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論高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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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立論大綱(第一至三節)。

     乙、《紅樓夢》之寫作評閱及流傳情形(第四至十五節)。

     丙、攻高鹗主觀派之批評(第十六至三十三節)。

     丁、客觀疑高本之批評(第三十四至四十四節)。

     戊、高本四十回之文學伎倆及經營匠心(第四十五至六十三節)。

     己、結論(第六十四節)。

     甲、立論大綱 一、本文立論主旨,計十三點。

     1.曹雪芹有時間可以續完《紅樓夢》全書,且必已續完。

    因為此書至八十回中止,隻有“風月繁華”,而無沉痛故事。

    其時寶玉尚未提親,騙局未成,黛玉未死,故事尚未轉入緊張關頭(黛死、钗嫁、玉瘋);中心主題尚未發揮(寶玉斬斷情緣,賈府繁華,成為幻夢);全盤結構(賈府敗落,各人下場)尚未寫出;初回伏線,未見呼應。

    倘使草蛇灰線,隻有伏筆,而不見于千裡之外,則《紅樓夢》一書,不能成其偉大。

    假使曹雪芹所寫僅是風花雪月,吃蟹賞菊,飲酒賦詩之事,而無世情變化沉痛經驗,雪芹之才,隻見一半(閨閣閑情之細緻描寫),未見匠才(結構之大,伏線之精),難稱為第一小說大家。

    書中主人翁也不過是一個永不成器,縱情任性的多情茜紗公子而已,無甚足觀。

    (詳下第四十七節) 2.胡适早已推定雪芹所作必不止八十回,必有八十回以後的“殘稿”。

    最清楚确定的事實有二: ①在一七五四年(甲戌)已有《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最少有二十八回(可能已成四十回或八十回)。

     ②在一七五六年(乾隆二十一年,丙子)五月初七日,《紅樓夢》已有謄正本,“對清”至七十五回(見庚辰七十五回前單頁)。

    雪芹逝世之時(一七六三,癸未除夕,據周汝昌考定)去甲戌是九年,去丙子五月是七年又七個月。

    在這八九年期間,雪芹非續完全書故事,成後四十回不可。

    在一七六〇年(庚辰),寫稿至少當有一百回,所以庚辰本第四十二回前總評說“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

    若僅一百回,後來因故事收場方面太大,伏線太多,以二十回寫出黛玉之死及賈府之敗和各人下場,定然不夠,故必延長至一百二十回。

    但是此批附四十二回之前,所說钗黛二人悉捐前嫌,又正是四十二回之事,而原稿作三十八回,故以四十回這“三分之一”,則全稿應是一百二十回。

    又一七六二年壬午三月畸笏批書,确已見過“末回情榜”,是全書初稿已成之證。

    高本作僞之最重要證據,倒不在張問陶一句話中之一“補”字,而在另一事實。

    就是我們所見一百二十回程本未出以前的各抄本,僅有八十回。

    八十回以後殘稿之說出,作僞之說,根本動搖。

    (詳下第八、第十二節) 3.甲戌抄本已有“披閱十載,增删五次”字樣,時是書已有五種書名:①《石頭記》,②《情僧錄》,③《紅樓夢》,④《風月寶鑒》,⑤《金陵十二钗》。

