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 《紅樓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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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平伯 自序 一九二一年四月到七月之間,我和顧颉剛先生通信讨論《紅樓夢》,興緻很好。

    得到颉剛底鼓勵,于次年二月至七月間陸續把這些材料整理寫了出來,共三卷七十篇,名曰《紅樓夢辨》,于一九二三年四月由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經過了二十七個年頭,這書并未再版,現在有些人偶爾要找這書,很不容易,連我自己也隻剩得一本了。

     這樣說起來,這書底運道似乎很壞,卻也不必盡然。

    它底絕版,我方且暗暗地欣幸着呢,因出版不久,我就發覺了若幹的錯誤,假如讓它再版三版下去,豈非謬種流傳,如何是好?所以在《修正〈紅樓夢〉的一個楔子》一文末尾說:“破笤帚可以擲在壁角落裡完事。

    文字流布人間的,其擲卻不如此的易易,奈何。

    ”(見一九二八年出版的《雜拌兒》一一一頁) 讀者當然要問,錯誤在什麼地方?話說來很長,大約可分兩部分:(一)本來的錯誤,(二)因發現新材料而證明出來的錯誤。

    各舉一事為例。

    第一個例:如中卷第八篇《紅樓夢年表》曹雪芹底生卒年月必須改正不成問題,但原來的編制法根本就欠妥善,把曹雪芹底生平跟書中賈家的事情攪在一起,未免體例太差。

    《紅樓夢》至多是自傳性質的小說,不能把它迳作為作者的傳記行狀看啊。

    第二個例:我在有正戚本評注中發現有所謂“後三十回的《紅樓夢》”,卻想不到這就是散佚的原稿,誤認為較早的續書。

    那時候材料實在不夠,我的看法或者可以原諒的,不過無論如何後來發現兩個脂硯齋評本,已把我的錯誤給證明了。

     錯誤當然要改正,但改正又談何容易。

    我抱這個心願已二十多年了。

    最簡單的修正也需要材料,偏偏材料不在我手邊,而且所謂脂硯齋評本也還沒有經過整理,至于《紅樓夢》本身底疑問,使我每每發生誤解的,更無從說起。

    我嘗謂這書在中國文壇上是個“夢魇”,你越研究便越覺胡塗。

    别的小說底研究,不發生什麼學,而談《紅樓夢》的便有個诨名叫“紅學”。

    雖文人遊戲之談卻也非全出偶然,這兒自然不暇細談,姑舉最習見的一條可以明其餘。

     《紅樓夢》底名字一大串,作者底姓名也一大串,這不知怎麼一回事?依脂硯齋甲戌本之文,書名五個:《石頭記》,《情僧錄》,《紅樓夢》,《風月寶鑒》,《金陵十二钗》;人名也是五個:空空道人改名為情僧(道士忽變和尚,也很奇怪),孫梅溪,吳玉峰,曹雪芹,脂硯齋。

    (脂硯齋評書者,非作者,不過上邊那些名字,書上本不說他們是作者。

    )一部書為什麼要這許多名字?這些異名,誰大誰小,誰真誰假,誰先誰後,代表些什麼意義?以作者論,這些一串的名字都是雪芹底化身嗎?還是确實有其人?就算我們假定,甚至于我們證明都是曹雪芹底筆名,他又為什麼要玩這“一氣化三清”底把戲呢?我們當然可以說他文人狡狯,但這解釋,您能覺得圓滿而惬意嗎?從這一點看,可知《紅樓夢》的的确确不折不扣是第一奇書,像我們這樣凡夫,望洋興歎,從何處去下筆呢!下筆之後假如還要修正,那就将不勝其修正,何如及早藏拙之為佳。

     最後,我也沒機會去修改這《紅樓夢辨》,因它始終沒得到再版底機會哩。

     現在好了,光景變得很樂觀。

    我得到友人文懷沙先生熱情的鼓勵。

    近來又借得脂硯齋庚辰評本《石頭記》。

    棠棣主人也同意我把這書修正後重新付刊。

    除根本的難題懸着,由于我底力薄,暫不能解決外,在我真可謂因緣具足非常僥幸了。

    我就把舊書三卷,有的全删,有的略改,并為上中兩卷。

    其下卷有一篇是一九四八發表的,其餘都是零碎的近作。

    《後三十回的紅樓夢》篇名雖同舊書,卻完全改寫過,所以也算它新篇。

    共得三卷十六篇。

    原名《紅樓夢辨》,辨者辨僞之意,現改名《紅樓夢研究》,取其較通行,非敢辄當研究之名,我底《紅樓夢研究》也還沒有起頭呢。

     一九五〇年十二月,俞平伯序于北京。

     論續書底不可能 《紅樓夢》是部沒有完全的書,所以曆來人都喜歡續它。

    從八十回續下的,以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兩種:(1)高鹗、程偉元續的四十回,即通行本之後四十回。

    (2)作者姓名及回目均無考,從後人底筆記上,知道曾有這麼一本底存在。

    這兩個本子,我在下邊,都各有專篇讨論。

    至于從高本百二十回續下去的,如《紅樓圓夢》《绮樓重夢》……卻一時也列舉不盡,而且也沒有這個必要。

     從高鹗以下,百餘年來,續《紅樓夢》的人如此之多,但都是失敗的。

    這必有一個原故,不是偶合的事情。

    自然,續書人底才情有限,不自量力,妄去狗尾續貂,是件普遍而真确的事實,但除此以外,卻還有根本的困難存在,不得全歸于“續書人才短”這個假定。

    我以為凡書都不能續,不但《紅樓夢》不能續;凡續書的人都失敗,不但高鹗諸人失敗而已。

     我深信有這一層根本的阻礙,所以我底野心,僅僅以考證、批評、校勘《紅樓夢》而止,雖明知八十回是未完的書,高氏所續有些是錯了的,但決不希望取高鹗而代之,因為我如有“與君代興”的野心,就不免自蹈前人底覆轍。

    我甯可刊行一部《紅樓夢辨》,決不敢草一頁的《續紅樓夢》。

     如讀者覺得續書一事,并不至于這樣的困難、絕望,疑心我在“張大其詞”。

    那麼,我不妨給讀者諸君一個機會,去作小規模的試驗。

    如試驗成功,便可以推倒我底斷案。

    我們且不論八十回以後,應當怎樣地去續;在八十回中即有一節缺文,大可以去研究續補底方法。

    第三十五回,黛玉在院内說話,寶玉叫快請,下文便沒有了,到第三十六回,又另起一事,了不和這事相幹。

    黛玉既來了,寶玉把她請了進來,兩人必有一番說話;但各本這節都缺,明系中有文字待補。

    這不過一頁的文章,續補當然是極容易的,盡不妨試驗一下。

    如這節尚且不能續得滿意,那續書這件事,就簡直可以不必妄想了。

     因為前後文都有,所以這一段缺文底大意,并非全不可知的。

    我願意把材料供給願續書的人。

    上回寫寶玉挨打之後,黛玉來看他,隻說了兩三句話,便被鳳姐來岔斷,黛玉含意未申,便匆匆去了。

    後來寶玉送帕子去,黛玉因情不自禁,題了三首詩。

    本回黛玉看衆人進怡紅院去,想起自己底畸零而感傷。

    《紅樓夢》寫钗黛喜作對文,寶钗看莺兒打絡子,已有了一段文字,則黛玉之來亦當有一段相當的文字。

    況且“通靈玉”是極重要的,寶钗底丫頭為寶玉打絡子,為黛玉所見,(依本回看,莺兒正打絡,黛玉來了)必不能默然無言的。

    所以這次寶黛談話,必然關照到兩點:(1)黛玉應有以報寶玉寄帕之情,且應當有深切安慰寶玉之語。

    (2)黛玉見人打絡子,必然動問,不免譏諷嫉妒。

     小小的一節文字,大意已可以揣摩而得,我竟一字不能下筆;更不用說八十回後如何續下去了。

    我底才短,雖是個原因,但決不是惟一的原因。

    我現在再從理論上,申論續書底困難。

    先說一般續書底困難,然後再說到續《紅樓夢》底困難。

     凡好的文章,都有個性流露,越是好的,所表現的個性越是活潑地。

    因為如此,所以文章本難續,好的文章更難續。

    為什麼難續呢?作者有他底個性,續書人也有他底個性,萬萬不能融洽的。

    不能融洽的思想、情感和文學底手段,卻要勉強去合做一部書,當然是個四不像。

    故就作者論,不但反對任何人來續他底著作,即是他自己,如環境心境改變了,也不能勉強寫完未了的文章。

    這是從事文藝者底應具的誠實。

     至就續者論,他最好的方法,是抛棄這個妄想;若是不能如此,便将陷于不可解決的困難。

    文章貴有個性,續他人底文章,卻最忌的是有個性。

    因為如表現了你底個性,便不能算是續作;如一定要續作,當然須要尊重作者底個性,時時去代他立言。

    但果然如此,阻抑自己底才性所長,而俛仰随人,不特行文時如囚犯一樣未免太苦,且即使勉強成交,也隻是屍居餘氣罷了。

    我們看高鹗續的後四十回,面目雖似,神情全非,真是可憐無補費精神的事情!我從前有一信給顧颉剛,有一節可以和這兒所說對看: 所以續書沒有好的,不是定說續書的人才情必遠遜于前人,乃因才性不同,正如其面,強而相從,反緻兩傷。

