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百 雜錄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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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緯 李克助 京都儒士 孟乙 振武角抵人 趙崇 韓偓 薛昌緒 姜太師 康義誠 高季昌 沈尚書妻 楊蘧 袁繼謙 帝羓 孔緯 魯國公孔緯入相後,言于甥侄曰:“吾頃任兵部侍郎,與王晉公铎,充弘文館學士,判館事。

    上任後,巡廳,晉公乃言曰:'餘昔任兵部侍郎,與相國杜邠公悰,充弘文館直學士,判館事。

    暮春,留餘看牡丹于斯廳内。

    言曰:“此廳比令無逸(無逸乃邠公子,終金州刺史)居(玉泉子“居”作“修”)之,止要一間。

    今壯麗如此,子殊不知,非久須為灰燼。

    ”餘聞此言,心常銘之。

    又語餘曰:“明公将來亦據(“将來亦據”四字原空缺,據明抄本補)此座,猶或庶幾。

    由公而下者,罹其事矣。

    ”以吾今日觀之則(“觀之則”三字原空缺,據明抄本補)邠公之言。

    得其大概矣。

    '”是時昭宗纂承,孔緯入相,朝庭事(“朝庭事”三字原空缺,據明抄本補)體,掃地無餘,故緯感昔言而傷時也。

    (出《聞奇錄》) 李克助 李克助為大理卿。

    昭宗在華州。

    鄭縣令崔銮,有民告舉放絁絹價(“絁”字“價”字原空缺,據《玉泉子》補)。

    刺史韓建令計以為贓,奏下三(“三”原作“二”,據陳校本改)司定罪。

    禦史台刑(“台刑”原作“刑台”,據明抄本改)部奏,罪當絞。

    大理寺數月不奏,建問李尚書:“崔令乃親情耶?何不奏?”克助雲:“裨公之政也。

    ”韓雲:“崔令犯贓,奈何言我之過也?”李雲:“聞公舉放,數将及萬矣。

    ”韓曰:“我華州節度,華民我民也。

    ”李曰:“華民乃天子之民,非公之民。

    若爾,即鄭縣民,乃崔令民也。

    ”建伏其論,乃舍崔令之罪,谪颍陽尉。

    (出《聞奇錄》) 京都儒士 近者京都有數生會宴,因說人有勇怯,必由膽氣。

    膽氣若盛,自無所懼,可謂丈夫。

    座中有一儒士自媒曰:“若言膽氣,餘實有之。

    ”衆人笑曰:“必須試,然可信之。

    ”或曰:“某親故有宅,昔大兇,而今已空鎖。

    君能獨宿于此宅,一宵不懼者,我等酧君一局。

    ”此人曰:“唯命。

    ”明日便往,實非兇宅,但暫空耳。

    遂為置酒果燈燭,送于此宅中。

    衆曰:“公更要何物?”曰:“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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