    退一步說,以一七五六年五月初七日已對清七十五回為起點計算,雪芹也有七年半工夫,可以寫成以後四十五回之未定稿。

    一七六二年那年壬午九月,雪芹似乎還忙于披閱增删,似乎索還借閱批稿甚迫。

    由于甲戌以後傳抄僞誤迷失之經驗,雪芹似已學乖。

    八十回以後之稿,未更校正,不肯随便傳抄。

    後四十回既是散稿,雪芹一死,家中更無心進行書稿之傳閱,總是家藏舊稿,經過相當長的時間,才慢慢傳布出來。

    且凡編小說,初回各人性格未清,布局未定,下筆每或遊移不定,(今本事實最混亂的是未入大觀園以前之頭二十二回)。

    及至故事收場成急轉直下之勢,正如骥馬下坡,欲罷不能,故寫作必愈速(詳第八節)。

    況且細玩冊文,各人下場早已定好了。

     4.雪芹陸續成書,屢次增删改易,“書未成淚盡而逝”。

    所留的是适之所謂“殘稿”。

    既有殘稿,必有回目。

    此後數十回殘稿,脂評屢屢說到(“後三十回”“後半部”等等)。

    其中有已迷失者,有易稿中自行删去者。

    畸笏在雪芹死後四年批書時所見已迷失了五六稿。

    (第二十一回庚辰本眉批雲:“餘隻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歎歎,丁亥——一七六七——夏,畸笏。

    ”) 畸笏是雪芹的家裡人,連他所藏的都迷失一部分,而這迷失部分(獄神廟,射圃),卻成了高本的罪過。

    程偉元所得兩三種殘稿,有迷失者仍然迷失,有正文迷失而為畸笏所未見者(懸崖撒手)複為程氏所得。

    (詳下第三十四至四十一節) 5.迷失諸稿,或屬前八十回,或屬後四十回(獄神廟及射圃文字),無法可考。

    但“情榜”文字,确應屬後四十回,(其中榜上寶玉是“情不情”,黛玉是“情情”),高本缺。

    此節及《十獨吟》為可以确指高本缺漏或未備唯一的兩段文字。

    (詳三十四至四十一節) 6.高本四十回大體上所有前八十回的伏線,都有極精細出奇的接應,而此草蛇灰線重見于千裡之外的寫作,正是《紅樓夢》最令人折服的地方。

    在現代文學的口語說來,便是結構上的嚴密精細。

    這是評高鹗者(适之、平伯、魯迅)所公認。

    (詳第四十八至五十六節) 7.高本人物能與前部人物性格行為一貫,并有深入的進展,必出原作者筆下。

    (詳第五十九至六十二節) 8.高本作者才學經驗,見識文章,皆與前作者相稱。

    (詳第六十三節) 9.高本文學手眼甚高,有體貼入微,刻骨描繪文字,更有細寫閨閣閑情的佳文,似與前八十回同出于一人手筆。

    (詳所引佳文,第五十二節“強歡笑”,五十五節“雙美護玉”,第六十二節“五兒承愛”等) 10.程偉元所得的殘本,确是雪芹原作的散稿抄本。

    得之并不算稀奇。

    畸笏、脂硯所謂已經迷失文字,不可強其複得。

    并不得據以為作僞不接應之證。

    (詳第十三、十四節) 11.裕瑞開謾罵之風,周汝昌繼之(第十七、第十八節)。

    俞平伯攻高本故事收場應如此不應如彼,全是主觀之見,更以“雅俗”二字為标準,不足以言考證。

    天地之大,人猶有所憾,平伯喜歡不喜歡紅樓結局,與書之真僞無幹。

    平伯除有成心外,又犯曲解事實,掩滅證據,故事鋪張的毛病。

    (詳第十九至三十三節全段)胡适依正當的考據材料疑高本之僞,皆可于以上第四及第十項求解答。

    (詳下第三十四至四十四節) 12.時人傳說,隻有張問陶後四十回“俱蘭墅所補”一句話,此“補”字出了不少毛病。

    高鹗所作,系“修補”、“補訂”之“補”,而非“補續”“增補”之“補”,更非“補作”“續補”之“補”,更非“作”,更非“作僞”。

    胡适明言,“因為高鹗不諱他補作之事,故張船山直說他補作後四十回的事”(中國章回小說,大連版,二二九頁)。

    張氏所言,正是程乙本高序所自述,是當時公開事實。

    俞樾不察,未見過程乙本,遂引為高氏補續之據。

    換言之,高氏之補,是因為“坊間繕本,及諸家所藏秘稿,繁簡歧出,前後錯見……此有彼無,題同文異”,乃“廣集校勘,準情酌理,補遺訂訛”的工作,“至其原文,未敢臆改”。

