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百 雜錄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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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緯 李克助 京都儒士 孟乙 振武角抵人 趙崇 韓偓 薛昌緒
姜太師 康義誠 高季昌 沈尚書妻 楊蘧 袁繼謙 帝羓
孔緯
魯國公孔緯入相後,言于甥侄曰:“吾頃任兵部侍郎,與王晉公铎,充弘文館學士,判館事。
上任後,巡廳,晉公乃言曰:'餘昔任兵部侍郎,與相國杜邠公悰,充弘文館直學士,判館事。
暮春,留餘看牡丹于斯廳内。
言曰:“此廳比令無逸(無逸乃邠公子,終金州刺史)居(玉泉子“居”作“修”)之,止要一間。
今壯麗如此,子殊不知,非久須為灰燼。
”餘聞此言,心常銘之。
又語餘曰:“明公将來亦據(“将來亦據”四字原空缺,據明抄本補)此座,猶或庶幾。
由公而下者,罹其事矣。
”以吾今日觀之則(“觀之則”三字原空缺,據明抄本補)邠公之言。
得其大概矣。
'”是時昭宗纂承,孔緯入相,朝庭事(“朝庭事”三字原空缺,據明抄本補)體,掃地無餘,故緯感昔言而傷時也。
(出《聞奇錄》) 李克助 李克助為大理卿。
昭宗在華州。
鄭縣令崔銮,有民告舉放絁絹價(“絁”字“價”字原空缺,據《玉泉子》補)。
刺史韓建令計以為贓,奏下三(“三”原作“二”,據陳校本改)司定罪。
禦史台刑(“台刑”原作“刑台”,據明抄本改)部奏,罪當絞。
大理寺數月不奏,建問李尚書:“崔令乃親情耶?何不奏?”克助雲:“裨公之政也。
”韓雲:“崔令犯贓,奈何言我之過也?”李雲:“聞公舉放,數将及萬矣。
”韓曰:“我華州節度,華民我民也。
”李曰:“華民乃天子之民,非公之民。
若爾,即鄭縣民,乃崔令民也。
”建伏其論,乃舍崔令之罪,谪颍陽尉。
(出《聞奇錄》) 京都儒士 近者京都有數生會宴,因說人有勇怯,必由膽氣。
膽氣若盛,自無所懼,可謂丈夫。
座中有一儒士自媒曰:“若言膽氣,餘實有之。
”衆人笑曰:“必須試,然可信之。
”或曰:“某親故有宅,昔大兇,而今已空鎖。
君能獨宿于此宅,一宵不懼者,我等酧君一局。
”此人曰:“唯命。
”明日便往,實非兇宅,但暫空耳。
遂為置酒果燈燭,送于此宅中。
衆曰:“公更要何物?”曰:“仆
上任後,巡廳,晉公乃言曰:'餘昔任兵部侍郎,與相國杜邠公悰,充弘文館直學士,判館事。
暮春,留餘看牡丹于斯廳内。
言曰:“此廳比令無逸(無逸乃邠公子,終金州刺史)居(玉泉子“居”作“修”)之,止要一間。
今壯麗如此,子殊不知,非久須為灰燼。
”餘聞此言,心常銘之。
又語餘曰:“明公将來亦據(“将來亦據”四字原空缺,據明抄本補)此座,猶或庶幾。
由公而下者,罹其事矣。
”以吾今日觀之則(“觀之則”三字原空缺,據明抄本補)邠公之言。
得其大概矣。
'”是時昭宗纂承,孔緯入相,朝庭事(“朝庭事”三字原空缺,據明抄本補)體,掃地無餘,故緯感昔言而傷時也。
(出《聞奇錄》) 李克助 李克助為大理卿。
昭宗在華州。
鄭縣令崔銮,有民告舉放絁絹價(“絁”字“價”字原空缺,據《玉泉子》補)。
刺史韓建令計以為贓,奏下三(“三”原作“二”,據陳校本改)司定罪。
禦史台刑(“台刑”原作“刑台”,據明抄本改)部奏,罪當絞。
大理寺數月不奏,建問李尚書:“崔令乃親情耶?何不奏?”克助雲:“裨公之政也。
”韓雲:“崔令犯贓,奈何言我之過也?”李雲:“聞公舉放,數将及萬矣。
”韓曰:“我華州節度,華民我民也。
”李曰:“華民乃天子之民,非公之民。
若爾,即鄭縣民,乃崔令民也。
”建伏其論,乃舍崔令之罪,谪颍陽尉。
(出《聞奇錄》) 京都儒士 近者京都有數生會宴,因說人有勇怯,必由膽氣。
膽氣若盛,自無所懼,可謂丈夫。
座中有一儒士自媒曰:“若言膽氣,餘實有之。
”衆人笑曰:“必須試,然可信之。
”或曰:“某親故有宅,昔大兇,而今已空鎖。
君能獨宿于此宅,一宵不懼者,我等酧君一局。
”此人曰:“唯命。
”明日便往,實非兇宅,但暫空耳。
遂為置酒果燈燭,送于此宅中。
衆曰:“公更要何物?”曰:“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