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節 後四十回沒有曹雪芹一個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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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迎春:嫁給“中山狼”受苦,都是在八十回前描寫的,續書除了開始時提到過外,幾乎将她忘了。

    隻到“賈母這病日重一日,延醫調治無效”時,才有孫家婆子來報:“姑娘不好了!前兒鬧了場,姑娘哭了一夜,昨日痰堵住了。

    ”接着說:“豈知那婆子剛到邢夫人那裡,外頭的人已傳來說:‘二姑奶奶死了。

    ’邢夫人聽了,也便哭了一場……知賈母病重,衆人都不敢回。

    ”(一○九)如此草草收場,還不如太虛幻境中她的判詞和曲子《喜冤家》說得周詳,實在未能充分體現雪芹通過迎春、薛蟠的嫁娶,來表現封建婚姻制度的不合理。

    脂評曾指出: 此文一為擇婿者說法,一為擇妻者說法。

    擇婿者必以得人物軒昂,家道豐厚,蔭襲公子為快;擇妻者必以得容貌豔麗,妝奁富厚,子女盈門為快。

    殊不知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試看桂花夏家、指揮孫家,何等可羨可樂,卒至迎春含悲,薛蟠贻恨,可慨也夫!(第八十回) 賈探春:前面說過,脂硯齋有“探春遠适”之批,說到“使此人不遠去,将來事敗,諸子孫不至流散也”(二十二)。

    脂評遠嫁不歸之說,與正文暗示其命運的“千裡東風一夢遙”、“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五)的預言完全吻合。

    可是續書卻寫她出嫁後服采鮮明地回娘家來探親,這真是匪夷所思的敗筆。

    倘果真可随時回娘家看看,還有必要名屬薄命司嗎? 賈惜春:續書中她的歸宿是進栊翠庵——一幢自然環境優美的單身女子的高級别墅。

    這不但與脂評歎“惜春為尼”說“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二十二)的境況截然不同,也與正文說她“獨卧青燈古佛旁”對不上号。

    栊翠庵難用“青燈古佛”來形容且不說,續書既讓紫鵑陪伴惜春同去,那就也不是“獨卧”了。

     史湘雲:有一種說法,以為原稿後來寫寶玉淪為更夫,巧遇湘雲,與其結為夫妻。

    這絕對信不得。

    那是另一種今已不見的文字很粗糙的續書抄本中的情節。

    但上世紀頭幾十年中,姜亮夫、陶秋英夫婦,吳宓、張宗祥等在清華大學讀書或任職時還讀到過,清人筆記中也有提及。

    後人構思這一情節,實與誤解又附會小說中《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回目有關。

     他們把“白首雙星”解說成“白首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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