    “至其原文,未敢臆改”八字不确,其餘是實。

    高鹗補前八十回與補後四十回的功夫相同,(依汪原放校讀記,前八十回,改一五、五三七字;後四十回,改五、九六七字)。

    愚意第一回至第二十二回還應多“補”幾下。

    因為經過此次“補訂”工作之後,今日通行本之前二三十回錯見差謬之處,仍然很多,而後四十回除了平伯不喜歡黛玉死,不喜歡寶玉拜别其父一類所謂“俗”處之外,倒沒有前二三十回的纰謬。

    我們可以推知,平伯認為寶玉出家,途上遇其父親,将永遠訣别,連看都不一看,才是“雅人”。

    (詳下第四十三節) 13.續《紅樓夢》書是不可能的事。

    這是超乎一切文學史上的經驗。

    古今中外,未見過有長篇巨著小說,他人可以成功續完。

    高鹗是個舉人(後成進士),舉人能當編輯,倒不一定能寫小說。

    除非我們見過高鹗有自著的小說,能有相同的才思筆力外,叫他于一二年中續完四十回,将千頭萬緒的前部,撮合編纂,彌縫無迹,又能構成悲局,流雪芹未盡之淚,嘔雪芹未嘔之血,完成中國創造文學第一部奇書,實在是不近情理,幾乎可說是絕不可能的事。

    (詳下戊全段第四十五至六十三節) 二、高鹗是否作僞,今本後四十回是否雪芹原著,這問題是中國文學史上一重公案。

    魯迅中國小說史已取胡說,說後四十回是高鹗所“續”,雖然“所補或俱未契于作者本懷,然長夜無晨,則與前書伏線不背”(二五二頁)。

    譚正璧《中國小說發達史》也說,“其後四十回為高鹗所作”,連補字丢開。

    很多人未能檢複證據,聞其僞而未知何所指而為僞,覺其真,又未敢言其真。

    謂雪芹第一才子之筆,竟不能自完其書,隻能寫風花雪月的散品,而不能成體大思精的巨著,未免冤枉,故不敢不辯。

    再者,中國小說名著,若《三國》,《水浒》,向來弱于結構,《金瓶梅》稍有緊湊的布局。

    這樣一講,最富于匠心經營的《紅樓夢》,也是沒有能力寫完了。

     三、适之首發後四十回高氏僞作之論,而始終能保持存疑客觀态度。

    他得甲戌脂硯齋重評本後,修改前案,斷定雪芹所作斷不止八十回,又因為看見在雪芹未去世之前九年(雪芹卒年,脂硯誤記為壬午,周汝昌考當在下一年癸未,九年應作十年)已有此重評本,成書二十八回,或四十回,他嘗發出一個重要疑問。

    在《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一九二八)一文中,他發疑問:“如果甲戌以前雪芹已成八十回書,那麼,從甲戌到壬午這九年之中雪芹做的是什麼書?難道他沒有繼續此書嗎?如果他續作的書是八十回以後之書,那些文稿又在何處呢?”(胡,二八六頁。

