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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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略 著述書目(據林豪編「澎湖廳志」) 傳略 蔡廷蘭,字香祖,學者稱秋園先生。

    父培華。

    廷蘭幼穎異,五歲讀書倍常童,八歲能文,十三補弟子員,屢試辄冠其曹。

    旋食饩,名藉甚;澎之廉吏蔣镛尤愛重之。

     道光十二年,澎湖饑,興泉永道周凱奉檄勘赈;廷蘭賦詩以進,備陳災黎窮困狀。

    凱大加稱賞,瀕行贈以詩,有『海外英才今見之,如君始可與言詩』之句。

    因手錄讀書作文要訣一卷授之,題曰「香祖筆談」。

    時凱方以詩、古文詞倡導閩南學者,廷蘭以海島諸生,為所器重;于是台郡當道名流,如熊介臣、周澗東、姚石甫、劉次白諸公,莫不知澎湖有蔡生矣。

     十四年,主講台灣引心書院。

     越明年,鄉試罷歸,由金門遭飓風,船飄十晝夜,抵越南之思義府菜芹汛登岸,乃由陸返閩。

    途次,與南國人士以詩相酬和,藉以采風問俗。

    行四閱月、曆萬餘裡;因見聞所及,成「海南雜着」一卷。

     十七年,凱調任台灣道,舉充拔萃科。

    是年,旋領鄉薦。

    郡守聘主崇文書院講席,兼引心、文石兩書院。

     二十四年,會試成進士,以知縣即用,分發江西,年已四十有四矣。

    二十九年四月,補峽江縣。

    至則清積案、獎善類;月課諸生為文,手自校閱。

    觀瀾書院久廢,乃助修郡治章山書院,使邑士得以時就近肄業焉。

    峽江素号瘠區,逋賦者衆,以大義勸谕士民,民皆悅服,完納如額。

    次年,值秋收荒歉,自捐司房筆資,請豁免逋賦;并設法赈恤,多所全活。

    鹹豐二年七月,解任。

    是歲充江西鄉試同考官;九月,署南昌水利同知,十月卸事。

    三年,回峽江任;五年八月,卸事。

    六年九月,委署豐城縣,遭江水暴漲堤壞,捐廉二千七百兩雇夫修築張家嘴、羅家角堤岸。

    又出赀募人,撈拾屍首數百,安插難民。

    時粵寇逼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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