,因斯以存,其有裨於遼代歷史之研究,不可掩也。

    此書版本所知見者,計有元刊本[一一],影抄元本[一二],鈔本[一三],清乾隆五十八年承恩堂刊本,清嘉慶二年南沙席氏掃葉山房刻四朝別史本,民國二十二年北平文殿閣排印國學文庫本[一四]。

    席氏刻本係出四庫,不惟刪去胡安國說及上方小字標目,即文中觸目字樣亦經館臣改易;然而舊本珍籍,人間尠見,此本則幾人手一編,故據以為本通檢之編纂焉[一五]。

    至於說郛、古今逸史、歷代小史暨乎古今說海所收此書,撏撦斷爛,無足參也[一六]。

     [一]吳廷燮南宋制撫年表卷上引。

     [二]宋史卷二百四藝文三作契丹志。

     [三]宋史卷二百三藝文二作奉使別錄。

     [四]宋史卷二百三藝文二作陷遼記;卷二百四藝文三作陷虜記。

     [五]宋史卷二百三藝文二作使邊錄。

     [六]見宋洪皓松漠紀聞。

     [七]見宋武圭燕北雜記(曾慥類說引)。

     [八]見元蘇天爵三史質疑。

     [九]錢曾讀書敏求記卷二。

     [一○]紀昀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五十。

     [一一]瞿鏞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錄卷九。

    上海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擬目收入,未出。

     [一二]王文進文祿堂訪書記卷二史部契丹國志條。

     [一三]趙萬裡北平圖書館善本書目卷二。

     [一四]據掃葉山房刊本排印。

     [一五]本通檢由本所通檢組主任吳曉鈴君編纂,鄧詩熙君及王女秀婷君助成。

     [一六]諸書均僅收初興本末及制度、禮俗部份。

    契丹國志通檢卷首。

     藏明鈔本契丹國志題識 周叔弢 契丹國志二十七卷。

    宋葉隆禮撰。

    清初葉萬抄本,存七卷(一至七)。

    明公事紙鈔本,士禮居舊藏,行楷秀逸,審是葉萬君手迹。

    案孫慶曾上善堂書目載葉氏手鈔景元契丹國志二冊并校,當另是一書。

    蓋元本眉上有小注,此本無之,行款亦不相同,元本每半葉十二行,每行廿一字。

    或者葉氏先鈔此冊,偶因事阻,後見元刻,遂閣置不復鈔完耶?然斷圭零璧,固自可貴,宜士禮居亦珍視之。

    羅君子敬頃從上海寄是冊來,蓋未識葉氏手迹,隻以士禮居所藏而索重值,餘既以六十圓收之,爰題其端,以念來者。

    癸酉正月初二,弢翁記。

    弢翁藏書題識(北京圖書館文獻叢刊第三輯,一九八○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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