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國語——同一種文化,同一種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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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中國文字,因為是單音,有一種特别優異的功能,幾個字适當地連綴起來,可以獲緻巧妙的聲韻音節的效果。
單就這一點而論,西方文字,無論是講究音量的或重音的,都不能和我們的文字比。
國文與國語 國文與國語是兩件東西。
會說國語的人,可能還是文盲。
文字是書寫閱讀的,語言是口說耳聽的。
但是國文與國語的關系仍然是很密切的。
先有語言,後有文字,這是一般的通例。
語言是随時在變的,所以文字一定也跟着變。
如果文字固定不變,隻能書寫閱讀,不能口說耳聽,則是死文字,如希臘文拉丁文等是。
我們中國的文字,是活文字,不是死文字,至少不像希臘拉丁文那樣的死。
可是,由于幾千年來教育未能普及,識字的人太少,而少數的知識分子又格于形勢,偏于保守,動起筆來不是效法周秦,便是模拟漢唐,以至于所謂國文與國語脫節,隻能供少數人的使用賞玩。
兒童學語,不消一年半載,便能牙牙上口。
若是要文字精通,便非積年累月痛下苦功不可。
傳統的國文和日常的語言,其間的距離太遠了一點。
其距離至少是和“古英文”或“中古英文”與現代英語之距離一樣的遠。
這是很不幸的,而且也是不必要的。
“言文一緻”原是一個理想,事實上是不可能的,我還不知道世界上有哪一個國家在任何時代能言文一緻。
言與文雖然不能一緻,不過也不可距離太遠。
距離太遠,則為大多數人想,甚不方便。
會說本國語而還要花費好多年的時光去學習本國文,實在是冤枉。
所以白話文運動是确乎合于時宜的。
“白話文”者,乃是接近白話之文。
白話文仍然是文,并非白話,并非是把口說的白話逐字逐句地寫在紙上之謂。
如謂嘴裡說的話,筆錄下來,即能成文,恐天下無此便宜事。
“出口成章”,那是要傳為美談的。
白話文既仍然是文,當然還是要具備“文”的條件,章法、句法、聲調、辭藻仍然是要考究的。
所以白話文仍然是要學的,不過學起來要比學唐宋古文便利得多。
不要以為話是人人會說的。
有許多人硬是不會說話。
有人說話啰唆,不中肯綮,有人說話颠三倒四,語無倫次,有人說話濫用名詞,有人說話詞不達意,說話而能清楚明白簡潔了當,并非是易事。
“言為心聲”,頭腦清楚,然後才能說話清楚,思想周到,然後才能說話周到。
會說話,然後就比較容易會寫白話文了。
所以白話文運動,一方面要把文從傳統的古文的藩籬裡解放出來,一方面也要努力把一般人的說話方式盡量地予以訓練,使之較接近于文(我并不鄙視俗俚的語言,有時這樣的語言還很能傳神,經過選擇後亦可被吸收成為文字中的用語,不過文究竟是文)。
白話文運動不是偶然的。
清末,八股廢,學校興,淺近的文言一時成為風尚。
我還記得,我小時候讀的國文教科書,是“一人,二手。
開門,見山。
大山,小石。
水落,石出……”這和“人之初,性本善……”已經大大不同了。
到“五四”運動以後,也許是受了一點外國的影響,這才有“小貓叫,小狗跳……”“來,來,來上學”之類的課文。
小學生學國文,宜先從學說話起。
說話的訓練實在即是思想的訓練。
古文還是要讀的。
其中的章法句法辭藻都是很有價值的。
不過要在白話文通了之後再讀為宜。
這是一個程序的問題。
對于專門研究中國文學的人,古書古文讀得越多越好,因為這是他的專門的學問;對于一般的人,當适可而止,勻出工夫來做别的事情。
