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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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搶劫案使詹妮弗再一次成為新聞人物。

    被告又是由雷恩神父介紹來的。

     “我的一個朋友遇到一點麻煩……”他剛開了個頭,兩人便哈哈大笑了起來。

     這位朋友原來是保羅-理查茲,一個被指控從銀行搶劫了十五萬美元的流浪漢。

    據說當時一名強盜走進一家銀行,他身穿黑色長雨衣,雨衣裡藏着一支鋸短了槍杆的槍。

    雨衣的領子向上翻着,蓋住了半個臉。

    那人大搖大擺地走進銀行,朝出納員揮舞着手中的槍,讓他把手頭的全部現款交出來。

    錢到手後,強盜便坐上在門外等着的汽車逃之夭夭。

    曾有幾個人看到逃走的車子是一輛綠色的小轎車,可是牌照上抹了泥巴,看不見号碼。

     搶劫銀行案一般是由聯邦政府處理的,因此聯邦調查局參加了偵查。

    他們把罪犯作案的方式輸入中心電腦,保羅-理查茲便是電腦提供的嫌疑犯。

     詹妮弗去賴克斯島監獄訪問了理查茲。

     “我向上帝起誓,我沒有幹,”保羅-理查茲說。

    他今年五十多歲,紅紅的臉上長着一對孩子似的藍眼睛。

    看起來手腳已不十分靈便,超過了搶劫銀行的年紀。

     “你到底是清白的還是有罪的,這一點我現在并不關心,”詹妮弗說,“但是我有一條規矩:我決不代表對我撒謊的人說話。

    ” “我敢拿我母親的生命起誓,我沒有搶。

    ” 詹妮弗早已不相信對天起誓之類的保證了。

    不少當事人曾拿他們的母親、妻子、情侶以及孩子的生命向她起誓。

    要是上帝讓這些起的誓應驗的話,那麼現今地球上的人口恐怕要少得多了。

     詹妮弗問:“你認為聯邦調查局為什麼要逮捕你呢?” 保羅-理查茲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因為十年之前我搶過一家銀行。

    當時我笨手笨腳,被當場逮住了。

    ” “你當時在雨衣裡藏了一支鋸短了的槍?” “正是這樣,我一直等到天下雨才動手搶劫。

    ” “這一回不是你幹的?” “不是。

    肯定是哪一個精靈鬼學了我的樣。

    ” 主持預審的是主張對一切罪犯從嚴處理的弗雷德-斯蒂芬斯法官。

    據傳,他贊成把一切罪犯統統送往渺無人煙的荒島,永遠不叫他們離開。

    這位法官還認為,凡第一次行竊被抓住的人,應根據伊斯蘭傳統砍去右手;再次作案,應該砍去左手。

    詹妮弗所遇到的法官中,最難對付的便是這個人了,她請肯-貝利來商量對策。

     “肯,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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