    以下是講必有八十回後的散稿)這一疑問,讀者不甚注意,于我卻有極大影響。

    這一動疑,是我論據的出發點,始終不相信,八九年中雪芹不能或者不曾續完四十回書之說。

     雪芹此書,“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

    其靈魂深處,無限的抱恨,無限的啼痕,無限的血瘢所寄托,皆在八十回後黛玉已死與未死者無可奈何的哀痛。

    我們對于雪芹這種還淚之債,應當慎重鑒别,才不負他十年辛苦之用心。

     乙、《紅樓夢》之寫作評閱及流傳情形 四、曹雪芹——雪芹是一位談笑風生,神采奕奕的人,不是多愁善病,萎靡慵懶的人。

    他能詩能畫,好飲如狂(敦誠、敦敏詩),且高聲闊談(敦敏《懋齋詩抄》“隔院聞高談聲,疑是曹君”)。

    在逝世之前一年,猶與敦誠縱飲作長歌,似非病體纏身者。

    且據裕瑞《棗窗閑筆》,雪芹自謂作書不難。

    “又聞其嘗作戲語雲:‘有人欲快睹吾書不難,惟日以南酒燒鴨享我,我即為之作書雲。

    ’”裕瑞去雪芹未遠,雖未見其人,亦不詳其家世,但他曾記,“聞前輩姻戚有與之交好者(言),其人身胖頭廣而色黑,善談吐,風雅遊戲,觸景生春。

    聞其奇談,娓娓然令人終日不倦”。

    想見其為人,精神飽滿,是能續完自己的書的人。

    《紅樓夢》作者批者,處處言“字字皆是血”,“一把辛酸淚”,有意要寫樹倒猴狲散的大收場。

    雪芹既然于一七五六年已寫完八十回,假定他在此後八九年間,後四十回仍然不能交卷,那麼,我就不得不把雪芹小說家的身份貶低了。

    因為他真寫不出來,而所寫的,隻是一本沒有緊張關頭、故事焦點的小說。

     五、作書與評閱——考證《紅樓夢》曆史,必明其評閱轉抄情形,因為考證真僞的材料,一大部分是出于所謂“脂批”,即“脂硯齋”“畸笏叟”的夾批眉批。

    這些批書人所見的是真本,所以他們的材料極為重要。

    這種材料,前人考證甚詳(胡适跋庚辰本一文及其他,周汝昌《紅樓夢新證》等等)。

    我們按迹尋蹤,比較方便。

    我由适之處借來甲戌本,并由錢階平先生借得北平影印的庚辰本,用以對照俞平伯編的《脂硯齋紅樓夢輯評》。

    我發覺輯評這書,庚辰本抄錄甚好,而甲戌本材料卻靠不住,或以無為有,或以有為無,有全條遺漏者,有甲戌文異而以為同者,有回末認為開始總評者,全失其本來面目,不足為學問工具。

