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此存照”(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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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角
近年的期刊有《越風》〔2〕,撰人既非全是越人,所談也非盡屬越事,殊不知其命名之所以然。
自然,今年是必須痛罵貳臣和漢奸的,十七期中,有高越天先生作的《貳臣漢奸的醜史和惡果》,第一節之末雲:“明朝頗崇氣節,所以亡國之際,忠臣義烈,殉節不屈的多不勝計,實為我漢族生色。
但是同時漢奸貳臣,卻也不少,最大漢奸吳三桂,貳臣洪承疇,這兩個沒廉恥的東西,我們今日聞名,還須掩鼻。
其實他們在當時昧了良心努力讨好清廷,結果還是‘鳥盡弓藏,兔死狗烹’,真是愚不可及,大漢奸的下場尚且如此,許多次等漢奸,結果自更屬可慘。
……” 後又據《雪庵絮墨》〔3〕,述清朝對于開創功臣,皆配享太廟,然無漢人之耿精忠,尚可喜,吳三桂,洪承疇〔4〕四名,洪且由乾隆列之《貳臣傳》〔5〕之首,于是誡曰:“似這樣丢臉的事情,我想不獨含怨泉下的洪經略要大吃一驚,凡一班吃裡爬外,槍口向内的狼鼠之輩,讀此亦當憬然而悟矣。
” 這種訓誡,是反問不得的。
倘有不識時務者問:“如果那時并不‘鳥盡弓藏,兔死狗烹’〔6〕,而且漢人也配享太廟,洪承疇不入《貳臣傳》,則将如何?”我覺得頗費唇舌。
因為衛國和經商不同,值得與否,并不是第一着也。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六年十月五日《中流》半月刊第一卷第三期。
〔2〕《越風》小品文半月刊,國民黨禦用文人黃萍荪編輯,一九三五年十月在杭州創刊。
〔3〕《越風》半月刊第十七期(一九三六年七月三十日)所載高越天的原文說:“如《雪庵絮墨》載:‘清之入關,漢族功最重者,武臣當推耿、尚、吳三藩王,文臣則以洪經略承疇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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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今年是必須痛罵貳臣和漢奸的,十七期中,有高越天先生作的《貳臣漢奸的醜史和惡果》,第一節之末雲:“明朝頗崇氣節,所以亡國之際,忠臣義烈,殉節不屈的多不勝計,實為我漢族生色。
但是同時漢奸貳臣,卻也不少,最大漢奸吳三桂,貳臣洪承疇,這兩個沒廉恥的東西,我們今日聞名,還須掩鼻。
其實他們在當時昧了良心努力讨好清廷,結果還是‘鳥盡弓藏,兔死狗烹’,真是愚不可及,大漢奸的下場尚且如此,許多次等漢奸,結果自更屬可慘。
……” 後又據《雪庵絮墨》〔3〕,述清朝對于開創功臣,皆配享太廟,然無漢人之耿精忠,尚可喜,吳三桂,洪承疇〔4〕四名,洪且由乾隆列之《貳臣傳》〔5〕之首,于是誡曰:“似這樣丢臉的事情,我想不獨含怨泉下的洪經略要大吃一驚,凡一班吃裡爬外,槍口向内的狼鼠之輩,讀此亦當憬然而悟矣。
” 這種訓誡,是反問不得的。
倘有不識時務者問:“如果那時并不‘鳥盡弓藏,兔死狗烹’〔6〕,而且漢人也配享太廟,洪承疇不入《貳臣傳》,則将如何?”我覺得頗費唇舌。
因為衛國和經商不同,值得與否,并不是第一着也。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六年十月五日《中流》半月刊第一卷第三期。
〔2〕《越風》小品文半月刊,國民黨禦用文人黃萍荪編輯,一九三五年十月在杭州創刊。
〔3〕《越風》半月刊第十七期(一九三六年七月三十日)所載高越天的原文說:“如《雪庵絮墨》載:‘清之入關,漢族功最重者,武臣當推耿、尚、吳三藩王,文臣則以洪經略承疇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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