    譬如我做一文沒有寫完,兄替我寫了下去,兄才雖勝于我,奈上下不稱何?若兄矜心學做我文,則必不如弟之原作明矣。

    此固非必有關于才性之短長。

    …… (一九二一,六,十八信。

    ) 而且續《紅樓夢》,比續别的書,又有特殊的困難,這更容易失敗了。

    第一,《紅樓夢》是文學書,不是學術的論文,不能僅以面目符合為滿足。

    第二,《紅樓夢》是寫實的作品,如續書人沒有相似的環境、性情,雖極聰明,極審慎,也不能勝任。

    譬如第三十五回之末,明明短了一節寶黛對話文字,說的什麼事也可以知道。

    但我們心目中并無他倆底真的存在,所以一筆也寫不出。

    他們倆應當說些什麼話,我們連一字也想不起來。

    文學不是專去叙述事實,所以雖知道了事實,也仍然不中用的。

    必得充分了解書中人底性格、環境,然後方才可以下筆。

    但誰能有這種了解呢?自然全世界隻有一個人,作者而已。

    再嚴格說,作者也隻在一個時候,做書底時候。

    我們生在百年之後,想做這件事,簡直是個傻子。

     高鹗亦是漢軍旗人,距雪芹極近,續書之時,尚且鬧得人仰馬翻,幾乎不能下台。

    我們哪裡還有續《紅樓夢》底可能?果然有這個精神,大可以自己去創作一部價值相等的書,豈不痛快些!高鹗他們因為見不到此,所以摔了一跤。

    我并不責備高氏底沒有才情,我隻怪他為什麼要做這樣傻的事情。

    我在下邊批評高氏,有些或者是過于嚴刻的,但讀者要知道這是續書應有底失敗,不是高氏一個人底失敗。

    我在給颉剛的一信中,曾對于高氏作較寬厚的批評: 但續作原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也很不該責備前人。

    若讓我們現在來續《紅樓夢》,或遠遜于蘭墅也說不定。

    ……我們看高氏續書,差不多大半和原意相符,相差隻在微細的地方。

    但是僅僅相符,我們并不能滿意。

    我們所需要的,是活潑潑人格底表現。

    在這一點上,蘭墅可以說是完全失敗。

     (一九二一,六,三十。

    ) 高鹗底失敗,大概是如此,以外都是些小小的錯誤。

    我在下文,所以每作嚴切的指斥,并不是不原諒他,是因為一百二十回本通行太久了,不如此,不能打破這因襲的籠統空氣,所攻擊的目标卻不在高氏個人。

     這篇短文底目的:一則說明我甯寫定這一書而不願續《紅樓夢》底原因;二則為高鹗諸人作一個總辯解,聲明這并非他們個人底過失(那些妄人,自然不能在内);三則作“此路不通”的警告,免将來人枉費心力。

     一九二二,六,十七。

     辨後四十回底回目非原有 我們要研究《紅樓夢》,第一要分别原作與續作;換句話說,就是先要知道《紅樓夢》是什麼。

    若沒有這分别的眼光,隻渾淪吞棗地讀了下去,勢必被引入迷途,毫無所得。

    這不但研究《紅樓夢》如此,無論研究什麼,必先要把所研究的材料選擇一下,考察一下,方才沒有築室沙上的危險。

    否則題目先沒有認清,白白費了許多心力,豈不冤枉呢? 《紅樓夢》原書隻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後面的四十回,是高鹗續的。

    這已是确定了的判斷,無可搖動。

    我在這卷中,下邊還有說到的,現在隻辨明“後四十回底回目決非原有”這一個判斷。

     自從乾隆壬子程偉元刻的高鹗本,一百二十回本行世以後,八十回本便極少流傳,直到民國初年,有正書局把有戚蓼生底序的抄本八十回石印,我們方才知道《紅樓夢》有這一種本子。

    但當時并沒發生好大影響,也從沒有人懷疑到“原本究有多少回書”這一個問題。

    程偉元底《紅樓夢》序上說: 然原本目錄一百二十卷,今所藏隻八十卷,殊非全本。

    ……不佞以是書既有百二十卷之目,豈無全璧?…… 我告訴諸位,程偉元所說的全是鬼話,和高鹗一鼻孔裡出氣,如要作《紅樓夢》研究,萬萬相信不得的。

    程氏所以這樣地說,他并不是有所見而雲然,實在是想“冒名頂替”,想把後四十回擡得和前八十回一樣地高,想使後人相信後四十回确是原作,不是蘭墅先生底大筆。

    這仿佛上海底陸稿薦,一個說“我是真正的”,一個說“我是老的”,一個說“我是真正老的”,正是一樣的把戲。

     原來未有一百二十回本以前,先已有八十回抄本流傳。

    高鹗說: 予聞《紅樓夢》脍炙人口者幾廿餘年,然無全璧,無定本。

    向曾從友人處借觀,竊以染指嘗鼎為憾。

    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過予,以其所購全書見示……(高本自序) 他告訴我們的,明顯的有好幾點:(1)他沒有續書以前《紅樓夢》已盛行二十餘年了。