    這是因為編書人無原書,所據的甲戌評語,是過錄在己卯本上的,也不能怪他。

    《紅樓夢》作者與評者之關系,胡、周諸書俱有詳論。

    我隻舉出一例,可以看出當日作書人一面寫,評書人一面評的情景。

    第廿七回末葬花詩後,甲戌本有朱批,輯評一書全然未錄,而所錄庚辰評本原脫“有客曰”三字,最關重要。

    茲錄甲戌本原文如下: 餘讀《葬花吟》,至再至三四,其凄楚感慨,令人身世兩忘,舉筆再四,不能下(庚辰作加)批。

    有客曰(庚辰無此三字),“先生身非(庚辰脫非字)寶玉,何能下筆?即字字雙圈,批詞通仙,料難遂颦兒之意。

    俟看玉兄之後文再批”。

    噫唏,阻餘者,想亦《石頭記》來的(庚辰作“化來之人”),故停(庚辰作擲)筆以待。

     這是雪芹叫批書人暫時勿批詩,等看下回。

    第二天,第二十八回初頁乃又批一段: 不言練句練字,詞藻工拙,隻想景,想情,想事,想(庚辰脫第四想字)理,反複追求,悲傷感慨(庚辰作悲感),乃玉兄一生天性。

    真颦兒不(庚辰作之)知己,則實無再有者(庚辰作玉兄外實無一人)。

    昨阻餘(庚辰作“相昨粗”,輯評改正為“想昨阻”)批《葬花吟》之客,嫡是玉兄之化身無疑。

    餘幾(庚辰作“幾作”)點金成鐵之人,笨甚(庚辰作“幸甚幸甚”)! 由此可以明白看出雪芹寫成第二十七回時,批者欲批,雪芹勸他勿批,及第二天才續批的情形。

    因此種密切關系,我們不得不認凡脂批所言所見後部文字皆系真本。

    其中零零碎碎關于作者的材料非常重要。

     六、脂硯齋是何人——脂硯齋是何人的筆号?我相信如周汝昌所考,是史湘雲本人。

    此人很好玩,看他評二十六回末黛玉嘗閉門羹一段:“須得批書人唱大江東(去)的喉嚨嚷着‘我是林黛玉’方可……看官以為是否?”又因為甲午淚筆一條說: 今而後,惟願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書何本(語按:當作“何幸”),餘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可知脂硯不可能是雪芹本人。

    但是脂硯齋可能是雪芹、湘雲共用的筆号(見下第七節)。

    至于脂硯是史湘雲,周汝昌所考,理由頗充足,難以緻辯。

    他是女人,又是史家人,又是自幼喪母,又受嬸娘欺負,又自幼與雪芹親近,等等,都與湘雲身世相符。

    最清楚的是第三十八回一條批,“餘則将欲補出枕霞閣中十二钗來”。

    枕霞閣當然是史家,又同回用“枕霞舊友”筆名作詩的是史湘雲。

    讀者可就周氏原書檢閱一下,茲不贅。

    脂硯之間,周氏以為“此人定當是用胭脂研汁寫字”(周:五〇三頁)。

    我以為圖章之石有名雞血者,亦可為硯。

    但是更好的解說,是“硯上常見到脂痕”(見下節6)。

    我們隻好盲猜。

    “脂硯重評”後來成為《石頭記》真本招牌,故庚辰本每冊目錄上寫“脂硯凡四閱評過”,而書名仍題為《脂硯齋重評〈石頭記〉》,他是再評,三評,四評,與《紅樓夢》相終始,出“庚辰秋定本”的人。

