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赦 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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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治病者,必先知脈之虛實〔二〕,氣之所結〔三〕,然後為之方〔四〕,故疾可愈而壽可長也〔五〕。
為國者,必先知民之所苦,禍之所起,然後設之以禁,故奸可塞國可安矣〔六〕。
〔一〕本傳在愛日篇後。
○铎按:驟赦縱賊,此篇極論其弊。
蓋大惡不化,數赦适足以勸奸。
本傳此篇在愛日篇後,觀前錄忠貴、浮侈、實貢三篇适符今次,似舊第本如此。
〔二〕素問玉機真藏論:‘黃帝曰:“凡治病,察其形氣色澤,脈之盛衰,病之新故,乃治之。
”’論評虛實論:‘岐伯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
”’ 〔三〕莊子達生篇雲:“忿滀之氣,散而不反,則為不足;上而不下,則使人善怒;下而不上,則使人善忘;不上不下,中身當心,則為病。
”素問舉痛論:‘帝曰:“餘知百病生于氣也。
怒則氣上,喜則氣緩,悲則氣消,恐則氣下,寒則氣收,炅則氣洩,驚則氣亂,勞則氣耗,思則氣結。
”’ 〔四〕素問至真要大論:‘帝曰:“氣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
”’漢書藝文志雲:“經方者,本草石之寒溫,量疾病之淺深,假藥味之滋,因氣感之宜,辯五苦六辛,緻水火之齊,以通閉解結,反之于平。
” 〔五〕鹽鐵論輕重篇雲:“扁鵲撫息脈而知疾所由生,陽氣盛則損之而調陰,寒氣盛則損之而調陽,是以氣脈調和,而邪氣無所留矣。
” 〔六〕墨子兼愛篇雲:“聖人以治天下為事者也。
必知亂之所自起,焉能治之;不知亂之所自起,則不能治。
譬如醫之攻人之疾者然,必知疾之所自起,焉能攻之;不知疾之所自起,則弗能攻。
” 今日賊良民之甚者,莫大于數赦〔一〕。
赦贖數,則惡人昌而善人傷矣〔二〕。
奚以明之哉?曰:孝悌之家,修身慎行〔三〕,不犯上禁,從生至死,無铢兩罪〔四〕;數有赦贖,未嘗蒙恩〔五〕,常反為禍。
何者?正直之士之為吏也〔六〕,不避強禦〔七〕,不辭上官〔八〕。
從事督察〔九〕,方懷不快〔一0〕,而奸猾之黨〔一一〕,又加誣言〔一二〕,皆知赦之不久,則且共橫枉侵冤,誣奏罪法〔一三〕。
今主上妄行刑辟〔一四〕,高至死徙,下乃淪冤〔一五〕,而被〔一六〕冤之家,乃甫當乞鞠告故以信直〔一七〕,亦無益于死亡矣〔一八〕。
〔一〕管子法法篇雲:“凡赦者,小利而大害者也,故久而不勝其禍。
毋赦者,小害而大利者也,故久而不勝其福。
” 〔二〕後漢書桓譚傳雲:“惡人誅傷,則善人蒙福。
”此倒用其語。
漢書刑法志文帝诏曰:“法者治之正,所以禁暴而衛善人也。
” 〔三〕孝經雲:“修身慎行,恐辱先也。
” 〔四〕铢兩,言其輕。
漢書趙廣漢傳雲:“铢兩之奸”,亦此意。
○铎按:猶今言“絲毫”。
〔五〕漢書文三王傳雲:“比比蒙恩。
”又雲:“數蒙聖恩,得見贳赦。
” 〔六〕“直”舊作“真”,據程本改。
詩小明雲:“正直是與。
” 〔七〕漢書蓋寬饒傳:‘王生予書曰:“明主知君絜白公正,不畏強禦。