    (2)流行的抄本極多、極雜,但都是八十回本,沒有一部是完全的。

    (3)這種八十回抄本,高氏曾經見過;很有憾惜書不完全之意。

    (4)直到一七九一年春天,他方才看見全書,實在是到這時候,他方續好。

     即在高程兩人未刊行全書以前,社會上便盛行八十回本的《紅樓夢》;這當然,百二十回本行世不免有些困難。

    因這個困難,程高二位便不得不掉一個謊。

    于是高氏掩飾續書之事,歸之于程偉元;程氏又歸之于“破紙堆中”“鼓擔上”。

    但這樣的奇巧事情,總有些不令人相信。

    那就沒有法子,程偉元隻得再造一個謠言,說原本有一百二十回底目錄。

    看他說:“既有百二十卷之目,豈無全璧?”他底掉謊底心思——為什麼掉謊——昭然若揭了! 而且這個謊,掉得巧妙得很,不知不覺的便使人上當。

    一則當時抄本既很龐雜沒有定本,程偉元底謊話一時不容易對穿。

    譬如有人疑心當時抄本既很多,或者有些是有百二十回底目錄的。

    這正是至今還有人上程氏底當一個例子。

    二則高作四十回,與目錄是一氣呵成的。

    明眼人一看,便知道決非由補綴湊合而成。

    如承認了後四十回底目錄是原有的,那麼,就無形地得默認後四十回也是原作了。

    到讀者這樣的一點頭,高鹗和程偉元底把戲,就算完全告成。

    他們所以必先說目錄是原有的,正要使我們承認“本文是原作”這句話,正是要掩飾補書底痕迹,正是要借作者底光,使四十回與八十回一起流傳。

     果然,這個巧妙的謊,大告成功。

    讀者們輕輕地被瞞過了一百多年之久,在這一時期中間,續作和原作享受同樣的崇仰,有同樣廣大的流布。

    高氏真是撒謊的專家,真是附骥尾的幸運兒。

    他底名姓雖不受人注意;而著作卻得了十倍的聲價。

    我們不得不佩服程高兩位底巧于作僞,也不得不怪詫一百多年的讀者沒有分析的眼光。

    (例外自然是有的)[1] 但到一九二一以後,高鹗便有些倒黴了,他撒的大謊也漸漸為人窺破,立腳不住,不但不能冒名頂替,且每受人嚴切的指斥。

    俗語說得好:“若要人勿知,除非己莫為。

    ”天下哪裡有永不拆穿的西洋鏡! 我在未辨正四十回底本文以先,即要在回目上面下攻擊;因為回目和本文是相連貫的,若把回目推翻了,本文也就有些立腳不住。

    從程高二人底話看,作僞底痕迹雖然可見;但這些總是揣想,不足以服他們底心。

    我所用的總方法來攻擊高氏的,說來也很簡單,就是他既說八十回和四十回是一人做的,當然不能有矛盾;有了矛盾,就可以反證前後不出于一人之手。

    我處處去找前後底矛盾所在,即用八十回來攻四十回,使補作與原作無可調和,不能兩立。

    我們若承認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就不能同時承認後四十回也是他做的。

    高鹗喜歡和雪芹并家過日子,我們卻強迫他們分居。

     我研究《紅樓夢》,最初便懷疑後四十回之目,寫信給颉剛說:“後四十回不但本文是續補,即回目亦斷非固有。

    ”(一九二一,四,二十七。

    )後來颉剛來信問我斷論底依據,我回他一封信上舉了兩項:(1)後四十回中寫寶玉結局,和回目上所标明的,都不合第一回中自叙底話。

    (2)史湘雲底丢卻,第三十一回之目沒有關照。

     最顯明的矛盾之處,是寶玉應潦倒,而目中明寫其“中鄉魁”;賈氏應一敗塗地,而目中明寫其“延世澤”;香菱應死于夏金桂之手,而目中明寫“金桂自焚身”。

    其餘可疑之處尚多,現在先把這最明白的三項,列一對照表,以便參閱: 這可以不必再加什麼說明,矛盾的狀況已顯然呈露。

    若說四十回之目是原有的,請問上表所列,應作何解釋?作者底疏忽決不至此;因這類沖突實在太兇了,決非疏忽所可以推诿的。

     我給颉剛信中所述的第二項,這兒沒有列入表中。

    因為“白首雙星”一回,下半部雖沒有照應,但隻可以證四十回是續書,不足以充分證明回目底非原作。

    我在那時把“白首雙星”解得太拘泥了,疑惑作者意在寫寶玉、湘雲成婚,以金麒麟為伏脈。

    我實在不甚了解“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情。

    所以在那信上說: 這回之目怎樣解法?何謂因?何謂伏?何謂雙星?在後四十回本文中,回目中,有一點照應沒有?(一九二一,五,四。

    ) 我那時胸中隻有寶湘成婚這一種解釋,所以斷定後四十回之目既沒有照應,便是高鹗補的。

    (如寶湘成婚非見回目不可)自從發現了後三十回的《紅樓夢》,得了一種新想象、新解釋,湘雲底結局,即不嫁寶玉,也可以照顧到這回底暗示;那麼,從這一點論,可謂對于回目無甚關系了。

    (湘雲與他人成婚,本可以不見回目的)既無甚關系,在這節中,當然宜從删削。

     以外,第一百九回之目,稍有些可疑。

    高本八十回中,雖沒寫柳五兒之死,但戚本卻明明叙出,她是死了。

    依戚本為正,那麼,所謂“五兒承錯愛”,又是一點大破綻。

    高本自身雖幸免矛盾,但也許因他要補這一節文字,所以把“五兒之死”一節原文删了,也說不定的。

    我在這裡,又不免表示一點疑惑。

     我們以外不必再比附什麼,即此為止,已足證明“回目是經過續補的”這個斷語。

    而且,回目底續下,定是從八十一回起筆的,不是從八十回,也不是從八十二回。

    我們且不管以外的證據,如戚蓼生、程偉元、張船山他們底話;隻就本書底内證,已足明“後四十回目非原有”這個命題而有餘。

    我對颉剛說: 這不但是“中鄉魁”露了馬腳,在緊接原書之第一回,即第八十一回已如此。

    續書第一回就“奉嚴詞兩番入家塾”,這明是高鹗先生底見解來了,所以終之以“中鄉魁”“延世澤”等等銅臭話頭。

    (一九二一,六,九。

    ) 入家塾即是為中舉底張本。

    中舉一事非作者之意,因之入家塾一事亦非作者之意。

    第八十一回之目,既已不合作者之意;可見八十一回以後各回之目都是高氏一手續的。

    換句話說,便是現行的百二十回本隻有八十回的目是真,亦不多一回,多一回已八十一了,亦不少一回,少一回隻七十九了。

    程偉元高鹗兩人底話,全是故意造謠,來欺罔後人的[2]。

     *** [1]思元齋著《棗窗閑筆》已斥高鹗續書,見《燕京學報》第三十七期周汝昌文中所引(頁一三三)。

     [2]現在知道後三十回是雪芹原作,既另有回目,則後四十回目錄之僞,毫無疑問了。

     高鹗續書底依據 我們既已知道現行本後四十回底本文、回目都是高鹗一手做的;就可以進一步去考察這四十回底價值。

    從偏好上,我對于高作是極不滿意的,但卻也不願因此過于貶損他底應得的地位。

    我不滿意于高作底地方,在别篇詳論。

    現在先從較好的方面着筆,就是論他續書底依據所在。

     最初,颉剛是很賞識高鹗的。

    他說:“我覺得高鹗續作《紅樓夢》,他對于本文曾經細細地用過一番功夫,要他的原文恰如雪芹底原意。

    所以凡是末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線索。

    ……我覺得他實在沒有自出主意,說一句題外的話,隻是為雪芹補苴完工罷了!”(一九二一,五,十七信。

    ) 他底話雖然有些過譽,但大體上也是對的。

    高鹗補書,在大關節上實在是很細緻,不敢胡來。

    即使有疏忽的地方,我們也應當原諒他。

    況且他能為《紅樓夢》保存悲劇的空氣,這尤使我們感謝。

    這點意思,已在《紅樓夢》底風格一節文中說及了。

     我們現在從實際上,看他續書底依據是什麼?我先舉幾件在後四十回的荦荦大事,試去推究一下。

     (一)寶玉出家 (1)空空道人遂因空見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頭記》為《情僧錄》。

    (第一回) (2)甄士隐聽了《好了歌》,随着跛足道人飄飄而去。

    (同上) (3)賈雨村遊智通寺,門旁有一副對聯,下聯是:“眼前無路想回頭。

    ”雨村想道:“……其中想必有個翻過筋鬥來的也未可知……”走入看時,隻見一個龍鐘老僧在那裡煮飯。

    (第二回) (4)警幻說:“或冀将來一悟,未可知也。

    ”“快休前進,作速回頭要緊!”(第五回) (5)“說不得橫了心,隻當他們死了,橫豎自家也要過的;如此一想,卻倒毫無牽挂,反能怡然自悅。

    ”(第二十一回) (6)第二十二回之目是“聽曲文寶玉悟禅機”。

     (7)寶玉道:“什麼大家彼此!他們有大家彼此,我隻是‘赤條條無牽挂’的!”言及此句,不覺淚下。

    他占偈道:“是無有證,斯可雲證,無可雲證,是立足境。

    ”他做的一支《寄生草》是:“肆行無礙憑來去。

    茫茫着甚悲愁喜?紛紛說甚親疏密?從前碌碌卻因何?到如今,回頭試想真無趣!”(第二十二回) (8)和尚念的詩是:“沉酣一夢終須醒,冤債償清好散場!”(第二十五回) (9)黛玉道:“我死了呢?”寶玉道:“你死了我做和尚。

