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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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極富貴之家,身經繁華绮麗的生活,又帶有文學與美術的遺傳與環境。

    他會做詩,也能畫,與一般八旗名士往來。

    但他的生活非常貧苦,他因不得志,故流為一種縱酒放浪的生活。

     (3)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

    曹雪芹大概即生于此時或稍後。

     (4)曹家極盛時,曾辦過四次以上的闊差;但後來家漸衰敗,大概因虧空得罪被抄沒。

     (5)《紅樓夢》一書是曹雪芹破産傾家之後,在貧困之中做的。

    做書的年代大概當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書未完而曹雪芹死了。

     (6)《紅樓夢》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裡面的真假兩寶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賈兩府即是當日曹家的影子。

    (見同書99頁) 胡适的考定,在《紅樓夢》研究史上是空前的,不能不承認,胡适對《紅樓夢》的研究,起着一種劃時代的作用。

     但是胡适在取得《紅樓夢》研究豐碩成果的同時,他便很快滑進了“自叙傳”的泥潭,胡适在研究《紅樓夢》的問題上同樣未能逃出附會一流。

     胡适在研究曹雪芹生平和家世的材料之後這樣寫道: 〖HT5K〗以上是關于著者曹雪芹個人和他的家世的材料。

    我們看了這些材料,大概可以明白《紅樓夢》這部書是曹雪芹的自叙傳了。

    這個見解,本來并沒有什麼新奇,本來是很自然的。

    不過因為《紅樓夢》被一百多年來的紅學大家越說越微妙了,故我們現在對這個極平常的見解反覺得他有證明的必要了。

    (見同書92頁) 于是胡适開始列舉自叙傳的“幾條重要的證據”,實際上也是一種附會的證據。

     第一,胡适在錄用《紅樓夢》開端寫的“作者自雲曾經曆一番夢幻之後,故将真事隐去……将已往所賴天恩祖德……今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集,以告之天下”之後認為:“這話說得何等明白!《紅樓夢》明明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的書。

    若作者是曹雪芹,那麼曹雪芹即是《紅樓夢》開端時那個自我忏悔的‘我’!即是書裡的甄賈(真假)兩個寶玉的底本!懂得這個道理,便知書中的賈府與甄府都隻是曹雪芹家的影子。

    ” 第二,胡适在錄用《紅樓夢》第一回中的“……莫如我石頭所記……隻按自己的事體情理……”和“……竟不如我半世親見親聞的這幾個女子……”之後認為曹雪芹“這樣明白清楚的說‘這書是我自己的事體情理’‘是我半世親見親聞的’”。

    胡适的含義很簡單,作者是自己在寫自己。

     第三、胡适在錄用《紅樓夢》第十六回談論“獨他家接駕四次”一段文字之後認為,“康熙帝南巡六次,曹寅當了四次接駕的差……曹雪芹不知不覺的——或是有意的——把他家這樁最闊的大典說出來”。

     第四、胡适在錄用《紅樓夢》第二回叙述榮國府的“世次”中的“長子賈赦襲了官……次子賈政……如今升了員外郎”一段文字和查對曹雪芹之父曹頫亦是“員外郎”亦是“次子”和他做的“織造内務府的差吏,故不算做官”的幾處文字之後認為《紅樓夢》中的賈政即是曹雪芹之父曹頫的化身。

     第五,胡适認為最重要的一條證據是《紅樓夢》第五回已預言賈府必敗,這與曹雪芹家徹底敗落相一緻。

    胡适并由此認為“雪芹一生的曆史”,“這不是賈寶玉的曆史嗎?(以上抄自同書92——95頁) 胡适依據以上幾個方面的考證,認為“《紅樓夢》是曹雪芹‘将真事隐去’的自叙,故他不怕瑣碎,再三再四的描寫他家由富貴變貧窮的情形”。