     七、畸笏叟及其他——又一重要批書人,署名“畸笏叟”“畸笏老人”。

    此批書人名,據有年月可考者,最早為壬午(一七六二),而脂硯所批有年月可考者,最晚的一條在己卯(一七五九),除了甲午一條記雪芹逝世,非批書,不算。

    因此情形,周汝昌疑畸笏亦即湘雲之化名。

    “畸笏”之義,周汝昌解為“簪笏名門”的“畸零之人”,稍牽強。

    我想甄士隐解《好了歌》之詩中,有“當年笏滿床”之句,是指世代做朝官情形,後來曹家、史家衰落,此批書人在家裡檢得一校畸零的朝笏,不勝今昔之感,故用為号。

    (敦誠家園中有五笏庵,蓋敦誠始祖為英親王,祖父為定庵公,故亦有此物。

    事見《四松堂集》其兄敦敏所作小傳。

    又敦誠《答養恬書文》中,有“與一二枯衲子作十笏中談吐也”,語見《四松堂集》卷三頁十七。

    )我相信畸笏是另一人,所批的好幾處有長輩口氣,是雪芹至親長輩。

    最清楚一條是十三回末,為天香樓事,“老朽”(畸笏常自稱如此)“命芹溪删去”。

    閑當專論畸笏、脂硯及各種書批的内容,茲不贅。

     我極注意諸批有年月可考的材料,而這些材料,除二條見于甲戌本外,餘盡見于庚辰本眉批。

    嘗将此本眉批分别年月研究,得以下結果。

    此項統計,包括庚辰全本八十回的眉批,但鑒堂、梅溪等所批數條,及脂硯見于雙行批注者不列入。

    甲戌本僅有的二條(甲午及丁亥春)并列入于此。

     茲僅将重要各點列舉如下: 1.無款識之批中,丁亥三條确應算為畸笏所批,而壬午之卅條,大半也是畸笏所批,因為這兩年所批未見過他人署名,而常見的署名就是畸笏。

    所以畸笏所批為七十九條。

     2.丁亥所批起自第一回,壬午所批起自十二回,己卯所批起自二十回。

    三項皆止于二十八回。

    二十八回後多條,系不記年月的。

     3.除以上所說甲午記雪芹逝世事知确為脂硯所記一條外,署名脂硯的批,系見于庚辰本雙行夾注中。

    這些當是根據他本抄入雙行批注的。

    甲戌本的行旁夾注,本無款識,常抄入庚辰本的雙行批注,而加“脂硯”字樣于末。

    庚辰本初十回全無批注,而甲戌本又是殘本,兩本可以參校的,是十三至十六回,又廿五至廿八回。

    此項加上脂硯字樣于雙行注中,有可參照的注,大半可見于甲戌本的夾批,總計庚辰本批注署“脂硯”的: 十六回十三條 十七十八回無 十九回五條 二十至四十三回無 四十四回至五十三回十一條 4.脂硯重評是當時真本的招牌。

    故庚辰本八冊,每冊十回目錄下題,“脂硯齋凡四閱評過”,而後四冊又加《庚辰秋定本》,《庚辰秋月定本》,但是全書卻仍題為《脂硯齋重評〈石頭記〉》。

     5.據甲戌及庚辰兩本,常有最重要、最長的評語,并不在上列的眉批,而在雙行夾注中或總評。

    裡頭好幾條,是作者自批的,說他用心用意所在,而是作者的口氣。

    最清楚的如: 續莊子事(二十一、二十二回)寫了四條(輯評頁三五三,三五六,三七〇,三七六),并有“餘何人耶,敢續莊子?”之語。

     平兒理妝事(四十四回,輯評頁五一二),說作者“特為此費一番筆墨,故思及借人發端,然借人又無人”悉合條件,“故思及平兒一人方如此”。

     香菱入園事(第四十八回,輯評頁五二三),“欲令入園,終無可入之隙,籌畫再四”雲雲。

     6.史湘雲當然甚合許多條件,若說及史家事,又一讀人家自幼喪母,即不禁恸哭,及遭人白眼事等等。

    但是我的看法,脂評也有雪芹寫的,也有湘雲寫的,二者實分不清。

    我甚至猜想“脂硯”是二人共用的齋名,所以脂評二字可貴,可為真本招牌。

    若第十八回說梨香院事雙行批注,批者謂“三十年目睹身親之人”,又謂“餘曆梨園子弟廣矣”,固不必咬定是湘雲所批。

    所以“脂硯”二字解釋,不是“研胭脂汁寫字”,乃硯上常見脂痕也。

    凡己卯冬夜所批多是作者口氣,想是作者自批的。

    以上所舉續莊子事,便是一例。

     八、寫書及評書年表——雪芹起稿年月最難推定。

    我們所确知的起點,就是甲戌年已有重評本,至少二十八回。

    我傾向于相信一七五四年,雪芹已成書四十回,已有初評;一七五六年,已成八十回;一七六〇年大約已成書約一百二十回;一七六二年,确定已寫完全書(詳見本節年表各年下事)。