    ”(第三十回) (10)寶玉笑道:“你死了,我做和尚去。

    ”(第三十一回) (11)寶玉默默不對。

    自此深悟人生情緣,各有分定,隻是每每暗傷,不知将來葬我灑淚者為誰?(第三十六回) (二)寶玉中舉 (1)“嫡孫寶玉一人,聰明靈慧,略可望成。

    ”(第五回) (2)衆清客相公們都起身笑道:“今日世兄一去,二三年便可顯身成名的了!”(第九回) (3)黛玉笑道:“好!這一去可是要蟾宮折桂了。

    ”(同) 但這是高鹗底誤會。

    第五回所引文下,尚有“吾家數運合終”一語,可見上邊所說是反語。

    第九回清客們底話,随口點染,并無甚深義的。

    至于黛玉底話,也是譏諷口吻。

    颉剛說:“其實這一句也不過是黛玉習常的譏諷口吻,作者未必有深意。

    要是這句作準,那第十八回裡,寶钗也對寶玉說:‘虧你今夜不過如此,将來金殿對策,你大約連趙錢孫李都忘了呢!’也可以算寶玉去會試了。

    ”(一九二一,五,十七信。

    ) (三)賈氏抄家 (1)“陋室空堂,當年笏滿床;衰草枯楊,曾為歌舞場。

    蛛絲兒結滿雕梁,綠紗今又糊在蓬窗上。

    ”“因嫌紗帽小,緻使鎖枷扛。

    ”(第一回) (2)偶遇榮甯二公之靈,囑吾雲:“吾家自國朝定鼎以來,功名奕世,富貴流傳,已曆百年,奈運終數盡,不可挽回。

    ”(第五回) (3)秦氏道:“常言,‘月滿則虧,水滿則溢’;又道是‘登高必跌重’。

    如今我們家赫赫揚揚,已将百載;一日倘或樂極生悲,若應了那句‘樹倒猢狲散’的俗語,豈不虛稱了一世詩書舊族了!”“便是有罪,他物可入官,這祭祖産業,連官也不入的。

    ”(第十三回) (4)探春道:“你們别忙,自然連你們抄的日子有呢。

    你們今日早起,不曾議論甄家,自己家裡好好的,——抄家,果然真抄了。

    咱們也漸漸的來了。

    ”(第七十四回。

    這回目是抄檢大觀園。

    ) (5)“才有甄家的幾個人來,還有些東西,不知是做什麼機密事。

    ”尤氏聽了道:“甄家犯了罪,現今抄沒家私,調取進京治罪,怎麼又有人來?”老媽媽道:“才來了幾個女人,氣色不成氣色,慌慌張張的,想必有瞞人的事。

    ”(第七十五回) (6)王夫人說甄氏抄家事,賈母甚不自在。

    (同) (7)第七十五回之目是“異兆發悲音”。

    本文上說:“忽聽那邊牆下有人長歎之聲。

    大家明明聽見,都毛發竦然。

    ……恍惚聞得祠堂内槅扇開阖之聲,隻覺得陰氣森森,比先更覺凄慘起來。

    ” 高鹗補抄家一節文字,本此。

    他寫甯府全抄了,也本此。

    《紅樓夢》寫甯國府底腐敗,極有微詞,将來自應當有一種惡結果。

    且“樹倒猢狲散”“有罪家産入官”說在秦氏口中。

    甄家被抄事,又從尤氏一方面聽來。

    異兆發悲音,又專被賈珍他們聽見。

    再證以第五回,“造釁開端實在甯”等處,可見将來被禍,甯府尤烈。

    高氏寫此等處非無根據,但到末尾數回,自己完全推翻了上邊所說的,實在是他底大錯。

     (四)賈氏複興 (1)“昨憐破襖寒,今嫌紫蟒長。

    ”(第一回) (2)秦氏冷笑道:“否極泰來,榮辱自古周而複始……”(第十三回) 我所找着的,可以替他作辯護,隻有這兩條。

    而其實都靠不住。

    (1)或指一人一事而言,未必是說賈氏複興,我疑心是指李纨、賈蘭底事情。

    (2)秦氏所說,正是反話,所以在下邊緊接一句:“豈人力所能常保的?”她又說:“萬不可忘了那盛筵必散的俗語。

    ”可見她無非警告鳳姐,處處預作衰落時底打算,不緻将來一敗而不可收拾,并非作什麼預言家。

    後來因鳳姐毫不介意,且更威福自恣,以緻一敗塗地,應了榮甯兩公底“運終數盡”的話。

    高鹗補得不對,我不必再為他辯護。

     (五)黛玉早死 (1)“昨日黃土隴頭堆白骨……”(第一回) (2)和尚說:“……隻怕他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第三回) (3)“欠淚的,淚已盡。

    ”(第五回) (4)黛玉道:“我作踐了我的身子,我死我的!……偏要說死!我這會就死!……正是了;要是這樣鬧,不如死了幹淨!”“死活憑我去罷了!”(第二十回) (5)黛玉續偈說:“無立足境,是方幹淨!”(第二十二回) (6)《葬花詩》上說:“紅消香斷有誰憐?……桃李明年能再發,明年閨中知有誰?……卻不道人去梁空巢亦傾!……明媚鮮妍能幾時?一朝飄泊難尋覓。

    ……天盡頭,何處有香丘?未若錦囊收豔骨,一抔淨土掩風流。

    ……未蔔侬身何日喪?侬今葬花人笑癡,他年葬侬知是誰?試看春殘花漸落,便是紅顔老死時。

    一朝春盡紅顔老,花落人亡兩不知!”(第二十七回) (7)林黛玉的花顔月貌,将來亦到無可尋覓之時。

    (第二十八回) (8)“況近日每覺神思恍惚,病已漸成。

    醫者更雲:‘氣弱血虧,恐緻勞怯之症。

    ’我雖為你知己,但恐不能久待,你縱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第三十二回) (9)“那黛玉還要往下寫時,覺得渾身火熱,面上作燒。

    ……隻見腮上通紅,真合壓倒桃花,卻不知病由此深。

    ”(第三十四回) (10)黛玉近日又複嗽起來,覺得比往常又重。

    寶钗來望她,黛玉道:“不中用,我知道我的病是不能好的了。

    ”“生死有命,富貴在天,也不是人力可強求的。

    今年比往年反覺又重些似的。

    ”說話之間,已咳嗽了兩三次。

    (第四十五回) (11)黛玉抽着的詩箋,是一枝芙蓉花,題着“風露清愁”,有一句詩,道是:“莫怨東風當自嗟。

    ”(第六十三回) (12)黛玉做的《柳絮詞》,有“飄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說風流”。

    (第七十回) (13)黛玉和湘雲聯句有“冷月葬詩魂”之句。

    湘雲道:“隻是太頹喪了些。

    你現病着,不該作此凄清奇谲之語。

    ”(第七十六回) (14)妙玉笑道:“有幾句雖好,隻是過于頹敗凄楚。

    此亦關于人之氣數而有……”(同) (15)黛玉歎道:“我睡不着,也并非一日了,大約一年之中,通共也隻好睡十夜滿足的。

    ”湘雲道:“你這病就怪不得了!” (16)寶黛推敲晴雯诔中底字句。

    寶玉說:“莫若說,茜紗窗下,我本無緣;黃土隴中,卿何薄命!”黛玉聽了,陡然變色。

    雖有無限狐疑,外面卻不肯露出。

    (第七十九回) 這不過随便翻檢着,可舉的已有十六條之多。

    如仔細尋去,八十回中暗示黛玉之死,恐怕還多着呢。

    高鹗補書,以事迹論,自然不算錯; 隻是文章卻不見高明,這也容我在下篇批評。

     (六)寶钗與寶玉成婚 (1)《紅樓夢曲》——“都道是金玉良緣……空對着山中高士晶瑩雪。

    ……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

    ”(第五回) (2)第八回高本底回目,是“賈寶玉奇緣識金鎖,薛寶钗巧合認通靈”。

     (3)同回寶玉到寶钗處,寶钗看他底那塊玉,口裡念道:“莫失莫忘,仙壽恒昌。

    ”……莺兒嘻嘻的笑道:“我聽這兩句話,倒像和姑娘項圈上的兩句話是一對兒。

    ”寶玉拿寶钗底項圈看,是“不離不棄,芳齡永繼”,因笑問:“姐姐,這八個字倒與我的是一對兒。

    ” (4)“誰想賈母自見寶钗來了,喜他穩重和平。

    ……”(第二十二回) (5)宮中所賜端午節物,獨寶钗和寶玉一樣。

     (6)寶玉聽黛玉提出“金玉”二字,不覺心裡疑猜。

     (7)寶钗因有“金鎖是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的方可結為婚姻”等語,所以總遠着寶玉。

