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孔子之哲理論與《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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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自己,便叫作我。

    人類一切道德,或是為增進全體利益之用,或是為發達個性之用,總不出“人”“我”兩途,所以叫作仁義。

    然而人我兩觀念,亦實由正負而來。

    人即我之正,我即人之負。

    非将我推演去,現不出人相,非把人的屬性說明,現不出我相。

    所以人我原隻是正負兩面。

    《易經》的要旨,說這兩種力互相吸引,互相排拒,宇宙間一切物象事象,都從此發生。

    所以說阖戶謂之“坤”,辟戶謂之“乾”,一阖一辟謂之“變”,說剛柔相推而生變化。

    此外還說許多相摩相蕩相搏相錯相攻相取相感相得相逮不相射不相悖,都是形容這兩種力的動相。

    以為這兩種力對待,宇宙自然成立;若把這兩種力去掉,便連宇宙這個名都沒有了。

    所以說: 乾坤,其易之缊耶?乾坤成列,而易行乎其中矣。

    乾坤廢則無以見易。

     據上所述,可見一部《易經》,所講全是動的學問。

    後來宋儒搬了道士的太極圖來說“易”,造出“主靜立人極”的話,恰恰和孔子的易相反了。

     然則《系辭》說:“易有太極,是生兩儀。

    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這幾句話怎麼講呢?《說文》說:“極,棟也。

    ”“棟”是屋頂的橫梁,太極就指這一畫的“”符,無可疑了。

    怎麼太極生兩儀呢?兩儀是“”“”兩個符号。

    “生”字意義,和老子的一生二正同,并非“太極&rarr兩儀”乃是“太極&larr兩儀”。

     因為無負的觀念,便表不出正的觀念,所以有太極自然有兩儀,兩儀就是太極的正負兩面。

    怎麼兩儀生四象呢?第一個象是全陽,第二個象是全陰,第三個象是陰多陽少,第四個象是陰少陽多。

    從這四個象,生出八個卦來,易理就從此發生了。

     二、卦與象 将“”“”兩個符号錯綜三疊起來,成了八個卦: 再因而重之,更把它相錯起來,成了六十四卦。

    卦的作用全在象。

    什麼是象?乾天、坤地、震雷、巽風、坎水、離火、艮山、兌澤,這八種算是主象。

    此外有許多副象——如龍為乾象、馬為坤象、木為震象之類。

    散見于爻辭及雜卦傳者甚多,這類都是表示形體的象,可以名之為物象。

    還有表示性質及意識的象,如乾健、坤順、震動、巽入、坎陷、離麗、艮止、兌說,以及震為決躁,坎為隐伏、為加憂等,都可以名之為事象。

    這些“象”如代數的x、y、a、b、c、d,如琴譜之c、r、m、f、s、l、t、d,都是一種代表符号。

    要先明白它,才可以談易理。

     韓宣子在魯國看的《易》,名曰《易象》。

    《系辭》說“易也者,象也”。

    可見易隻是象,象外無易。

    要知道象的作用重要,須先明白“象”字的意義。

    《韓非子》說:“人希見生象也,而案其圖以想其生,故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謂之象。

    ”(《解老》)人看見種種事物,便有一個印象在心目中。

    所印的象,是那事物的狀态,由我們主觀的意識看出來,這是象的本義。

    有了這印象,要把它摹寫表現出來,力求其像。

    《系辭》下“象”字的解釋說:“象也者,像也。

    ”又說:“天地變化,聖人效之。

    天垂象,聖人則之。

    ”這是引申義,含有效法的意思。

    《易經》的象,兼這兩義,以為一切變動進化之迹,都有各種狀态來表現它,所以說“易者,象也”(羅素說宇宙萬有都是一種事實Events的結集,頗似易說)。

    又以為這種狀态,都根本于自然法則,我們應該效法它,所以說“象也者,像也”。

    合這兩義,便是易象的作用。

     《系辭》說,以制器者尚其象。

    象的最初作用,是取象于天然狀态,造出種種器物。

    《系辭》舉十三卦作例: 作結繩而為罔罟——蓋取諸離。

     斬木為耜,揉木為耒——蓋取諸益。

     日中為市——蓋取諸噬嗑。

     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蓋取諸渙。

     服牛乘馬,引重緻遠——蓋取諸随。

     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

     斬木為杵,掘地為臼——蓋取諸小過。

     弦木為弧,剡木為矢——蓋取諸睽。

     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蓋取諸大壯。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椁——蓋取諸大過。

     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蓋取諸夬。

     這都是看見一種象,從而象(像)之。

    例如上巽下坎的渙卦,有“木在水上,流行若風”之象(《九家易說》),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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