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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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大臣亦可借補漢缺
《八旗通志》初集載,武英殿大學士富甯安,鑲藍旗滿洲人(富察氏)。
大學士阿爾泰之子也。
康熙二十五年,襲伊叔祖尼喀納之騎都尉世職,任三等護衛兼前鋒護衛。
三十八年,襲伊父所管之佐領,尋升骁騎參領。
四十一年,升鑲紅旗滿洲副都統。
四十四年,升倉場侍郎;十月,補正黃旗漢軍都統。
四十六年十一月,升都察院漢缺左都禦史;十二月,調滿缺左都禦史,任議政大臣。
累官尚書,授靖逆将軍、文淵閣大學士,改授武英殿大學士,谥文恭,賜侯爵。
是滿洲大臣亦可借補漢缺也。
謹按《富文恭列傳》,雍正四年,奉旨将禦用暖帽、補褂、素珠賜伊穿帶,并賜緞疋、銀兩、被鞍、黃扯手馬、雙眼花翎,章服之榮,莫此為盛。
◎朝珠 素珠之制,以雜寶及諸香穿綴。
惟東珠、珍珠者,上用而外,餘皆禁之。
諸王用珊瑚朝珠,珍珠記念。
一品大臣許用珊瑚朝珠,五色記念。
文職五品、武職四品以上,許用雜寶諸香朝珠,珊瑚寶石記念。
雍正六年,特準内務府六品主事等官挂朝珠。
乾降二年,特準翰林院修撰、編修、檢讨一體懸帶素珠。
五年,奏準京官禮部司務(今增為主事司務)、太常寺博士、典簿、讀祝官、贊禮郎、鴻胪寺鳴贊、光祿寺署正、署丞、國子監監丞、博士、助教、學正、學錄、典簿等官,恭遇壇廟執事、殿陛侍儀,俱準懸挂素珠,平時仍不準用。
今平時戴用者,非也。
按武職中五六品侍衛、親軍營護軍營五品委參領、京營守備、八旗滿洲雲騎尉,文職中六品贊善、七品内閣漢中書、各園庭七八九品苑丞、苑副、太醫院等官,鴻胪序班,各府典儀,皆準挂帶朝珠,不知從何所始。
嘉慶年間,中書非兼軍機、批本兩處,尚不見有挂用朝珠者也。
又稽查上谕處各官,亦帶朝珠,不知始自何年。
又按宮内太監,有頂戴即有朝珠,然非禦前太監,必須當差已逾三十年,方準得頂戴。
而禦前太監,又必須自幼淨身,方準充當,可謂慎矣。
◎拔貢年分 從前拔貢之制,無一定年限。
乾隆七年,谕曰:“從前選拔,或數十年一舉,或二十年一舉。
今則六年一舉,為期太促。
應酌量變通,定為十二年一次,皆以酉年舉行,著為令。
” 按拔貢之科,每十二年,學臣于府、州、縣學廪生内各舉一名,貢入京師,欽簡大臣會考後,拔其優等,再赴朝考,入選者以七品小京官分部觀政,或以知縣分發直省叙補,其餘貢生,均以州佐教職選用。
今稱拔貢為明經。
按唐制有六科:一曰秀才,二曰明經,三曰進士,四曰明法,五曰明書,六曰明算。
進士試詩賦,明經試經術,與今不同也。
◎殿試策不用草茅字 故事,于試策前後,均有一定體制,末雲:“臣草茅新進,罔識忌諱,幹冒宸聰”雲雲。
嘉慶八年,特旨将“草茅新進”四字改為“末學新進”。
因準宗室應試,不宜用草茅字樣,一體改之。
◎帥印關防 國初廓清疆宇,命将出師,其時有安遠靖寇大将軍、甯南蕩寇大将軍、平蠻蕩寇将軍、靖海将軍、讨逆将軍各号。
