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嚼之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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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還有五年,進一步是以注音字母譯(錢玄同先生等已經實行了,昨天記者遇見錢先生,他就說即使第一音為《百家姓》中的字之辦法改良以後,也還是不妥),再進一步是不譯,在歐美許多書籍的原名已經不擇了,主張不譯人名即使在今日的中國恐怕也不算過激罷。

     伏園附注 一九二五年一月十八日《京報副刊》。

     《咬文嚼字》是“濫調” 伏園先生: 魯迅先生《咬文嚼字》一篇,在我看來,實在毫無意義。

    仲潛先生稱它為“最無聊”之作,極為得體。

    不料先生在仲潛先生信後的附注,對于這“最無聊”三字大為駭異,并且說魯迅先生所舉的兩種,為翻譯界堕落的現象,這真使我大為駭異了。

     我們對于一個作家或小說戲劇上的人名,總常想知道他或她的性别(想知道性别,并非主張男女不平等)。

     在中國的文字上,我們在姓底下有“小姐”“太太”或“夫人”,若把姓名全寫出來,則中國女子的名字,大多有“芳”“蘭”“秀”等等“輕靓豔麗”的字眼。

    周家的姑娘可以稱之為周小姐,陳家的太太可以稱之為陳太太,或者稱為周菊芳陳蘭秀亦可。

    從這些字樣中,我們知道這個人物是女性。

    在外國文字中可就不同了。

    外國人的姓名有好些Syllables〔9〕是極多的,用中文把姓名全譯出來非十數字不可,這是何等惹人讨厭的事。

    年來國内人對于翻譯作品之所以比較創造作品冷淡,就是因為翻譯人名過長的緣故(翻譯作品之辭句不順口,自然亦是原因中之一)。

    假如托爾斯泰有一個女叫做Elizabetholstoi,我們全譯出來,成為“托爾斯泰伊麗沙白”八字,何等麻煩。

    又如有一個女子叫做MaryHildaStuwart,我們全譯出來,便成為“瑪麗海爾黛司徒渥得”也很讨厭。

    但是我們又不能把這些名字稱為托爾斯泰小姐或司徒渥得夫人,因為這種六個字的稱呼,比起我們看慣了周小姐陳太太三字的稱呼多了一半,也不方便。

    沒法,隻得把名字删去,“小姐”,“太太”也省略,而用“妥S禒絲苔”譯Elizabetols-toi,用“絲圖娃德”譯MaryHildaStuwart,這誠是不得已之舉。

     至于說為适合中國人的胃口,故意把原名删去,有失原意的,那末,我看根本外國人的名字,便不必譯,直照原文寫出來好。

    因為中國人能看看不慣的譯文,多少總懂得點洋文的。

    魯迅先生此舉誠未免過于吹毛求疵? 至于用中國姓譯外國姓,我看也未嘗不可以。

    假如Gogol的Go可以譯做郭,Wilde的Wi可以譯做王,Holz的Ho可以譯做何,我們又何必把它們故意譯做“各”“旺”“荷”呢?再者,《百家姓》為什麼不能有偉力? 誠然,國内的翻譯界太糟了,太不令人滿意了!翻譯界堕落的現象正多,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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