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 劉知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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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唐史家對於文學之批評,已見上篇,今當更述唐代史家之論史者。

    案史學與文學,其中界限,本難盡釐,《文心雕龍》有《史傳》篇,備論紀傳編年之體,此則納史學于文學之中者也。

    然史家重在叙述縝密,詳略有節,與純文學之體裁不盡同,故蕭綱稱裴子野爲良史之才,了無篇什之美,其言與劉勰異矣。

    今擇劉知幾之論與文學關係較切者,著於此。

     劉知幾字子玄,以善文詞知名,擢進士第,武後在位時,累遷鳳閣舍人,兼修國史,開元初遷左散騎常侍,以功封居巢縣子。

    知幾領國史垂三十年,自負史才,著《史通》内外四十九篇,譏評今古。

    徐堅讀之歎曰:“爲史氏者,宜置此坐右也。

    ”鄭惟忠嘗問知幾:“自古文士多,史才少,何耶?”對曰:“史有三長;才、學、識,世罕兼之,故史才少。

    夫有學無才,猶愚賈操金,不能殖貨。

    有才無學,猶巧匠無楩柟斧斤,勿能成室。

    善惡必書,使驕主賊臣知懼,此爲無可加者。

    ”時以爲篤論。

     《史通·載文》篇首言文之與史,其流一緻,在乎不虛美,不隱惡,是以“宣僖善政,其美載于周詩,懷襄不道,其惡存乎楚賦”。

    故曰“文之將史,其流一焉,固可以方駕南董,俱稱良直者矣”。

    其次則曰: 至如史氏所書,固當以正爲主,是以虞帝思理,夏後失禦,《尚書》載其元首禽荒之歌;鄭莊至孝,晉獻不明,《春秋》録其大隧狐裘之什。

    其理讜而切,其文簡而要,足以懲惡勸善,觀風察俗者矣。

    若馬卿之《子虛》《上林》,揚雄之《甘泉》《羽獵》,班固《兩都》,馬融《廣成》,喻過其體,詞沒其義,繁華而失實,流宕而忘返,無裨勸獎,有長奸詐,而前後《史》《漢》,皆書諸列傳,不其謬乎?[1] 文體與史體,本不相同,故知幾于《叙事》篇之末論之曰: 昔夫子有雲:“文勝質則史。

    ”故知史之爲務,必藉於文。

    自五經已降,三史而往,以文叙事,可得言焉。

    而今之所作,有異於是,其立言也,或虛加練飾,輕事雕彩,或體兼賦頌,詞類俳優,文非文,史非史,譬夫烏孫造室,雜以漢儀,而刻鵠不成,反類於鶩者也。

    [2] 史家立言,其要在於能簡,能簡之法,在於扼要。

    《雜識》篇稱:“直筆者不掩惡、不虛美,書之有益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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