今考皇史成尊藏印信共十五顆,無四字名号之帥印矣。
其一為總理一切軍務儲糈經略大臣關防,其次奉命、撫遠、甯遠、安東、征南、平西、平北大将軍印共七顆,又其次曰鎮海、揚威、靖逆、靖東、征南、定西、定北将軍印共七顆。
凡遇命将出師,開列印目,奏請頒發,凱撤之日,納于皇史成。
雍正六年,特鑄欽差大臣關防六顆,三品以上大員奉使用之,式樣與督撫關防同;欽差官員關防四顆,四品以下使臣用之,式樣如道員關防。
謹按欽差大臣關防于滿漢篆文之中,鑄清字一行。
◎滿漢官員準用家人數目 傳曰,官盛任使,所以勸仕也。
古人一命之榮,即思力庇無告,不以君祿自私其家,亦何嘗不有助于事理也。
杜祁公罷歸後,仆從如故,或勸之少殺,公歎曰:“既竊厚祿,又竊高士之名,吾不忍為也。
”本朝康熙年,粵督周有德,鑲紅旗漢軍人,憂居于家。
值吳三桂之叛,起為四川總督,聞命陛辭,選帶家丁四百名,星夜前進。
時四川文武已降賊,周有德至廣元縣,大敗之,遂克其城,聲威大振,論者賢之,載于《八旗名臣傳》中。
初未嘗以仆從多寡定其人也,後因督撫置買奴仆太多,有至千人者,乃于康熙二十五年,議準外任官員,除攜帶兄弟妻子外,漢督撫準帶家人五十人,藩臬準帶四十人,道府準帶三十人,同通州縣準帶二十人,州同以下雜職準帶十人,婦女亦不得過此,廚役等不在此數。
旗員外官,蓄養家人,準照此例倍之。
按此則仆從多寡,不以所司繁簡而論,均以職分尊卑而定,以示等威也。
今人每以減仆從為美名,要必觀其厚祿所餘,作何散用。
要知天下之阡陌有限,國中之生齒無窮。
身享無仕,家廣田園,進可以顯,退可以耕。
豈可一視遊食皆為無賴,既不能使其安有恒業,又絕其謀生遊食之途,豈不痛哉!故為大臣者,應以一夫不獲為己任。
又按古之為将者,
大學士阿爾泰之子也。
康熙二十五年,襲伊叔祖尼喀納之騎都尉世職,任三等護衛兼前鋒護衛。
三十八年,襲伊父所管之佐領,尋升骁騎參領。
四十一年,升鑲紅旗滿洲副都統。
四十四年,升倉場侍郎;十月,補正黃旗漢軍都統。
四十六年十一月,升都察院漢缺左都禦史;十二月,調滿缺左都禦史,任議政大臣。
累官尚書,授靖逆将軍、文淵閣大學士,改授武英殿大學士,谥文恭,賜侯爵。
是滿洲大臣亦可借補漢缺也。
謹按《富文恭列傳》,雍正四年,奉旨将禦用暖帽、補褂、素珠賜伊穿帶,并賜緞疋、銀兩、被鞍、黃扯手馬、雙眼花翎,章服之榮,莫此為盛。
◎朝珠 素珠之制,以雜寶及諸香穿綴。
惟東珠、珍珠者,上用而外,餘皆禁之。
諸王用珊瑚朝珠,珍珠記念。
一品大臣許用珊瑚朝珠,五色記念。
文職五品、武職四品以上,許用雜寶諸香朝珠,珊瑚寶石記念。
雍正六年,特準内務府六品主事等官挂朝珠。
乾降二年,特準翰林院修撰、編修、檢讨一體懸帶素珠。
五年,奏準京官禮部司務(今增為主事司務)、太常寺博士、典簿、讀祝官、贊禮郎、鴻胪寺鳴贊、光祿寺署正、署丞、國子監監丞、博士、助教、學正、學錄、典簿等官,恭遇壇廟執事、殿陛侍儀,俱準懸挂素珠,平時仍不準用。
今平時戴用者,非也。
按武職中五六品侍衛、親軍營護軍營五品委參領、京營守備、八旗滿洲雲騎尉,文職中六品贊善、七品内閣漢中書、各園庭七八九品苑丞、苑副、太醫院等官,鴻胪序班,各府典儀,皆準挂帶朝珠,不知從何所始。
