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集》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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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孫星衍《續古文苑》〔12〕所收,則間有勘正之字,因并錄存,以備省覽。

    若其集作如此,而刻本已改者,如“俧”為“愆”,“寤”為“悟”; 或刻本較此為長,如“遊”為“遊”,“泰”為“太”,“慾”為“欲”,“樽”為“尊”,“殉”為“徇”,“饬”為“飾”,“閑”為“閒”,“蹔”為“暫”,“脩”為“修”,“壹”為“一”,“途”為“塗”,“返”為“反”,“捨”為“舍”,“弦”為“絃”;或此較刻本為長,如“饑”為“饑”,“陵”為“淩”,“熟”為“孰”,“玩”為“翫”,“災”為“災”;或雖異文而俱得ǎ纭稗暋庇搿澳恕保佰А庇搿傲摺保扒俊庇搿皬櫋保壩凇庇搿辦丁保?“無”“毋”與“無”,其數甚衆,皆不複著,以省煩累。

    又審舊鈔原亦不足十卷,其第一卷有阙葉,第二卷佚前,有人以《琴賦》足之。

    第三卷佚後,有人以《養生論》足之。

    第九卷當為《難宅無吉兇攝生論》下,而全佚,則分第六卷中之《自然好學論》等二篇為第七卷,改第七,第八兩卷為八,九兩卷,以為完書。

    黃,汪,程三家刻本皆如此,今亦不改。

    蓋較王楙所見之繕寫十卷本,卷數無異,而實佚其一卷及兩半卷矣。

    原又有目錄在前,然是校後續加,與黃本者相似。

    今據本文,别造一卷代之,并作《逸文考》,《著錄考》各一卷附于末。

    恨學識荒陋,疏失蓋多,亦第欲存留舊文,得稍流布焉爾。

     中華民國十有三年六月十一日會稽序。

     ※※※ 〔1〕本篇寫于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一日,原載一九三八年版《魯迅全集》第九卷《嵇康集》。

     〔2〕王楙(1151—1213)字勉夫,宋代長洲(今江蘇蘇州)人。

     著有《野客叢書》三十卷。

    關于王楙辨《通志》所載《嵇康集》卷數語,參看本書《〈嵇康集〉著錄考》中《四庫全書總目》條引文。

     〔3〕汪士賢明代歙縣(今屬安徽)人。

    《二十一名家集》即《漢魏諸名家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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