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學論争—關于曹雪芹的著作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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頗具共同之處,而且立說要早得多,但即使如此,他仍認為戴不凡的例證不能證明自己的觀點。
陳熙中、侯忠義則對戴文所舉二十例吳語詞彙細加辨析,發現其中大部分詞語,即便是吳語地區以外的人,也可以、甚至大量地使用,因此他們說“這些‘道地’的吳語詞并不‘道地”陳熙中、侯忠義:《曹雪芹的著作權不容輕易否定——就紅樓夢中的“吳語詞彙”問題與戴不凡同志商榷》,參見《紅樓夢著作權論争集》第224至第239頁,原載《紅樓夢學刊》1979年第1期。
。
地點問題、時序問題、寶玉年齡問題,也存在類似情況,即矛盾和不統一之處确實多有,但是否如戴文所說,形成了“時序倒流”,書中竟有一個“大寶玉”和“小寶玉”,人們的看法甚歧異。
筆者在《秦可卿之死與曹雪芹的著作權》一文中,曾反複核對《紅樓夢》原文,追尋書中提供的各種時間線索,證明戴不凡對寶玉的年齡推斷有誤。
我在文中歸結說:“戴不凡同志在《揭開紅樓夢作者之謎》一文中,把‘時序倒流’和寶玉年齡問題作為否定曹雪芹著作權的兩大‘内證’。
我們通過上面的勾稽爬梳可以看出,《紅樓夢》中的時間、節令、氣候基本上是前後貫通、回次相繼的,雖有一些颠倒矛盾之處,但不影響叙事的總體時間性,不能得出‘時序倒流’的結論,更不能說‘這位偉大作家連時間觀念也沒有’。
賈寶玉的年齡,前後基本上也是一緻的,不存在什麼‘大寶玉和小寶玉’。
”參見拙著《紅樓夢新論》第302至第311頁,或《紅樓夢著作權論争集》第311頁至第320頁。
張碧波和鄒進先對戴不凡提出的“石兄”是曹荃次子曹竹村的說法,反駁最力張碧波、鄒進先:《紅樓夢舊稿為石兄所作說駁議》,載《北方論叢》1979年第5期。
。
戴說主要依據曹寅的《思仲軒詩》的小序:“思仲,杜仲也,俗呼為芽,可食。
其木美陰而益下,在使院西軒之南。
托物比興,蓋有望于竹村,而悲吾弟筠石焉爾。
”曹寅《楝亭詩鈔》中提到的竹村有兩個,另
陳熙中、侯忠義則對戴文所舉二十例吳語詞彙細加辨析,發現其中大部分詞語,即便是吳語地區以外的人,也可以、甚至大量地使用,因此他們說“這些‘道地’的吳語詞并不‘道地”陳熙中、侯忠義:《曹雪芹的著作權不容輕易否定——就紅樓夢中的“吳語詞彙”問題與戴不凡同志商榷》,參見《紅樓夢著作權論争集》第224至第239頁,原載《紅樓夢學刊》197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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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問題、時序問題、寶玉年齡問題,也存在類似情況,即矛盾和不統一之處确實多有,但是否如戴文所說,形成了“時序倒流”,書中竟有一個“大寶玉”和“小寶玉”,人們的看法甚歧異。
筆者在《秦可卿之死與曹雪芹的著作權》一文中,曾反複核對《紅樓夢》原文,追尋書中提供的各種時間線索,證明戴不凡對寶玉的年齡推斷有誤。
我在文中歸結說:“戴不凡同志在《揭開紅樓夢作者之謎》一文中,把‘時序倒流’和寶玉年齡問題作為否定曹雪芹著作權的兩大‘内證’。
我們通過上面的勾稽爬梳可以看出,《紅樓夢》中的時間、節令、氣候基本上是前後貫通、回次相繼的,雖有一些颠倒矛盾之處,但不影響叙事的總體時間性,不能得出‘時序倒流’的結論,更不能說‘這位偉大作家連時間觀念也沒有’。
賈寶玉的年齡,前後基本上也是一緻的,不存在什麼‘大寶玉和小寶玉’。
”參見拙著《紅樓夢新論》第302至第311頁,或《紅樓夢著作權論争集》第311頁至第320頁。
張碧波和鄒進先對戴不凡提出的“石兄”是曹荃次子曹竹村的說法,反駁最力張碧波、鄒進先:《紅樓夢舊稿為石兄所作說駁議》,載《北方論叢》197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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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說主要依據曹寅的《思仲軒詩》的小序:“思仲,杜仲也,俗呼為芽,可食。
其木美陰而益下,在使院西軒之南。
托物比興,蓋有望于竹村,而悲吾弟筠石焉爾。
”曹寅《楝亭詩鈔》中提到的竹村有兩個,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