    “《紅樓夢》隻是老老實實的描寫這一個‘坐吃山空’‘樹倒猢狲散’的自然趨勢”。

     這就是胡适考證的結果:《紅樓夢》隻是一部“自叙傳”。

     在胡适的“自叙傳”說确立以後,當時受批駁的蔡元培在他的《石頭記索隐》第六版序言裡就寫到:“胡先生因賈政為員外郎,适與員外郎曹頫相應,遂謂賈政即影曹頫。

    然《石頭記》第三十七回有賈政任學差之說,第七十一回有‘賈政回京覆命,因是學差,故不敢先到家中’雲雲。

    曹頫故未曾放學差也。

    且便賈府果為曹家影子,而此書又為雪芹寫其家庭之狀況,則措詞當有分寸。

    今觀第十七回焦大之謾罵,第六十六回柳相蓮道:‘你們東府裡除了那兩個石頭獅子幹淨罷了’,似太不留餘地”。

    蔡元培的此處質疑不無道理。

    不僅蔡元培此處質疑道出了胡适“自叙傳”的弊端,而且可以說明胡适在某些考證成功之外,其研究未免有些倒退。

    比如說最早的評點派之一的護花主人在他的《摘誤》裡早就指出了《紅樓夢》有許多不切實的地方,其中之一就是護花主人指出的“第二回冷子興口述賈赦有二子,次子賈琏,其長子何名,是否早故”,和林如海病重、林黛玉回家探喪并第二次進賈府的日期不符。

    如果《紅樓夢》真是胡适說的“自叙傳”,那曹雪芹連其叔伯兄長賈琏是老大還是老二,林黛玉回南葬父并再回賈府是在第一年還是第二年也弄不清楚嗎? 我們不妨再來摘取幾條事例。

     一、胡适認為賈政即曹頫,其道理之一是二人都為“員外郎”;那麼,曹雪芹的祖上并沒有封過“甯”“榮”二公,而《紅樓夢》中的賈寶玉祖上受封為“甯”“榮”二公又影射什麼呢? 二、曹雪芹之姑、曹寅之女雖為王妃,但并非皇妃;還有《紅樓夢》中的貴妃乃是賈寶玉之姐,兩處輩份亂倫。

    如果真為“自叙”曹雪芹豈有把自己的姑姑寫成姐姐之理? 三、在“庚辰本”第九回“鬧學堂”一回裡,有“原來這一個名喚賈薔,亦系甯府中正派玄孫,父母早亡,從小跟着賈珍過活”和“這賈菌亦系榮國府近派的重孫,其母亦少寡,獨守着賈菌”這麼兩處文字。

     賈薔和賈菌皆屬草字輩,然而一個在賈府裡身居“玄孫”,一個在賈府裡身居“重孫”。

    若果《紅樓夢》真是“自叙”,曹雪芹難道連自己的侄兒是那個輩份也分不清楚嗎? 四、第三回“林黛玉抛父進京都”中有這麼幾處文字:“黛玉隻帶了兩個人來:一個自幼奶娘王嬷嬷,一個是十歲的小丫頭,亦是自幼随身的,名喚雪雁。

    賈母見雪雁甚小,一團孩氣,王嬷嬷又極老,料黛玉皆不遂心省力的,便将自己身邊一個二等丫頭,名喚鹦哥者與了黛玉”。

    “原來這襲人亦是賈母之婢,本名珍珠。

    賈母……恐寶玉之婢無竭力盡忠之人……遂與了寶玉……寶玉回明賈母,更名襲人”。

    然而在第二十九回“享福人福深還禱福”一章節中賈母帶領衆人進“清虛觀”打醮時,曹雪芹卻寫道:“……然後賈母的丫環鴛鴦、鹦鹉、琥珀、珍珠,林黛玉的丫環紫鵑、雪雁”。

    在這裡,鹦哥改名後的紫鵑和鹦鹉重出;珍珠本已賜于寶玉,更名為襲人,此處在賈母身邊又重新出現。

    如果《紅樓夢》是“自叙傳”,曹雪芹恐怕不會連自己身邊、表妹身邊、祖母身邊的一等貼身侍女之名也弄不清楚吧! 五、還有人所共知的第二回裡寫的第一年“大年初一”生了賈元春,“不想次年又生了”賈寶玉。

