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戒品纂釋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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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湯芗銘譯纂 瑜伽師地論戒品纂釋緒言 将釋戒品,略緒十端:一、戒品出處;二、纂釋所依;三、标題意趣;四、專據梵疏;五、廣引經論;六、修行訣要;七、引論标名;八、戒品戒經;九、校勘漢藏;十、纂釋緣起。

     初、戒品出處 謂此戒品,出自瑜伽師地論,第四十卷本地分菩薩地初持瑜伽處。

    據奘師傳,謂是彌勒菩薩親說;藏本則雲,是無着造。

    說造緣起固一事也。

     二、纂釋所依 今所纂釋,除於校勘漢藏本論,及自引據少分注外,一切文義,悉以藏本宗喀巴師菩薩戒釋論為所正依。

    徵諸藏土古來譯師翻譯經論,首先标明依據梵語,名某某經,名某某論。

    表有根據,遮諸僞造。

    亦為昭示依本正誤。

    此所依據菩薩戒釋論,已於正本标列藏名,今不再揭。

     三、标題意趣 宗師釋論,依於廣宗無着菩薩所造戒品,月官菩薩所造律儀二十頌。

    複依深宗寂天菩薩集菩薩學論中所說菩薩根本重罪,及其攝頌。

    綜集二宗圓滿戒品,分科解釋,文廣義深,具詳拙譯菩提正道菩薩戒釋論。

    今茲但依戒品一分,纂輯斯論略釋其義。

    容有未符原論體例,複随此土習尚有所增略。

    恐啟割裂失實過故,不欲标言上師所造,名自譯纂。

    匪敢竊法,希遠過耳。

     四、專據梵疏 宗師自言:若引全論,依戒品文分别注釋,誠恐太繁,不便初業。

    (且諸名相、讀者可自檢閱辭典。

    )故專依於義理一分,根據菩薩地釋,戒品疏等,於受戒法,於防護法,於還淨法,廣為決擇。

    考天竺菩薩所造大論,或菩薩地,或菩薩戒品諸種釋論,藏土已有傳譯本,而中土未傳者,計有八種,列名如左。

     瑜伽師地論釋(較奘師譯多十餘倍。

    )  最勝子等諸菩薩造 菩薩地釋     德光菩薩造 瑜伽師地論菩薩地釋     海雲菩薩造 菩薩戒品疏     德光菩薩造 菩薩戒品大疏     最勝子菩薩造 菩薩律儀二十頌     月官菩薩造 律儀二十頌疏(亦名舊疏)     寂壽大士造 菩薩律儀二十頌釋難(亦名新疏)     菩提賢大士造 如是八種,釋全論者唯前一種,釋菩薩地唯次二種,專釋戒品廣有五種。

    且釋全論,或菩薩地,亦複兼釋戒品文義。

    故知戒品,是論主要。

    又聞藏土研求甚深教理處所,有三大寺。

    此三寺中,首習五論:曰現觀莊嚴論(慈氏造);曰入中論(月稱造);曰俱舍論(世親造);曰因明論(法稱造);曰毗奈耶論(德光造)。

    而此大論瑜伽師地則不與焉。

    要依藏土判教道理,鮮有專事學此論者。

    然於素不專注之論,尚複譯文如此其精,所傳天竺菩薩疏釋如此其多,彼土蘊藏法寶,至勝至廣,於斯益信。

     五、廣引經論 雲何釋論?於彼兩疏二釋而外,複須廣引佛說契經,及諸師論。

    當知戒品有多文義,非經不立,非論不顯。

    今舉五例: (一)者、如戒品雲:「律儀戒者:謂諸菩薩所受七衆别解脫律儀。

    即是苾刍戒、苾刍尼戒、正學戒、勤策男戒、勤策女戒、近事男戒、近事女戒。

    」難者或曰:别解脫戒是聲聞戒,彼能障礙菩薩律儀,豈諸菩薩所應依止?又别解脫命終即舍,若律儀戒即别解脫戒,菩薩殁已,便應舍失其律儀戒。

    雲何天身菩薩無别解脫戒,而亦能得三聚淨戒菩薩律儀?複次,出家菩薩,理應先受其所應受别解脫戒。

    若在家身,先未正受近事男女所應受戒,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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