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答王敬軒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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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軒先生: 來信“大放厥辭”,把記者等狠狠的教訓了一頓。

    照先生的口氣看來,幸而記者等不與先生見面;萬一見了面,先生定要揮起巨靈之掌,把記者等一個嘴巴打得不敢開口,兩個嘴巴打得牙齒縫裡出血。

    然而記者等在逐段答複來信之前,應先向先生說聲“謝謝”,這因為人類相見,照例要有一句表示敬意的話;而且記者等自從提倡新文學以來,頗以不能聽見反抗的言論為憾,現在居然有你老先生“出馬”,這也是極應歡迎,極應感謝的。

     以下是答複先生的話: 第一段(原信“某在辛醜壬寅之際……各是其是,亦不必置辯”。

    ) 原來先生是個留學日本速成法政的學生,又是個“遁迹黃冠”的遺老,失敬失敬。

    然而《新青年》雜志社,并非督撫衙門,先生把這項履曆背了出來,還是在從前聽鼓省垣,聽候差遣時在手版上寫慣了,流露于不知不覺呢?還是要拿出老前輩的官威來恐吓記者等呢? 先生以為“提倡新學,流弊甚多”,又如此這般的說了一大串,幾乎要把上下五千年,縱橫九萬裡的一切罪惡,完全歸到一個“新”字上。

    然而我要問問:“辛醜壬寅”以前,扶持大教,昌明聖道的那套老曲子已唱了二千多年,始終沒有什麼洋鬼子——這個名目,是先生聽了很歡喜的——的“新法”去打攪他,為什麼要弄到“朝政不綱,強鄰虎視”呢? 本志排斥孔子,自有排斥孔子的理由。

    先生如有正當的理由,盡可切切實實寫封信來,與本志辯駁;本志果然到了理由不能存立的時候,不待先生督責,就可在《新青年》雜志社中,設起香案,供起“至聖先師大成孔子”的牌位來!如先生對于本志所登排斥孔教的議論,尚未完全讀過;或讀了之後,不能了解;或竟能了解了,卻沒有正當的理由來辯駁,隻用那“孔子之道,如日月經天,江河行地”的空話來搪塞;或用那“豈猶以青年之淪于夷狄為未足,必欲使之違禽獸不遠乎”的村妪口吻來罵人,那本志便要把先生所說的“狂吠之談,固無傷于日月”兩句話,回敬先生了! 本志記者,并非西教信徒;其所以“對于西教,不加排斥”者,因西教之在中國,不若孔教流弊之大,比較上尚可暫從緩議。

    至于根本上,陳獨秀先生早說了“以科學解決宇宙之謎”一句話,蔡孑民先生,又發表過了《以美術代宗教》一篇文章,難道先生竟沒有看見麼?若要本志記者,聽了先生的話,替孔教徒做那攻乎異端的事業,那可糟糕,恐怕你這位老道,也不免在韓愈所說的“火其書,廬其居”之列罷! 第二段(原文“唯貴報又大倡文學革命之論,……甚矣其惑也”。

    ) 濃圈密點,本科場惡習,以曾國藩之頑固,尚且知之,而先生竟認為“形式美觀”,且在來信之上,大圈特圈,大點特點;想先生意中,必以為這一篇經天緯地的妙文,定能使《新青年》諸記者拜服得五體投地;又想先生提筆大圈大點之時,必搖頭擺腦,自以為這一句是一唱三歎,那一句是弦外之音,這一句平平仄仄平平,對那一句仄仄平平仄仄對得極工;初不知記者等雖然主張新文學,舊派的好文章,也讀過不少,像先生這篇文章,恐怕即使起有清三百年來之主考文宗于地下,也未必能給你這麼許多圈點罷! 閑話少說。