     (8)寶玉忽然想起“金玉”一事來,再看寶钗形容,比黛玉另有一種妩媚風流,不覺就呆了。

    (以上四條,均見第二十八回。

    ) (9)薛蟠說:“從前媽媽和我說:你這金,要揀有玉的才可配。

    ”(第三十四回) (10)賈母道:“提起姊妹們……都不如寶丫頭。

    ”(第三十五回) (11)寶玉笑道:“……明兒不知哪一個有福的消受你們主兒兩個呢!”見莺兒嬌腔宛轉,語笑如癡,早不勝其情了,那堪更提起寶钗來。

    (同回) (12)第三十六回之目是“繡鴛鴦夢兆绛芸軒”。

    事迹是寶玉睡了,寶钗代襲人繡他兜上底鴛鴦。

    寶玉在夢裡喊罵:“什麼金玉姻緣!” (13)王夫人托寶钗照應家務說:“好孩子,你還是個妥當人,……你替我辛苦兩天,照看照看。

    ”(第五十五回) (14)寶钗做的《柳絮詞》是:“……好風憑借力,送我上青雲。

    ”(第七十回) 以外提金玉之處尚多,零零散散,一時也舉不盡。

    我們看了這些證據,就得承認作者有使钗玉團圓這個意思。

    若我們要做翻案文字,就先得要把這些暗示另換一個解釋,而且是很自然、清楚、不牽強的解釋。

    這當然是很不容易的事。

    某補本底作者使寶钗早卒,不知是怎樣寫法的?懸揣起來要處處說得圓滿恐怕不很可能。

    高鹗在這一點上,我也不敢輕菲薄他。

     (七)寶钗守寡——寶玉棄她而出家 (1)薛姨媽道:“姨媽不知寶丫頭古怪呢,他從來不愛這些花兒粉兒的。

    ”(第七回) (2)寶钗念支《寄生草》與寶玉聽,内有“沒緣法,轉眼分離乍,赤條條,來去無牽挂”之語。

    後來寶玉就因此“悟禅機”。

    (第二十二回) (3)寶钗聽見寶玉在夢中喊罵說:“和尚道士的話,如何信得;什麼金玉姻緣,我偏說木石姻緣!”寶钗不覺怔了。

    (第三十六回并參看第五回《紅樓夢曲》。

    ) (4)寶钗房中,布置得十分樸素。

    賈母說:“使不得。

    ……年輕的姑娘們,房裡這樣素淨,也忌諱。

    ……”(第四十回) 高鹗補寶玉娶寶钗後做和尚這段文字,正本此。

     (八)黛死钗嫁在同時 (1)“昨日黃土隴頭堆白骨,今宵紅绡帳裡卧鴛鴦。

    ”(第一回,《好了歌》注。

    ) 我以前不懂高氏為什麼定要把事情寫得如此淋漓盡緻,定要說,“當時黛玉氣絕,正是娶寶钗這個時辰”。

    (第九十八回)現在才恍然了。

    這兩句話,是否應作這般解釋,這是另一問題,我想他是誤會了。

     (九)元春早卒 (1)元春底冊詞說:“二十年來辨是非,……虎兔相逢大夢歸。

    ” (2)《紅樓夢曲·恨無常支》中說:“喜榮華正好,恨無常又到……兒命已入黃泉。

    天倫啊,須要退步抽身早。

    ”(均見第五回) (3)鳳姐夢可卿同他說:“眼前不日又有一件非常喜事,真是烈火烹油,鮮花着錦之盛;要知道也不過是瞬息的繁華,一時的歡樂,……”(第十三回) (4)元妃底燈謎是:“……一聲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

    ”(第二十二回) 高鹗補元春事完全根據在此。

    所以寫賈母夢見元春,她還勸賈母:“榮華易盡,須要退步抽身。

    ”(第八十六回)高氏又明叙元春死在甲寅年十二月十九日,而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已交卯年寅月。

    這明是比附“虎兔相逢”了。

    (第九十五回) (十)探春遠嫁 (1)她底冊子,畫着兩人放風筝,一片大海,一隻大船,船上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狀。

    詩雲:“……清明泣送江邊望,千裡東風一夢遙。

    ” (2)《紅樓夢曲·分骨肉支》雲:“一帆風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園齊來抛閃。

    ……自古窮通皆有定,離合豈無緣?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

    ”(均見第五回) (3)她底燈謎是風筝,詞曰:“……遊絲一斷渾無力,莫向東風怨别離。

    ”(第二十二回) (4)她做的《柳絮詞》,是半首《南柯子》,是:“……也難绾系也難羁,一任東西南北各分離。

    ”(第七十回) 這很明顯,高氏寫探春嫁在海疆,系從冊子上看來的。

    (第一百十六回,寶玉重見冊子,影影有一個放風筝的人兒。

    )但在第一百十九回上,寫他歸家一次,也大可不必。

    總之,高氏不善寫述悲哀這個毛病,到處都流露着[1]。

     (十一)迎春被糟蹋死 (1)冊子畫一惡狼,追撲一美女,有欲啖之意,詞曰:“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金閨花柳質,一載赴黃粱。

    ”(第五回) (2)曲子裡也說:“……歎芳魂豔魄,一載蕩悠悠。

    ”(同) (3)第八十回寫迎春歸甯,在王夫人房中哭訴一節文字。

     所以高氏在第一百九回上寫迎春說:“可憐我隻是沒有再來的時候了!”又明叙結婚年餘,被孫家折磨,以緻身亡。

    這兒所謂年餘,正與冊子曲子上底一載相映射。

     (十二)惜春為尼 (1)冊子中一所大廟,裡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經獨坐,其判雲:“勘破三春景不長,缁衣頓改昔年妝。

    可憐繡戶侯門女,獨卧青燈古佛旁。

    ” (2)曲子中《虛花悟支》:“将那三春看破,……聞說道,西方寶樹喚婆娑,上結着長生果。

    ”(均見第五回) (3)周瑞家的到惜春處,惜春笑道:“我這裡正和智能兒說,我明兒也剃了頭,同他作姑子去。

    ……”(第七回) (4)尤氏笑道:“這會子又做大和尚,又講起參悟來了。

    ”“可知你真是心冷嘴冷的人。

    ”惜春道:“怎麼我不冷!……”(第七十四回) (5)探春道:“這是他向來的脾氣,孤介太過,我們再扭不過他的。

    ”(第七十五回) 以外如戚本上底惜春一謎,不在此内。

    高氏寫寶玉重遊太虛幻境以後,惜春為尼之時,寶玉重述冊子語一次,尤為這是他補書底依據底明證。

    (第一百十八回)後來惜春住在栊翠庵,大約是想應合那冊子上底大廟了。

    (第一百二十回)但栊翠不過是點綴園林的一個尼庵,似乎不可以說是大廟。

    我以為她後來在水月庵,比較對些。

     (十三)湘雲守寡 (1)冊子上畫着幾縷飛雲,一灣逝水,其詞曰:“……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雲飛。

    ” (2)曲子《樂中悲支》:“……厮配得才貌仙郎,……終久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

    ……” 高氏對于這兩條不但誤解了,且所補湘雲傳,亦草率之至。

    他隻用“姑爺很好,為人又和平”等語,(第一百六回)來敷衍曲子上底“厮配得才貌仙郎”。

    又說她丈夫成了痨病,(第一百九回)後來死了,湘雲立志守寡,(第一百十八回)就算應合“雲散水涸”了。

    至于金麒麟這一段公案,幾乎一字不提。

    即在第八十三回,周瑞家的和鳳姐談了半天金麒麟,也并無關于湘雲底姻緣。

    所以高氏寫湘雲,幾乎是無所依據。

     (十四)妙玉被污 (1)冊子上畫着一塊美玉,落在污泥之中。

    詞曰:“欲潔何曾潔,雲空未必空。

    可憐金玉質,終陷淖泥中!” (2)曲子中《世難容支》,“……卻不知好高人愈妒,過潔世同嫌。

    ……到頭來,依舊是風塵肮髒違心願;好一似無瑕白璧遭泥陷。

    ……”(均見第五回) 高鹗在第一百十二回,寫妙玉被人輕薄,本此。

    但他隻寫她不知所終,雖在第一百十七回,隐隐約約地說她被殺,也隻是“夢話”罷了。

    他又何嘗能充分描寫出所謂“風塵肮髒違心願”呢?凡看到這些地方,我總覺得後四十回隻是一本賬簿。

    即使處處有依據,也至多不過是很精細的賬簿而已。

     (十五)鳳姐之死 (1)她底冊詞說:“……哭向金陵事更哀!” (2)曲子上說:“……反算了卿卿性命。

    ……終有個家亡人散各奔騰;……”(均第五回) (3)八十回内寫她貪财放債,逼害人命,有好幾處。

    (如第十五回、第十六回、第六十九回、第七十二回等等) 高鹗因此寫鳳姐家私,以重利盤剝故被抄;(第一百五、一百六回)又寫賈琏後來和她感情淡薄。

    第一百六回,賈琏啐道:“……我還管他麼!”第一百十三回,“看着賈琏并不似先前的恩愛,竟像不與他相幹的”。

    在她臨死的時候又寫:“琏二奶奶說些胡話,要船要轎的,說到金陵歸入冊子去。

    ”襲人又和寶玉明提冊子,可見是受“哭向金陵事更哀”這句話底暗示。

    (所引見一百十四回)高氏如此寫“返金陵”自然是胡鬧;況且冊子上還有一句,“一從二令三人木”,他又如何交代? (十六)巧姐寄養于劉氏 (1)她底冊子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裡紡績,其判曰:“勢敗休雲貴,家亡莫論親;偶因濟劉氏,巧得遇恩人。

