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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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仁。

    "尚書:"無曠庶官。

    "詩雲:"彼君子不素飨兮。

    "《論語》:"陳力就列,不能者止。

    "漢典吏病百日應免,所以恤民急病,懲俗逋慝也。

    今興官尊任重,經略千裡,當聽訟侍祠,班诏勸課,早朝旰食,夕惕若厲,不以榮祿為樂,而以黔首為憂。

    位過招殃,靈督其?,風疾恍忽,有加無瘳。

    棱統機括,知其虛實,當聽上病,以禮選引。

    何有上欺天子,中誣方伯,下诳吏民!扶輔耄亂,政自己出,雖幸無阙,罪已不容於誅矣。

    為人謀而不忠,愛人而以姑息,凡人不可,況於君子乎!上令興負貪昧之罪,子被署用之愆,章問洶赫,父子湮沒。

    執事如此,謂禮義何。

    棱宜禁固終身,中原非是。

     太原周黨伯況,少為鄉佐發黨過於人中辱之。

    黨學春秋長安,聞報雠之義,辍講下辭歸報雠。

    到與鄉佐相聞,期鬥日。

    鄉佐多從正往,使鄉佐先拔刀,然後相擊。

    佐欲直令正擊之,黨被創困乏。

    佐服其義勇,輿養之,數日蘇興,乃知非其家,即徑歸,其立勇果乃至于是。

     謹按《孝經》:"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樂正子春下堂而傷足,三月不出,既瘳矣,猶有憂色。

    身無擇行,口無擇言,修身慎行,恐辱先也。

    而伯況被發,則得就業,鄉佐雖雲兇暴,何緣侵己。

    今見辱者,必有以招之,身自取焉,何尤於人。

    親不可辱,在我何傷。

    凡報雠者,謂為父兄耳,豈以一朝之忿而肆其狂怒者哉!既遠春秋之義,殆令先祖不複血食,不幸不智,而兩有之。

    歸其義勇,其義何居! 汝南陳茂君因為荊州刺史,時南陽太守灌恂本名清能,茂不入宛城,引車到城東,為友人衛修母拜,到州。

    修先是茂客,仕蒼梧還。

    到修家,見修母婦,說修坐事系獄當死。

    因詣府門,移辭乞恩,随輩露首入坊中,容止嚴恪,須眉甚偉。

    太守大驚,不覺自起立,賜中延請,甚嘉敬之,即焉出修,南陽士大夫謂茂能救解修。

    茂彈繩不撓,修竟極罪,恂亦以它事去。

    南陽疾惡殺修,為之語曰:"修衛有事,陳茂活之;衛修無事,陳茂殺之。

    " 謹按《春秋》,王人之微,處于諸侯之上,坐則專席,止則專館,朱軒駕驷,威烈赫奕。

    就恂素為官速謗,當便入傳,引見诘問,糾其贓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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