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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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這根琴弦把古今神話有效地溝通起來了:積數十年的學習和經驗,終于使我明白了這個道理。

    這個道理雖然并非高深,可是我卻冥冥摸索探讨了幾十年,今天才能較有把握地明确地将它說出。

     神話固然不單純屬于審美範疇的文學,但神話的第一屬性,卻是文學,然後才是宗教以及原始先民用神話思維去探讨的其他多種學科,如天文學、地理學、哲學、曆史學、動物學、植物學、醫藥衛生學、人類學、民族學,等等。

    神話在其産生之初,即在原始社會前期的活物論時期,是以動植物和自然現象為題材而進行創作的,此時宗教的觀念薄弱,文學的涵意深厚,因而我們說神話的第一屬性是文學,文學是和神話有生俱來的。

     爾後,到了“萬物有靈論”時期,人類開始有了靈魂的觀念,同時相信萬物也都有靈魂,在自然崇拜、圖騰崇拜和原始巫術等宗教活動中,神話不自覺就成了宗教的奴仆,它身上便會沾染上許多宗教迷信的雜質以及用神話思維橫向發展作科學探讨的變形學科的雜質,它原先固有的文學光輝在此時期自然便會隐而不彰了。

    但是,神話繼續向前發展,終于還是會逐漸從混沌形态的多學科綜合體中分離出來,首先是從宗教中分離出來,而還它固有的文學的本來面貌的。

    從神話發展的主線看,神話之所以為神話,是因為它姓“文”(文學),不姓“神”(宗教),并且也不姓“綜”(多學科綜合體)。

    我經過多年研究整理神話的實踐和反複思考,才得出如上所說的結論。

     固然,我們須要周密細緻地研究處于混沌形态多學科綜合體中的神話,因為原始神話的絕大部分是在這種狀态中展示其存在面貌的,不這樣不得神話之真。

    然而我們還須放開眼光,上下探索,看出神話的本質,始終在于文學,在于富有積極浪漫主義精神的文學。

    這是從人類心靈深處流露出的審美的因素,精神的升華,全世界人民都能在這當中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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