    ” (2)曲子《留餘慶支》雲:“留餘慶,忽遇恩人,……幸娘親,積得陰功。

    ……休似俺那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

    ”(均第五回) (3)劉姥姥命她底名為巧姐兒:又說:“……或有一時不遂心的事,必然遇難成祥,逢兇化吉,都從這‘巧’字兒來。

    ”(第四十二回) 後四十回,巧姐底結局全本此。

    因畫上有荒村野店,美人紡績,所以後來嫁給一莊稼人,姓周的。

    (第一百十九,第一百二十回)因為有“家亡莫論親”及“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所以寫巧姐将為王仁(狠舅)、賈環、賈芸(奸兄)等所盜賣,而他們所以要如此辦,因為外藩肯花銀子。

    (第一百十八、第一百十九回)因為明叙“濟劉氏”“積陰功”“留餘慶”“巧得遇恩人”“逢兇化吉,遇難成祥”等語;所以巧姐被劉氏救去,依然父女團圓,夫妻偕老。

    (第一百十九、第一百二十回)高氏補巧姐傳,可謂一句題外的話也沒有說,隻是文筆拙劣,叙述可笑罷了。

     (十七)李纨因賈蘭而貴 (1)賈蘭年方五歲,已入學攻書。

    李氏惟知侍親教子。

    (第四回) (2)冊子上畫一盆茂蘭,旁有鳳冠霞帔的美人,判雲:“桃李春風結子完,到頭誰似一盆蘭?” (3)曲子《晚韶華支》雲:“……隻這戴珠冠披鳳襖,……氣昂昂頭戴簪纓,光燦燦胸懸金印,威赫赫爵祿高登。

    ……”(均第五回) (4)賈蘭做了一首詩,呈與賈政看。

    賈政看了,喜不自勝。

    (第七十五回) (5)衆幕賓見了賈蘭做的《姽婳詞》,便皆大贊:“小哥兒十三歲的人就如此,可知家學淵源,真不誣矣!”賈政笑道:“稚子口角,也還難為他。

    ”(第七十八回) 以外恐怕提到賈蘭聰慧好學的地方還有,隻在一時不能遍舉了。

    高氏寫賈蘭中了一百三十名舉人,又說,“蘭桂齊芳家道複初”;都是從這些看來的。

    (第一百九回、第一百二十回)更清楚的是,寶玉臨走時對李纨說:“日後蘭哥還有大出息,大嫂子還要戴鳳冠霞帔呢。

    ”(第一百十九回)這明是故意作冊子底照應。

     (十八)秦氏缢死 (1)冊子上畫着高樓,上有一美人懸梁自盡。

    (第五回) (2)秦氏死了,合家無不納悶,都有些疑心。

    (第十三回,金玉緣本如此。

    亞東有正兩本均作傷心,非。

    有正本更以納悶為納歎,更謬)[2] 秦氏死在第十三回中,似乎無關涉高氏,但他因為前八十回将真事寫得太晦了,所以願意重新提一提,使讀者可以了然。

    第一百十一回上說鴛鴦上吊,隻見燈光慘淡,隐隐有個女人,拿着汗巾子,好似要上吊的樣子;後來細細一想,方知道是東府裡的小蓉大奶奶。

    鴛鴦想道:“……他怎麼又上吊呢?”後來她解下一條汗巾,按着秦氏方才立的地方拴上。

    她死了以後,隻見秦氏隐隐在前。

    高鹗如此寫法,可見他也相信秦氏是缢死的。

    但如此寫出秦氏之引誘鴛鴦,仿佛如世俗所傳的缢鬼要找替身,這實在不見高明。

    至于原書叙秦氏缢死,怎樣地寫法?為什麼要這樣地寫?這都在另一篇上詳論。

     (十九)襲人嫁蔣玉菡 (1)冊詞道:“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

    堪羨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

    ”(第五回) (2)襲人說:“去定了。

    ”寶玉聽了,自思道:“誰知這樣一個人,這樣薄情無義呢。

    ”(第十九回) (3)蔣玉菡唱的曲子,有“配鳳鸾”“入鴛帏”等語;說的酒令,有“并頭雙蕊”、“夫唱婦随”等語;說的酒底是“花氣襲人知晝暖”。

    (襲人以此命名,見第三回)後來又被薛蟠明白叫破。

    (第二十八回) (4)寶玉與蔣玉菡換汗巾,而寶玉底松花汗巾原是襲人底。

    後來寶玉又把琪官贈的大紅汗巾結在襲人腰間。

    (第二十八回) (5)晴雯被逐,寶玉大不滿意襲人,所以他說:“你是頭一個出了名的至善至賢的人,……焉得有什麼該罰之處?……”襲人細揣此話,知是寶玉有疑他之意,竟不好再勸了。

    (第七十七回) (6)《芙蓉女兒诔》中有:“孰料鸠鸩惡其高,鷹鸷翻遭罦罬。

    葹妒其臭,茝蘭竟被芟鋤……偶遭蠱虿之讒,……诼謠诟,出自屏帷;荊棘蓬榛,蔓延窗戶。

    既懷幽沉于不盡,複含罔屈于無窮。

    ……嗚呼!固鬼蜮之為災,豈神靈之有妒?毀诐奴之口,讨豈從寬!……”(第七十八回) 從這幾點看,高鹗寫襲人薄幸,自然也不算沒有依據。

    不過他寫寶玉走後襲人方嫁,并不合于作者之意。

    高氏在第一百二十回,明點“好一個柔順的孩子”,正是照應冊子上所謂“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

    惟他以襲人不能守節,所以貶在又副冊中,實在離奇得很。

    冊子中分“正”“副”“又副”何嘗含有褒貶的意義?高氏在這一點上,卻真是“鄉壁虛造”了。

     (二十)鴛鴦殉主 (1)鴛鴦冷笑道:“……不然,還有一死!……” (2)“伏侍老太太歸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尋死,……”(均第四十六回) 高氏補此節,大約從這些地方看出作者底意思。

