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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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他大概須待公事辦畢,這才再來收賬罷。

     皮鞋聲橐橐地自遠而近,停在我的房外了,我看時,是一個白人,頗胖,大概便是兩位同胞的主人翁了。

    “查過了?”他笑嘻嘻地問我。

     的确是的,主人翁的口吻。

    但是,一目了然,何必問呢?或者因為看見我的行李特别亂七八糟,在慰安我,或在嘲弄我罷。

     他從房外拾起一張《大陸報》〔5〕附送的圖畫,本來包着什物,由同胞撕下來抛出去的,倚在壁上看了一回,就又慢慢地走過去了。

     我想,主人翁已經走過,“查關”該已收場了,于是先将第一隻衣箱整理,捆好。

     不料還是不行。

    一個同胞又來了,叫我“打開來”,他要查。

    接着是這樣的問答--“他已經看過了。

    ”我說。

     “沒有看過。

    沒有打開過。

    打開來!” “我剛剛捆好的。

    ” “我不信。

    打開來!” “這裡不畫着查過的符号麼?” “那麼,你給了錢了罷?你用賄賂……” “…………” “你給了多少錢?” “你去問你的一夥去。

    ” 他去了。

    不久,那一個又忙忙走來,從枕頭下取了錢,此後便不再看見,--真正天下太平。

     我才又慢慢地收拾那行李。

    隻見桌子上聚集着幾件東西,是我的一把剪刀,一個開罐頭的家夥,還有一把木柄的小刀。

    大約倘沒有那十元小洋,便還要指這為“兇器”,加上“古怪”的香,來恐吓我的罷。

    但那一枝香卻不在桌子上。

     船一走動,全船反顯得更閑靜了,茶房和我閑談,卻将這翻箱倒箧的事,歸咎于我自己。

     “你生得太瘦了,他疑心你是販雅片的。

    ”他說。

     我實在有些愕然。

    真是人壽有限,“世故”無窮。

    我一向以為和人們搶飯碗要碰釘子,不要飯碗是無妨的。

    去年在廈門,才知道吃飯固難,不吃亦殊為“學者”〔6〕所不悅,得了不守本分的批評。

    胡須的形狀,有國粹和歐式之别,不易處置,我是早經明白的。

    今年到廣州,才又知道雖顔色也難以自由,有人在日報上警告我,叫我的胡子不要變灰色,又不要變紅色。

    〔7〕至于為人不可太瘦,則到香港才省悟,先前是夢裡也未曾想到的。

     的确,監督着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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