白話文通了之後再讀古文,可以增加許多行文的技巧,使白話文變得簡潔些,使白話文更像文。
試看許多白話文的作家,寫出文章如行雲流水,清楚明白,或委婉多姿,或幹脆利落,其得力處不在白話,而在于文。
胡适之先生常自謙地說,他的文章像是才解放的小腳,受過過多的束縛,一時無法回複自然。
這完全是他的謙虛。
有幾個人能寫出像他那樣的清瑩透底的文章?依我看,小學及初中完全讀白話文,高中完全讀古文,應該是最妥當的辦法。
小學注意語言,初中注重文字,循序漸進。
講到國文教學,在教材教法方面,均應随時研究改良。
最要緊的是,要認清國文教學的目的是什麼。
我以為其目的是在訓練學生使用本國的語言文字以求有效地表達思想。
如果這個目的不錯,那麼在國語國文課程之内,應采取純粹與這目的有關的材料做教材。
有人常把“國學”與“國文”連在一起。
我不輕視“國學”,雖然我不大清楚“國學”是什麼。
如果“國學”即是中國的文學、曆史、哲學的話,那麼“國學”一詞實無存在之必要,應分列為“中國文學”、“中國曆史”、“中國哲學”。
國文當然也要有内容,本國文史的古典作品正不妨作為國文的資料,這話當然也有道理,不過如果我們不忘記國文的目的,則這些古典作品似應加以改寫,使之簡化,然後再編為國文資料。
例如,在英美,荷馬的故事,中古的傳奇,對于每一高等學校的學生都耳熟能詳,但并非是由于直接地讀過那些古典原作,讀的乃是經過重寫改編的古典作品。
我們的國文教學,也應該認清目标,慎選教材。
我們中國古代的文化,确實值得我們珍視,确實值得令每一國民都有相當的認識,但是方法盡有的是,似不可令“國學”占去國文的一部分的地位。
以高中及大一而言,與其選讀深奧的古典作品,不如選讀與現代生活有關的資料。
有一個時期,國語與常識合編,我覺得那方向是對的,後來不知怎麼又改變了。
教學方法,對于低年級的教學最宜講究。
這一套方法應求其現代化、科學化。
英美學校之教英文,亦即他們的國文,在方法上我想一定有足資我們借鑒的地方。
這有待于開明的專家們去努力研究。
中國語文的三個階段 語文和其他的人類行為一樣,因人而異,并不能是到處完全一緻的。
我們的國語國文,有其基本的法則,無論在讀法、語法、句法,各方面都已約定俗成,通行無礙。
但是我們若細按其内容,便會發現在成色上并不盡同,至少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粗俗的、标準的、文學的。
所謂粗俗的語文,即是指一般文盲以及沒有受過多少教育的民衆所使用的語文而言。
從前林琴南先生攻擊白話文,斥為“引車賣漿者流”所使用的語文,實即指此而言。
這一種語文,字彙很貧乏,一個字可以當許多字用,而且有些字有音無字,沒法寫出來。
但是在詞彙方面相當豐富,應事實之需要随時有新詞出現。
這種語文,一方面固然粗俗、鄙陋、直率、淺薄,但在另一方面有時卻也有樸素的風緻、活潑的力量和奇異的諧趣。
方言土語也是屬于此一範疇。
粗俗的語文盡管是由民衆廣泛地在使用着,究竟不足為訓。
所謂語文教育的目的,大部分在于标準語文的使用之訓練。
所謂标準語文,異于方言土語,是通行全國的,而其詞句語法皆合于一般公認的标準,并且語句雅馴,不包括俚語鄙語在内。
我們承認北平區域的語言為國語,這隻是說以北平區域的發音為國語的基準,并不包括北平的土語在内。
一個北平的土著,他的國語發音的能力當然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他的每個字的讀音未必全是正确,因為他有許多土音夾雜在内。
有人勉強學習國語,在不該加“兒”字的地方也加“兒”,實在是畫蛇添足。
标準語寫出來不一定就是好的标準文,語與文中間還是有一點距離的。