    但鴛鴦說的話,都是“死”與“做姑子”雙提;何以高氏定說他是殉主?想是因這般寫法,文筆可以幹淨些,也未可知。

    再不然就是大觀園中人做姑子的太多了(如芳官,四兒,惜春,紫鵑等),不得不換一番筆墨,去寫鴛鴦。

     以外大觀園諸婢底結局,也多少和前八十回有些照應。

    如平兒扶正(第一百十九回),則本于平日賈琏和他底恩愛,及平兒厚待尤二姐(第二十一回、第四十四回、第六十九回)。

    補五兒一段文字,則因第六十回、第六十一回應有照應(第一百九回)。

    寫莺兒後來服侍寶玉(第一百十八回),則本于第三十五回。

    隻有小紅和賈芸一段公案卻未了結。

    麝月抽着了荼?簽,也未見有結局。

     後四十回中還有許多大事,也可以約略考見其線索。

     (一)薛文起複惹放流刑。

    (第八十五回) (1)薛蟠打死了馮淵,避禍入京,住在賈宅梨香院,被賈氏子弟引誘得薛蟠比當日更壞了十倍。

    (第四回) (2)第四十八回之目是“濫情人情誤思遊藝”。

    似乎下邊還有文章,不見得就此太平無事。

     (二)宴海棠賈母賞花妖。

    (第九十四回) 寶玉道:“……今年春天已有兆頭的。

    這階上好好的一株海棠花,竟無故死了半邊,我就知道有壞事!……所以這海棠,亦是應着人生的!”(第七十七回) (三)證同類寶玉失相知。

    (第一百十五回) (1)賈雨村說甄寶玉底性情,完全與寶玉相同。

    (第二回) (2)寶玉入夢,見甄寶玉和自己一樣。

    (第五十六回) 甄寶玉自然是寶玉底影子,并非實有其人。

    但何必設這樣一個若有若無的人呢?這不但我們不解,即從前人也以為不可解(如江順怡君)。

    高氏想也覺得這樣寫法,太沒有道理,所以極力寫甄寶玉是個世俗中人,使與寶玉作對文。

    但他雖然作了翻案文字,也依然毫無道理,不脫前人底窠臼。

     (四)得通靈幻境悟仙緣。

    (第一百十六回) (1)甄士隐夢到太虛幻境。

    (第一回) (2)賈寶玉夢到太虛幻境。

    (第五回) 但他何以要使寶玉去重遊幻境呢?這因為不如此,寶玉不能看破紅塵,飄然遠去。

    所以他說:“兩番閱冊,原始要終之道。

    曆曆生平,如何不悟?”(第一百二十回) 高氏所補的四十回底依據所在,已大約寫出;雖不見詳備,也大緻差不多了。

    我們離高鹗一百多年,要想法搜尋他作文時的字簏中物,當然是勞而無功。

    但我以為如此一考,更可以使讀者明白後四十回怎樣補成的。

     但是高氏補書,除有依據之外,還有一種情形要加注意的,就是文情底轉折。

    往往有許多地方,雖并無所依據,而在行文方面,卻不得不如此寫,否則便連串不下。

    所以我們讀高氏續作,雖然在有些地方是出于他杜撰的,隻要合于文情,也就不可輕易說他。

    我們要知道,有依據的未必定是好;反之,沒有依據也未必定是不好。

    高鹗續書是否有合于作者底原意,是一件事;續書底好歹又是一件事,絕不能混為一談。

    所以雖承認了高氏底審慎,處處有所依據,但我們依然可以批評這書底沒有價值。

    在另一方面想,我們說高作完全出杜撰,一點不尊重作者底意旨,卻也可以推重這書有獨立的聲價。

    隻是就續《紅樓夢》說,兩個條件不能不雙方并顧,一方固然要有所依據,那一方又要文情優美。

    因為如沒有依據,便不成為“《紅樓夢》底續作”;如文字不佳,那又不成為好書了。

     高氏自然到處都不能使我們惬意,但他底杜撰之處實在不很多。

    有許多地方,雖然說是杜撰,但卻另有苦衷,不得不作如此寫的。

    續書中最奇特的一段文字是寶玉失通靈,及後來和尚送玉。

    (第九十回、第一百十六回)既是要他失玉,又何必複得?況且,玉底來去,了無蹤迹,實在奇怪。

    說得好聽些,是太神秘了;不好聽呢,便是情理荒謬。

    且不但這一段而已,即第九十六回,“瞞消息鳳姐設奇謀”,以我們眼光看來,何必寫得賈氏一家如此陰險?況且,所謂“奇謀”,實際上連一個大也不值,豈不可笑? 但如仔細想一想,便可以知道高氏作文底因由,不得因為沒有依據便一棒打殺。

    失通靈,得通靈底必要,高氏自己曾經說明,不勞我們底懸揣。

    我們看: 此玉早已離世:一為避禍,二為撮合。

    從此夙緣一了,形質歸一。

    ……(第一百二十回) 所謂避禍,當然是指查抄;但查抄未必有礙于這塊玉,何必避呢?這實在不甚可解。

    至于所謂“撮合”的是什麼,卻極易明了,即所謂金玉之緣。

    我們試想,如黛玉竟死,寶玉應作何光景?是否能平安地娶了寶钗?這個答案也不必自己瞎猜,隻看紫鵑诓寶玉,黛玉要回家去,寶玉是什麼光景的?(第五十七回)以外寶玉和黛玉誓同生死的話,在八十回中屢見。

    寶玉曾告訴紫鵑一句打虿的話,我們不妨征引一下: 活着,咱們一處活着;不活着,咱們一處化灰,化煙,如何?(第五十七回) 我們既不能承認寶玉是薄情、打謊語的人;那麼,怎樣能使金玉團圓?寶玉對于寶钗原非毫無情愫,但黛玉一死,寶玉決不能再平安度日,如何再能結合數年的夫婦?這個實際上的困難,在行文時候,必然要碰到的。