”’後漢書鮑永傳:“永辟扶風鮑恢為都官從事。
恢亦抗直,不避強禦。
”按詩烝民:“不畏強禦。
”文十年左傳引詩:“剛亦不吐,柔亦不茹”,杜注雲:“詩大雅。
美仲山甫不辟強禦。
”秦策高誘注引詩亦作“不辟強禦”。
誘多用韓詩,疑韓詩“畏”本作“辟”,“辟”與“避”通。
○铎按:陳喬枞亦疑高注所引為三家異文。
〔八〕辭,謂辭谒。
漢書尹翁歸傳雲:“征拜東海太守,過辭廷尉于定國。
”後漢書丁鴻傳雲:‘窦憲兄弟各擅威權,鴻上封事曰:“大将軍雖欲敕身自約,不敢僭差,然而天下遠近皆惶怖承旨。
刺史二千石初除谒辭,求通待報,雖奉符玺,受台敕,不敢便去,久者至數十日。
”’梁統後冀傳雲:“冀愛監奴秦宮,官至太倉令,威權大震,刺史二千石皆谒辭之。
”郭急傳雲:“召見辭谒”,章懷注:“因辭而谒見也。
”循吏傳雲:‘任延拜武威太守。
帝親見,戒之曰:“善事上官。
”’ 〔九〕續漢書百官志雲:“司隸校尉及諸州皆有從事史。
”漢書翟方進傳雲:“督察公卿”,顔師古注:“督,視也。
” 〔一0〕易艮六二:“其心不快。
”漢書高帝紀:‘六年,張良曰:“取上素所不快,計群臣所共知最甚者一人先封,以示群臣。
”’ 〔一一〕漢書武帝紀元狩六年诏曰:“奸猾為害。
” 〔一二〕說文雲:“加,語相增加也。
誣,加也。
”漢書五行志:“淮陽王上書冤博辭語增加”,顔師古注:“言博本為石顯所冤,增加其語,故陷罪。
”○铎按:此言奸猾之黨又加之以誣枉之言,與下文“加誣”平列者有别。
〔一三〕崔實政論雲:“長吏或實清廉,心平行潔,内省不疚,不肯媚竈,曲禮不行于所屬,私愛無囗于囗府。
州郡側目,以為負折,乃選巧文猾吏,向壁作條,誣覆阖門,捕攝妻子。
” 〔一四〕昭六年左傳:‘叔向曰:“昔先王議事以制,不為刑辟。
”’漢書百官公卿表雲:“廷尉掌刑辟。
”宣帝紀元康二年诏曰:“用法或持巧心,析律貳端,深淺不平,增辭飾非,以成其罪。
奏不如實,上亦亡繇知。
” 〔一五〕漢書尹翁歸傳雲:“按緻其罪,高至于死。
”按“高”、“下”猶“重”、“輕”也。
○顧炎武日知錄二十七雲:‘高,謂罪名之上者,猶言“上刑”。
’孫诒讓劄迻八雲:‘“今”當為“令”,“淪冤”疑當為“論免”,皆形之誤。
此言誣奏良吏,令上失刑,重者至死,輕者亦論罪免官(上文雲:“正直之士之為吏也。
”故此雲“論免”)。
今本作“淪冤”,則與“死徙”高下無别,蓋涉上文“橫枉侵冤”,下文“被冤之家”而誤。
’○铎按:孫說甚是。
“今”字程本正作“令”。
〔一六〕“被”舊作“彼”。
〔一七〕“信”讀為“申”。
說文雲:“●,窮治罪人也。
”經典通用“鞠”。
禮記文王世子雲:“告于甸人”,鄭注:‘“告”讀為“鞠”。
讀書用●曰鞠。
”周禮小司寇:“讀書則用●”,注:‘鄭司農雲:“如今時讀鞫已,乃論之。
”’史記夏侯嬰傳雲:“嬰試補縣吏,與高祖相愛。
高祖戲而傷嬰,人有告高祖。
高祖時為亭長,重坐傷人,告故不傷嬰。
”集解:‘鄧展曰:“律有故乞鞠。
高祖自告不傷人。
”’索隐:‘案晉灼雲:“獄結竟,呼囚鞠,語罪狀。
囚若稱枉欲乞鞠者,許之也。
”’漢書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新畤侯趙弟坐為太常鞠獄不實”,如淳曰:“鞠者,以其辭決罪也。
”晉灼曰:“律說出罪為故縱,入罪為故不直。
” 〔一八〕漢書刑法志缇萦上書雲:“死者不可複生,刑者不可複屬。
