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外交家之李鴻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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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教案 法越之役 中日天津條約議和 日本停戰條約及遇刺 中日和約及其功罪 李鴻章之負重望于外國也以外交,李鴻章之負重謗于中國也亦以外交。

    要之李鴻章之生涯,半屬外交之生涯也。

    欲斷定其功罪,不可不以外交為最大之公案。

    故于此事特留意焉。

    李鴻章辦外交,以天津教案為首。

    時值發撚初平,内憂甫弭,無端而有津民戕教焚法國領事館之事起。

    同治九年,法人借端要挾,聯英美以迫政府,其欲甚奢。

    曾國藩方任直隸總督,深察此事之曲在我,而列國蹊田奪牛手段,又非可以颟顸對付也。

    乃曲意彌縫,鎮壓津民。

    正法八人,議罪二十餘人,而法人之心猶未餍,必欲重索賠款。

    且将天津知府、知縣置諸重典。

    國籍外之應付西人,已極竭蹶,而内之又為京師頑固黨所掊擊,呼為賣國賊(京師湖廣會館将國藩匾額拔除摧燒,即此時也)。

    白簡紛纭,舉國欲殺。

    于是通商大臣崇厚,恐事決裂,請免國藩,而以鴻章代之,明诏敦促赴任。

    是為李鴻章當外交沖要之濫觞,實同治九年八月也。

     彼時之李鴻章,殆天之驕子乎,順風張帆,一日千裡,天若别設一位置以為其功名之地。

    當其甫受任督直隸也,普法之戰頓起,法人倉皇自救,不複他及。

    而歐美各國,亦複奔走相顧,且汗且喘,以研究西方之大問題,而此東方小問題,幾莫或措意。

    于是天津教案,遂銷沉于若有若無之間。

    中國當時之人,無一知有世界大局者,以普法一役,如此驚天動地之大事,固鹹熟視無睹,以為是李鴻章之聲望韬略,過于曾國藩萬萬也。

    于是鴻章之聲價頓增。

     天津教案以後,日本戰事以前,李鴻章所辦交涉事件以十數,而其關系最重者,為法國安南之役、日本朝鮮之役。

    光緒八年,法國有事于安南,耽耽逐逐,思大有所逞。

    與中國既定約,而複借端毀棄之,于是中法戰事開。

    法水師提督格魯比預定戰略,其海軍先奪海南,次踞台灣,直搗福州,殲我艦隊。

    其陸軍則自越之東京,出略雲南、貴州。

    如是則水陸兩者,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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