    既然碰到了,就不能不想個解決的方法。

    高氏想的方法,便是失玉。

     “失玉”是不是好的方法,是另一件事。

    但我們卻不能不承認,這是方法之一。

    而且,《紅樓夢》原作者似乎也想用這方法,在後三十回裡,我曾考出有“誤竊玉”“鳳姐拾玉”“甄寶玉送玉”這些事。

    至于那本上究竟是怎樣的寫法,我們不知道。

    像高本寫失玉,卻實在是個奇談。

     高氏所以寫失玉,因為不如此金玉不能團圓;所以寫送玉,因為不如此寶玉不能出家。

    “寶玉出家”和“寶钗出閨”,這是續作裡底兩件大事,而以失玉、送玉為關鍵。

    不明白這個緣故,輕易來批評高氏補書底不小心,這也不能使他心服的。

     至于我所以不滿意于他的,卻并不在為什麼要如此,隻在怎樣地這個問題上面。

    第九十四回寫失玉這個光景,實在人情之外,且亦在文情之外。

    真成所謂“來無迹,去無蹤”了。

    (第九十五回,妙玉扶乩語。

    )我們不得不承認這是高氏底失敗。

    我也明知道,要把“失玉”“送玉”,寫得十分的入情入理,是很困難的。

     即寶钗嫁時,鳳姐設奇謀,也無非是要度過這個困難,使他倆得以成婚,一方又可以速黛玉之死,使文字格外緊湊些。

    以外并無别的深意可說,在八十回中,也并沒有什麼依據可尋。

    總之,高鹗補這幾回,要如此寫法,完全為結束寶黛兩人底公案,使不妨礙金玉姻緣,我們可以原諒他。

    但他底大病,并不在憑空杜撰,卻在文筆拙劣,情事荒唐這兩點上。

    這個毛病,在四十回中幾乎處處流露,也不僅僅在這兩三回内。

    即完全有依據的,也依然不能藏拙啊。

     但是高氏無緣無故的杜撰文字,在四十回内卻也未始沒有,這我們更不能為他強辯。

    即如寶玉中舉,雖我替他勉強找了幾條根據,其實依然薄弱得很,高氏豈能借這個來遮羞?我們試看關于寶玉中舉的文字有多少回。

     第八十一回——奉嚴詞兩番入家塾。

     第八十二回——老學究講義警頑心。

     第八十四回——試文字寶玉始提親。

     第八十八回——博庭歡寶玉贊孤兒。

     第一百十八回——警謎語妻妾谏癡人。

     第一百十九回——中鄉魁寶玉卻塵緣。

     一共書隻四十回,說寶玉做舉業的,倒占了二十分之三。

    這真是不知其命意所在。

    如稍為看仔細一點,寶玉實無中舉底必要。

    即使高氏要寫他高魁鄉榜,也不必寫得如此累贅。

    高氏此等地方,可謂愚且迂了。

     還有一節,也是無緣無故的文字。

    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颦卿絕粒”。

    寫黛玉忽然快死了,忽然又好了,這算怎麼一回事呢?“失玉送玉”還有可說的,至于這兩回中寫黛玉,簡直令人莫名其妙。

    上一回生病,下一回大好了,非但八十回中沒有這類荒唐的暗示,且文情文局,又如何可通?說要借此催定金玉姻緣,也大可不必。

    什麼事情不可以引起钗玉姻事,定要把黛玉耍得忽好忽歹?況且到第九十四回,黛玉已完全無病,尤其不合情理。

    黛玉底病,應寫得漸轉漸深。

    怎麼能忽來忽去呢?在這一點上,高氏非但鹵莽,而且愚拙。

     大觀園諸人底結局,高氏大都依據八十回中底話補出。

    隻有香菱傳補得最謬,且完全與作者底意思相反。

    第五回冊子上本有明文,高氏似乎不曾看見,最不可解。

    且第八十回暗示香菱被金桂磨折死,亦不為不明顯,高鹗何至于鑄了大錯呢[3]。

     我這節文字底目的,原要考定高鹗續書底依據,并不是要指斥他底過失。

    隻因四十回中也有許多無根之談也順筆叙出,所以不免說了些題外的話。

    其實,關于高作優劣底批評,應當留作下一篇講,不是本篇底事。

    本篇底大意,隻是要說明颉剛這句話:“後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線索。

    ”雖然這“都能”兩字也得打些折扣才對。

     *** [1]高鹗寫探春嫁後頗得意,其依據在第六十三回,探春抽的詩簽,注雲:“必得貴婿”,故此節補文不甚錯,卻稍有誤會。

    惟寫她嫁後歸甯,則無據。

     [2]現在知道金玉緣本即根據程偉元甲本。

    脂硯齋甲戌本、庚辰本并作“疑心”。

    程乙本則作“傷心”。

     [3]高氏寫香菱不死,後來扶正,這個大錯誤,現在看來也出于第六十三回,香菱抽着的詩簽,是“連理枝頭花正開”。

    但卻又誤解了。

    我們應當注意這“正”字底意義。

    此外還有一個緻誤的原由。

    他錯認香菱為副冊的首座,應該有比較好的結果,卻不知香菱原在又副冊中,位在晴雯、襲人之下。

     後四十回底批評 高鹗續書底依據是什麼?我在上篇已約略叙明了,現在再去評判續作四十回底優劣。

    我在上篇已說過,文章底好壞,本身上的,并不以有依據或者沒有依據為标準。

    所以上篇所叙高氏依據什麼補什麼,至多隻可以稱贊他下筆時如何審慎,對于作者如何尊重,卻并不能因此頌揚四十回有文學底聲價。

    本篇底目的,是專要評判後四十回本身上的優劣,而不管他是有依據與否。

    本來這是明白的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但我為什麼不憚煩勞,要去批評後四十回呢?這因為自從百二十回本通行以來,讀者們心目中總覺得這是一部整書,仿佛出于一人之手。

    即使現在我們已考定有高氏續書這件事情,也不容易打破讀者思想上底習慣。

    我寫這篇文字,想努力去顯明高作底真相,使讀者恍然于這決是另一人底筆墨了。

    在批評底時候,如高作是單行的,本沒有一定拿原作來比較的必要;隻因高作一向和原本混合,所以有些地方,不能不兩兩參照,使大家了解優劣所在,也就是同異所在。

    試想一部書如何會首尾有異同呢?讀者們于是被迫着去承認确有高氏續書這件事情。

    這就是我寫這篇文字底目的了。

     而且批評原是主觀性的,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兩三個人底意見尚且不會相同,更不要說更多的人。

    因為這個困難,有許多地方不能不以原書為憑借。

    好在高氏底著作,他自己既合之于《紅樓夢》中,我們用八十回來攻四十回,也可以勉強算得“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

    我想,以前評《紅樓夢》的人,不知凡幾,所以沒有什麼成績可言,正因為他們底說話全是任意的,無标準的,是些循環反複的遊談。

     我在未說正文以前,先提出我底标準是什麼?高作四十回書既是一種小說,就得受兩種拘束: (1)所叙述的有情理嗎?(2)所叙述的能深切的感動我們嗎?如兩個答案都是否定的,這當然,批評的斷語也在否定這一方面了。

    本來這兩标準,隻是兩層,不是兩個;世上原少有非情理的事,卻會感人很深的。

    在另一方面想,高作是續《紅樓夢》而作的,并非獨立的小說;所以又得另受一種拘束,就是“和八十回底風格相類似嗎?所叙述的前後相應合嗎?”這個标準,雖是輔助的,沒有上說的這般重要,卻也可以幫助我們評判,使我們底斷語更有力量。

    因為前八十回,大體上實在是很合情理,很能感人的,所以這兩類标準,在實用上并沒有什麼明确的界限。

     我們要去批評後四十回,應該掃盡一切的成見,然後去下筆。

    前人底評語,至多隻可作為參考之用。

    現在最通行的評是王雪香底,既附刻在通行本子上,又有單行本。

    因王氏毫無高鹗續書這個觀念,所以對于後四十回,也和前八十回有同樣的頌贊,且說得異常可笑,即偶然有可取之處,也極微細,不足深數。

     我們試看後四十回中較有精采、可以仿佛原作的是哪幾節文字?依我底眼光是: 第八十一回,四美釣魚一節。

     第八十七回,雙玉聽琴一節。

     第八十九回,寶玉作詞祭晴雯,及見黛玉一節。

     第九十、九十一回,寶蟾送酒一節。

     第一百九回,五兒承錯愛一節。

     第一百十三回,寶玉和紫鵑談話一節。

     雖風格情事,稍近原作;但除寶蟾送酒一節以外都是從模仿來的。

    前八十回隻寫盛時,直到七十回後方才露些衰敗之兆,但終究也說得不甚明白。

    所以高氏可以模仿的極少,因為無從去摹仿,于是做得亂七八糟了。

    我們把所舉的幾條較有精采的一看,就知道是全以八十回做粉本,并非高氏自己一個人底手筆。

    所以能較好,正因為這些事情較近于原作所曾經說過的,故較有把握。

    我們歸納起來說一句話,就是: 凡高作較有精采之處,是用原作中相仿佛的事情做藍本的;反之,凡沒有藍本可臨摹的,都沒有精采。

     這第二句斷語,尚須在下邊陸續證明。

    這第一句話,依我底判斷看,的确是如此的,不知讀者覺得怎麼樣?王雪香在評語裡,幾乎說得後四十回,沒有一回不是神妙難言的。

    這種嗜好,真是“味在酸鹹之外”了。

     我現在更要進一步去指斥高作底弊病。

    如一回一節的分論,則未免太瑣碎了。

    我先把四十回内最大的毛病,直說一下。

     (1)寶玉修舉業,中第七名舉人。

    (第八十一、八十二、八十四、八十八、一百十八、一百十九回。

    ) 高鹗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寫了六回書,去叙述這件事,卻鑄了一個大錯。

    何以呢?(1)寶玉向來罵這些談經濟文章的人是“祿蠹”,怎麼會自己學着去做“祿蠹”?又怎麼能以極短之時期,成就舉業,高魁鄉榜?說他是奇才,亦沒有什麼趣味。

    (2)寶玉高發了,使我們覺得他終于做了舉人老爺,更有何風趣?(3)雪芹明說“一技無成,半生潦倒”,“風塵碌碌”,“獨自己無才不得入選”等語,難道他也和那些濫俗的小說家一般見識,因自己底落薄,寫書中人大闊特闊,以作解嘲嗎?既決不是的。

    那麼,高氏補這件事,違反了作者底原意。

     在我底三标準下,這件事沒有一點可以融合的。

    所以我斷定這是高鹗底不知妄作,不應當和《紅樓夢》八十回相混合。

    王雪香是盲目贊成高作的,但他也說:“寶玉詩詞聯對燈謎俱已做過,惟八股未曾講究……”(第八十四回,評)王氏因為不知後四十回是高氏底手筆,所以不敢非議,但他也似乎有些覺得,寶玉做八股,實在是破天荒的奇事。

    他還有一節奇妙的話:“寶玉厭薄八股,卻有意思博取功名,不得不借作梯階。

    ”(第八十二回,評)這真是對于寶玉大大不敬。

    他何以知道他想博得功名?且既肯博取功名,何以厭薄八股?這些都是萬講不通的。

    王氏因努力為高鹗做辯護士,所以說了這類奇談。

     高鹗為什麼做這件蠢事呢?這實在因他底性格與曹氏不同,決不能勉強的。

    看高氏自己說:“又複稍示神靈,高魁貴子,方顯得此玉是天奇地靈鍛煉之寶,非凡間可比。

    ”(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語)這真是很老實的供招。

    高鹗總覺得玉既名通靈,決不能不稍示神通,而世間最重要的便是“高魁鄉榜”。

    若不然,豈不是辜負了這塊通靈玉?他仿佛說,如寶玉連個舉人也中不上,還有什麼可寶的在呢?這并不是我故意挖苦高氏,他的确以為如此的。

    “隻有這一入場,用心作了文章,好好的中個舉人出來,……便是兒子一輩子的事也完了!”(第一百十九回,寶玉語)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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