” 及隐逸行士,淑人君子〔一〕,為讒佞利口所加誣覆冒〔二〕,下土冤民〔三〕,能至阙者,萬無數人,其得省問者,不過百一,既對尚書,空遣去者,複十六七。
雖蒙考覆〔四〕,州郡轉相顧望〔五〕,留苦其事〔六〕。
春夏待秋冬,秋冬複涉春夏,如此行逢赦者,不可勝數〔七〕。
〔一〕詩屍鸠。
〔二〕論語雲:“惡利口之覆邦家者。
”漢書王尊傳雲:“浸潤加誣,以複私怨。
”列女傳齊威虞姬傳雲:‘執事者誣其辭而上之。
虞姬曰:“有司受賂,聽用邪人,卒見覆冒,不能自明。
”’明德馬後傳雲:“時有楚獄,因證相引,系者甚多。
後恐有單辭妄相覆冒,承閑為上言之。
”後漢書皇甫規傳雲:“今見覆沒,恥痛實深。
”“覆沒”即“覆冒”,冒、沒聲近義同。
〔三〕漢書于定國傳雲:“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
”“下土”注見浮侈篇。
○铎按:三式篇:“下土邊遠,能詣阙者,萬無數人。
”“下土”即“邊遠”也。
〔四〕“覆”當作“核”。
說文雲:“核,實也。
考事襾笮邀遮其辭得實曰核。
”○铎按:“考覆”亦漢時律令語,謂稽考覆按之。
漢書鄭崇傳:‘尚書令趙昌奏崇與宗族通,疑有奸。
上責崇。
崇對曰:“臣門如市,臣心如水。
願得考覆。
”上怒,下崇獄窮治。
”是其證。
汪說失之。
〔五〕漢書王嘉傳雲:“内外顧望。
” 〔六〕“留苦其事”舊作“留吾真事”。
按漢書西域大宛傳雲:“不敢留苦”,顔師古注:“不敢留連及困苦之也。
”易林鹹之豫、萃之鹹、巽之井、未濟之需并雲:“稽難行旅,流連愁苦。
” 〔七〕漢書楚元王後向傳雲:“得踰冬減死論”,服虔曰:“踰冬至春,行寬大而減死罪”,如淳曰:“獄冬盡當決竟,而得踰冬,複至後冬,故或逢赦,或得減死也。
”魏相傳雲:“大将軍用武庫令事,遂下相廷尉獄,久系,踰冬,會赦出。
” 又謹慎之民,用天之道,分地之利,擇莫犯土〔一〕,謹身節用〔二〕,積累纖微,以緻小過〔三〕,此言質良蓋民,惟國之基也。
〔四〕
〔一〕句有誤字,程本“土”作“法”。
○孫诒讓曰:‘案此當作“捽草杷土”。
漢書貢禹傳雲:“農夫父子,暴露中野
為國者,必先知民之所苦,禍之所起,然後設之以禁,故奸可塞國可安矣〔六〕。
○铎按:驟赦縱賊,此篇極論其弊。
蓋大惡不化,數赦适足以勸奸。
本傳此篇在愛日篇後,觀前錄忠貴、浮侈、實貢三篇适符今次,似舊第本如此。
〔二〕素問玉機真藏論:‘黃帝曰:“凡治病,察其形氣色澤,脈之盛衰,病之新故,乃治之。
”’論評虛實論:‘岐伯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
”’ 〔三〕莊子達生篇雲:“忿滀之氣,散而不反,則為不足;上而不下,則使人善怒;下而不上,則使人善忘;不上不下,中身當心,則為病。
”素問舉痛論:‘帝曰:“餘知百病生于氣也。
怒則氣上,喜則氣緩,悲則氣消,恐則氣下,寒則氣收,炅則氣洩,驚則氣亂,勞則氣耗,思則氣結。
”’ 〔四〕素問至真要大論:‘帝曰:“氣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
”’漢書藝文志雲:“經方者,本草石之寒溫,量疾病之淺深,假藥味之滋,因氣感之宜,辯五苦六辛,緻水火之齊,以通閉解結,反之于平。
” 〔五〕鹽鐵論輕重篇雲:“扁鵲撫息脈而知疾所由生,陽氣盛則損之而調陰,寒氣盛則損之而調陽,是以氣脈調和,而邪氣無所留矣。
” 〔六〕墨子兼愛篇雲:“聖人以治天下為事者也。
必知亂之所自起,焉能治之;不知亂之所自起,則不能治。