    又一七五四年,已有四十回後初稿;一七五六年,已有八十回後初稿。

    雪芹稿是這樣陸續寫成的,中經披閱十載,增删五次之多。

    茲将可以推知的寫書評書進行之經過年代,列表如下,以便對照。

     一七五二年,壬申——最遲大約此年已有初評的二十八回,因為後二年,已有重評。

     一七五四年,甲戌——有“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本,胡适藏。

    此本為各本中之最早者,雖系抄本而非底本,卻有庚辰本好幾條“凡四閱”的批語尚未見于此本,可見較早。

    庚辰本是脂硯第四次重新整理評閱的,所以同一條批語,過錄時自己修正,文字有時比甲戌所批的較通順。

     一七五六,丙子——此年至少已成書對清至七十五回。

    庚辰(八十回)本中第七十五回前單頁甚重要。

    “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對清,缺中秋詩。

    俟雪芹。

    ”這是所有有關材料中記年月日最清楚确定,而最難得的材料。

    此條居然抄上後四年的庚辰本。

     一七五九,己卯——本年冬夜為脂硯最忙于批閱之時,大概是一芹一脂正在一同整理下一年庚辰“凡四閱評過”的定本。

     一七六〇年,庚辰——本年不但出《庚辰秋定本》,而且由評語中屢次言及情榜事,可以推知全書末回大約已經寫就。

     1.“情榜”是書末總評書中各人人品高下的榜文。

    庚辰本第十八回妙玉出場後批曰:“處處引十二钗,總未的确,皆系漫拟也。

    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至三四副芳諱。

    壬午季春,畸笏。

    ”這條在考證上最為重要,有年月可考,證明在曹氏去世之前一年,在一七六二年三月,批書人确已看過曹氏原稿的末回。

    但是我們推想,在一七六〇年,大約已經有這末回情榜。

    因為書中屢見引有“情榜”的評語,可惜這幾條沒有記年月。

    第十九回有批:“後觀情榜評曰,‘寶玉情不情,黛玉情情’。

    ”第二十七回有批,“了卻情情之正文”指黛玉。

    第二十八回有批,“情情衷腸,本來面目也”,也指黛玉。

    第三十一回總評,謂晴雯撕扇,“所謂情不情”;又曰,“故颦兒謂‘情情’”。

    所以我推想這些條,可能見于庚辰底本。

    至少我們可以推知,自此年起至雪芹去世(一七六〇—六三)三年間,雪芹正在忙于八十回後的稿(見下年事)。

    最末回的情榜,當是今本第一百二十回空空道人複出,攜玉到青埂峰下時,甄士隐複遇警幻仙姑所見的事,後來遺失或删去。

    末卷末頁破失,是抄稿常有的事。

    (庚辰本二十二回末朱筆眉批,“此後破失俟再補”。

    )此條輯評未錄。

     2.此本四十二回有關于全書分量在一百回以上的重要批語。

    (見本文第一節第二項),大約一百二十回。

    平伯假定是一百一十回,回可有大小,相差不遠。

     3.甲戌殘本缺第二十二回。

    庚辰本二十二回有重要批語: 暫記寶钗制謎。

     朝罷誰攜兩袖煙(詩略,全文見今本) 此回未成而芹逝矣。

    歎歎。

    丁亥夏。

    畸笏叟。

     又本回末行朱筆眉批謂“此後破失俟再補”,可見在一七六〇年脂硯四閱之時,此回仍待補。

    甲午一條所謂“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參照此文,可以證明所謂“未成”,系指未有完善抄就的定稿,非謂全書初稿尚未寫完,正如此回僅短少一段而已。

    該條所記詩謎,系射更香,有“焦首朝朝還暮暮,煎心日日複年年”之句,今本歸黛玉所作,甚合。

    今本寶钗另一詩謎,射竹夫人,有“恩愛雖濃不到冬”之句,亦合。

     4.本年秋有四閱評過的定本,書中卻無記明本年年月的批語。

    又次年辛巳,也全無批,當是定本出後休息情形。

     一七六二年,壬午—— ①本年初見有記年月署名畸笏的評語。

     ②壬午去雪芹逝世時一年。

    本年所批可考的至四十一條之多。

    又由春,季春,夏,孟夏,夏雨窗,重陽,以至九月,記得非常清楚。

    那年九月,雪芹似乎大忙起來,有索還批閱稿甚急情狀,可見正忙于修改全書。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眉批,記一條極有趣的事件。

    此條眉批,先抄一段杜子美祠堂被毀事,然後說:“固(因)改公《茅屋為秋風所破歌》數句……(詩略)(讀)之令人感慨悲憤,心常耿耿。

    壬午九月因索書甚迫,始志于此,非批《石頭記》……”推想此條或為雪芹所作,其歌乃其友所作,雪芹改之;或系畸笏所記,雪芹作此歌,而畸笏改之,又因雪芹催批閱之紅樓書稿甚迫,遂書于書眉上,連書奉還。

