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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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唯識者,據《成唯識論述記》雲:“唯謂簡别,遮無外境,識謂能了,诠有内心。
”此指外境非實有,内識非虛無,非有非無,名曰中道。
外實為增益執,内無為損減執,雙遣二執故,方是唯識中道之義。
識有本識和轉識,本識即阿賴耶,為衆生生命的本體,前後相續不斷,能持諸種子,變現有情世間和器世間,即以所變為自所緣。
轉識即前七識,依止本識而起現行,又由現行熏成種子,藏于本識。
唯識學雖講識體,但不同于宗教中的上帝,外道的神我,也不同于哲學中的物本體、心本體。
以識的變化,系因緣生法故,前後相續不斷故。
識為能變,境為所變,境識不離,内外渾融。
所不離能,故曰唯識。
二、能變之體為識 能變分三:1.因能變、果能變2.因緣變、分别變3.共變、不共變。
因能變即種子能變,分名言種、異熟種、四大種。
所變根身器界為其所緣。
果能變即以現行識體為能變,見分相分為所變。
在因果能變中,有因緣變、分别變的差别:三類境中的性境,有色心之實體實用,屬因緣變。
獨影境與帶質境,但随能緣識之分别力而變,屬分别變。
三、熏習:前七現行識為能熏,第八賴耶為所熏,受熏時成習氣,即從熏習中留下的氣分,潛伏于本識中有産生諸法的功能,曰種子。
熏習有三:1.名言熏習:即因名言相而熏習,能诠釋義理,分别境相,産生差别法相之因。
2.我見熏習:執着于我,我所的觀點而熏習,區别自、他、人、我、我相、法相的原因。
3.有支熏習,指善惡諸業的熏習,為死後招感不同果報的原因。
四、唯識學的目的在超情離見、轉識成智、轉染成淨。
1.轉前五識,成成所作智(以行為饒益衆生、成就衆生)。
2.轉第六識,成妙觀察智(去除無明善觀諸法的自相、共相、說法利生)。
3.轉第七識成平等性智(破除自他人我妄執、視衆生平等,興無緣慈,同體悲)。
4.轉第八識成大圓鏡智:(此時為無垢識,如大圓鏡、圓照諸法,而無分别。
即法身、真如、菩提、涅槃境界)。
轉染成淨:(1)斷人我執,舍煩惱障,成涅槃。
(2)斷法我執,舍所知障,成菩提。
五、唯識、般若二宗的空義 唯識宗着重于心的分析,三論宗着重于境的分析。
唯識認為一切現象(衆生似我、似法之現象),都是迷情之遍計執,此我法是絕對的
”此指外境非實有,内識非虛無,非有非無,名曰中道。
外實為增益執,内無為損減執,雙遣二執故,方是唯識中道之義。
識有本識和轉識,本識即阿賴耶,為衆生生命的本體,前後相續不斷,能持諸種子,變現有情世間和器世間,即以所變為自所緣。
轉識即前七識,依止本識而起現行,又由現行熏成種子,藏于本識。
唯識學雖講識體,但不同于宗教中的上帝,外道的神我,也不同于哲學中的物本體、心本體。
以識的變化,系因緣生法故,前後相續不斷故。
識為能變,境為所變,境識不離,内外渾融。
所不離能,故曰唯識。
二、能變之體為識 能變分三:1.因能變、果能變2.因緣變、分别變3.共變、不共變。
因能變即種子能變,分名言種、異熟種、四大種。
所變根身器界為其所緣。
果能變即以現行識體為能變,見分相分為所變。
在因果能變中,有因緣變、分别變的差别:三類境中的性境,有色心之實體實用,屬因緣變。
獨影境與帶質境,但随能緣識之分别力而變,屬分别變。
三、熏習:前七現行識為能熏,第八賴耶為所熏,受熏時成習氣,即從熏習中留下的氣分,潛伏于本識中有産生諸法的功能,曰種子。
熏習有三:1.名言熏習:即因名言相而熏習,能诠釋義理,分别境相,産生差别法相之因。
2.我見熏習:執着于我,我所的觀點而熏習,區别自、他、人、我、我相、法相的原因。
3.有支熏習,指善惡諸業的熏習,為死後招感不同果報的原因。
四、唯識學的目的在超情離見、轉識成智、轉染成淨。
1.轉前五識,成成所作智(以行為饒益衆生、成就衆生)。
2.轉第六識,成妙觀察智(去除無明善觀諸法的自相、共相、說法利生)。
3.轉第七識成平等性智(破除自他人我妄執、視衆生平等,興無緣慈,同體悲)。
4.轉第八識成大圓鏡智:(此時為無垢識,如大圓鏡、圓照諸法,而無分别。
即法身、真如、菩提、涅槃境界)。
轉染成淨:(1)斷人我執,舍煩惱障,成涅槃。
(2)斷法我執,舍所知障,成菩提。
五、唯識、般若二宗的空義 唯識宗着重于心的分析,三論宗着重于境的分析。
唯識認為一切現象(衆生似我、似法之現象),都是迷情之遍計執,此我法是絕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