譬如醫之攻人之疾者然,必知疾之所自起,焉能攻之;不知疾之所自起,則弗能攻。
” 今日賊良民之甚者,莫大于數赦〔一〕。
赦贖數,則惡人昌而善人傷矣〔二〕。
奚以明之哉?曰:孝悌之家,修身慎行〔三〕,不犯上禁,從生至死,無铢兩罪〔四〕;數有赦贖,未嘗蒙恩〔五〕,常反為禍。
何者?正直之士之為吏也〔六〕,不避強禦〔七〕,不辭上官〔八〕。
從事督察〔九〕,方懷不快〔一0〕,而奸猾之黨〔一一〕,又加誣言〔一二〕,皆知赦之不久,則且共橫枉侵冤,誣奏罪法〔一三〕。
今主上妄行刑辟〔一四〕,高至死徙,下乃淪冤〔一五〕,而被〔一六〕冤之家,乃甫當乞鞠告故以信直〔一七〕,亦無益于死亡矣〔一八〕。
毋赦者,小害而大利者也,故久而不勝其福。
” 〔二〕後漢書桓譚傳雲:“惡人誅傷,則善人蒙福。
”此倒用其語。
漢書刑法志文帝诏曰:“法者治之正,所以禁暴而衛善人也。
” 〔三〕孝經雲:“修身慎行,恐辱先也。
” 〔四〕铢兩,言其輕。
漢書趙廣漢傳雲:“铢兩之奸”,亦此意。
○铎按:猶今言“絲毫”。
〔五〕漢書文三王傳雲:“比比蒙恩。
”又雲:“數蒙聖恩,得見贳赦。
” 〔六〕“直”舊作“真”,據程本改。
詩小明雲:“正直是與。
” 〔七〕漢書蓋寬饒傳:‘王生予書曰:“明主知君絜白公正,不畏強禦。
”’後漢書鮑永傳:“永辟扶風鮑恢為都官從事。
恢亦抗直,不避強禦。
”按詩烝民:“不畏強禦。
”文十年左傳引詩:“剛亦不吐,柔亦不茹”,杜注雲:“詩大雅。
美仲山甫不辟強禦。
”秦策高誘注引詩亦作“不辟強禦”。
誘多用韓詩,疑韓詩“畏”本作“辟”,“辟”與“避”通。
○铎按:陳喬枞亦疑高注所引為三家異文。
〔八〕辭,謂辭谒。
漢書尹翁歸傳雲:“征拜東海太守,過辭廷尉于定國。
”後漢書丁鴻傳雲:‘窦憲兄弟各擅威權,鴻上封事曰:“大将軍雖欲敕身自約,不敢僭差,然而天下遠近皆惶怖承旨。
刺史二千石初除谒辭,求通待報,雖奉符玺,受台敕,不敢便去,久者至數十日。
”’梁統後冀傳雲:“冀愛監奴秦宮,官至太倉令,威權大震,刺史二千石皆谒辭之。
”郭急傳雲:“召見辭谒”,章懷注:“因辭而谒見也。
”循吏傳雲:‘任延拜武威太守。
帝親見,戒之曰:“善事上官。
”’ 〔九〕續漢書百官志雲:“司隸校尉及諸州皆有從事史。
”漢書翟方進傳雲:“督察公卿”,顔師古注:“督,視也。
” 〔一0〕易艮六二:“其心不快。
”漢書高帝紀:‘六年,張良曰:“取上素所不快,計群臣所共知最甚者一人先封,以示群臣。
”’ 〔一一〕漢書武帝紀元狩六年诏曰:“奸猾為害。
” 〔一二〕說文雲:“加,語相增加也。
誣,加也。
”漢書五行志:“淮陽王上書冤博辭語增加”,顔師古注:“言博本為石顯所冤,增加其語,故陷罪。
”○铎按:此言奸猾之黨又加之以誣枉之言,與下文“加誣”平列者有别。
〔一三〕崔實政論雲:“長吏或實清廉,心平行潔,内省不疚,不肯媚竈,曲禮不行于所屬,私愛無囗于囗府。
州郡側目,以為負折,乃選巧文猾吏,向壁作條,誣覆阖門,捕攝妻子。
” 〔一四〕昭六年左傳:‘叔向曰:“昔先王議事以制,不為刑辟。
”’漢書百官公卿表雲:“廷尉掌刑辟。
”宣帝紀元康二年诏曰:“用法或持巧心,析律貳端,深淺不平,增辭飾非,以成其罪。
奏不如實,上亦亡繇知。
” 〔一五〕漢書尹翁歸傳雲:“按緻其罪,高至于死。
”按“高”、“下”猶“重”、“輕”也。
○顧炎武日知錄二十七雲:‘高,謂罪名之上者,猶言“上刑”。