    杜子美毀祠和秋風破屋略有關系,故抄上。

    總之,情狀似甚忙迫。

     ③是年壬午季春畸笏确已見到全書最末情榜一回,在百回以上,看到末回,就是看到全書。

    這等于說該年雪芹已成書,約一百二十回。

     一七六三年,癸未除夕——雪芹卒。

    據陳垣推算,當時在公曆一七六四年二月。

    (見胡适《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第二節所引關于壬午除夕之推算)。

    甲午一條脂批,作前一年壬午除夕,經周汝昌考證,當系批者記錯,證據甚明。

    書未成淚盡而逝,是指全書稿,尤其後數十回稿,尚在删改中。

     一七六五年,乙酉——畸笏批一條。

     一七六七年,丁亥夏—— ①畸笏批可考者多至二十七條,亦多感慨語。

    (适之所考僅二十六條,所差或系因我加入删天香樓有“老朽”字樣一條) ②最重要一條,見第二十二回,如下: 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今知者聊聊(寥寥)矣。

     不怨夫?(胡考:應作“甯不悲乎”,蓋甯字脫而怨字誤)。

     此條無款識年月,但下行緊接一條: 前批書(知)者聊聊(寥寥),今丁亥夏,隻剩老朽一物,甯不痛乎? 意思是說,以前能知道脂硯為鳳姐執筆點戲的人本無多,現隻剩畸笏一人。

    畸笏常自稱“老朽”,故此地又自稱“朽物”。

     一七六九年,己醜——戚蓼生中進士。

    此年左右得一抄本,是為戚本。

    後為狄平子所得,石印刊出,題為《國初抄本原本紅樓夢》,八十回,是為有正書局本。

    批注已經狄氏删改,情形較亂,亦已失本來面目。

    有正本回前的詩,類皆佛語。

    第十九回(輯評頁三二九)“凡我衆生”尤明。

    又第十三回回末,(輯評頁二一四)竟有“情之變态”四字。

     一七七四年,甲午——本年八月脂硯記雪芹去世之事,并謂:“餘嘗哭芹,淚亦待盡,每意覓青埂峰,再問石兄,餘(奈)不遇獺(癞)和尚何?怅怅!”下言願造化主再生一芹一脂“是書何本(幸)”。

    所謂幸者,八十回後殘稿未盡訂正修改,二人再生即可“補”完也。

     一七九一年,辛亥——程甲本一百二十回出(詳下第十三節)。

     一七九二年,壬子——程乙本出。

     九、雪芹生卒及《紅樓夢》本事年表——雪芹生年,胡适考定為一七一七年;周汝昌考定為一七二四年,相差七年。

    大觀園初年,大某山民推算為壬子,寶玉十五歲,周汝昌移後四年,寶玉僅十三歲。

    卒年一七六三,依胡适推算,當為四十六歲,依大某山民推算壬子年入大觀園時十三歲,當為四十五歲;又依周汝昌考,當為正四十歲。

    按周氏原據敦誠詩“四十年華付杳冥”,“四十年華”詩句,不必死看。

     1.據胡周二人所推算,雪芹生年最早為一七一七,最遲為一七二四,總在此七年之間。

     2.大某山民據第八十六回元妃生辰八字推算;又據元妃冊文所言“虎兔相逢大夢歸”之語,推定元妃死于甲寅與乙卯之會。

    元妃死于大觀園第三年末,甲寅,故大觀園第一年為壬子,即一七三二年。

    黛玉死在乙卯年初,死時名為十七,實未滿十六歲。

     3.細看本書故事,周汝昌定寶玉于十三歲、黛玉于十二歲入大觀園,黛玉死時才十四歲足,又寶玉初試雲雨時方八歲,皆不合理。

    八歲試雲雨甚難,(見周書第一七六頁),因此非兒戲,見第六回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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