    句讀之學,中國向來就有的;本志采用西式句讀符号,是因為中國原有的符号不敷用,樂得把人家已造成的借來用用。

    先生不知“鈎挑”有辨别句讀的功用,卻認為是代替圈點的;又說引号(“キ”)是表示“句中重要之處”,不盡号(……)是把“密點”移在“一句之後”:知識如此鄙陋,唯有敬請先生去讀了些外國書,再來同記者說話。

    如先生以為讀外國書是“工于媚外,唯強是從”,不願下這功夫:那麼,先生!便到了你墓木拱矣的時候,還是個不明白! 第三段(原文“貴報時于中國文豪……無乃不可乎”。

    ) 先生所說的“神聖施曹而土芥歸方……目桐城為謬種,《選學》為妖孽”,本志早将理由披露,不必再辯。

    至于樊易二人的筆墨,究竟是否“爛污”,且請先生看看下面兩段文章—— ……你為我喝采時,震得人耳聾。

    你為我站班時,羞得人臉紅。

    不枉你風月情濃,到今朝枕衾才共。

    卸下了《珍珠衫》,做一場《蝴蝶夢》。

    ……這《小上墳》的祭品須豐,那《大劈棺》的斧頭休縱。

    今日個唱一出《遊宮射雕》,明日裡還接演《遊龍戲鳳》。

    你不妨《三谒碧遊宮》,我還要《雙戲桃山洞》。

    我便是《縫褡膊》的小娘,你便是《賣胭脂》的朝奉。

    (見樊增祥所著《琴樓夢》小說) ……一字之評不愧“鮮”,生香活色女中仙。

    牡丹嫩蕊開春暮,螺碧新茶摘雨前。

    ……玉蘭片亦稱珍味,不及靈芝分外鮮。

    ……佳人上吊本非真,惹得人人思上吊!……試聽喝采萬聲中,中有幾聲呼“要命”!兩年喝采聲慣聽,“要命”初聽第一聲。

    不啻若自其口出,忽獨與餘兮目成!我來喝采殊他法,但道“丁靈芝可殺!”喪盡良心害世人,占來瑣骨欺菩薩。

    (見易順鼎詠鮮靈芝詩。

    ) 敬軒先生!你看這等著作怎麼樣?你是扶持名教的,卻搖身一變,替這兩個淫棍辯護起來,究竟是什麼道理呢? 林琴南“而方姚卒不之踣”一句的不通,已由胡适之先生論證得很明白;先生定果然要替林先生翻案,應當引出古人成句來證明。

    若無法證明,隻把“不成音節”“文氣近懈”的話頭來敷衍,是先生意中,以為文句盡可不通,音節文氣,卻不得不講;請問天下有這道理沒有?胡先生“曆引古人之文”,正是為一般頑固黨說法。

    以為非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辦法,不能折服一般老朽之心;若對懂文法的人說話,本不必“自貶身價”,“乞靈孔經”。

    不料先生連這點兒用意都不明白,胡先生唯有自歎做不成能使頑石點頭的生公,竟做了個對牛彈琴的笨伯了! 《馬氏文通》一書,究竟有無價值,天下自有公論,不必多講;唯先生引了“文成法立”,“文無定法”兩句話,證明文法之不必講求,實在是大錯大錯!因為我們所說的文法,是在通與不通上着想的“句法”;古人所說的文法,是在文辭結構上着想的“章法”。

    章法之不應死守前人窠臼,半農于《我之文學改良觀》一文中,己[已]說得很明白。

    這章法與句法,面目之不同,有如先生之于記者;先生竟并作一談,未免昏聩! 第四段(原文“林先生為當代文豪……恐亦非西洋所有也”) 林先生所譯的小說,若置之“閑書”之列,亦可不必攻擊,因為他的《哈氏叢書!》之類,比到《眉語》《莺花雜志》等,總還差勝一籌,我們何必苦苦的鑿他背皮。

    若要用文學的眼光去評論他,那就要說句老實話:便是林先生的著作,由“無慮百種”進而為“無慮千種”,還是算不了什麼。

    何以呢?因為他所譯的書:——第一是原稿選擇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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