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新話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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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辛卯十一月癸酉冬至後三日,即二十七日,夜雨至四更時,霹靂雷電大作,其雨如注,天明乃止。

    時僑居松江下砂。

    後聞十二月初二日,杭州又複雷電大雨。

     徐子方琰為浙西憲使,南台劄付為根捉朱九,即朱張之子。

    行移海道府,回文言往廣州取藤柂去了。

    以此回憲司,再行催發,海道府複雲已在大都。

    台複駁前後所申不一,取首領官吏招伏繳申。

    徐公乃雲:“先言遠而後言近,遠者虛而近者實。

    依實而申,焉敢不一。

    所據取招一節,乞賜矜免。

    ”台官為之愧服。

     李和,錢塘貧士也。

    國初時尚在,鬻故書為業,尤精于碑刻,凡博古之家所藏,必使之過目。

    或有赝本,求一印識,雖邀之酒食,惠以錢物,則毅然卻之。

    餘生晚矣,失記其顔貌。

    先父樞密洎姻家應中父常稱道之,漫書于此,以砺仕宦者之志雲。

    餘家藏萬年宮碑陰題名,後有李和鑒定,石刻印識見存。

     尚醖蒲萄酒,有至元、大德間所進者尚存,聞者疑之。

    餘觀《西漢·大宛傳》,富人藏蒲萄酒萬石,數十年不敗。

    自古有之矣。

     《圖畫見聞志》載:唐刺史王倚有筆一管,稍粗于常用筆,管兩頭各出半寸,中間刻從軍行一鋪,人馬毛發、亭台遠水無不精絕。

    每一事刻從軍詩兩句,似非人功。

    其畫迹若粉描,向明方可辨之,雲用鼠牙雕刻。

    崔文集有《王氏筆管記》,其珍重若此。

    餘嘗聞大都鐘樓街富室王氏有玉箭,杆圓環一如缽遮環之狀,差小,上碾《心經》一卷。

    及聞先父樞密言:先見竹龜一枚,制作與餘所藏相同,但其碑牌中以烏木作牌,象牙為字,嵌《孝經》一卷于其上。

    其碑不及一食指大。

    以此觀之,二物尤難于筆管多矣,人皆以為鬼工也。

     《酉陽雜俎》載:齊日升養櫻桃,至五月中,皮皺如鴻柿不落,其味數倍,人不測其法。

    今西京每歲冬至前後進花紅果子,色味如新。

    其地酷寒,比之内地尤難收藏,誠可珍也。

    餘屢拜賜焉。

     至正十一年夏,餘于松江普照寺僧房見一敝帚開花,僧雲此帚已七八年矣。

    今似此者甚多。

    嘉興路儒學阍人陶門者,其家磨上木肘忽發青條,開白花。

    時應才為學正,陶持以示其家人。

    吳江州分湖陸孟德言:其鄰鐵匠龐氏者,其家一柳樁坫鐵砧十餘年,今歲忽發長條數莖,如葦帚開花,皆以為常。

    餘觀《宋史·劉光世傳》:光世以枯稭生穗聞于朝,帝曰:“歲豐人不乏食,朝得賢輔佐,軍有十萬鐵騎,乃可為瑞。

    此外不足信。

    ”時建炎三年也。

    以時事觀之,豈非草木之妖欤? 羅世榮字國器,錢唐人。

    後至元丙子,為行金玉府副總管。

    有匠者慢工,案具而恕之,同僚詢其故,羅曰:“吾聞其新娶,若撻之,其舅姑必以婦為不利,口舌之餘,則有不測之事存焉,姑置之。

    ”餘按宋曹彬知徐州日,有吏犯罪,既具案,逾年而杖之,人莫知其故。

    彬曰:“吾聞此人新娶婦,若杖之,彼其舅姑必以婦為不利而朝夕笞詈之,使不能自存,吾故緩其事。

    然法亦未嘗屈焉。

    ”二事适相符,并識于此,抑亦仁人之用心也。

     畏吾兒僧闾闾,嘗為會福院提舉,乃國朝沙津愛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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