心裡怎樣想,口裡怎樣說,筆下怎樣寫——這道理是對的,但是由語變成文便需有剪裁的功夫。
很少的人能文不加點,更少的人能出口成章。
說話雜七雜八,行文拖泥帶水,是我們最容易犯的毛病。
語體文常為人所诟病,
單就這一點而論,西方文字,無論是講究音量的或重音的,都不能和我們的文字比。
國文與國語 國文與國語是兩件東西。
會說國語的人,可能還是文盲。
文字是書寫閱讀的,語言是口說耳聽的。
但是國文與國語的關系仍然是很密切的。
先有語言,後有文字,這是一般的通例。
語言是随時在變的,所以文字一定也跟着變。
如果文字固定不變,隻能書寫閱讀,不能口說耳聽,則是死文字,如希臘文拉丁文等是。
我們中國的文字,是活文字,不是死文字,至少不像希臘拉丁文那樣的死。
可是,由于幾千年來教育未能普及,識字的人太少,而少數的知識分子又格于形勢,偏于保守,動起筆來不是效法周秦,便是模拟漢唐,以至于所謂國文與國語脫節,隻能供少數人的使用賞玩。
兒童學語,不消一年半載,便能牙牙上口。
若是要文字精通,便非積年累月痛下苦功不可。
傳統的國文和日常的語言,其間的距離太遠了一點。
其距離至少是和“古英文”或“中古英文”與現代英語之距離一樣的遠。
這是很不幸的,而且也是不必要的。
“言文一緻”原是一個理想,事實上是不可能的,我還不知道世界上有哪一個國家在任何時代能言文一緻。
言與文雖然不能一緻,不過也不可距離太遠。
距離太遠,則為大多數人想,甚不方便。
會說本國語而還要花費好多年的時光去學習本國文,實在是冤枉。
所以白話文運動是确乎合于時宜的。
“白話文”者,乃是接近白話之文。
白話文仍然是文,并非白話,并非是把口說的白話逐字逐句地寫在紙上之謂。
如謂嘴裡說的話,筆錄下來,即能成文,恐天下無此便宜事。
“出口成章”,那是要傳為美談的。
白話文既仍然是文,當然還是要具備“文”的條件,章法、句法、聲調、辭藻仍然是要考究的。
所以白話文仍然是要學的,不過學起來要比學唐宋古文便利得多。
不要以為話是人人會說的。
有許多人硬是不會說話。
有人說話啰唆,不中肯綮,有人說話颠三倒四,語無倫次,有人說話濫用名詞,有人說話詞不達意,說話而能清楚明白簡潔了當,并非是易事。
“言為心聲”,頭腦清楚,然後才能說話清楚,思想周到,然後才能說話周到。
會說話,然後就比較容易會寫白話文了。
所以白話文運動,一方面要把文從傳統的古文的藩籬裡解放出來,一方面也要努力把一般人的說話方式盡量地予以訓練,使之較接近于文(我并不鄙視俗俚的語言,有時這樣的語言還很能傳神,經過選擇後亦可被吸收成為文字中的用語,不過文究竟是文)。
白話文運動不是偶然的。
清末,八股廢,學校興,淺近的文言一時成為風尚。
我還記得,我小時候讀的國文教科書,是“一人,二手。
開門,見山。
大山,小石。
水落,石出……”這和“人之初,性本善……”已經大大不同了。
到“五四”運動以後,也許是受了一點外國的影響,這才有“小貓叫,小狗跳……”“來,來,來上學”之類的課文。
小學生學國文,宜先從學說話起。
說話的訓練實在即是思想的訓練。
古文還是要讀的。
其中的章法句法辭藻都是很有價值的。
不過要在白話文通了之後再讀為宜。
這是一個程序的問題。
對于專門研究中國文學的人,古書古文讀得越多越好,因為這是他的專門的學問;對于一般的人,當适可而止,勻出工夫來做别的事情。
白話文通了之後再讀古文,可以增加許多行文的技巧,使白話文變得簡潔些,使白話文更像文。
試看許多白話文的作家,寫出文章如行雲流水,清楚明白,或委婉多姿,或幹脆利落,其得力處不在白話,而在于文。
胡适之先生常自謙地說,他的文章像是才解放的小腳,受過過多的束縛,一時無法回複自然。
這完全是他的謙虛。
