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奪嫡和曹家的敗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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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是揪住織造不放了,一會嫌綢薄絲生,一會說緞匹落色,宗宗件件都和曹有關。

    經過“嚴查”果然發現:“做皇上服用褂面,俱用江甯織造送之石青緞匹。

    ”而且庫存的所有這些緞匹,“俱皆落色”。

    就是說,這次事故與挑選緞匹的人無關,主要是“織造官員織得不好”,因此責任全部在曹。

    結果曹又被處以罰俸一年③。

    五年五月,雍正命令曹送緞匹來京。

    本來這一年應該由當時的蘇州織造高斌送,但雍正叫他不必來,點名讓曹送。

    ④十二月,就發生了山東巡撫塞楞額告發曹在送龍衣途中勒索驿站。

    雍正立即傳旨說:“朕屢降谕旨,不許欽差官員、人役騷擾驿遞,今三處織造差人進京,俱于勘合之外,多加夫馬,苟索繁費,苦累驿站,甚屬可惡!”并表彰了山東巡撫“不瞻徇”的精神,肯定塞楞額告得好《關于江甯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82至183頁。

    。

    這裡似乎有一處暗筆:雍正說:“三處織造差人進京”,實際上他完全知道這次進京的隻有曹,其一步步整治曹的用心昭然若揭。

     1983年,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的工作人員從清代檔案中,發現了一件雍正七年的刑部緻内務府的移會,其中寫道:“今于雍正七年五月初七日,準總管内務府咨稱:原任江甯織造、員外郎曹,系包衣佐領下人,準正白旗滿洲都統咨查到府。

    查曹因騷擾驿站獲罪,現今枷号。

    ”見《曆史檔案》雜志1983年第1期。

    這說明山東巡撫塞楞額不僅告中了,而且在内務府和吏部嚴審之後,拟定了處置曹的辦法,這就是予以枷号,并追回騷擾驿站侵貪的銀兩。

    雍正批準塞楞額的奏報是在雍正五年十二月初四。

    十二月十五日,便由隋赫德接替了曹的江甯織造職務,理由是“曹審案未結”《關于江甯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84頁。

    。

    十二月二十四日,查封了曹的家産。

    不過,在做出這樣處置時,并沒有涉及騷擾驿站問題,而是說:“江甯織造曹,行為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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