’孫诒讓劄迻八雲:‘“今”當為“令”,“淪冤”疑當為“論免”,皆形之誤。
此言誣奏良吏,令上失刑,重者至死,輕者亦論罪免官(上文雲:“正直之士之為吏也。
”故此雲“論免”)。
今本作“淪冤”,則與“死徙”高下無别,蓋涉上文“橫枉侵冤”,下文“被冤之家”而誤。
’○铎按:孫說甚是。
“今”字程本正作“令”。
〔一六〕“被”舊作“彼”。
〔一七〕“信”讀為“申”。
說文雲:“●,窮治罪人也。
”經典通用“鞠”。
禮記文王世子雲:“告于甸人”,鄭注:‘“告”讀為“鞠”。
讀書用●曰鞠。
”周禮小司寇:“讀書則用●”,注:‘鄭司農雲:“如今時讀鞫已,乃論之。
”’史記夏侯嬰傳雲:“嬰試補縣吏,與高祖相愛。
高祖戲而傷嬰,人有告高祖。
高祖時為亭長,重坐傷人,告故不傷嬰。
”集解:‘鄧展曰:“律有故乞鞠。
高祖自告不傷人。
”’索隐:‘案晉灼雲:“獄結竟,呼囚鞠,語罪狀。
囚若稱枉欲乞鞠者,許之也。
”’漢書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新畤侯趙弟坐為太常鞠獄不實”,如淳曰:“鞠者,以其辭決罪也。
”晉灼曰:“律說出罪為故縱,入罪為故不直。
” 〔一八〕漢書刑法志缇萦上書雲:“死者不可複生,刑者不可複屬。
” 及隐逸行士,淑人君子〔一〕,為讒佞利口所加誣覆冒〔二〕,下土冤民〔三〕,能至阙者,萬無數人,其得省問者,不過百一,既對尚書,空遣去者,複十六七。
雖蒙考覆〔四〕,州郡轉相顧望〔五〕,留苦其事〔六〕。
春夏待秋冬,秋冬複涉春夏,如此行逢赦者,不可勝數〔七〕。
〔二〕論語雲:“惡利口之覆邦家者。
”漢書王尊傳雲:“浸潤加誣,以複私怨。
”列女傳齊威虞姬傳雲:‘執事者誣其辭而上之。
虞姬曰:“有司受賂,聽用邪人,卒見覆冒,不能自明。
”’明德馬後傳雲:“時有楚獄,因證相引,系者甚多。
後恐有單辭妄相覆冒,承閑為上言之。
”後漢書皇甫規傳雲:“今見覆沒,恥痛實深。
”“覆沒”即“覆冒”,冒、沒聲近義同。
〔三〕漢書于定國傳雲:“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
”“下土”注見浮侈篇。
○铎按:三式篇:“下土邊遠,能詣阙者,萬無數人。
”“下土”即“邊遠”也。
〔四〕“覆”當作“核”。
說文雲:“核,實也。
考事襾笮邀遮其辭得實曰核。
”○铎按:“考覆”亦漢時律令語,謂稽考覆按之。
漢書鄭崇傳:‘尚書令趙昌奏崇與宗族通,疑有奸。
上責崇。
崇對曰:“臣門如市,臣心如水。
願得考覆。
”上怒,下崇獄窮治。
”是其證。
汪說失之。
〔五〕漢書王嘉傳雲:“内外顧望。
” 〔六〕“留苦其事”舊作“留吾真事”。
按漢書西域大宛傳雲:“不敢留苦”,顔師古注:“不敢留連及困苦之也。
”易林鹹之豫、萃之鹹、巽之井、未濟之需并雲:“稽難行旅,流連愁苦。
” 〔七〕漢書楚元王後向傳雲:“得踰冬減死論”,服虔曰:“踰冬至春,行寬大而減死罪”,如淳曰:“獄冬盡當決竟,而得踰冬,複至後冬,故或逢赦,或得減死也。
”魏相傳雲:“大将軍用武庫令事,遂下相廷尉獄,久系,踰冬,會赦出。
” 又謹慎之民,用天之道,分地之利,擇莫犯土〔一〕,謹身節用〔二〕,積累纖微,以緻小過〔三〕,此言質良蓋民,惟國之基也。
〔四〕
○孫诒讓曰:‘案此當作“捽草杷土”。
漢書貢禹傳雲:“農夫父子,暴露中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