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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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等自己兒子離開以後,李嚴這才飛快地扯開絲繩,把文書打開來瞪大雙眼逐行閱讀。

    他越讀越失望,氣憤之情幾乎溢于言表,到了最後幾乎是重重把文書拍到案面上,發出渾濁的咚咚聲。

     “孔明,你怎麼可以如此!” 李嚴一直固執地稱呼諸葛亮為孔明。

    這在最初純粹是因為兩人關系親密,而到了後來,這卻成了李平發洩的途徑,他一直認為自己是蜀漢舉足輕重的人物,是僅次于孔明的要臣。

    而現在他也隻能在言辭上稍微找回一些安慰了。

     上個月,恰逢諸葛亮開府署事三周年紀念,李嚴決定上書朝廷,将自己醞釀已久的要求提出來。

    既然孔明能開府,那麼同為托孤之臣的他既使無法做同樣的事,也該在自己的權力範圍之内有所提升才對。

    李嚴希望能夠将蜀漢東部與東吳毗鄰的江州五個郡劃出來獨立做為一州,而他則出任州刺史,在新州之内開府。

    這總算能滿足一下自己的自尊心。

     李嚴覺得這個要求并不過分,孔明多少也該考慮到兩個人的交情,但現在這個申請卻被朝廷——也就是孔明——冷淡地拒絕了,而且口氣完全沒有轉圜餘地。

    朝廷的理由是:目前北方大敵當前,需要保持後方穩定,沒有必要在行政上多此一舉。

    李嚴感覺到自己的矜持被孔明又一次踐踏了。

     “我是托孤大臣,不是小小地方守将。

    你不過是怕我借此危及你威權罷了!孔明啊孔明,難道這蜀漢就是你諸葛一家的不成!先帝遺言到底是被誰抛諸腦後!?” 李嚴越想越氣,先帝臨終之前刻意把自己拔擢到中都護的位置上,無非就是想制衡孔明。

    這一番用心在如今政治大環境下卻不能說出來,他隻得郁積胸中,眼見孔明坐大,自己卻束手無策。

    李嚴隻覺得心中煩悶無比,突然一個念頭閃過,他快步走到案前,鋪紙研墨,提筆寫道: ……明公治達通變,明暢百略,才溢四野,文武并臻,素為國所倚重。

    屆蜀中千裡,魏吳十州,未嘗見高士若君者也。

    方今赤縣輻裂,兇獠蜂起,昭烈之基,賴明公得安;曹謬惶惶,孫虜噤噤,蓋皆畏于君之盛威而不敢側觑本朝也;而明公身奉仁術,懷憫下情,使黎庶樂業,闾閻無慝,風化肅訓,遠濟南蠻。

    其功其德,天下甯不知邪?雖古之姜尚、張良,比之蔑如也。

     明公既弘發赤德,居功阙偉;朝廷尊崇,益州率俾,萬千之望,一系公身。

    弗如奏請今上,乞乘大辂,敬仰衮冕,收授九錫,分藩樹屏;前襲周公德望,後格先帝夙願。

    此三代令典,漢帝明制。

    明公脫誤從此,則冠帶莫不歡欣,匹夫莫不踴躍,民心可用,大計可圖矣…… 李嚴憑着一口惡氣奮筆疾書,明裡這份書信極盡溢美之辭,實際上卻是暗諷諸葛亮早已實權在握,不過隻差九錫一個名分罷了。

    寫完之後,他立刻把信封了,派人即刻送往諸葛亮府邸。

    一個月以後,諸葛亮回了一封信,信中痛斥李嚴有非分之想,國家大業未成豈可貪圖富貴雲雲。

     對此,李嚴隻能認為諸葛亮沒什麼幽默感,不過他想到孔明看到這封信時那張尴尬的臉孔,就覺得心裡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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