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閑話(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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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打!打!宣戰!宣戰!”麼?這百餘人,就證明着中國人該被打而不作聲! “這樣的中國人,呸!呸!!!” 更可悲觀的是現在“造謠者的卑鄙龌龊更遠過于章炳麟”,真如《閑話》所說,而且隻能“匿名的在報上放一兩枝冷箭”。

    而且如果“你代被群衆專制所壓迫者說了幾句公平話,那麼你不是與那人有‘密切的關系’,便是吃了他或她的酒飯。

     在這樣的社會裡,一個報不顧利害的專論是非,自然免不了诽謗叢生,謠诼蜂起。

    ”〔4〕這确是近來的實情。

    即如女師大風潮,西滢先生就聽到關于我們的“流言”,而我竟不知道是怎樣的“流言”,是那幾個“卑鄙龌龊更遠過于章炳麟”者所造。

     還有女生的罪狀,已見于章士钊的呈文〔5〕,而那些作為根據的“流言”,也不知道是那幾個“卑鄙龌龊”且至于遠不如畜類者所造。

    但是學生卻都被打出了,其時還有人在酒席上得意。

    ——但這自然也是“謠诼”。

     可是我倒也并不很以“流言”為奇,如果要造,就聽憑他們去造去。

    好在中國現在還不到“群衆專制”的時候,即使有幾十個人,隻要“無權勢”者〔6〕叫一大群警察,雇些女流氓,一打,就打散了,正無須乎我來為“被壓迫者”說什麼“公平話”。

    即使說,人們也未必盡相信,因為“在這樣的社會裡”,有些“公平話”總還不免是“他或她的酒飯”填出來的。

    不過事過境遷,“酒飯”已經消化,吸收,隻剩下似乎毫無緣故的“公平話”罷了。

    倘使連酒飯也失了效力,我想,中國也還要光明些。

     但是,這也不足為奇的。

    不是上帝,那裡能夠超然世外,真下公平的批評。

    人自以為“公平”的時候,就已經有些醉意了。

    世間都以“黨同伐異”為非,可是誰也不做“黨異伐同”的事。

    現在,除了瘋子,倘使有誰要來接吻,人大約總不至于倒給她一個嘴巴的罷。

     九月十九日。

     ※※※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猛進》周刊第三十期。

     〔2〕張歆海浙江海鹽人,曾任華盛頓會議中國代表團随員,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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