嘉慶年間,中書非兼軍機、批本兩處,尚不見有挂用朝珠者也。
又稽查上谕處各官,亦帶朝珠,不知始自何年。
又按宮内太監,有頂戴即有朝珠,然非禦前太監,必須當差已逾三十年,方準得頂戴。
而禦前太監,又必須自幼淨身,方準充當,可謂慎矣。
◎拔貢年分 從前拔貢之制,無一定年限。
乾隆七年,谕曰:“從前選拔,或數十年一舉,或二十年一舉。
今則六年一舉,為期太促。
應酌量變通,定為十二年一次,皆以酉年舉行,著為令。
” 按拔貢之科,每十二年,學臣于府、州、縣學廪生内各舉一名,貢入京師,欽簡大臣會考後,拔其優等,再赴朝考,入選者以七品小京官分部觀政,或以知縣分發直省叙補,其餘貢生,均以州佐教職選用。
今稱拔貢為明經。
按唐制有六科:一曰秀才,二曰明經,三曰進士,四曰明法,五曰明書,六曰明算。
進士試詩賦,明經試經術,與今不同也。
◎殿試策不用草茅字 故事,于試策前後,均有一定體制,末雲:“臣草茅新進,罔識忌諱,幹冒宸聰”雲雲。
嘉慶八年,特旨将“草茅新進”四字改為“末學新進”。
因準宗室應試,不宜用草茅字樣,一體改之。
◎帥印關防 國初廓清疆宇,命将出師,其時有安遠靖寇大将軍、甯南蕩寇大将軍、平蠻蕩寇将軍、靖海将軍、讨逆将軍各号。
今考皇史成尊藏印信共十五顆,無四字名号之帥印矣。
其一為總理一切軍務儲糈經略大臣關防,其次奉命、撫遠、甯遠、安東、征南、平西、平北大将軍印共七顆,又其次曰鎮海、揚威、靖逆、靖東、征南、定西、定北将軍印共七顆。
凡遇命将出師,開列印目,奏請頒發,凱撤之日,納于皇史成。
雍正六年,特鑄欽差大臣關防六顆,三品以上大員奉使用之,式樣與督撫關防同;欽差官員關防四顆,四品以下使臣用之,式樣如道員關防。
謹按欽差大臣關防于滿漢篆文之中,鑄清字一行。
◎滿漢官員準用家人數目 傳曰,官盛任使,所以勸仕也。
古人一命之榮,即思力庇無告,不以君祿自私其家,亦何嘗不有助于事理也。
杜祁公罷歸後,仆從如故,或勸之少殺,公歎曰:“既竊厚祿,又竊高士之名,吾不忍為也。
”本朝康熙年,粵督周有德,鑲紅旗漢軍人,憂居于家。
值吳三桂之叛,起為四川總督,聞命陛辭,選帶家丁四百名,星夜前進。
時四川文武已降賊,周有德至廣元縣,大敗之,遂克其城,聲威大振,論者賢之,載于《八旗名臣傳》中。
初未嘗以仆從多寡定其人也,後因督撫置買奴仆太多,有至千人者,乃于康熙二十五年,議準外任官員,除攜帶兄弟妻子外,漢督撫準帶家人五十人,藩臬準帶四十人,道府準帶三十人,同通州縣準帶二十人,州同以下雜職準帶十人,婦女亦不得過此,廚役等不在此數。
旗員外官,蓄養家人,準照此例倍之。
按此則仆從多寡,不以所司繁簡而論,均以職分尊卑而定,以示等威也。
今人每以減仆從為美名,要必觀其厚祿所餘,作何散用。
要知天下之阡陌有限,國中之生齒無窮。
身享無仕,家廣田園,進可以顯,退可以耕。
豈可一視遊食皆為無賴,既不能使其安有恒業,又絕其謀生遊食之途,豈不痛哉!故為大臣者,應以一夫不獲為己任。
又按古之為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