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時期之東、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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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周代門殿制度,見于《禮記》、《周官》二書者,鄭成康謂之:“三朝五門”。

    三朝者,一曰:外朝,用以決國之大政;二曰:治朝,王及群工治事之地;三曰:内朝,亦稱路寝,圖宗人嘉事之所也。

    五門之制,外曰:臯門;二曰:雉門;三曰:庫門;四曰:應門;五曰:路門,又雲畢門。

    後世皇帝,緣飾儒術,以為治體,其于宮室,每以周制為範。

    如隋文帝建新都,以承天門為大朝;太極、兩儀二殿為常朝、日朝。

    唐營東内,建含元、宣政、紫宸三殿;下及宋之大慶、文德、紫宸;明之奉天、華蓋、謹身;清之太和、中和、保和,靡不因襲相承,成為定則。

    然案天子、諸侯門殿,鄭氏僅舉其名,而配列方位,未予詳釋。

    此或疑以傳疑,不可厚非。

    然鄭注《秋官·小司寇》,謂外朝在雉門之外,其注朝士及《禮記》文王世子,又在路門之外,抵觸若此,宜乎後儒诠經,膠執異同,紛纭千載,莫由裁決矣。

    且始皇兼并六國,仿寫宮室,建之鹹陽。

    其後蕭何營長樂、未央,或因當時需要,折衷秦制,故其規模,與周制不同。

    如兩漢宮殿與諸帝陵寝,鹹以前殿為主體。

    前殿者,與後寝對立而言,未聞所謂三朝之法也。

    其時元會、即位、婚喪諸典,俱于前殿舉行。

    殿之東廂,則為召見臣工[1]、歲旱祈雨[2]、白事[3]、待駕[4],及太子視膳[5]之所。

    足征漢之前殿實兼大朝、常朝、日朝為一。

    應劭、孟康、幹寶諸人,謂漢以丞相府為外朝,大司馬、前後左右将軍、侍中、常侍散騎為内朝[6],乃儒生牽強事實,附會經說,非确論也。

    逮三國鼎立,魏都洛陽,明帝因漢南宮故址,營太極殿為大朝,又建東、西堂供朝谒、講學之用。

    自是以後,迄于南北朝末期,兼為聽政、頒令、簡将、餞别、舉哀、齋居之所。

    而二堂位于太極左右,南向成一橫列,視後儒所釋周之三朝,南北重疊魚貫相屬者,适得其反。

    故鄭氏之說即使屬實,而兩漢、南北朝之際,其制中絕亦灼然如見矣。

    由是而言,周以來外庭配列之狀,約可分為四期。

     第一期 周之三朝,依其功用,似各為獨立之建築,惟記載殘缺,區布之狀,須待今後考古發掘之證實。

     第二期 兩漢以前殿為大朝,東、西廂為常朝、日朝。

     第三期 自曹魏迄陳,以太極殿為大朝,東、西堂為常朝,疑由漢之東、西廂演變而成。

     第四期 隋、唐、宋、元、明、清之外庭,三殿重疊,号為周制複興。

    然殿之用途,因時而異,不盡相同。

     自來窮經之士,好言宮室名物,清代樸學昌明,其風尤甚。

    故著作流傳,屬于第一期者較多,第二期者次之,第三期之東、西堂,散見史籍中無慮數十處,顧乃無人措意及之。

    不但曆史宮室至中古一段不能通會,即數百年文物制度與風俗習慣,沉霾埋沒,亦無由裱曝于世。

    爰就涉獵所及,彙為此篇,倘亦留心史事者之一助欤。

     二 東堂又稱太極東堂,始見于曹魏之中葉。

    《三國志·魏志》卷四之高貴鄉公甘露元年(公元256年)注引《魏氏春秋》:“二月丙辰,帝宴群臣于太極東堂,與侍中荀觊,尚書崔贊、袁亮、鐘毓,給事中書令虞松等,并講述禮典,遂言帝皇優劣之差”。

    又同卷甘露元年注,引傅暢晉諸公贊:“帝嘗與中護軍司馬望、侍中王沈、散騎常侍斐秀、黃門侍郎鐘會等,講宴于東堂,并屬文論名”。

    其事并見《通鑒輯覽》卷二十九·魏主髦視學條,知其時講宴固非一度。

    然《魏書》卷四載:“高貴鄉公……至止車門下輿。

    左右曰:‘舊乘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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