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病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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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枯,身偏不用而痛,言不變,志不亂,病在分腠之間,巨針取之,益其不足,損其有餘,乃可複也。
痱之為病也,身無痛者,四肢不收;智亂不甚,其言微知,可治;甚則不能言,不可治也。
病先起于陽,複入于陰者,先取其陽,後取其陰,浮而取之。
熱病三日,而氣口靜、人迎躁者,取之諸陽,五十九刺,以瀉其熱,而出其汗,實其陰,以補其不足者。
身熱甚,陰陽皆靜者,勿刺也;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則洩。
所謂勿刺者,有死征也。
熱病七日八日,脈口動,喘而短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淺刺手大指間。
熱病七日八日,脈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幹,一日半而死。
脈代者,一日死。
熱病已得汗出,而脈尚躁,喘且複熱,勿刺膚,喘甚者死。
熱病七日八日,脈不躁,躁不散改,後看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
未曾汗者,勿腠刺之。
熱病先膚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針,五十九,苛轸鼻,索皮于肺,不得,索之火,火者,心也。
熱病先身澀倚而熱,煩俛,幹唇口溢,取之皮,以第一針,五十九;膚脹口幹,寒汗出,索脈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腎也。
熱病溢幹多飲,善驚,卧不能起,取之膚肉,以第六針,五十九,目眦青,索肉于脾,不得,索之水,木者,肝也。
熱病面青,腦痛,手足躁,取之筋間,以第四針于四逆;筋躄目浸,索筋于肝,不得,索之金,金者,肺也。
熱病數驚,瘈瘲而狂,取之脈,以第四針,急瀉有餘者,癫疾毛發去,索血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腎也。
熱病身重骨痛,耳聾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針,五十九,刺骨;病不食,齧齒耳青,索骨于腎,不得,索之土,土者,脾也。
熱病不知所痛,耳聾,不能自收,口幹,陽熱甚,陰頗有寒者,熱在髓,死不可治。
痱之為病也,身無痛者,四肢不收;智亂不甚,其言微知,可治;甚則不能言,不可治也。
病先起于陽,複入于陰者,先取其陽,後取其陰,浮而取之。
熱病三日,而氣口靜、人迎躁者,取之諸陽,五十九刺,以瀉其熱,而出其汗,實其陰,以補其不足者。
身熱甚,陰陽皆靜者,勿刺也;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則洩。
所謂勿刺者,有死征也。
熱病七日八日,脈口動,喘而短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淺刺手大指間。
熱病七日八日,脈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幹,一日半而死。
脈代者,一日死。
熱病已得汗出,而脈尚躁,喘且複熱,勿刺膚,喘甚者死。
熱病七日八日,脈不躁,躁不散改,後看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
未曾汗者,勿腠刺之。
熱病先膚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針,五十九,苛轸鼻,索皮于肺,不得,索之火,火者,心也。
熱病先身澀倚而熱,煩俛,幹唇口溢,取之皮,以第一針,五十九;膚脹口幹,寒汗出,索脈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腎也。
熱病溢幹多飲,善驚,卧不能起,取之膚肉,以第六針,五十九,目眦青,索肉于脾,不得,索之水,木者,肝也。
熱病面青,腦痛,手足躁,取之筋間,以第四針于四逆;筋躄目浸,索筋于肝,不得,索之金,金者,肺也。
熱病數驚,瘈瘲而狂,取之脈,以第四針,急瀉有餘者,癫疾毛發去,索血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腎也。
熱病身重骨痛,耳聾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針,五十九,刺骨;病不食,齧齒耳青,索骨于腎,不得,索之土,土者,脾也。
熱病不知所痛,耳聾,不能自收,口幹,陽熱甚,陰頗有寒者,熱在髓,死不可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