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流俗語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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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流俗語,在法文叫做lelangagepopulaire,或叫做lalanguevulgaire,用中文解釋起來,就是一般民衆所說的話。

     現在先用北京話來做一個例。

    在一般人的意想中,以為北京話就是北京話,中間決不會再有什麼分别。

    實際卻不然。

    例如“容易”的“容”,有人讀作"young"也有人讀作"loung",“自各兒”的“自”,有人讀作"tzz",也有人讀作"tchi";我所住的胡同叫北帥府胡同,一般人讀“府”為"fou",但也常有人讀為"pou"。

    諸如此類,隻要留心去聽,随時都可以聽見。

    而且根據了這種的材料,我們可以歸納得出一個條理來:那一等的話,是那一等樣的人說的。

    這樣,我們在同一種語言之内,就可分出種種的階級來了。

     在中國有這種的情形,在法國的情形也是一樣。

    因此有人把“口說的法國語”(lefrancaispanlé)分做了三種。

     第一種是正則的話(lalanguenormale),是一般有知識的人在演講等時所用的。

     第二種是随常的話(lalanguefamilière),比前一種要随便些,可是中流以上的社會中所常用的一種話。

     第三種是粗俗話(lalnguetriviale),就是工人,下女,小販,門房之類所說的話。

     這種的分類法并不能說分得不好。

    可是,你若要在這三類之間劃出兩條很清楚的界線來,那是做不到的。

    因此我們現在為簡便起見,不分為三類,而隻分為兩類: 第一類就是法國語,就是合于文法的規律的一種話。

     第二類就是法國流俗語,就是一般民衆口中所說,不一定合于文法的規律的話。

     現在就舉些最普通的例,把這兩種話的不同處,略略比較一下。

     我們大家都知道語言是用字聯合成功的,字又是用音聯合成功的,所以在我們這研究中,也可以分作音與字兩大部。

    但音與字是互相關連的,所以在這兩大部分的中間,也不能劃出一條極清楚的界線:有的時候,仍舊要會通了講。

     一 音的方面 (一)減音例——此由于說話時的貪懶或貪順口,把比較次要一點的音素省去。

     il讀為i-s'ilcousplaft已一緻讀為s'fvousplaft,也有讀為siousplaft的,那就連v音也消失了。

     il也可以讀為l——這雖然比較不甚普通一點,卻也時時可以聽見:l'apasvu,lul!(iln'apas……) tu讀為l——最顯著的是tuas讀為t'a,tues讀為l'es:T'asvuca,to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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