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居士集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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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表八首
永春縣令歐君墓表〈天聖□年〉
君諱慶,字贻孫,姓歐氏。
其上世為韶州曲江人,後徙均州之鄖鄉,又徙襄州之谷城。
乾德二年,分谷城之陰城鎮為乾德縣,建光化軍,歐氏遂為乾德人。
修嘗為其縣令,問其故老鄉闾之賢者,皆曰有三人焉。
其一人曰太傅、贈太師、中書令鄧文懿公,其一人曰尚書屯田郎中戴國忠,其一人曰歐君也。
三人者學問出處,未嘗一日不同,其忠信笃于朋友,孝悌稱于宗族,禮義達于鄉闾。
乾德之人初未識學者,見此三人,皆尊禮而愛親之。
既而皆以進士舉于鄉裡,而君獨黜于有司。
後二十年,始以同三禮出身為潭州湘潭主簿,陳州司法參軍,監考城酒稅,遷彭州軍事推官,知泉州永春縣事。
而鄧公已貴顯于朝,君尚為州縣吏,所至上官多鄧公故舊,君絕口不複道前事,至終其去,不知君為鄧公友也。
君為吏廉貧,宗族之孤幼者皆養于家。
居鄉裡,有訟者多就君決曲直,得一言,遂不複争,人至于今傳之。
嗟夫!三人之為道,無所不同,至其窮達,何其異也!而三人者未嘗有動于其心,雖乾德之人稱三人者,亦不以貴賤為異,則其幸不幸,豈足為三人者道哉!然而達者昭顯于一時,而窮者泯沒于無述,則為善者何以勸?而後世之來者何以考德于其先?故表其墓以示其子孫。
君有子世英,為鄧城縣令;世,舉進士。
君以天聖七年卒,享年六十有四,葬乾德之西北廣節山之原。
尚書屯田員外郎李君墓表〈寶元元年〉 漢水東至乾德,彙而南,民居其沖,水悍暴而岸善崩,然其民尤富完。
其下之材,治室屋聚居,蓋數千家,皆安然易漢而自若者,以有石堤為可恃也。
景祐五年,餘始為其縣令,既行漢上,臨石堤,問其長老,皆曰吾李君之作也。
于是喟然而歎,求李君者,得其孫厚。
厚舉進士,好學,能自言其世。
雲: 李氏,貝州清河人。
君舉進士,中淳化三年乙科。
鎮州真定主簿齊化基,為吏以強察自喜,惡君廉直不為屈,多求事可釀為罪者責君理之。
君辨愈明,不可污。
卒服其能,反薦之,遷威虜軍判官。
秩滿,河北轉運使又薦為冀州軍事推官。
逾年,吏部考籍,凡四較考者,外皆召還,公考當召。
是時,契丹侵邊,冀州獨乞留君督軍饷,課為最多,遷大理寺丞,乘傳治壁州疑獄。
既還,轉運使又請通判冀州,督旁七縣軍饷,課尤多而民不勞。
遭歲饑,悉出庾粟以貸民,且曰:“兇、豐甚,必複。
使豐而歸諸庾,是化吾朽積而為新,乃兩利也。
”轉運使以為然,因請君益貸貝、魏、滄、冀諸州。
後歲果豐,饑民德君,粟歸諸庾無後者,蓋賴而活者數十萬家。
居三年,轉運使上冀人言,乞留,許留一歲,就拜殿中丞。
歲滿将去,冀民夜私入其府,塹其居,若不可出。
君谕之,乃得去。
通判河南,未行,契丹兵指邢、,天子擇吏之能者,改君通判邢州。
其守趙守
其上世為韶州曲江人,後徙均州之鄖鄉,又徙襄州之谷城。
乾德二年,分谷城之陰城鎮為乾德縣,建光化軍,歐氏遂為乾德人。
修嘗為其縣令,問其故老鄉闾之賢者,皆曰有三人焉。
其一人曰太傅、贈太師、中書令鄧文懿公,其一人曰尚書屯田郎中戴國忠,其一人曰歐君也。
三人者學問出處,未嘗一日不同,其忠信笃于朋友,孝悌稱于宗族,禮義達于鄉闾。
乾德之人初未識學者,見此三人,皆尊禮而愛親之。
既而皆以進士舉于鄉裡,而君獨黜于有司。
後二十年,始以同三禮出身為潭州湘潭主簿,陳州司法參軍,監考城酒稅,遷彭州軍事推官,知泉州永春縣事。
而鄧公已貴顯于朝,君尚為州縣吏,所至上官多鄧公故舊,君絕口不複道前事,至終其去,不知君為鄧公友也。
君為吏廉貧,宗族之孤幼者皆養于家。
居鄉裡,有訟者多就君決曲直,得一言,遂不複争,人至于今傳之。
嗟夫!三人之為道,無所不同,至其窮達,何其異也!而三人者未嘗有動于其心,雖乾德之人稱三人者,亦不以貴賤為異,則其幸不幸,豈足為三人者道哉!然而達者昭顯于一時,而窮者泯沒于無述,則為善者何以勸?而後世之來者何以考德于其先?故表其墓以示其子孫。
君有子世英,為鄧城縣令;世,舉進士。
君以天聖七年卒,享年六十有四,葬乾德之西北廣節山之原。
尚書屯田員外郎李君墓表〈寶元元年〉 漢水東至乾德,彙而南,民居其沖,水悍暴而岸善崩,然其民尤富完。
其下之材,治室屋聚居,蓋數千家,皆安然易漢而自若者,以有石堤為可恃也。
景祐五年,餘始為其縣令,既行漢上,臨石堤,問其長老,皆曰吾李君之作也。
于是喟然而歎,求李君者,得其孫厚。
厚舉進士,好學,能自言其世。
雲: 李氏,貝州清河人。
君舉進士,中淳化三年乙科。
鎮州真定主簿齊化基,為吏以強察自喜,惡君廉直不為屈,多求事可釀為罪者責君理之。
君辨愈明,不可污。
卒服其能,反薦之,遷威虜軍判官。
秩滿,河北轉運使又薦為冀州軍事推官。
逾年,吏部考籍,凡四較考者,外皆召還,公考當召。
是時,契丹侵邊,冀州獨乞留君督軍饷,課為最多,遷大理寺丞,乘傳治壁州疑獄。
既還,轉運使又請通判冀州,督旁七縣軍饷,課尤多而民不勞。
遭歲饑,悉出庾粟以貸民,且曰:“兇、豐甚,必複。
使豐而歸諸庾,是化吾朽積而為新,乃兩利也。
”轉運使以為然,因請君益貸貝、魏、滄、冀諸州。
後歲果豐,饑民德君,粟歸諸庾無後者,蓋賴而活者數十萬家。
居三年,轉運使上冀人言,乞留,許留一歲,就拜殿中丞。
歲滿将去,冀民夜私入其府,塹其居,若不可出。
君谕之,乃得去。
通判河南,未行,契丹兵指邢、,天子擇吏之能者,改君通判邢州。
其守趙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