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部五至十三(卷五十六至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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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題
應天理、上下和合、天災除、奸僞斷絕谶本文。上古之人,皆心開、目明、耳洞,預知未然之事,深念未然,感動無情,卓然自異,未有不成之施。
所言所道,莫不笃達,不失皇虛之心。
思慕無極之智、無極之言,知人壽命進退長短,各有分部常以陰陽合,得消息上下,中取其要,與衆神有約束,但各不得犯天地大忌,所奉所得,當合天意。
文書相白,上至天君,天君得書,見其自約束分明,乃後出文,使勿自怨,中直自進,不白自聞,聲音洞徹,上下法則,各不失期,恐有不及,未曾有不自責,時常恐有非,見督錄。
神相白,未曾懈,有過見退用。
故重複語敕,反覆辭文,宜不違所言。
是天之當所奉承,神所仰,皆如法,常不敢息。
恐有不達,所受非一,皆當開心意,恐違期。
神有尊卑,上下相事,不如所言,辄見疏記。
憂心恻恻,常如饑渴欲食。
天君開言,知乃出教,使得相主,文書非一,當得其意,後各有信。
上古之人,失得來事,表裡上下,觀望四方四維之外,見其紀綱。
歲月相推,神通更始,何有極時。
星數之度,各有其理,未曾有移動,事辄相乘,無有複疑。
皆知吉兇所起,故置曆紀。
三百六十日,大小推算,持之不滿分數,是小月矣。
春夏秋冬,各有分理。
漏刻上下,水有遲快,參分新故,各令可知,不失分铢。
各置其月,二十四氣前後,箭各七八,氣有長日,亦複七八,以用出入,祠天神地,使百官承漏刻期,宜不失,脫之為不應,坐罪非一。
故使晝夜有分,随日長短,百刻為期,不得有差。
有德之國,日為長,水為遲,一寸十分,應法數。
今國多不用,日月小短,一刻八九,故使老人歲月,當弱反壯,其年自薄,何複持長時?如使國多臣,樞機衡舒遲,後生蒙福,小得視息,不直有惡,複見伐矣。
惟天地之明,為在南方,巳午同家,離為正目,當明堂之事。
日照明,以南向北,陽氣進退,亦不失常,陰陽相薄,以至子鄉,寒溫相直,照徹自然,甚可喜。
生養之道,少陽太陽,木火相榮,各得其願,是複何争?表裡相承,無有失名,上及皇耀,下至無聲,寂靜自然,萬物華榮,了然可知,不施自成,天之所仰,當受其名。
機衡所指,生死有期。
司命奉籍簿數通,書不相應,召所求神,簿問相實,乃上天君。
天君有主領所白之神,不離左右,其内外見敬,亦不敢私承,所上所下,各不失時。
太陰司官,不敢懈止。
正營門閣,恐自言事,辄相承為善,為要道,牒其姓名,得教則行,不失铢分。
上古之時,有智慮,無所不照,無所不見,受神明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