有幾個人能寫出像他那樣的清瑩透底的文章?依我看,小學及初中完全讀白話文,高中完全讀古文,應該是最妥當的辦法。
小學注意語言,初中注重文字,循序漸進。
講到國文教學,在教材教法方面,均應随時研究改良。
最要緊的是,要認清國文教學的目的是什麼。
我以為其目的是在訓練學生使用本國的語言文字以求有效地表達思想。
如果這個目的不錯,那麼在國語國文課程之内,應采取純粹與這目的有關的材料做教材。
有人常把“國學”與“國文”連在一起。
我不輕視“國學”,雖然我不大清楚“國學”是什麼。
如果“國學”即是中國的文學、曆史、哲學的話,那麼“國學”一詞實無存在之必要,應分列為“中國文學”、“中國曆史”、“中國哲學”。
國文當然也要有内容,本國文史的古典作品正不妨作為國文的資料,這話當然也有道理,不過如果我們不忘記國文的目的,則這些古典作品似應加以改寫,使之簡化,然後再編為國文資料。
例如,在英美,荷馬的故事,中古的傳奇,對于每一高等學校的學生都耳熟能詳,但并非是由于直接地讀過那些古典原作,讀的乃是經過重寫改編的古典作品。
我們的國文教學,也應該認清目标,慎選教材。
我們中國古代的文化,确實值得我們珍視,确實值得令每一國民都有相當的認識,但是方法盡有的是,似不可令“國學”占去國文的一部分的地位。
以高中及大一而言,與其選讀深奧的古典作品,不如選讀與現代生活有關的資料。
有一個時期,國語與常識合編,我覺得那方向是對的,後來不知怎麼又改變了。
教學方法,對于低年級的教學最宜講究。
這一套方法應求其現代化、科學化。
英美學校之教英文,亦即他們的國文,在方法上我想一定有足資我們借鑒的地方。
這有待于開明的專家們去努力研究。
中國語文的三個階段 語文和其他的人類行為一樣,因人而異,并不能是到處完全一緻的。
我們的國語國文,有其基本的法則,無論在讀法、語法、句法,各方面都已約定俗成,通行無礙。
但是我們若細按其内容,便會發現在成色上并不盡同,至少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粗俗的、标準的、文學的。
所謂粗俗的語文,即是指一般文盲以及沒有受過多少教育的民衆所使用的語文而言。
從前林琴南先生攻擊白話文,斥為“引車賣漿者流”所使用的語文,實即指此而言。
這一種語文,字彙很貧乏,一個字可以當許多字用,而且有些字有音無字,沒法寫出來。
但是在詞彙方面相當豐富,應事實之需要随時有新詞出現。
這種語文,一方面固然粗俗、鄙陋、直率、淺薄,但在另一方面有時卻也有樸素的風緻、活潑的力量和奇異的諧趣。
方言土語也是屬于此一範疇。
粗俗的語文盡管是由民衆廣泛地在使用着,究竟不足為訓。
所謂語文教育的目的,大部分在于标準語文的使用之訓練。
所謂标準語文,異于方言土語,是通行全國的,而其詞句語法皆合于一般公認的标準,并且語句雅馴,不包括俚語鄙語在内。
我們承認北平區域的語言為國語,這隻是說以北平區域的發音為國語的基準,并不包括北平的土語在内。
一個北平的土著,他的國語發音的能力當然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他的每個字的讀音未必全是正确,因為他有許多土音夾雜在内。
有人勉強學習國語,在不該加“兒”字的地方也加“兒”,實在是畫蛇添足。
标準語寫出來不一定就是好的标準文,語與文中間還是有一點距離的。
心裡怎樣想,口裡怎樣說,筆下怎樣寫——這道理是對的,但是由語變成文便需有剪裁的功夫。
很少的人能文不加點,更少的人能出口成章。
說話雜七雜八,行文拖泥帶水,是我們最容易犯的毛病。
語體文常為人所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