    姊弟兩個年齡甚為懸殊,曹雪芹卻寫成兩個出生僅相差一年。

    如果是“自叙傳”,曹雪芹筆下也不至糊塗至此。

     六、更有甚者,在“庚辰本”第六十二回“呆香菱情解石榴裙”一章中的賈寶玉生日中,在此日中,先有香菱手中拿着一枝“夫妻蕙”,後有寶玉拿着一枝“并蒂菱”并原來香菱手中的“夫妻蕙”。

    “蕙”開于暮春初夏;“菱”開于夏末秋初,盛于秋。

    若果《紅樓夢》是曹雪芹的“自叙傳”,賈寶玉是曹雪芹,難道曹雪芹連自己生日是春、是夏、是秋還弄不清楚嗎?如果是回憶記述往事,難道真有曹雪芹少年時期過生日中有“蕙”“菱”并開于一日的怪現象嗎?真是天方夜談! 若果說舊紅學派過于弄玄了《紅樓夢》,胡适的新紅學派恐怕就太小看了《紅樓夢》。

    胡适将第一回中曹雪芹欺人之語的“作者自雲”的什麼“忏悔”和什麼“自己”“半世親見親聞”的經曆寫成回憶記叙自己的往事的“自叙傳”的看法實際上遠遠低下于舊紅學的索隐派。

     當然,“自叙傳”的弊端多着呢,此不過略舉幾例而已。

     胡适的這一“自叙傳”的觀點到了俞平伯時,得到了更多的發揮。

     我們不妨來看看俞平伯論述的幾個方面:俞平伯關于後四十回的問題在1921年給顧颉剛的信中這樣寫道: 我想《紅樓夢》作者要說的,無非始于榮華、終于憔悴,感慨身世,追緬古歡,绮夢即闌,窮愁畢世。

    寶玉如是,雪芹亦如是。

    出家一節,中舉一節,鹹非本旨矣。

    盲想如是,豈有當乎?(見《俞平伯論紅樓夢》第2頁) 這是俞平伯依據“自叙傳”硬套因為曹雪芹未曾中舉,未曾出家,所以《紅樓夢》後四十回賈寶玉也不該中舉、出家的事例。

     俞平伯在談論《紅樓夢》裡的賈珠一事時,又這樣寫道: 我想《楝亭别集》所謂珍兒,即是賈珠。

    “珍”“珠”相連,故曰賈珠;所謂殇,亦未必孩嬰也。

    看《紅樓夢》上賈珠廿歲完娶生一子而死,死時亦不過廿幾歲!正相符合。

    總之《紅樓夢》實事居多,虛構為少,殆無可疑。

    (見同書11頁) 這是俞平伯用賈珠附會“珍兒”的一例。

     在“自叙傳”附會這一問題上,除俞平伯用賈寶玉附會曹雪芹、賈珠附會珍兒外,俞平伯還用《紅樓夢》中的時間、人的年齡來推算曹雪芹家的搬遷時間和年歲。

    比如說俞平伯在給顧颉剛的信中這樣寫道:“若推算曹家人丁年歲,也是一樣的結果……”(見同書25頁)。

     周汝昌也曾附會。

    周汝昌曾寫過《曹雪芹生于何月》一文。

    在此文中,周汝昌不是用曆史材料來論證曹雪芹的出生月份,而是用《紅樓夢》第一回“石頭”投胎入世于“炎夏”和第六十二回寶玉生日中的一段寫季節氣候的文字來附會。

    在這裡,周汝昌認為第一回寶玉出生前文字中有“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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